彩云国物语-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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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朔洵喝完手上的酒杯,静兰再次掷出骰子。三——四。
“话先说在前头,小姐说我是她全天下第二喜欢的人。”
“什么意思,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最喜欢的人是全天下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所以排在第二顺位就够了。你该不会不明白这句话的含意吧?”
“……你的个性还是那么讨人厌。”
“别人也就算了,只有你没资格说我。”
“……没关系,”听见这句低哝,静兰顿时不明白他说什么。
“……什么?”
“我说没关系,我会要她说我是她全天下第三喜欢的人。”
静兰愣怔地望着掷出骰子的朔洵。
……这个人之所以这么说……
接着静兰发觉到了……他的脸色怎么比刚开始苍白那么多?
他的肤色白皙,所以一时没有发觉——在喝下这么多浓烈的酒之后,脸色完全没有泛红,幸好还可以由这一点察觉不对劲。仔细一瞧,脸色苍白得跟半死不活的人一样。假如触摸他的身体,一定跟冰块一样冷。
静兰忍不住想出声——随即打住。
这个人不可能听从他的劝告。静兰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剩余的时间,做他该做的事情,如此而已。
“……问你一件事。”
“你的问题还真多,该不会是想跟我做朋友吧?早说不就得了,那我就会好好疼爱你一番。”
静兰的太阳穴爆出青筋。都什么时候了还能开玩笑,他实在搞不懂这个人的想法。
“……你已经把‘御赐之花’还给小姐了吧?”
朔洵优雅地笑了,并说道:
“还了。”
正房的喧嚣声愈来愈大。
只要听见这个声音就够了,静兰握住“干将”。
“这场赌注,是我赢了。”
“……开什么玩笑。”
朔洵轻盈地往后一跳,躲开刀尖。
“你还是那么不讨人喜欢啊。”
回头随即顺势抽出挂在壁面的长剑。
“还比不上你,嘴上说只有五杯,其实全部下了毒。”
朔洵轻轻挡下并架开静兰的剑,浅笑道:“真敏锐。”
“我准备的毒是无色无味的,不过你也一样,说要玩游戏,却又动了非赢不可的手脚,这样能够有点卑鄙。”
“跟你这种人哪能赌上性命?毒性是立即发作,但你现在还好端端站在这里,代表你也有吃中和药对吧!说我卑鄙,你搞错对象了。”
两剑以惊人的速度交锋,精湛的剑术在旁人眼中看起来好似一场剑舞一般。
“我没有吃,只是从以前闲暇之余就开始尝试各种毒性,练就了对于毒性的适应力。”
可恶的怪物!静兰大吼,此时膝部重心不稳。对方趁隙一剑刺来,勉强挡下之后,双脚却不停颤抖,站也站不住。
(怎么回事……?)
“你的酒量可真强。”
朔洵呵呵笑道:
“事实上,这酒稍微经过改良,由于口感不错所以很难察觉,其实以它的浓度,无论如何的海量,只要一杯就足以醉得不省人事。你面不改色地喝了好几杯,剧烈运动之后才终于让酒力运行全身,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体构造啊?”
“……可恶……!”
“好了,虽然依依不舍,但我现在要出门,先失陪了,你就留在这里休息一下。”
朔洵灿然一笑,接着抛下长剑。取而代之拿起立在长椅上的二胡,悠然自得地旋过身。
“……如果有人在赌注中赢我,那人不会是你。”
静兰最后所看到的朔洵的脸,苍白到让人觉得他现在还能站着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还有最后一件工作等着完成——秀丽说完便离开大厅。
影月跟燕青面露略显担忧的表情,但那是秀丽私人的问题,所以照道理必须由自己负责解决。
现在只剩一个问题——自己的“蓓蕾”。
(真是,到底在哪里啊?)
秀丽穿梭在熙来攘往的州武官以及全商联护卫兵之间,一边侧着头心想:
(就算说会待在我知道的地方,可是天色这么暗——)
忽地,秀丽耳朵捕捉到微弱的怪声。在嘈杂的喧哗声中,听得见某处传来的乐音,而且还是自己每晚拉奏的二胡琴曲。
(……什么时候了还有闲情逸致拉二胡!)
秀丽诧异到了极点,接着指向乐音的来处,迟疑不前。
——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秀丽必须以州牧身份逮捕并审判他。这真的是最后一次以红秀丽的身份与他见面。
秀丽摇摇头抛开内心的犹豫,然后朝着乐音的方向奔去。
这个地方一般人很能发现。密布着高大的树木与草丛,怎看之下无法察觉里面开了一个空间。
朔洵随便找了一棵树凭靠,断断续续地拉起二胡。
手指已经不听使。
然而他并不想停下手边的动作。必须一直拉奏琴曲,直到心爱的少女抵达为止。因为好说过“绝对”会来,所以朔洵放心的拉着二胡。
(……赶快,来吧。)
我的公主。
你从来不曾让我失望,所以要赶快——
(来见我。)
——听见草丛被拨开的声音。
“……你怎么会跑来这么难找的地方啊——!”
