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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红瓦黑瓦-第15部分

小说: 红瓦黑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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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杨氏从此就病倒了,终日躺在床上(她们临时用几块木板搭了一张床)。    
    丁黄氏便无微不至地伺候着。    
    丁杨氏不能再与丁黄氏到我们学校后面的大河里抬水。现在,我们每天能见到的是丁黄氏用两只水桶挑水的形象。那外出的半个月,几乎也毁掉了丁黄氏。    
    她确确实实已是—个衰老的女人了。但这衰老的女人必须挣扎着干活,因为另—个也已衰老的女人需要她这样做。她步履蹒跚地挑着两只水桶,在我们学校的大路上走,走得摇晃不定,像是—只鸡在缆绳上走,走—会儿,就把水桶放在地上歇一会儿。在她的身后,是两道水的湿痕。有人劝她:“就在附近用水吧!”丁黄氏摇摇头,“近处的水不干净。一桶水是吃的,一桶水是给妹子洗身子的,都要于净。”    
    丁黄氏每天都要给丁杨氏洗身子,直洗得没有—丝汗渍和污垢,把凝脂一般的肤色洗出来。    
    很快到了冬天,中午时,屋里反比屋外冷了,丁黄氏就架着丁杨氏蚓南墙下的藤椅上晒太阳。    
    丁杨氏已骨瘦如柴了。但经常被洗濯的头发依然黑而湿润,不让十八岁的村姑。    
    那天中午,我、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和姚三船转悠到了她们的茅屋前。    
    当时,丁杨氏正在晒太阳。她安静地躺在藤椅上,默然无语地接受温暖的阳光。    
    阳光特别地好,又无—丝风,南墙前蒸发着热气,像湖面上的波光。她已经认识我们,并且似乎对我们很有好感,朝我们微微点了点头,我们便走近了一些。    
    她的面容确实十分清瘦,因此面庞的轮廓也就更变得十分清晰。    
    那双依然很黑的眼睛里目光已经无力了,像晚秋时的两汪薄水。    
    几只鸡在藤椅下很悠闲地觅食。丁杨氏有时低下头来很亲切地望望它们。    
    丁黄氏从屋中走出,将一块叠得很整齐的线毯放开盖在丁杨氏的腿上,然后搬过—张凳子在她身旁坐下,开始给她梳头。    
    她梳得很轻柔,很仔细。只见她用左手轻轻托住一把头发然后用右手握住梳子轻轻梳下来。如果稍微遇到一点阻碍,便会将梳子在清水里蘸—蘸,然后再梳。    
    梳顺了的头发从她的手中纷纷扬扬地滑落下去,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丁黄氏说:“头发真好!”    
    此时的丁杨氏面色红润,安静得像个小姑娘。    
    这年冬天下第—场大雪时,丁杨氏丢下丁黄氏去世她活着的最后十天,是在那张大床上度过的——她们花去几乎所有家当,托人到处打听,终于找到了那张床,用了几倍的价钱又将那张床弄了回来。    
    葬礼是在一天的大雪里举行的。    
    丁杨氏被埋在了丁韶广的右边。墓在镇前一条小小的河坡上。那坡上长满了燕尾竹,一年四季,总是—片翠色,是块风水好的地方。    
    围观的人很多,因为丁黄氏不听任何人劝说,决定在丁韶广与丁杨氏的墓前烧掉那张大床,“我们也没有后人,这床又能留给谁?你们就别扎纸床烧了,烧了这真床不比纸床好?我不久也会去的……”人们只好随她。    
    我清楚地记得,大床烧着的时候,火光极鲜亮,极旺盛,在漫天飞雪里,给这寒冷的世界横添—派温暖和壮烈。火旺时,烈焰熊熊,把四周的竹叶都染红了。    
    我看见丁黄氏的脸在火光中一闪一闪地亮,一闪一闪地晃动,像是在幻境里。    
    烧到最后,来了一阵风,灰烬飘人空中,与白雪共拂,仿佛飞了许多白蝴蝶和黑蝴蝶。    
    丁黄氏活了好几个年头。在我读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她死了,也是在冬天。    
    那天也是一天的雪。她死在去小河边的路上。    
    他被埋在了丁韶广的左边。    
    人们在扎纸房子、纸马车—类东西准备焚烧给死者时,省略了纸床,说:“他(她)们已经有了一张大床了……”


第二部分快戽干了水的池塘(1)

