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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山河入梦-第39部分

小说: 山河入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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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到的,别人也会想到。”谭功达半开玩笑地对她道,“按照我的经验,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险,反过来说也一样。说不定此刻,就在我们身边不远的地方,有许多条这样的小船,有许多个秘密正在被轻轻地说出来……”
小韶听他这样说,就有些疑心。慌忙伸长了脖子,警觉地朝四周张望。
“我是在跟你逗着玩呢,”谭功达看着她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便抓住一朵荷花向她摇了摇,笑道:“喂,你的胆子怎么这么小?”
小韶浅浅地笑了一下,可整个人还是显得心事重重。她将胳膊伸出船外,拨弄着船侧的水,忽然道:“哎,你想不想吃莲子?”
没等谭功达回答,她就已经侧过身,拨开荷叶,去寻找莲蓬去了。谭功达看见自己的近旁有一根莲蓬露在水面上,便俯下身子去摘,忽听得小韶尖叫了一声,大声道:“不要碰!”可已经来不及了。原来那莲藕有点怪,身上长满了硬硬的毛刺,谭功达顺手一捞,手上便有一阵钻心的疼痛,他不断地甩着手,嘴里咝咝地吸着气,小韶早已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半天才说:
“那不是什么莲蓬,那是狗头籽,活该!谁叫你刚才吓我来着?”随后,仍吃吃地笑。
“狗头籽是什么?”
“那是长在湖里的另一种植物。样子跟荷花差不多,但叶子软塌塌的伏在水面上,不像荷叶那样高出水面。它结的籽也有点像莲蓬,这东西长得像狗头一样,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它狗头籽。样子是难看了点,果实是一样能吃的。只是身上长满了硬刺,十分锋利,只要轻轻一碰,保准你就会扎出十多个血孔出来。怎么样,你的手破了吗?疼不疼?”

第四章 阳光下的紫云英(12)

“那它浑身是刺,你们又如何去吃它的籽?”
“很简单!等到它熟了的时候,我们把镰刀绑在长长的竹竿上,在水里一捞,它就断了,在水面上飘着。我们就把它拿到舂米的钚臼中去舂。它的籽有豌豆那么大,硬得不得了,简直是包了一层铁!可却比菱角有味。”
小韶从身上掏出一块手绢,递给他。谭功达闻到手绢上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有点像栀子花,又有点像木樨,可他右手的每一个手指都被狗头籽上的芒刺扎出了血,他不知道要去包扎哪一个,只是把它捏在手里。
“有一件事我一直不太明白,”谭功达说,“我来到花家舍的这一个多月,一连去了五次公社,可每一次都没有遇见郭从年书记。我也曾通过办事员小徐正式提出与他见面,可每次都遭到小徐的搪塞和拒绝,郭从年似乎在故意躲着我。”
“你这个人太多心了。在我们花家舍人看起来,这事一点不奇怪,”小韶喃喃道:“他不可能见你。”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小韶略略迟疑了一下,继续道:“因为在花家舍,几乎没有人真正见到过他。”
“什么叫‘真正见到过他’?难道他会隐身术?”
“我的意思是说,你即便见到了他,也不一定认得出来。比如说,公社里有那么多的机关,那么多间办公室,那么多的大小官员和办事员,我是说,也许你早已和他见过面,握过手。”
“你也没有见过他吗?”谭功达笑道。
“我不敢肯定。”小韶呆呆地看着黝黑发亮的湖水,把一条腿吊在船外,轻轻地踢打着水面碎碎的波光,“刚解放那一年,他到花家舍来工作,我毕竟只有七八岁。”
“那么大人呢?大人一定见过他,对不对?一定会有欢迎仪式之类的场合……”
“我们这个村庄里的人,都比较健忘。三天前的事情他们都完全有可能记不清了,何况十年?不过王海霞据说不久前见过他。王海霞就是在《白毛女》里扮演喜儿的演员。受到郭书记的亲自接见,对花家舍的任何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海霞说,郭书记的头发像舞台上的喜儿一样,是银白色的,披挂在肩头,这是由于他深居简出,缺乏阳光的缘故。他的皮肤仍然像婴儿那样细嫩,而富有弹性。她还说,郭书记在接见她和几个劳动模范的时候,是坐在一只轮椅里,他把那只软绵绵的手递给海霞,对她说:‘干得好,小姑娘!’可我认为王海霞是在吹牛,因为有谣传说……”
就在这时,谭功达看见远远的岸边,手电的光亮一闪,出现了几个说话的人影。由于距离太远,他听不清他们说什么。
“赶紧把头低下!”小韶小声地朝他喊,“是村里的巡逻队。”
谭功达本能地一低头,就感到那两束手电的光亮从他头顶上掠过去了。
“大概我刚才的一阵狂笑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小韶低声对他说。还好,巡逻队员用手电在湖面上乱晃了几下,很快就离开了,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有谣传说,郭从年在三年前就已经得肺结核去世了。公社方面出于某种特殊的考虑,隐瞒了他的死讯,密不发丧。”
“什么考虑?”
“在公社社员中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最起码,对社员们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郭从年毕竟是花家舍的设计师和缔造者。尽管谣言在村子里沸沸扬扬,我们从来都不相信它是真的。这是站不住脚的。你想想看,假如他真的去世了,省里或地委当然会立即给我们派一个新的书记来。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每年的元旦之夜,郭从年还要向公社的全体社员发表一年一度的新年献词,他的声音通过村里的有线广播传遍千家万户。他的声音那么饱满,那么有力,一点也不像生病的样子。他依然生活在广大群众之间,天天和我们在一起。可是他具体躲在什么地方,也许,也许只有101知道。”
小韶将一只莲蓬递给谭功达。看他不敢伸手来接,就笑了起来,“傻瓜,这是真莲蓬,不会扎手的。”
“谁是101?”谭功达掰开莲蓬,从里面抠出一枚莲子,放入嘴中——它的味道有点涩,但也有点甜。小韶刹那间变得脸色惨白,目光迷乱,似乎有些后悔刚才说漏了嘴。
“101不是一个人,它是一个组织……嗨,我怎么跟你说呢?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明天一早我还得去山上打靶呢。”
“是军事训练吗?”