一见到头上沾着一大堆小树枝与树叶,匆匆忙忙跑进来的少女,朔洵笑了。
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温柔笑容。
接着,二胡从他的手心滑下,摔在草地上发出声响。
胸口的血液开始逆流,发出令人不悦的声音。
随着啪嗒一声,朔洵的唇畔溢出鲜血。
眼前的景象令秀丽一愣。
(怎么回事……)
发生什么事了?
“你……”
秀丽跌跌撞撞地奔至朔洵身边。
虽然已是夜幕低垂,但满天星光闪烁,而且也有烛火。然而更叫人在意的是那个讨厌的声音——触摸胸口之际,那个粘稠的触感。
“怎……怎么这样……这是怎么回事,你……!”
一片混乱。完成不知所措,慌乱的手不停颤抖。心想着必须赶快止血,但是伤势深及内脏,究竟该如何止血——?
“你……生病了吗……?”
昨天之前一点征兆也没有。一点也不挑食,什么都吃,每天健健康康地四处游荡。行动跟脸色也没有令人起疑之处——她觉得。
或许是她没有察觉也说不定。虽然九年前的内乱当中,在诊所学到了某个程度,然而秀丽并不具备专业知识。
换成影月可能就会发现也说不定。
朔洵轻轻握住染成一片血红的胸口的手。此时传来簪饰叮叮作响,他正摸索着藏在身上的“蓓蕾”,发簪已沾上粘稠的液体。
“……约好了,你最重要的东西还给你。”
“现在别说这些……”
“你到最后,还是没有泡甘露茶给我喝。”
呵呵……朔洵想起傍晚的事情,不禁笑了。
“结果,你只给我白开水而已。”
第二次伸出手,接到的不是甘露茶而是白开水。
“要好好照顾身体才行,所以今天只能喝白开水。”
——他从来不知道,白开水会那么甘甜美味。
甘露茶对其他男人而言也是“特别”的,但那杯白开水不一样。
那是,专门为了他所斟的。
在那一瞬间,变成只属于他的,“特别”的白开水。
她直到最后一刻,都并未令他失望。
朔洵按住染得鲜红的胸口,那里非常温暖,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其实,我原本准备说出真相的。
那杯白开水当中渗进了一种属于迟效性——他尚未适应的毒药。甘露茶的茶锅当中则是放入可以中和的,切碎的水溶性解药。
“不泡甘露茶给我喝,我会死掉。”
听似玩笑的这番话,是真的。
假如她真的顺从我的意思泡甘露茶给我喝,那我就不会死,而我对她的兴趣与热度也会完成冷却,这个时候我早就不见人影,云游四海去了。
可是,假如她到最后的最后,仍然是我心爱的公主的话。
是你,杀了我——
我打算如此告诉她。
到时,她就永远忘不了我。
这么一来,我就可以成为她心目中的“特别”人物。
“药……难道没有什么常备药品吗……你现在这样,会不会只是喉咙被割伤了吧?”
扔下发簪,颤抖着双手,在夹衣与衣袖当中搜寻药品的她,看起来可爱极了。
这是一场游戏,总有一会因为无聊而死的自己所安排的一场游戏。
其实,他希望她留在自己身边,为他拉奏二胡,泡茶给他喝……就算她是州牧也无所谓,假如州牧的地位让他感觉很碍眼,那他将不惜带她远走高飞。当初觉得应该有些阻碍比较好,一方面也是为了消磨时间,所以他才帮了祖父一把。
秀丽对他而言的确是特别的。然而,在这个字汇上面必须附加“在厌烦之前”这个形容词,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认为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事物不必加上这句话,因为这二十九年来他过得无聊到了极点。
(……是我失算了……)
呵呵一笑,喉头随即咳出了血。
“笨蛋!你在笑什么啊!有什么好笑的!快说药在哪里?”
反而是她看起来脸色苍白。
仔细想来,好像很少看到她的笑脸。
不知为何老是惹她生气。因为她生气的时候模样非常可爱又神采奕奕,所以他也不以为意,只不过……他希望看看她的笑容,一次就好。
眼角映入二胡。视线已经模糊不清。现在只剩耳朵还听得见。
“……你拉二胡给我听。”
“别闹了!”
