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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霜雪奇缘-第28部分

小说: 霜雪奇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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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已经得逞了,据小二所说,他这次的目标,正是这匹良种马,为了得到陈三的这批心爱良驹,他不惜雇用人来陈三赌博,在他赌输之时又借给他高利贷,最后陈三陷在滥赌之中,输尽家财,当然也没法保有他最心爱的马了!
傲霜一抖缰绳,也不掩藏,直接纵马冲了过去。
一切的发生出奇的顺利,等到那个武师发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得意过头的刁六骑在马上,而且和步行的他拉开了一段距离,他对于对面飞驶而来的马匹更本没有在意,更何况马上还是个妙龄的少女!
他正眯着眼睛看的兴浓,电光火石间,傲霜已来到眼前。在将与他差身而过,她的手腕轻轻一抖,腰上的软剑如灵蛇吐信,飞射而出,刺中了刁六的心脏,刁六还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咕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眼见得活不成了!
众人一片哗然,以武师为首,霎那间围住了傲霜,叫嚣着要抓住她。
“青天白日的,你竟敢杀人越货,别想从我的眼前逃走!”
傲霜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眼前的武师,对周围人的叫嚣不做理睬。
“天虽是青天,却没有白日;我虽然杀了人,却没有越货,我没有逃走,要想走,你也未必拦得住我!”
那武师挣红着脸,想要骂人,可是看到傲霜的气定神闲,不觉又把话缩回去。尤其是她那冰冷的眼神,让他不觉打了个冷战:别是自己遇见了什么天外高人了吧?思及此,他的气焰顿时消了很多。一拱手,打了个招呼:
“这位不知是哪门的女侠,不知道怎么称呼?为何一出手就杀了我的东家?”
傲霜轻蔑地笑了一下:“我不问你是哪派的孽徒,你也没必要知道我来自何方!至于我为什么杀他,”她用下颌指了一下刁六,“你跟着他助纣为虐,应该比我更清楚他的所作所为!”
武师胀红了脸,身后的一片喊杀声,让他不能退后:“好!既然如此,你可别管我不客气了!”他一招先声夺人,向傲霜攻去。
然而,助纣为虐和不自量力者,必将遭到相应的惩罚。当他倒在地上,脸上被刻上两条永恒的鞭痕时,他开始后悔接了这趟差事。
他躺在地上,喃喃地抱怨师傅教的武功没用,可是心里却明白:自己真的遇上高手了!西北虎,顷刻间变成了猫!
“记住,这既是为富不仁,欺负良善的下场!”
一群大男人,战战兢兢地看着那一骑白马绝尘而去,都长出了口气。心里不觉都暗暗地想着:如果刚才与她对战的是自己,会不会有一线生机呢?
(预知后事,请看下一章:复仇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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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复仇之剑
    “平沙四顾自迷惑,远近悠悠随雁行。…行尽胡天千万里,惟见黄沙白云起。”
去时马蹄急急,归时却又充满了踌躇之志。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只怕也难以说尽此时马上行人的归乡之心。
归乡?她的乡在哪里?近乡情切,说得可是她此时的心情?
马上一身劲装的傲霜摇摇头,露出了一点淡淡的笑容。离开了师父,此时的她与来时的她,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山谷中的一年时间中,天山雪客对她可以说是倾囊相授。不但教了她提升功力的秘技,传言中他的三大绝技,也都全部教给了她。为了增加她的落霞十六的威力,另外还赠给了她一把珍藏多年的精钢软剑——飞虹。
提升功力的秘技,其实是一种极其神奇的气功心法和搏击的技巧,讲究巧,柔,绵,奇四个字。以四两而能拨千斤,以柔而能克刚。后继而有力,攻其于不备,扰人之心魂。
而所谓师父的三大绝技,却不全都是真正的武功:第一项,是一套与九式飞鹰斩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飞虎拳;第二项,是一套霹雳连环的腿功;第三项,除了一套精妙的天女散花的暗器发射手法外,竟然是绝世的枪法!——手枪的枪法!却是他用发射暗器的眼力和手法,心血来潮练来玩的。
记得当他说到三绝技时,哈哈大笑,说世人恐怕并不知道,他真正得意的,不是别的,却是这飞来之笔的枪法。虽然它不能强身健体,可是对于克敌制胜,它却是能人所不能的。
想到这里,傲霜的脸上不觉又浮出了笑容,引得路上的行人都纷纷侧目。只是这笑容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
自从出得谷来,她又恢复了往日沉稳而不苟言笑的样子。只是心中少了些许失去亲人的凄惶,多了些想要清算冤仇的冲动!
多少年了?一切都还好吧?无论是她所牵挂的,所痛恨的,所难舍的!都还
睽违多年的故乡,分别两年多的京城,今年的春天,如以往一般的灿烂吧?
