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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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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汇款35万元。所以这车不是给阎满常买的,他根本从未坐过,但款照汇不误。此后三四年的时间里,那个武警司机小刘就给住在北京的李国庭的老婆齐红开公爵王小轿车。为了在京城开车方便,又把武警的车牌换成了北京的车牌。后来李国庭出逃期间又由张司机开这辆车,接着又由李民开,最后这辆公爵王轿车在河北宾馆的地下室里找到了。    
        人证、物证、书证都齐全,专案组就向李国庭摊牌了。以为他还要狡辩,没想到他承认得很痛快。他说,这车自购进后,就一直由他乘坐,后来又是他老婆乘坐。车款是阎满常出的,当时答应以后归还阎满常,其实根本就没有打算还,最多是把这辆车开破了还给他车。    
        好了,能够以受贿给他定罪,然后就可以正式逮捕了。只要这道法律程序一走,专案组就踏实了,其他问题再一点一点地查。大家欢欣鼓舞,焦世谦也松了一口气。    
        但是老焦总觉得这里边还有点问题,李国庭为什么承认得那么痛快,这里边会不会打着    
    什么埋伏?他让大家再仔细研究一下。    
        果然,根据省检察院批捕处的意见,就这个问题还很难给李国庭定受贿罪。听到这个消    
    息,大家心里凉了半截儿。    
        老焦说要冷静,人家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公爵王轿车的归属权的确不好确定。现在轿车的牌照是北京一家民营公司的,所有权自然也就是这家公司了。既然这车不属于李国庭,那么定他向阎满常索贿买车也就不成立了。其实谁都明白,这只不过是李国庭的一个招术。那家民营公司的老板贺银也是他手下的一个烟贩子,车绝不会属于他,他只不过为“烟王”服务罢了。只是这个贺银还没有到案,事情有些说不清楚。    
    


“中国烟王”的命运沉浮第三章(10)

    老焦说,咱们可以用挪用公款罪申请逮捕他。一语道破天机。李国庭从烟厂支用80万元去买车,到河北宾馆归还这笔款时已经整整隔了一年多,明显地挪用公款,足以给他定罪了。1999年4月30日以挪用公款罪将李国庭正式转捕。专案组取得了关键性的一个胜利。    
         台阶借着正式转捕的机会,专案组把李国庭从石家庄市的看守所转移到了郊县的看守所,改变一下环境,切断他与外界的联系。这还不够,专案领导小组决定,审讯人员也要大换班。原来由王炳森带领审讯李国庭的那几个检察院的同志被撤下来了,换上了石家庄市某区检察院的同志。    
        开始被撤下来的同志还有点想不通,是不是对我们有怀疑了?我们可是跟李国庭一点关系也没有啊!王炳森笑了,要说被怀疑,我早就被怀疑了,那么长时间逮不着李国庭连我自己都有点怀疑我自己,何况领导。    
        老焦说,怀疑也是正常的。我们这是一场特殊的战斗。李国庭过去跟我们一样也是党政干部,他的朋友、上级、同盟者大部分也都是党政干部。现在他犯事儿了,可是他的朋友、上级、同盟者大部分没有犯事儿,但他们之间存在着怎样利害的关系,现在还保持着怎样的联系,你知道吗?不知道。我们不提倡怀疑一切,但希望大家多动脑子,凡事多画几个问号。谨慎、保密非常重要。我们面对的是一条看不见的战线。我们必须趁李国庭立脚未稳赶快拿到证据,打他个措手不及。王炳森问什么证据?老焦不回答,说你是不是在考我?王炳森说,我哪敢,我想看看咱们是不是英雄所见略同。    
        二人的确想到一起去了。李国庭虽然不承认向阎满常索贿,但事实是完全可能调查清楚的,因为李国庭要了钱总要去干什么吧?钱总得有一个去处吧?二人不谋而合地想到了其中一笔款的去处,那就是给他女儿买房子用了。前几次去深圳,王局长的注意力全在李国庭身上,没怎么留心房子。回到石家庄后倒是老焦对深圳李雪的住房很关心,问有多少平米几室几厅一卫两卫之类,当时他还以为是老焦刚分到新房子,想跟别人比较比较,看谁的面积大格局好,于是就实事求是地告诉他说,你那房子可赶不上人家李雪的,豪华、高档、面积大,而且有两套。现在明白了,那个时候老焦就开始算计了,李雪两口子一个月能开多少工资,能在深圳买得起那么两套房子吗?二人果然想到一起去了:调查李雪两套房子的来源。于是,1999年6月,省反贪局副局长王炳森又带人来到深圳,不像前两次那样一来就包围了房子,形影不离,而是根本就没到房子跟前去,因为这次不是要抓房子里边可能住着的李国庭,而是要了解购买房子的钱款出自何方?    
