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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异世魔医-第164部分

小说: 异世魔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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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可是……”百人长有些迷惑了,自己自由也算熟读兵书,了解各个种族的特殊兵种,心中确定的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半人马这个种族啊。
    这个世界上当然没有半人马,可是却并非没有类似的物体。
    很久以前,雷老虎就制作出了獠牙和屠夫两个专门用来骑兵作战的死灵战士,这回改造阿德妮的亲卫骑士的时候,顿时又想起了这茬,战士骑在马上在灵活也是有限的,毕竟马本身有自己的思维,所谓的人马合一他也得有个反映速度不是,再说了,骑兵之所以尊贵,和马是分不开的,可是养马需要的后勤也是相当严重,尤其是在卡米拉大陆,骑得还是吃肉的飞云兽,后勤方面就更加的吃力了。
    轻骑兵用的飞云兽还好一点,大多数属于那种二流的飞云兽,可是重骑兵用的飞云兽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方面,都得是一等一,相当的影响战斗力。综上所述的这些问题,雷老虎灵机一动,就开发出了这种新型的骑兵专用战魔铠。
    这种其中用战魔铠要比步兵用的大上一倍,主要部分是一套上半身的人甲和一套马骨为主,外罩骨骼鳞甲的马甲,使用的时候,骑士的双腿实际上是隐藏在骨骼制马甲当中,可以受到非常好的保护,所以看起来就像是半人马一样,并且由于整套铠甲和战士心意相同,又是由黑暗系魔晶作为主要动力,所以就算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的人也可以操控自如,别说奔跑起来完全不知疲倦,就是灵活性上马蹄也和双腿没什么区别。
    并且最主要的是,死灵的力量大小是和骨骼有关,骨骼能承受多大的力量,就能使出多大的力量,所以这些战魔铠奔跑起来的时候,冲击力是无比强悍的,对冲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普通的重甲骑兵连人带马直接撞死而不受一点伤害,更不要说对付步兵了,步兵对骑兵专用的长矛根本穿不透高级魔兽的骨骼。
    不过这种战魔铠虽然好,可是也不是万能的,主要是制作这种战魔铠需要的材料太难找了,高级魔兽数量本就不多,再加上前段时间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更是被吃的一点不剩,只能靠着存货和从其他行省弄来的高级魔兽。
    其次是黑暗系魔晶向来就是数量最少的魔晶,市面上一直也是最贵的,就连大炼金术士老罗也不过有三百颗左右的存货,根本入不敷出,还是雷老虎在黑暗皇帝送的戒指里翻到了五百多颗,这才勉强凑够了八百套战魔铠,其中侦察兵铠一百套,步兵铠三百套,还有四百套骑兵铠全部调拨给了阿德妮选择优秀士兵以做亲卫。
    所以,从根本上说,这些身上穿着战魔铠的重甲骑兵已经不能算是普通的骑兵了,应该算是魔法骑士,只是这一点现在尚没有人意识到而已。
    “都给我丢掉武器,双手抱头蹲下,投降不杀!”为首的战魔铁骑高举起手中满是血迹的战斧,一声大吼。
    他的斗气本就不低,再加上此时魔神般的半人马形象,一吼之下城墙上的那些俾斯麦家族的士兵们还哪里有什么战斗的勇气?全都叮当的扔掉了武器,蹲了下来。
    城墙上这边看似平定的迅速,可是实际上城内比城墙平定的还快,跟在战魔铁骑背后冲入城中的弓骑兵们才刚刚的向着敌人主帅的方向发起第一轮矫正目标用的齐射,就看到对面传出一阵鬼哭狼嚎,然后升起了一面小小的白旗,不停的摇晃着。
    ***************“说吧,对方提的什么条件?要钱还是要其他的什么东西才会把老四给放回来。”俾斯麦强忍着愤怒询问面前的使者。
    阿德妮率领四万骑兵两天连破五城,破俾斯麦精锐部队六万新军八万共十四万人,如此迅速而又不可思忆的战绩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这直接造成了俾斯麦家族好不容易打下的绿云紫苑两个行省的地盘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已最重要的是,还把俾斯麦宰相最心爱的儿子给俘虏了,这可一下子就让俾斯麦慌了神,二话没说立刻派了使者出去交涉。
    “宰相大人,他们不要钱。”
    “哦?那他们要什么?”
    “他们要人!”
    俾斯麦皱起了眉头,喃喃的道:“要人?要什么人?战士还是法师?”