转眼间,已远远看到了西京的城墙,想起当年在这里相遇相识的两个义妹,她不觉提了下缰绳,加快了马匹的步伐。
金门客栈前依旧是车水马龙,一番热闹景象。时光仿佛在这里停滞了,过了两年,这里的一切都没什么大的变化。虽然时至春令,人们都还穿着厚厚的衣衫,北方的春天总是稍纵即逝,让人抓不住她的脚步。
傲霜把马交给店前的小二,信步走进了客栈。
“这位…小姐,是否住店?”店里的小二过来招呼她,等看清了她的面目吃了一惊,女侠二字硬是含在舌头里没吐出来。他依稀记得两年前的事,毕竟三个大美女同时出现不是天天都有的,更何况还发生了那样精彩的事!
“请问小姐,只一位吗?”小二哥的热情可以烧开一锅水了,傲霜的冷漠并没有让他稍歇。他热切的望着门外,希望看到另两位女子。
“就我一个人,先端点饭菜上来吧。”傲霜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心里打消了住下来的念头。
小儿有点失望地离去后,傲霜靠坐在椅子上,目光四下望去。
突然,窗外呼啸而过的一群人引起了她的注意。只见一个瘦瘦的纨绔子弟,带着一伙人,趾高气扬地向城外走去。紧跟在他后面的一个铁塔似的壮汉,脚步沉稳,一看就是练过横练功夫的练家子。
这个纨绔子弟,不是别人,正是两年前遇见的那个占六!随后周围食客的纷纷议论,都落在傲霜的耳朵里。
“哎,占扒皮一出四邻不安,不知道这次又是谁要倒霉。”
“听说东城外的陈三鬼迷心窍,借了他的高利贷,只怕这次不死也要扒层皮!”
“自从他请来了那个号称西北虎的武师,就更加无法无天。欠了他的钱要脱层皮,没欠他的钱,惹着了他也没什么好下场!这世道,好人难活呀!也没人管管他!”
“管?谁敢管?两年前两个姑娘路见不平,从他的手下救下一个小姑娘,结果他串通盗匪,差点毁了人家姑娘的清白。要不是一位路过的女侠相助,还不知道有什么事发生呢!”
“通匪?难道当官的就没治他的罪?”
“官字两个口,上吃百姓的供奉,下吃奸商的贿赂,谁真正为百姓做事?当年虽有盗匪的指认,可等三位姑娘一离开,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放了刁六!…”
“嘘!小声点,小心惹祸上身!”
傲霜满脸的冰霜,转过头,问站在旁边看着她好半天的小二:“他们说的都是实情?”
“是实情,你们走后,没过多久刁六就被放出来了,他说盗匪偷了他家的东西,栽赃给他。”小二小声地说道。心里暗暗地希望眼前天仙一般的侠女能为民除害。
“今日之事,你该明白怎么做吗?”傲霜一脸的严肃,明白他心里热切的希望是什么。
“明白!我就当没看见您,也没听见您的问话!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知道!”小二压低声音,说的却十分郑重。
傲霜好玩地看着他:“你以为会发生什么事?”
店小二尴尬地笑笑,没敢接下去。
“什么也不会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什么,也与你我无关!懂了吗?”看着他的表情,傲霜心里明白,自己这么一说,店小二非但不会禁口不言,反而更会大肆宣扬——当然是悄悄地。让他知道祸从口出这四个字,确实有点难。
西京的郊外,一片苍凉,春风还没带来绿的生机,漫山遍野的是焦黄色的灌木丛,和贴着地皮生长的荆棘草。在黄昏的日照下,现出一片绚烂。
纵马在草原上,眼前辽阔无际的大地,和万丈无垠的晴空,让傲霜的心不觉慢慢地荡开,松开手,信马由缰,让自己陶醉在这西部的黄昏中。
如果店小二说得没错,那么这条路,是刁六一伙的必经之路。想到即来的杀戮,要打破这黄昏美景,她倒有点不舍了。
也许他罪不至死,可是她不是官,无法去判断他的罪。在这种动乱的年代,留着他,只是平常百姓的噩梦。她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逗留,没法做到像当年的“飞鹰”——明心师傅那样,赏罚分明。解决问题最快的办法就是:消灭祸源,以杀止杀!
随着一阵喧嚣,刁六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后面跟着保镖和一伙手下,得意洋洋地走来了。
看来他已经得逞了,据小二所说,他这次的目标,正是这匹良种马,为了得到陈三的这批心爱良驹,他不惜雇用人来陈三赌博,在他赌输之时又借给他高利贷,最后陈三陷在滥赌之中,输尽家财,当然也没法保有他最心爱的马了!
傲霜一抖缰绳,也不掩藏,直接纵马冲了过去。
一切的发生出奇的顺利,等到那个武师发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得意过头的刁六骑在马上,而且和步行的他拉开了一段距离,他对于对面飞驶而来的马匹更本没有在意,更何况马上还是个妙龄的少女!