        工作做得很细,先打听了前几年的房价,算出购买金地园、京隆苑两套住房约需人民币一百四五十万元,又估算了李雪夫妇的工资收入,又到银行查了李雪夫妇是否办理过购房贷款,没有。这还不够,王炳森又派人到证券公司和营业部调查李雪的炒股情况,结果证明,李雪炒股并没有赚到钱,还赔钱。在有了上述底数之后,王局长才跟李雪接触。开始她不承认是父亲给她钱买的房,说是贷的款,炒股赚的钱。王局长就把她没在银行贷款,炒股也没赚钱的事实摆出来,她就有点慌了。王局长安慰她,不要慌,说清购房款的来源就行了。李雪想说出是父亲给的,但那样父亲不就完了吗?她试探着问:“我爸交代没有?”    
        王炳森不动声色地说:“各人说各人的。”    
        李雪注视着王局长坦然自若的表情,心里慌了,以为问题已经暴露了,人家什么都掌握了,父亲已经交代了,自己再不说,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还是说了吧。    
        李雪交代,购房的款全是李国庭给的。她说,1997年8月,父亲李国庭和母亲齐红来深圳,住在富苑酒店,第二天父母来家里看她,父亲坐了一会儿就走了。父亲走后,母亲拿出一个报纸包,交给她说:“这是你爸做生意赚的钱,你把这钱以你弟弟李冬的名义,存起来吧!”纸包中是10万美元。1998年3月,父母到深圳过春节,李国庭亲手交给李雪25万美元。后来又几次送现金和汇款共110万元人民币。    
        办案人员又向李雪的丈夫和母亲讯问上述款项问题,均得到了证实。李雪丈夫说,1998年大年三十,岳父李国庭来深圳,把我叫到他住的宾馆,我说您退下来住深圳吧,如果嫌楼层高,可以买套低楼层的。他没有表态。后来说,咱们去银行吧!就提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面装有48万元人民币,存入了工商行金融大厦储蓄所。后来李雪说买套房子吧,就用包括这笔款在内的岳父给的钱,共60万元买了一套房子,是用我的名字办的产权证。    
        专案组向李雪的母亲齐红做了调查,齐红承认,1997年8月,她和李国庭去深圳,李国庭交给她10万美元,用报纸包着。她问这钱是怎么来的?李国庭说你别管了,你就跟李雪说,这是我做生意赚的钱,让她以李冬的名字存上。去李雪家时,她就把女儿单独叫到一个房间,把这10万美元给女儿了。最关键的是,王炳森搞到购买两套房子的书证。特别是购买京隆苑那套房子的83万元全是李国庭转手几个银行账户汇过来的,连李雪自己都搞不清楚,还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小姐打电话通知她,说有一位姓张的朋友替你支付了83万元房款,请你速来办理入住手续。    
        王炳森满载而归,兴致勃勃地向焦常委做了汇报,说这回可都是干货,我立刻突审,保证一举拿下!老焦说你先歇歇吧,有人替你审。王局长这才想起换班了,铁路巡警各管一段,盐粮两道,各管一号。心里着实有些惋惜,出了灯油钱,坐在黑地里。就说,好吧,咱只负责提供炮弹,不过有这么好的炮弹,谁不能突破?老焦说这回跟前段不一样了,领导非常重视和支持,允许咱们全封闭办案。王先治书记亲自坐阵,关振赢副厅长、艾才国副检察长和我吃住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干。特别是审讯这一块,针对李国庭的特点,咱们准备采取四个步骤,预备了四个梯队,先由区检察院的科长上,再由区反贪局长上,然后是区副检察长,最后是区检察长。你的材料来得太及时了,等着听好消息吧!    
