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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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压。不会上来就欺负他,因为他们清楚这里面的道道,会变的花样的抵抗,因为他们不害怕,你不管是打他还是折腾他都没多大用,最直接的就是把他放在中下层,不欺负,但也不给好脸色,找个机会在背后摆他一道,把他弄别的号去,这种人是每个号最讨厌的,打打不是,用用不是。如果是伤害类案件,或者比较强硬的,没背景的直接打,雷霆手段把他死死压制住。这个技巧性非常强,一般的老油子都做不来。在这里打人,不会打打就完了。你得打他,还不能连累自己,得保证不被狱警知道,却又得让他知道疼,害怕你,特别是语言上跟气势绝对强势压到,这方面需要很深的造诣,弄不好就适得其反,如果被看穿,就麻烦了。有背景的会拉拢,把他拉进管理层。这样的人不能得罪,经常进来的,他外面的人就会为他找关系让狱警照顾,而且都是一个市,说不定哪天就在外面折对方手里,只要不是死刑,总要出去的。再说他们也早已吃透这里面的情况,根本就不会理你那一套,说不定设计不好他,反被他设计。
最后就是我们这样的年轻人,18,9岁,或者20岁出头。在一个号里,我们这样的人就是关键,每个号都会有4到5个年轻人,这些人的归属就代表着地位。一般只要不是强‘奸,盗窃等案件的,都不会太被欺负。没进来过的,就哄着,培养成打手,也就是走狗。这些人的主要作用,就是震住下面的人,大哥是不会自己去整人或打人的,都是这些人干。因为就算出事也是他们,里面没人敢指证。另一种就是进来过,懂规矩,会来事,机灵,在外面跟过大哥的,这样的人会被培养成左膀右臂,是仅次与大哥的人。主要作用是控制走狗和底下的人,规矩的掌控者,执行者。待遇几乎和大哥一样,精明的大哥是不会自己插手这些事,他们会教给这样的人,让他们去做。因为要树立威信和权势,就像董事长跟总经理一样。这样一个小团体的等级分层就出来了,每个号几乎都是一样,大体不会变化。两到三个大哥,其中一个号长,强势的号长只会允许有一个大哥配合他,人多会乱,待遇也会降低,比如一瓶酒,多一个大哥就意味着多一个人喝,这些都是奢侈品,根本弄不到的。傀儡号长,一般旁边会有两个大哥,互相牵制,协调。下来就是做为亲信的年轻人,最多两个。再下面就是走狗和圆滑的老油子,走狗你不能对他太好,不然他会顺杆爬,跟狗一样,对他太好就不听话。一般是两个就够了,老油子最多也是两个,再多就得想办法打压下去,或者弄走,不然他们会串通起来夺权,这样的人最阴,平时不怎么样,一逮着机会就会狠狠捅你一刀,必须控制好。再下来就是一些老头及其他人,完全就是低层。老头还好,一般不会打和欺负的太过,只是让他们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其他人根本就是佣人和娱乐的对象。
作为一个大哥,从识人,到用人,管制人,下套。哪一个步骤错了,就可能意味着地位不保。我为什么要说我来过,而且两个月就走了呢?在外面听人说过最好说自己进来过,而且不能被识破。不是你说人家就会信了,人家会套你的话近一步确定。我为什么说我2个月就出去了,第一不能太短,短了的话跟没进是一样的,短了根本不可能懂的什么。长了也不行,那样的年轻人就会很滑,而且不好控制。2个月不到,略微懂些规矩,但不会吃的太透,好**,是最受大哥欢迎的。但自己得拿捏的好,因为得装的像确实进过的。少说话,多看多学,看人家干什么怎么干,不能漏出自己没进来过的迹象。在外面玩了这么久,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就像刚才他们惊讶,其实就是对我能识别出号长的赞赏,而且看情况那个号长还是个强势号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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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214)
一年收入10多万元甚至30多万元,这在普通人眼里确实是个天文数字。但高薪之下,有人却依然在大肆索贿受贿,结果锒铛入狱。审视浙江省依法惩处的3名正局级干部腐化堕落的轨迹,人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启发。
用位高权重形容这3位贪官似乎并不夸张: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位置上东窗事发的周航,曾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计经委委员等职;朱承岭,案发时为浙江省供销社主任、党组书记;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曾担任过浙江日报副总编辑、绍兴市委宣传部长、市供销社主任、嵊县县委书记等职务。
生活腐化堕落,贪图女色,是这3位贪官的共同特点。这必然导致他们在金钱上的贪欲,以此支撑荒淫无耻的生活。