她一口回绝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伤感。
“算了,我去找影月,你在这儿等着。”
她没有哭泣,也没有放弃。她总是不放弃,活力充沛、耀眼夺目——不断勇往直前。
朔洵以手指勾住旋过身的秀丽的衣袖,制止她,并以残余的全部力量将她搂近。
“什么事……”
“我说过好几遍,这样比较好看。”
他拨开朴素的发簪,放下盘得整齐的乌丝。手伸进因分量厚重而缓缓摇动着,披散流泻的乌黑秀发,爱怜的梳理着。
一切都是那么惹人怜爱。
“……你从来没有唤过我的本名。”
“……放开我,我去找影月来。”
“在你心目中,我排行第几?”
“——拜托你快放开我!”
以全身力量扣住打算挣脱的秀丽,拉近小巧的头,凑上唇瓣,舔舐印在少女朱唇上的血红,自己鲜血的甜味让他笑了。
“……不是你的错,顺带一提,我决定把‘茶朔洵’献给你。”
唇瓣离开之际,朔洵一看见秀丽的表情便明白他失败了。
她发觉了。
自己为何会丧命的原因。
“……俗话不是说红颜薄命吗?美男子总是与不治之症离不开关系。”
以沙哑的声音不断重复,但她完全不相信……真是的,居然在最后的最后犯了这么要命的失误。
该说的话只剩下一句。
“……我爱你,你的二胡、你为我泡的茶……你的一切。”
啪的一声,挨了一巴掌。
“你休想拿这些话随便敷衍我!”
秀丽以怒火中烧的眼神瞪着朔浼,不想哭出来,所以只好发怒。
“我不准你自己说完想说的话,就这样一走了之。我不会喊你的名字,怎么称呼你是我的自由。我只知道你是少爷——况且你也从来没有喊过我的名字!”
在这儿等我!她丢下这句话后,真的转身离去。
连头也不回。
朔洵抚着疼得发麻的脸颊——笑出声来。
“真服了她……”
居然往一个再怎么说都已经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仍然对自己表达爱意的男人脸上打一巴掌,完全没有留下来照料的念头。直到最后的最后,她还是那么出人意料。
——与她共度的这半个月,过得出奇平静安稳。
单单看她忙进忙出、跑来跑去就觉得很有趣。要她帮忙绾发,拉奏二胡,泡茶给他喝,与他闲话家常。
只是不断重复这些事情。
原本一成不变,极其无聊的日常生活……感觉非常快乐。
甚至也不再思索一些无聊的游戏,自从她出现之后,朔洵什么事也没有做,只要有她的陪伴就觉得心满意足。
原本以为是对她拉奏的二胡完全不感到厌烦才喜欢她。原本以为是她的表现总是令人惊奇才所以喜欢她,其实错了。
就算她什么都不做,自己还是喜欢她。
既然什么都不做也喜欢的话,那么过了一年,甚至十年也一定不会改变。
“你真的很‘特别’……”
等到发现这一点之后,朔洵的生活便不再随心所欲。
由于不是腻了就丢的玩具,所以想好好珍惜。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想为了特别的人做点事情。
(……这么一来,怎么想都觉得我才是最大的障碍……)
早知如此当初应该审慎考虑之后再采取行动才对,他很懊悔。只要与她有关,总会感到后悔与不舍。这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的体验。
她不可能属于自己,以她那高贵的心灵,在真面目揭穿之后,无论再喜欢也绝不会落入朔洵的手中。
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茶朔洵”献给她。
正因为走错了一步,自己无论做再多努力也无法与她缔造良缘。不管是以茶家一份子,或者以“琳千夜”的身份,他只希望画下完美的句点,从她的人生舞台退场。
由于一时的赌气,最后又玩了一次游戏。
她仍然不费吹灰之力轻松过关。
“唯一能够在赌注中……赢过我的,只有你。”
视线逐渐昏暗模糊。
唉……朔洵喟叹一声。
一直以为自己死时,一定会毫不留恋地离开这个世间。反正想做的事情都做了,对一切已经厌烦,有一天突然连活下去的力气也消耗殆尽。
然而事实上又是如何?
可笑的是,不舍的心情不断涌现。希望她直呼自己的名字,希望再听她拉奏二胡,希望再一起度过每一天。当初应该谨慎行事、仔细盘算,安排另一种方式相遇就好了……希望她能说爱他。
——况且你也从来没有喊过我的名字!
早知道就不要配合她,谈这种跟办家家酒没两样的恋爱。
“真想……”
——想活下去吗——?
听见一个好似迅速滑过地面的声音,朔洵叹了一口气。
“……又来了。”
——从头到尾看下来,还是觉得你是最好玩的一个。
是吗?朔洵低喃。
“……这样……或许也不错。”
满天的星斗,却不见明月。
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