第四章 阳光下的紫云英(13)

“是公社基干民兵的例行训练。”小韶说。
她已拿过木桨,转过身去划水了。他们顺着原路返回,船很快就到了岸边。小韶先跳到岸上,拉了谭功达一把。他的手里还紧紧地捏着那枚手绢,犹豫着要不要将手绢还给她。
他们沿着沙滩往前走,小韶似乎突然变得心事满腹的,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白毛女》的演出早已散场,现在的打谷场上黑咕隆咚的,空无一人。他们走到通往向阳旅社的栈桥边,谭功达停下脚步,向她告别。
“你们家住在什么地方?”他顺便问了一句。
小韶朝山上指了指:“你有没有注意到快到山顶的位置,有一个大烟囱?”
“对,那是有一个大烟囱。”
“我家就住在烟囱底下,是公社分配的房子。”
“公社怎么分配房子?是按照人口,劳动力,还是贡献大小……”
“抓阄。”小韶干脆地答道。
“最后一个问题,”谭功达笑了笑,“那个烟囱是干什么用的?我到了这里这么些天,怎么从来没见它冒过烟呢?”
小韶再次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的牙齿那么白,那么细。她的笑声引发了村中的几声狗叫。
“不冒烟就对了,要是每天冒烟,那还了得。”
“为什么?”谭功达一脸迷惑地看着她。
“那是公社的殡仪馆。”
5
在黄昏的落日中,到达了银集。已经是秋天了,树上的叶子都黄了。这里人烟稠密,市镇却很破败。每一堵墙上都有红漆刷成的标语,不时可以看见佩戴臂章的人在街上走过。他们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虽然还没有人前来询问,却似乎对我的来历大为疑惑。心里不免疑神疑鬼,因此不敢在市镇上落脚。
镇子往东约三四华里,有一个大水库。这个水库比没有完工的普济水库还要大得多。一眼望去碧波浩淼,似乎看不到它的边际。我在水库大坝泄洪闸一侧的涵洞里过夜。洞口有一丛野蔷薇。我的身上还剩下八角钱,这八角钱还是前天我在一个砖窑厂搬了一天的土坯换来的。大概是出了太多的汗,我现在有点发烧,浑身骨头痛。我只有把脸贴在长满苔藓的洞壁上,才会感到清凉。如果水坝突然放水,我就会像一只蚂蚁顷刻之间被冲得无影无踪。要是这样倒好了。
人在病中很容易变得十分虚弱,有时候想想,还不如把自己交出去算了。这样的挣扎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可我心里总觉得有点不甘心,却不知道为什么不甘心。也许是为了活着再见到你,可见到你又能如何?这是一个十分愚蠢的念头,可我丢不掉它。躺在涵洞里,我就会傻傻地想,要是此刻你在我身边,该有多好!哪怕什么话都不说。
我是一个孤儿,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亲人。我的父亲在1950年以反革命罪被逮捕,随后被枪决。我母亲在得到消息的当天就用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在梁上,那天晚上,你知道,那天晚上就我一个人。母亲的尸体被弄走了。可地上有一只绣花鞋,还有一滩尿迹。那只绣着蝴蝶的绣花鞋也是湿漉漉的。我抱着那只鞋子,想到母亲临时前还在撒尿,就感到难为情。为了怕凶恶的邻居来责骂,我甚至不敢哭。好在后半夜下起大雨来,我的哭声再大,也不会有人听见了。
这儿很安静,从涵洞的洞口望出去,可以看到繁星满天的夜空,以及大坝之下大片的滩涂。很多当地人正提着蟹灯在捉螃蟹。那天晚上,我是在啼哭中睡着的,似乎一觉醒来就踏上了前往梅城的旅途。我的姑妈雇了一辆牛车,天还没亮就出发了。在车上,我偷偷地、一刻不停地打量她的脸。可整整一天,姑妈铁青着脸,一句话都不跟我说。车到了戚墅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姨妈对我的一番告诫。出于对别人收养了你的感恩,我决定改口叫她妈妈。我那么不要脸地希望讨她的好,打算出卖一下自己可怜的母亲!我拉了拉姑妈的袖子,用全部的羞耻堆积起来的勇气,叫了她一声妈妈。我的姑妈正在打盹,被我一叫就吓醒了。她朝我转过身来,先是吃惊地看着我,随后就给了我一个耳光,脸色变得十分狰狞:“你这个没人要的烂x,你刚才叫我什么,谁是你妈妈?那个不要脸的烂婊子,在上海滩人见人插的舞女婊子!怎么不把你这个小婊子一起给吊死?留在世上害人!我究竟是倒了哪辈子的霉,摊上你这个东西,叫我妈妈,呸!你也配!”
后来,从姑父的口中,我才知道,姑妈那么憎恶我,也不是完全没有缘由的。她赶到上海去分绝户家私时,晚到了一步,家里值钱的东西早已被我那些各路亲戚哄抢一空。就连我那个正在上中学的小舅舅,据说也抢到了父亲留下的几盒古巴雪茄。姑妈什么都没捞着,只捞着了一个负担,这个负担就是我。其实我的姑妈并不坏,除了贪财,小心眼,脾气暴躁之外,并不怎么坏。事实上她完全可以像我的那些亲戚一样,一走了之,让我自生自灭。可不管怎么说,姑妈在车上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永远不会忘记,也永远不会原谅她。到了姑妈家,我惟一的想法就是想尽快逃走。假如那天晚上你没有去梅城浴室洗澡,没有去西津渡的绒线铺把我搭救出来,我那时就已经开始逃亡了。