据个体老板徐敏交代说:“第一次与朱承岭吃饭,我就知道他有两大‘爱好’,一个是爱财,一个是好色,要控制他是很容易的。”此后,每当朱承岭到杭州的一家歌舞城“活动”,徐就不失时机地找几个漂亮的小姐给朱送上,陪他唱歌、跳舞。再后来,朱基本上每次吃完晚饭后,都提出要“活动活动”找小姐,在杭州之江渡假村、梦湖山庄、黄龙饭店、北京昆仑饭店等地嫖娼。徐敏为朱付的“小姐费”就达两万多元。
朱还到处物色“情人”。他到四川等地出差,认识了几个女子,不久就成了他的“情人”。朱在北京认识了一名后,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直接给本单位人事处“交待任务”,将那女子调到省供销社,还冠冕堂皇地说是“引进人才”,委以官职。
更为荒唐的是,1998年朱承岭在北京学习期间,竟然以生活枯燥为由指使徐敏,三次从杭州带所谓的绝色**坐飞机上北京,在昆仑饭店供朱承岭嫖宿。
在此同时,朱承岭大笔一挥,将3000多万元的公款“借给”了徐敏。徐则一边挥霍,一边不断地寻找合作项目,以便不断地向朱“借”钱。为了让供销社参与满陇桂雨公园的建设项目,徐敏五次上北京做工作,在金钱和女色夹击下,终于摆平了朱承岭。
罗鉴宇、周航个人生活也很糜烂。个体老板陈某是罗在嵊县工作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当得知罗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后,立即像苍蝇一样叮了上去,千方百计供罗吃喝玩乐。罗先后在西班牙、香港和上海等地观看艳舞表演,洗桑拿浴,接受异性按摩,还让陈某从国外带回来“伟哥”享用。
这3个人中,罗鉴宇的年收入近20万元;朱承岭每年的总收入超过30万元;周航包括工资奖金在内,各种进项年均也达30余万。和普通机关干部相比,他们应当属于干部中的高收入一族了。但是,高收入却填不满贪官们的欲壑。
现年54岁的周航,从上世纪90年代担任浙江省省计经委办公室主任开始,就不间断地收受浙江一建公司项目经理叶旭明等56人的贿赂188次,共计人民币金额达到407万元,还有高档手表和金手饰等贵重物品,直到案发前几天他还在收受贿赂。
为了捞到金钱,周航到了雁过拔毛,不择手段的地步。对于像叶旭明那样的“老板”送来的总计达百万元的贿赂,他敢收;对浙江省政府明令要扶持的特困企业,他也要借机赚一把。长广煤矿公司是浙江省的特困国有企业,1995年底和1996年底,长广煤矿驻杭办主任刑某为求得和感谢周航在解决资金等事项的支持,先后两次共送给周航12万元人民币,周毫不脸红地笑纳了。
担任省药监局局长后,托周航买正宗人参的很多。他先给人家买便宜的,然后按门市价卖给人家,从中获得的差价就有4万元;还把自家的人参卖给人家,连发票都没有。
罗鉴宇贪婪的程度也不逊色。经查,罗违法所得接近300万元。他对金钱的追求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只要替人办事,就索要“回报”。1998年11月至2000年5月,浙江绍兴某公司的董事长任某为感谢罗帮助他借贷资金、推销黄酒,先后5次送钱给罗,共计人民币156万元,美元15万元,罗均收受。罗在任某的牵线搭桥下,自作主张向绍兴兰花电子集团出借1000万元公款。任某为此连续3次送给他近10万元。
罗鉴宇还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等名义,高价帮人推销花生、葡萄、领带,甚至贺卡,从中获取利益。他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会有一种愉悦感。”
与周、罗两人相比,年过不惑的朱承岭收受贿赂的层次似乎要“高”一些。他不轻易出击,但在与个别大款交上“朋友”、结成利益共同体后,就狮子大张口了。从1997年底至1999年春节,浙江今日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徐敏为达到向供销社借贷巨额资金的目的,先后3次送上总额14万元的贿赂,朱承岭如数收下,为徐大开绿灯,违规拆借资金达3000多万。
杭州万丰服装有限公司业主施某为了感谢朱承岭对公司的帮助,送上美金1万美元,朱也予以收受。1996年至2000年春节前,朱收受原浙江省兴合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陈某、郑某、施某等人送的现金共计95万元。在此期间,朱承岭作为省供销社的“一把手”,在他们的职务升迁、奖金分配上等直接为其谋取利益。
朱承岭和罗鉴宇有着居功自傲、独断专行的特点,而周航却显得处处平易近人,相对比较低调。但在弄权牟利方面,他们3人的做法基本一致。但可悲的是,他们许多违反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径,竟然没有人能够及时出面制止。
朱承岭1980年进入省畜产品公司工作,开始是当一名养长毛兔的工人,后来不断得以升迁,从副科长到副经理直至省供销社主任
面对成绩和荣誉,朱承岭开始飘飘然,并以“功臣”自居,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特别是北京学习之后,更是飞扬跋扈,独断专行。省供销社有位副主任看不惯他的霸道作风,曾善意地提醒朱。朱很反感,从此心存芥蒂。后来,这位副主任被调走了。朱承岭私下多次说:谁不听话,谁就走人!
