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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狱警日记-第108部分

小说: 狱警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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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了,号子里的人的地位是与铺的位置大小是相关的。
    我一蹲就是一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看守所起床的时间(睡午觉后14:00起床。
    下铺的人都先起来,他们没一个人达理我,他们起床一会儿后,前面两个铺上的人才丰硕翻身起床。
    一号胖子和二号起床,问三铺:“怎么又来了一个人,妈的,号子本来就关不下了,还要塞人。”
    三铺说:“我睡着了,不知道。”
    三铺回答完一、二铺的话,站在床上问我:“新来的,干什么的。”
    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下岗的干活。做生意失败的干活。这些回答起来哆嗦,我来了个简单的回答:“打工的。”
    “打什么工?”
    这句话又把我为难住了。开店子,被工商局收了一万多块钱的货,说是广告牌不该挂在店门上。包工程被当官的黑钱比我挣的钱多。都没搞到钱,我又来了个干脆的回答。
    “给当官的白干的那一种。”
    睡二铺的说:“还算有觉悟。”
    这时,刚才给我安排蹲位置的黑脸灾脉子说话了:“给你介绍一下,现在给你说话的是张哥,睡第一铺的是黄哥。新犯子,张事一点,晓得规矩撒?”
    规矩?我真不懂。进了这个环境,我必须首先做到谦虚,我望着上铺:“黄哥,张哥,我听你们的安排。”
    黄哥看也不看我一眼,张哥问:“那里人。”
    “”
    “哦,你跟我住的地方挨着。”
    我心里高兴,这下好了,有一个挨着我住的张哥,到号子里不会吃亏了。
    三铺对张哥说:“张哥,先给他搞个过场吧。”
    走过场?完了,我在外面经常听人说走过场的事,我的身体看起来很棒。可内脏器官早已被自己伤残的不行了,生活闷,死抽烟,肺已经熏烂了,经得起走过场吗?一拳头就要把肺打炸。我吓得不行。
    好在张哥马虎了一回,说出了一句让我很高兴的话:“我的邻居,走么B过场,先搞个馒头给他吃。”
    吃馒头?不是别的打人方式吧,我脑袋乱想。
    没想到真的有一个水板从头格水泥柜里拿出一个又黑又硬的馒头塞给我。
    我对张哥说:“张哥,我不饿。”
    我真不饿,那几个审我的人把我气饱了。
    张哥说:“中午送进来,肯定没吃饭,吃一点。”
    张哥的好意和关照我难以推脱。我拿着馒头咬了一口,然后谢张哥,对张哥说,实在吃不下。
    剩下的馒头被一个灾脉子吃了。
    起床一会儿后,风场的门开了,犯子们到风场打坐。
    张哥对我说:“你才来,过场免了,你要干活,下午就在号子里抹地。”
    我对张哥充满无现的感激,连声说:“是,是。”
    张哥又叫了一个睡厕所那头的灾脉子,对他说:“你教他怎么抹地。抹不干净老子就给你厉害看。金鱼缸他不抹,你抹。”
    那灾脉子躬背垂手站着:“是,是。”
    就这样,一块仅仅只有三、四个平方的小地方,我竟然抹了一下午,抹到开晚饭。
    在抹地时,我尽找机会跟灾脉子多说两句话,好了解一下号子里的情况。灾脉子急死人,说话支支吾吾,又不敢大声,每小声说一句都要往风场望一眼。
    和灾脉子干了一个下午,我竟然什么都没问到。
    抹地时,我偷偷的望了几眼老大。老大是一个沉默的人,什么事都不管,发话的人总是二铺。
    到了晚上吃饭,饭板用一个破的不行了的塑料碗给我打了一份饭,吃的菜是老萝卜块,有两三块,水多。我拿破碗,水往外流。流到手上,烫的我恨不得把碗摔了去。
    饭太难吃,我只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米饭煮的稀烂,干饭不像干饭,稀饭不像稀饭。萝卜无油、无盐,份量又少,我是吃不下,剩下的饭灾脉子们抢着吃。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号子里的人抢饭吃,每天饭菜的份量太少,填不饱肚子。
    上面四个铺的人吃的都不错,有鱼有肉。当时我想不通,同坐号子,怎么吃的差别这么大呢?后来知道了,上铺都是有环境的人,号子里另卖炒菜。
    晚上睡觉,床上挤满了人,挤不出位置,张哥又帮忙了。赶了一个灾脉子在地上搭地铺睡,让我上床睡,而且睡倒数第三的位置。
    我进看守所算是幸运的,一进去就被升了两级,好人有好报啊!