    使者讪讪的掏出一份单据抵给了俾斯麦,在旁说道:“不是的,大人,他们不要战士和法师,而是要一些平民百姓,不过年龄要轻,不能拿老年人糊弄,不过要是一个家庭的话就没关系,不过、不过、这个数量就有点太那个了。”
    “恩?荒谬!荒谬!这是勒索,这是无耻的勒索!”俾斯麦接过了单据一随便一扫,当即气得跳了起来。
    原因无他,上面居然跟买卖猪肉的单据一样,标着他的儿子身体的各个部位需要的百姓数量,例如赎回一条胳膊需要五万百姓,一条大腿七万百姓,一个脑袋十五万百姓,一个小脑袋同样也是十五万百姓,还有躯干就更多了,足足要了二十万。
    林林总总的居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俾斯麦家族至少付出74万的绿云行省和紫苑行省的百姓来换,才会同意把俾斯麦家的四公子给放回去。
    而且更气人的是,这单据上还说,一时凑不够人数也没关系,他们不拒绝分批付款,凑够一件就可以换回去一件,甚至连更详细的分价格都有,例如赎回脑袋需要十五万百姓,其中一双眼睛共六万,鼻子三万,一对耳朵四万,满嘴的牙两万,如果凑不齐百姓数量的话,完全可以先赎回去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嘛……什么?分开赎回去人会不会死掉?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似乎没做过实验不太容易回答呢。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要人,我给你!
     更新时间:2009…3…10 16:26:57 本章字数:4312
    王城势力虽然表面上是由俾斯麦家族控制的,可是雷老虎等人却知道其中也隐藏着青狼盗贼团的身影,这个隐秘的消息虽然对雷老虎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可是,这两方面哪个为主哪个为副,就不是那么很明显了,就连法兰西家族也只能依靠着不多的情报来猜测,找不到具体的证据。
    这次要求俾斯麦家族用百姓来换他们的四公子,其中也未尝没有试探的意思,不过他们却没想到,实际情况却并他们想的这么简单。
    当初红枫城队长狼人克林获得了权力王冠之后,斗气提升了十倍,由原来的7~8级左右的小武士一举突破了13级的剑圣门槛,他从诅咒之地被传送了出来后,却恰恰撞到了全部由兽人组成了青狼盗贼团,于是出手降伏了盗贼团的首领青狼。
    如果权力王冠只能把主人的力量提升十倍的话,那么它就应该叫做力量王冠,之所以叫做权力王冠,其最主要的原因却是戴上这个王冠的人都会拥有一个特殊的技能……王者降临,可以用来控制手下的忠心。
    当然,王者降临并不是万能的,这技能虽然名字比较威猛,可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催眠术,控制精神力不够强大或者性格软弱的人还凑合,对于性格坚强或者精神力比较强大的人就没什么用处了。
    不过世界上性格足够坚强的人毕竟只是少数的,青狼却不在其中,他完全被王者降临给控制了,可是这个时候问题来了,克林力量大增到是不假,可是智商却没增加多少,他原本只是一个守门的城门官,收收城门税他到是比较擅长,这个让他研究怎么发展势力却实在是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这方面,青狼到是一把好手,只所以原来混的比较惨主要是因为武力不济,没什么战斗力而已,不过现在却有了克林。
    于是,其他的盗贼团倒霉了。
    王者降临对付高手没用,可是对付这些盗贼却正合适,短短的时间内青狼盗贼团几乎把整个天狼行省的盗贼团全部给打散收编了,那些头领更是在王者驾临的控制下成了青狼的手下,例如狐狸和猪头三等等都是这种情况的。让青狼盗贼团实力大增,迅速的壮大了起来。
    只是天狼一个行省的盗贼毕竟数量有限,再加上克林本身又是个种族主意者,对聪明的人类并不信任,只愿意相信同样直爽的兽人,所以青狼盗贼团的规模虽然翻了几翻,可是和天狼行省的军队比起来,却仍然弱小。
    而克林虽然身为老大,可是却对管理盗贼团的烦琐事情着实没什么兴趣,在他看来这些东西交给手下就行了,反正在王者降临的控制下他们又不会背叛。
    克林非常相信王冠的力量,可是他却并不相信自己的力量,他原本实力就不高,就算斗气提升了十倍也不过是13级的剑圣而已,大陆上这样的人多的去了,就是原来的红枫城也不下十个,和那些领域级和传说级高手比起来差距更是强大。
    克林现在拥有王者降临这个利器在手,创建自己的势力是理所当然的,他虽然不算聪明,可也不傻,知道一股力量的崛起肯定要伴随着血雨腥风,他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的拉起队伍后却被某些神灵一般的15级强者苍蝇一样的拍死,所以,克林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练习武技上面,把其他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青狼。
    这也是为什么当时青狼盗贼团伏击雷老虎所在商队的时候,克林没有在场的缘故,否则雷老虎和阿德妮看到了权力王冠后是绝对不会罢休的,以克林当时不过13级的实力,也许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
    虽然损失了猪头三,可是青狼毕竟带领着盗贼团的主力逃了回来,不过青狼盗贼团的好日子却也没了,以啸月天狼李银眸的高傲,以天狼行省大陆第一轻骑兵团的勇悍,又怎么会允许马贼在自己的土地上肆虐?