    第一节    
    这个世界变得像—口快戽干了水的池塘,满塘的鱼露出了一线线青色的脊背,于是这些鱼全部开始急匆匆地游动起来。在一些稍深的水道上,它们形成细长的队伍,挤挤挨挨,其游动状,使人深解“鱼贯而行”这一短语的本意。与惊慌的鱼不同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人,在行动中充满抒隋和兴奋的意味。    
    那年秋天,我们十几个人由邵其平带队,开始了大串联。虽然已晚了—些时候,但依然欢喜不已。我长那么大,除了去过几趟几十里外的县城,还未出过远门。外面的世界只是在我的想像里出现过。人要出门的欲望大概是与生俱来的。小孩会走路了,就要往门外跑。这一点,人跟鸟并无两样。鸟要出窝,要远飞;人要出门,往远外走。大串联,满师界窜,真可人意!    
    这大串联着实迷人。    
    到处是歌声:“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世界将是你们的……”空中漫卷红旗,—个个都雄赳赳地走路。一支队伍又一支队伍,在田野上流过,在街道上流过。总见到人群,世界—下子拥挤起来。    
    我们是一支小小的队伍,并且是迟出发的队伍。与那些大队伍相比,我们的队伍太清瘦,—个个又蒙头蒙脑的。我们都会发呆… ——见那些队伍发呆,见一切未见过的情景都发呆,因此不断地丢失人,害得邵其平命令大家原地站着不动,然后由他回头去把那丢失的人找回来。有时候很难找,并且找了这个又可能丢失那个。邵其平—路埋怨我们没见过世面,像雨天里爱赶雨点的黄毛鸭子,说领着我们出来真是活受罪。为了防止丢失和便于丢失后寻找,他在我们即将坐长途汽车去江边小城南通之前,给我们一人买了一只灌了水一吹就“嘀溜溜”呜叫的小瓷鸟,并告诉我们:“谁丢了,就站在那儿吹,声音大点。”我们都觉得这个办法很有趣。这鸣啭还很动人,如绿叶间的真鸟一般,即使人没走丢失,走在队伍里也吹,引得路人都朝我们望。这鸣啭就这样不时地混杂在那些雄壮的、尽力气唱出的歌声里,显得很有趣。    
    邵其平笑笑嘻嘻的。    
    我们这支队伍里有马水清、陶卉、丁玫等十多人。    
    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样子—定很可笑。瘦啦吧唧的,戴一顶折断了帽檐的绿布帽子,裤管短短的,背了一张只从中间捆了一道绳的大红花的被子(还打了补丁),眼睛很亮,却又很傻地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这支队伍当然也可笑,因为他们几乎都是我这副模样。再加上—面屁股帘大的小红旗被高高地举着,在风中刷刷地飘扬,自然就更可笑了。    
    我们走得很得意,把脚抬得很高,然后很重地将它砸在地上。人的心情总要影响到脚步。换个角度说,看人的脚步就能看出入的心情。脚步比脸上的表情可能更可以明确地透露人的心情。那时,许多人的脚步是—样的———种充满了豪迈感、庄严感的脚步。这脚步在阳光下,在夜空下响着,成了一段岁月的音符与象征。    
    串联对我们的胃来说,也是一种叫人惬意的事情。    
    饥饿,是我十八岁之前的重要记忆这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倘能成立,一定得有—个前提:人已经吃饱了。    
    如果人未吃饱,如鸟一样饥饿,也会像鸟—样为食而亡的。饥饿极为可怕。它是一种到了极限时见石头都想啃的欲望。它能使人失去志气和尊严,从而使人变得猥琐,在心头笼上挥之不去的羞耻。我偷过人家瓜地里的瓜,摘过人家枣树上的枣,吃过人家的残羹剩饭。我还曾溜进人家的厨房,揭开锅盖,用手抓过人家的米饭,并且就在把手捂在嘴上时,这家人家的主人走进了厨房。    
    从此,我便永远也摆脱不了一双睁大了的、盯着我不动的鄙夷的眼睛了。我吃过—回糠,一回青草。糠是如何吃的,记不得了。    
    青草是我从河边割回的。母亲在无油的铁锅中认真地翻炒,说是给我弄盘“炒韭菜”吃。十五天才能盼到—顿干饭。所谓的干饭只有几粒米,几乎全是胡萝卜做成的。整天尖着嘴喝稀粥。如今回老家时,总觉得那地方上有太多嘴长得尖尖的人,并且,我无端地认为,这样的嘴就是当年喝稀粥喝成的,而如今成了基因,一代一代地留传下来。我最不耐烦的季节是春天。青黄不接,春日又很长,似乎漫无尽头。春天的太阳将人的毛孔——烘得舒张开来,使人大量耗散体内的热量。饥饿像鬼影跟踪着人,撵着人。我巴望太阳早点沉没,让夜的黑暗早点遮住望见世界的渴望的眼睛,也遮住——干脆说扼死——饥饿的欲望。毋庸讳言,我日后永远不敢忘记马水清,这与在那样困窘的日子里,他不断请我吃猪头肉,并时常让我到他家小住改善伙食是有一定关系的。    
    我没有想到,串联居然让我们解馋。我们每到—处,都有人接待,并且每顿都有肉吃。我们围坐—桌,牢牢地围住一只盛有青菜和肉片的大盆子,真让人激动。我们吃得极勇猛,只见无数裉筷子在盆里搅动着,像某个地方的宗族之间棍棒交加的械斗。    
    只有陶卉,很文雅地坐着,轻易不伸筷子,只把碗里的饭慢慢拨弄到嘴里。她家的日子—直过得很好。这从她白里透红的脸色可以看出来。    
    大盆子里很快就剩了汤,于是便有几双筷子失望而又不屈不挠地在里面捞着,捞得让我和马水清都觉得讨厌。比我低—个年级的一个大个子,总是最后一个离开那大盆子。他那种打捞极丑陋:眼珠子瞪得大大的,仿佛要掉进盆里去。每每总在我们离开桌子后不久,听见他在背后惊喜地叫一声:“我又捞到了一块肉!”    
    我们一路吃下去,把嘴吃得油光光的,没过几天,就长胖了一些。最好的是上海。关于大串联,我有许多事情已忘了,但上海某大串联接待站(这个接待站似乎在小西门一带)招待我们的红烧肉却至今不忘。我很奇怪,人的记忆居然还能几十年不忘地记住某种气味。后来去过上海多少次,都想吃那个接待站烧出的那种红烧肉,可是终于没有能够如愿。    
    那咱红烧肉无疑是若干个美好记忆中的—个。