罗鉴宇从嵊县任县委书记开始,长时期担任一把手职务。作为一把手,本应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然而,罗却利用一把手的权力,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在担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凡事一人说了算,在有明确规章的情况下,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800万元。在任浙江日报社副总编辑期间,未经编委会同意,违规出借资金1000多万元。
出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以后,他还兼任省出版总社社长、省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等多种职务,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更加独断专行。上任不到一年,未经酝酿就提出了调整66名处级干部的一揽子方案。他还插手重大工程招投标、生产经营等事务,擅自出借资金1000万元。
相对而言,周航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他对办案人员说自己的工作很辛苦,省政府大院的灯亮到最后的,就有他一个。一位熟知他的干部说,周航表面上从不向组织上要求待遇和官职,但私下里,大钱小钱都不放过。承包商叶旭明申请承接宁波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周航说要把这个工程给叶某的理由是叶“不乱来,不会乱送钱,不会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问题。”药监局班子成员信以为真,而事实上周航已经收下了叶某送上的40万元人民币和22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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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215)
昨天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发生在晋宁县看守所的“躲猫猫”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牢头狱霸”张厚华、张涛、普华永3个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同日,嵩明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晋宁县看守所原民警李东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虐囚”狱警从轻发落
据查,李东明在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并主管9号监室期间,不认真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以致9号监室形成“牢头狱霸”势力,而未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导致李荞明被殴致死。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苏绍录在2008年至2009年2月期间,违反严禁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规定,对违反监规的20余个被监管人用罚跪等暴力、侮辱方法进行体罚、虐待,情节严重,但鉴于其案发后确有悔罪表现,且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有阻止他人自杀等情节,可酌情对其依法从轻判处。
监室“老大”被判无期
张厚华、张涛、普华永三名在押人员,最早进看守所的张厚华成了“老大”。自从李荞明进入9号监室后,作为“新人”的他屡屡被张厚华、张涛、普华永殴打、体罚。
2月8日下午5时左右,张厚华等人再次体罚李荞明时,普华永用拳击打李荞明头部,致李荞明头部撞击墙壁倒地昏迷,后抢救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李荞明死亡原因系在不同时间段遭钝性外力多次击打,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指出,张厚华系本案主犯,且又发现新罪,应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另两人分别被判17年、16年。
法院判决
五名被告人获刑
李东明
晋宁县看守所原管教民警
1年半缓2年
苏绍录
晋宁县看守所原管教民警
1年
张厚华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在押犯
无期徒刑
张涛
晋宁县人,在押人员
17年
普华永
晋宁县人,在押人员
16年
死者家属与“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