    试问一个盗贼团他再精锐又哪是精锐帝国军的对手?没坚持多久克林就被打的七零八落的,狼狈的从天狼行省逃了出来,跑到了红枫行省讨生活。
    不过好在虽然实力损失的不轻,可是克林却并不缺钱,毕竟他用王者驾临控制了几个老牌的盗贼团,那些盗贼团历代积累下来的存货可是不少的,龙之号角还有克里丝蒙缇娅的冰峰咆哮都是从盗贼们的存货中找到的。
    有的时候克林也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那些骑士小说中传诵的英雄,无敌的主角,要不自己的运气咋会那么好,居然连钻个山洞躲避魔犬群,都能捡到了失踪以久的诅咒之戒,这戒指要是换了别人可能不认识,可是他克林却历代都是红枫城人,对这事知道的无比清楚。
    红枫行省魔犬肆虐,想继续做马贼是不行了,克林也被天狼行省的大军追的厌倦了,所以打算找个根据地来稳定一下,自然而然的,他从小长大,并且无比了解的红枫城就是最好的选择。
    他的诅咒之戒爱的容易,却没想到世界上自从30年前就有人一直在红枫行省找这个戒指了,为了这个目标,那人甚至主动嫁到了红枫城,就连那人离开后,她的子女还留在了红枫城继续寻找这个戒指。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的光明圣女朱丽安娜,她的后人克林也很熟悉,正是红枫城的大小姐阿丽丝。
    克林和阿丽丝一拍即合,双方制定了周密的诅咒之戒换取红枫城计划,可是运气却不好,在关键时刻又被突然出现的雷老虎雷大扫把给无意中撞破了,反而搭进去了二头领狐狸。
    无奈的克林眼见夺城无望,红枫城四周魔犬的数量却越来越多,只能撤出了红枫行省,黑熊行省民风彪悍,克林是不敢呆的,于是辗转进入了绿云和紫苑两个行省发展。
    这时候他到是学的聪明了,没继续抢劫,反而先用金币结好了当地的贵族,然后在贵族们的保护下逐渐的发展壮大,拍卖了掠夺获得的财富后聚拢了数万的亡命之徒,接着通过这两个行省的贵族作为跳板,搭上了俾斯麦家族。
    俾斯麦宰相在内政的能力上是很强大的,可是他却并不懂得武技,精神力也着实一般,在克林的暗算下根本难以抵抗,很容易的就被王者降临给控制了,这是因为如此,俾斯麦家族的谋反才如此的突然和不可思议。
    其实克林不是不想像控制俾斯麦宰相那样控制19代蓝特大帝,可是他却没想到19代蓝特大帝虽然不会武技和魔法,可是常年的帝王生涯却让他的精神坚固无比,王者驾临技能在这真正的王者面前居然没有一点用处,这才无奈的杀死了他。
    在外人的眼里,王城的控制者怎么说也是俾斯麦家族,就算是猜到有合作者,绝大多数人也会认为就算是合作,也是以俾斯麦家族为首的,却没有任何人想到,现在的俾斯麦宰相已经成了别人的奴隶了。
    呃……不过事情却还并没有结束,克林通过俾斯麦家族控制了王城才发现,自己打打杀杀还行,连管理个盗贼团都感到头痛,要管理世界上最大的行省,还要应付周遍行省的挑衅和帝国势力的攻击……他又哪里是这块料呀?才管了三天就觉得脑袋发晕,于是就把事情一古脑的丢给了俾斯麦宰相和青狼俩人商量着处理,自己则隐在幕后,继续修炼武技。
    于是,问题就出来了,俾斯麦宰相那是什么人呀?正统的政治世家,官员出身,而青狼呢?正统的山野人士,马贼出身,你说这两个人以他们的生活习惯,从小的经历,学的事情等等,他能有共同语言么?
    俾斯麦是中了王者降临,可是人家也只是对克林忠心而已,身为高贵的宰相又哪里会把青狼这样的野民放在眼里?
    可是青狼从一开使就跟着克林一直到现在,自认为最是忠心,又怎么会看得起俾斯麦这种新近依附的?
    俗话说的话,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这两个人本身就代表了克林手下的两个势力,传统官员派和马贼派,再加上克林的不管不顾,这下可就热闹了,双方整天是互相使绊,争斗不休。
    只是也许动刀子还有抢劫火并这类的事情青狼能比俾斯麦强点,可是这处理政务可就差的太远了,三招两式就让人家玩得丢人现眼,败下阵来,一时之间居然被俾斯麦家族压的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暗暗的寻找机会,打算报复。
    俾斯麦当了这么多年的宰相,独揽大权,经验无比丰富,又哪会把青狼这种菜鸟放在眼里?对克林的忠诚到是不假,只是对自己的四儿子也最是宠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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