    在下铺睡了一夜,我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了坐牢的苦,几个人睡在一堆,恨不得抱着别人的脚睡,位置太小了。我平时不打鼾的人,因为被整的太疲乏,晚上也打起鼾来,有人听不得打鼾,就是那个我进号子时那个让我蹲在那个地方的黑鬼、后来的死犯子杨大员,他只要我一打鼾,就拿手在老子的头上猛拍一下。妈的B,放着老子才进号子,时间长了,老子真要修理他。
    第二天起床,张哥让我什么事都不做了,他对我说,他还有几天就要下监狱了,这几天他特罩我一下,过几天要靠自己好好搞。
    几天里,我通过与下铺的人低声交流,我知道了前三档的底细。
    头铺姓黄,实质上的黑社会成员,在累了很大的代价后,在他的起诉中,他与其他二十几个人脱离,排在黑社会组织之后。没有被定为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可能会被判4年左右的刑期。
    二铺张,是黄在社会上的好朋友,犯金融诈骗。在社会开公司,套银行的钱,已判,14年。张在号子已经关了两年多,在等待机会,等待某监狱的宣鼓岗位空出,到监狱后,直接上岗。张的妈妈是省警察学院教官,看守所的周黄皮副所长是他妈妈的学生,张被黄皮罩着。
    三铺姓什么忘了,外地人,在街上开门面,因客源纠纷和人斗殴,可能会被判2年。
    在前三个铺中,一般的人都会认为最黑的要数老大,因为他本来就是黑道人物。其实不然,30号最黑、最没人性的是三铺,那个年轻人,大概二十八、九岁。号子里所有打人的事和故意整人的事都是他做的,那小B没伤害过我,但我对他的行为很不舒服,直到我满刑的今天,我真有想打他的愿望。怪我望了他的模样,也搞不清白他的地址,如果还真还认得他,不定那天在大街上碰到他,他就要吃亏了。
    我在30号待了7天,我目睹了以3铺为主,4铺帮忙的十多次打人和惩罚人。就把一种号子里惩罚人的方式,叫前七后八的拿出来说一说吧。
    前七后八是指在人的前胸打七拳,在后背打八拳。挨打的最多的就是后五档,除了我就是其他四个人,特别是睡在倒数第二铺的那个大个子,河南人。经常被贴在墙上打。打完后还要说谢谢。
    牢头狱霸是监狱里、看守所里可恶、可恨又可悲的人物。人们从《水浒》中林冲、武松坐牢时的遭遇,从云南晋宁农民李荞明惨死于看守所里的“躲猫猫”,认识了此类人物。很可怕的是,在有的牢头狱霸背后,时隐时现公安干警的身影。
    牢头狱霸不除,监所不得安宁。而要治住牢头狱霸,先要从严治警。前不久,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公安部明确了态度,采取了措施,地方也跟了上来。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3月19日发布新闻: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出台了六条警规,其中对存在牢头狱霸的监所,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云南出现的晋宁县看守所牢头狱霸致死在押人员李荞明的“躲猫猫”事件、蒙自县一民警开枪杀人等事件。为整肃警风,云南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严格有关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其中很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凡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物降一物”,纵容乃至指使牢头狱霸欺负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的,可能是监所里的公安干警;牢头狱霸最怕的人,也是公安干警。把牢头狱霸同监所的违法乱纪公安干警挂起钩来,是有事实根据的;强调从严治警,也是治住牢头狱霸的根本措施。通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牢头狱霸就是难缠的“小鬼”,他们的恶行令人发指。有些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或被拘留时,竟然被牢头狱霸非法施以暴力,百般**,有的惨死于拳打脚踢之下。如果不是相关监所的公安干警玩忽职守,牢头狱霸是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占山为王的。
    按说,维持监狱、看守所里的秩序,主要靠公安干警,但很不应该的是,有些监狱、看守所的干警把权力“下放”给了牢头狱霸,将那里维持秩序乃至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了,对其恶行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甚至明白地唆使其作恶。而这些人中,不乏心黑手毒、蛮横霸道的地痞、流氓以及“黑道人物”。这些“人渣”折磨起人来,残忍而又隐蔽,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恶行,严重践踏了国法,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败坏了政法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形象。
    还要看到,总会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想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奖励或减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干警利用他们去监视、检举揭发其他犯人是对的。监狱、看守所本来就是一个鼓励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地方。但要明白,在那里不准胡来,绝不容许人欺负人,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特别是生命必须受到切实保护。
    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条是从严治警。公安干警必须严肃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想想公安部的明确态度,看看云南省公安厅的明文规定,有必要提请公安干警注意,小心牢头狱霸砸了您的饭碗!