第二部分快戽干了水的池塘(2)

    第二节    
    长途汽车颠簸了八个小时,我们也唱了八个小时。汽车跑得满身尘埃,直喘气,我们也唱得没力气了。傍晚到了南通。    
    无数支江北的串联队伍汇集于南通,都要从这里过江。这江边小城都快挤爆了。然而队伍必须开到这里——南通港是通往江南的大港。    
    召其平领着我们这支疲惫的队伍到处投宿,但所有的接待站都说他们再也无力接待了。一直奔波到夜里十点钟,我们才在一所中学找到了一小间房子。这间房子里还没有床,只有用稻草铺成的地铺。    
    因为只有—间房,男女生今宵只能同室而眠了。    
    面对这样—个意想不到的事实,我一点也说不清楚自己当时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召其平说:“对面有个自来水龙头,大家都拿了毛巾出去擦—擦脸,然后赶紧打开被子睡觉。”    
    陶卉出生于医生家庭,父亲陶国志是油麻地镇卫生院的院长,她自然比一般女孩爱干净,在自来水龙头下仔细地擦洗了很长时间。我今天出了很多汗,浑身黏糊糊的,打算好好擦洗—下自己,便在一旁站着,等她用完水。她大概觉得终于擦洗干净了,把小辫解下来,让头发蓬松开来(在头发蓬松开来的一瞬间,让人觉得有一朵黑色的花在灯光下开放)。她用毛巾将头发一遍一遍地搓擦了—会儿,然后轻轻地甩甩头,把头发全都甩到后面去。那头发有几缕依然沾在脸上,她微微仰起脖子,挺起胸脯,用手将头发往后捋了几下,这才离开水龙头。    
    等她离去十几步远后,我才走近自来水龙头。反正没有人了,我脱了上衣,脱了鞋沫,挽起裤管洗起来。天有点凉,水也有点凉,洗得咝咝哈哈的。特别是当水淋淋的毛巾擦到胸脯和背上时,总不免一激灵,在地上跳起来,像被人胳肢了似的。    
    有脚步声。    
    我掉头—看,见陶卉搬了张小凳子,又走来了。我为我瘦削的光脊梁(根根肋骨,清晰可数)害臊起来,没把水珠擦干就慌忙穿上了衣服。    
    陶卉大概看到我了,在十几步远的树底下站着。    
    我拿了毛巾,拎了鞋,暂且跑到一边,将水龙头给她让出来。    
    她以为我洗完了,走了,便走到自来水龙头下,把水拧得小小的,像—线檐上垂下的雨水那样流着,然后脱了鞋袜,挽了裤管,坐在小凳子上,把双脚伸到水下。微暗的灯光下,那双脚泛着朦胧的白色。她把两只脚互相交叉着轻柔地搓擦着,那白色便一闪一闪的,像早春时的雨幕中,池塘边的水草里两条嬉闹的白条鱼。    
    我赤脚立在潮湿的砖地上,觉得很凉,身子微微地打哆嗦。    
    我的脚还没有洗。然而陶卉却是不慌不忙地洗她的脚。这女孩太爱干净。我想将脚在裤管上擦擦穿上鞋算了,可心里又通不过。    
    我只好哆嘹着一直等她洗完离去。    
    我的脚洗得很认真,手指在脚丫间来回搓,发出清脆的“咯吱咯吱”声。我仰望着异乡的月亮,让脚淋着凉水,心里头有一种特别的好感觉。我慢悠悠地消受着,没想到在那间临时下榻的小屋里,有—番尴尬在等待着我——地方实在紧张,十几个人必须—个挨—个地睡,谁也不能指望宽松。男生和女生达成一种默契,要闹我和陶卉。    
    我进屋时,他(她)们都已—个挨—个睡下了,只在男生与女生之间留下一小块地方。陶卉正在撵夏莲香起来,而夏莲香死死抱住另—个女生的胳膊不松,陶卉便红着脸用拳头捶着夏莲香的肩膀。    
    —见到那块空隙,我马上意识到这是一场“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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