        果然,李国庭潇洒不起来了。本来还想什么也不承认,一推(退)六二五,但看到出示的购房证、存款单、汇款单等物证、书证以及女儿李雪、妻子齐红和女婿的证词之后,便无话可说了,只得承认购房款和李雪家的其他高额存款都是他提供的,而这些款的来源,又是由阎满常等个体烟贩提供的,这就等于承认受贿300万元人民币。这个300万元的突破终于可以把“烟王”留下来了,专案组也不会轻易被撤销了。以前的超产烟问题和挪用公款问题都是保不了这个险的。焦世谦松了一口气。但他又知道这个数是交不了账的,对上对下对自己对良心都交不了账。4。6亿元的违纪违法总金额摊在李国庭身上绝不会仅仅是这点钱。下一步怎么办,怎么继续扩大战果?李国庭重又筑起了坚固的防线。他打定主意不再后退一步。因为这迫不得已承认下来的300万元的问题,已经是给了专案组很大的面子了,专案组应该满意了,可以向上边交账了。焦世谦分析,李国庭在按照自己的逻辑思考问题。既然省里下了这么大力气来查他,不让人家得到一点收获恐怕是过不了关的,起码得给人家一个台阶下,这样有意保护他的人也好说话,以退为进,最终达到滑过去的目的。    
        “滑过去”当然是一种很不上台面的说法,但翻译成“保护”呢?这样一个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不应该放他一马吗?非得一棍子打死吗?到底怎样的惩罚才更有利于社会,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罪与罚之间是否有一个最佳的平衡点?老焦在思考。思考的结果是:不管罚的度怎么把握,罪却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清楚。罪是罪,罚是罚。现在他只管罪,不管罚。否则就不是一个辨证唯物主义者。    
        别人却把罪与罚混为一谈了。近来的说情电话是那么的一致:手下留情吧!问题差不多就算了。    
        看来300万元应该是一个很合适的台阶,双方都能够接受,都不失面子。300万元是一个天时地利、众望所归的数字。为了使专案组明白这一点,李国庭的潇洒有所收敛,“糊涂”开始显现。“两个基本点”都用上了。    
         大转移 李国庭再不承认任何东西,拿出证据来也不承认,更别提主动交代问题了。他在等着专案组下台阶,300万元的台阶,该下就下吧!他在看守所内充分表演,好像自己给自己结了案,外面说情人也是这样的口径,里应外合,渠道畅通。看来郊县的看守所还是离省城太近了,封闭办案受到了严重干扰,还要继续改变环境,继续转移,而且不能小转移,必须大转移。中国这么大嘛!为什么非得局限在河北省,别的省不也可以去吗?专案领导小组的领导同志们决心很大,那么王先治、焦世谦、关厅长、艾检察长们就具体落实吧,大转移,往山西省大转移。那是1999年11月21日夜里,虽然没有在“烟王”的眼睛上蒙上一块黑布,但也采取了非常有效的“障眼法”,使他不知道将要去的地方是何处。    
        终于到了山西省某看守所,在那里迎接他的是一个满脸长着大胡子的人。专案组的方针是,地点要变,审讯人员的面孔也要变。这回变出了一个大胡子,李江。李江的眼睛大而有神,凶起来可怕,柔和起来有诱惑力。    
        李江很理解大转移的用意,这是斗争的需要,离开河北省的辖区,李国庭的关系就够不着了,或者不太容易够着了,但也有打进来的可能,所以地点必须保密,不能让外人知道。李国庭本人更不能知道,谁敢断定他没有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呢?为了保住这个秘密,李江挑选了5个表现比较好的犯人与李国庭同住一个号子里,特意嘱咐不能告诉新来的人这是什么地方,这件事做好了算立功,做不好算顽抗,事关每个人的前途命运。所以李国庭一进来,谁也不跟他说话,他也不问。第一次审讯李国庭,根据过去对李国庭的了解,李江不想一下子就有什么突破,只是见个面,观察观察,见识见识。他看到李国庭很放松,很不在乎,好像一点思想负担也没有,李江知道他这是装的,故做镇静。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被转移到什么地方呢?李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但又没有办法去问。第一次审讯除了由李江讲了讲政策,做了做思想工作之外,李国庭对李江表示了充分的尊重,但是得胜的好像是李国庭,而不是李江。因为精心策划的大转移没有对李国庭造成一点震动,更别说惊恐了,他好像心里早就有了底。    
        后来李江等审讯人员就跟李国庭混熟了———这事说来也很有意思,本来是对立的双方,你进攻,我防守,势不两立,但是随着事态的发展,思想的交流,不断地过招儿,无休止地论辩、推理、质问、反驳、揭露、戳穿、抵挡、认输,一个过程一个过程地下来,双方竟有了许多的了解,在人性的问题上有了许多沟通,审讯者很为犯罪人惋惜,犯罪人也觉得审讯人很不容易,很仁至义尽,双方就达到了一种相对的统一与平衡,谅解与理解,从而显得很友好,很朋友,当然是在不涉及原则问题的前提下,这就叫混熟了。混熟了之后,李国庭告诉李江等人说,其实你们第一天提审我,我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因为审讯室的窗帘上明明印有“某某看守所”的字样。当时李江“唉”了一声,有些自嘲,但心情并不沉重,因为问题已经有了一些突破。可是第一次审讯之后,他心里是没有底的,感到“烟王”太强大    
    了,自己对付得了吗?上级把李国庭大转移过来,就是等着由他带人冲上第一线,与之刺刀见红呢。怎么下手?从何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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