他正眯着眼睛看的兴浓,电光火石间,傲霜已来到眼前。在将与他差身而过,她的手腕轻轻一抖,腰上的软剑如灵蛇吐信,飞射而出,刺中了刁六的心脏,刁六还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咕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眼见得活不成了!
众人一片哗然,以武师为首,霎那间围住了傲霜,叫嚣着要抓住她。
“青天白日的,你竟敢杀人越货,别想从我的眼前逃走!”
傲霜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眼前的武师,对周围人的叫嚣不做理睬。
“天虽是青天,却没有白日;我虽然杀了人,却没有越货,我没有逃走,要想走,你也未必拦得住我!”
那武师挣红着脸,想要骂人,可是看到傲霜的气定神闲,不觉又把话缩回去。尤其是她那冰冷的眼神,让他不觉打了个冷战:别是自己遇见了什么天外高人了吧?思及此,他的气焰顿时消了很多。一拱手,打了个招呼:
“这位不知是哪门的女侠,不知道怎么称呼?为何一出手就杀了我的东家?”
傲霜轻蔑地笑了一下:“我不问你是哪派的孽徒,你也没必要知道我来自何方!至于我为什么杀他,”她用下颌指了一下刁六,“你跟着他助纣为虐,应该比我更清楚他的所作所为!”
武师胀红了脸,身后的一片喊杀声,让他不能退后:“好!既然如此,你可别管我不客气了!”他一招先声夺人,向傲霜攻去。
然而,助纣为虐和不自量力者,必将遭到相应的惩罚。当他倒在地上,脸上被刻上两条永恒的鞭痕时,他开始后悔接了这趟差事。
他躺在地上,喃喃地抱怨师傅教的武功没用,可是心里却明白:自己真的遇上高手了!西北虎,顷刻间变成了猫!
“记住,这既是为富不仁,欺负良善的下场!”
一群大男人,战战兢兢地看着那一骑白马绝尘而去,都长出了口气。心里不觉都暗暗地想着:如果刚才与她对战的是自己,会不会有一线生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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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劫后重逢
    清晨的空气带着点冷洌的清新,李美云洗漱完毕,来到院子里,仰着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轻轻地抿了下头发,挽起篮子,打算去买早饭。
现在的她没有一点昔日的痕迹,更像是一位平民家的姑娘:头发在脑后辫成一条黑油油的大辫子,辫梢扎着红头绳。身上蓝色的粗布大袄,滚着一条直边作为点缀。素面朝天,唯一的装饰,是耳上的一对做工细巧的金质耳钉——那是她身上唯一来自红颜居的东西。
任谁见了她,也没法把她和当日红极一时的女乐师——柳君的徒弟联系在一起!
现在她过得很平凡,却是甘之若怡。繁华本不属于她,她没有飞雪那与生俱来的非凡的气势,做个居家女人,一直是她的心愿。
前面传来轻轻的叩门声。一定是隔壁王大婶约她一起去买早饭。
美云答应一声,加快了步伐。嘴角弯起了一个笑沟。什么时候,王大婶变得这么文雅了。以往她都是大着嗓门喊的。
门呀的一声,应声而开。美云看着立在门外的人顿时呆住了。
那个和她相伴长大,曾经相依为命,让她牵肠挂肚的人,赫然就站在自己的眼前!端详着她似笑非笑的面容,惊喜的泪拥上来,渐渐模糊了视线。
两年的分离,她变得更加英姿飒爽,经历了风霜,让她变得更加成熟而完美。那如星辰般的眼中有着少许的喜悦,多少驱走了一点惯有的漠然。
“你…你!你终于…回来了!”再见亲人的喜悦淹没了她,让她有点语不成句。
“怎么,不请我进你的小院子里坐坐?是不是有什么不该见的人?”傲霜明白她的激动,调侃她。其实自己的心里也有些回家的喜悦,尽管这个院子她只住过一个晚上——烧了红颜居的那一晚!
“瞧你说的!”美云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侧开身,打开了大门,让傲霜走进来。
一个小小的院落,收拾得干净利索,虽然略显简陋,却也显得温馨而舒适,不见一丝当日的败落。
她自己过得还不错吧。
傲霜举步走了同样小巧整洁的房间,手抚过油漆已经剥落的,做工粗糙的桌子,坐了下来。
“这两年你都以什么维生?”如果有人知道名满京华的女乐师住在这种地方,只怕京师内外的知名戏班都得打破了头,抢着来聘请她吧。
美云手忙脚乱地端茶倒水,有一种盼得游子归来慈母的喜悦。
“我替人家缝缝补补,做一点裁缝,买一点刺绣,度日倒也绰绰有余。”她把手里的新沏的茶递给了傲霜。那茶叶还是她去年珍藏的,当年她最喜欢的茶叶。
傲霜接过茶轻抿了一口,头没有抬起来。
“对了,最近我的刺绣已经放在西汀街寄卖了,答应帮我寄卖的是西汀街最大一家铺子,老板待人厚道,价钱也公道。他说我的刺绣能买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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