    牢头狱霸滥施暴力的直接对象是受害人,他们折磨受害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反映了人性中恶的一面。受摧残重者丧命,如“躲猫猫”的受害者,轻者也往往受尽摧残、生不如死。鲁迅曾经精辟地说过,某些国人在折磨同胞方面特别有想象力,此言不谬。
    其次,牢头狱霸的间接受害者是国家形象。《世界人权宣言》指出,要“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使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这一信念是“鉴于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辱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各会员国业已誓愿同联合国合作以促进对人权的基本尊重和遵行”。《禁止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禁止“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性理由,蓄意使某人在**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痛苦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是有功之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所造成或者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上述国际法规定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人的基本价值及人格尊严的尊重,体现了对保障人权理念及人道主义精神的认同。许多国家在其国内法中也规定禁止对任何人加以残忍、不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或者处罚。之所以赋予国家上述义务,是因为源于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责任,即依据社会契约论,国家有保护人民的义务,如果国家未能尽到防止上述恶行发生之义务,那么应当承担补偿或者赔偿之责。但是,这些后续的补救措施难以挽救国家形象的损伤。
    当然,虐待被囚禁者的不仅是牢头狱霸,例如,最近,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丹纳教授曝光了美军关塔那摩监狱虐囚的秘密报告。以往美军关塔那摩基地所关押的涉嫌恐怖主义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美军关押在阿富汗的塔利班分子受到虐待的丑闻,弄得美国政府声名狼藉,而眼下发表的秘密报告更加触目惊心,使美国政府的形象雪上加霜。正如丹纳所说:虐囚“伤害了这个国家。这个国家需要彻底的调查”。
    据《南方周末》报道,某看守所牢头说:“我们最羡慕的是一个外籍华人。他是个诈骗犯,关了两年。诈骗罪是最让号里瞧不起的,但连警察都畏惧他三分。因为每个月该国驻广州的领事都会飞过来看他,雷打不动,他每次都很骄傲地出去。他说不过就是问是不是挨打之类的,就是一句话不说,人家也来看,这是规矩。我们感到他们把人看得很重。”其实,领事只不过是按照本国法律履行保护本国公民的义务而已,如果其对本国公民置之不理,会在本国引起轩然大波。这件事发人深省,它提醒我们应当加强看守所改革,认真治理牢头狱霸,防患于未然,防止看守所暴力伤害被害者及国家形象。要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国家,必须在保障人权尤其是保障被剥夺自由者权利方面认真履行国家义务。
    努力一阵子快乐一辈子!这样的成功是否才是值得我们在追求的呢用IE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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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213)
    我叫朱鹏,21岁,出生在一个偏僻的乡村。我们家有两兄弟,哥哥大我一岁。
    在乡下,结婚是一件大事,但是受世俗观念的影响,婚姻一般都是由父母一手操办的。有一天,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来我家相亲。她叫周霞。当时,我父母的意思是让我们两兄弟随她挑,挑中谁给谁先办婚礼。那时,我想我比大哥年轻,文化程度又比他高,人也比他潇洒,周霞一定会选择我。可老天就是捉弄人,周霞选择的是大哥。我心中隐隐地有些不快。
    俗话说,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到了哥哥与嫂子结婚时得到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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