第四章 阳光下的紫云英(14)

我不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当钱大钧在绒线铺子里找到我,将我带到县上去的时候,我对你一点都不感激,相反只是厌恶!当我知道你竟然还是个县长,更是如此。我觉得,这世上做官的人,都是坏人,没有例外。我的爹娘就是死在你们这些当官的手里。这世上的坏事有一多半,都是你们这些当官的干出来的。
可是,有那么一天,我想大概是我在县里正式上班后的第三天……中午的时候,我去盥洗室洗手绢,洗着洗着就想起了自己的心事。县机关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明显的嘲讽。我什么都不懂,什么事都做不对,随后,一个人就无声地哭泣了起来。那块手绢早已被我洗的纤维毕现了。其实我不是想洗手绢,只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可是你却一声不吭地走了进来,站在我的身后。当时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你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两只手都放在我的肩上,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是你,不由地扭过头来看你的那只手。好大的一只手!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大的手!你一句话没说就走了。可到了晚上,我躺在钱大钧家的床上,又想起它来。它真的就像我爸爸的手。
你知道,爸爸被捕的前一天,拉着我的手,去马路对面的美吉奥餐厅吃
冰淇淋。多年来,我记得的就是他的手。也许他当时已经知道了自己被判决的命运,他的手捏得我非常的痛,我说爸爸呀,你把我的手捏得太紧了!可爸爸突然转过身来,满脸都是泪水。他蹲下身子,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即便是蹲下身子,他还是比我要高很多。我看见他原先黝黑发亮的皮鞋好久没有擦了,而且一只鞋的鞋带已经松了,可他没有发觉。
坐在美吉奥餐厅的面包房里,坐在漂亮的松枝和彩带搭成的巨大的拱门里,我很快就把那份冰淇淋吃完了,爸爸呆呆地看着我,笑了一下,说:“小菊,你想不想再吃一份?”我赶紧点点头。爸爸就朝面包房的侍者勾了勾手,又买了两份。一份在面包店里吃完,一份带回家。我现在早已忘了冰淇淋是什么滋味了,可我还记得爸爸的手。它是那么大,那么温暖!
你恐怕也记不得了,我到县里上班的第一个周末,正碰上单位聚餐。钱大钧多喝了几杯酒,就起哄说让我叫你一声干爹。我原以为你一定会发火的,可你并没有发火。我记得你当时没有点头,也没有表示反对,只是端着酒杯看着我笑。我当时想,要是我真的叫一声这个人爸爸,他大概也不会十分地生气吧。这个小小的秘密被我藏着掖着,多少年来也没有叫出口,渐渐地它真的就成了一个秘密。直到有一天,这个秘密被另外一个更加疯狂的秘密所取代……
唉,真是异想天开!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察觉。可当我意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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