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日记-第9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父亲时,看守所领导及检察官在释放我父亲时没有丝毫履行告知义务的意思,而是直接将我父亲让我母亲杨金菊、姑姑姚春云带回。且《监外罪犯手册》也是在一年以后即1994年2月17日接到新晃检察院通知要求领取,才由我父亲前去领取的,且《监外罪犯手册》仍未表明我父亲的监外执行的具体时间期限,致使没有丝毫法律知识农民出身父亲及家属误认为保外就医是无具体期限的。有关部门没有履行应尽的法律告知义务,未能把应该告知的相关事项告知我父亲或任何在场亲属,使我父亲无法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没有及时到相关部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且自1993年2月6日对我父亲执行保外就医起至2004年9月21日被新晃县看守所收监止这十多年时间内,公安机关及看守所从未派出任何执法人员对我父亲进行考察或进行发函考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部及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保外就医期满前,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考察,应对罪犯进行当面考察”。而我父亲在保外就医期间没有受到有关部门任何调察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察。是由于相关部门的失职和不作为使我父亲没有受到政府的监管和督促,对此,我认为新晃县公安局及看守所的执法部门应负全部责任。
(二)保外就医期间,我父亲痛改前非,以《监外罪犯手册》作为自己的行为法条,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履行义务,遵章守法,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且在临时外出寻医找药时都是主动向村领导及监管小组汇报,经过批准后才离开的,从没有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外出的行为。而新晃县看守所无视我父亲的遵纪守法的行为和痛改前非的态度,无理强硬的将我父亲收监关押,打破了一个犯错农民想要弥补过错的梦想,拆散了一个破镜重圆的家庭。这不符合我国法律惩治犯罪,教育罪犯的目标,不符合我国法律保护人民利益的宗旨。
(三)公安机关顺延服刑期限至2017年5月6日的决定是违反有关法律程序的。顺延刑期其实质是加重刑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是否加重刑期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定,公安机关无权对犯人随便延期或加重刑期。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及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了“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但是并没有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作出延长刑期的裁定,而公安机关在认定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越权执法,将我父亲收押并在送往怀化市监狱强制服刑时,怀化监狱有关人员因为“新晃县公安局没有人民法院开具的执行通知书”认为新晃县公安局在执法程序上违反法律而拒绝接收我父亲到其监狱,而原新晃县公安局局长现芷江县公安局局长杨军通过其私人关系将怀化市人民检察院驻怀化市监狱检察官请到新晃县,以酒肉款待,然后使起签字,作出同意收监的意见,怀化市监狱领导看到其有驻监狱检察官的签字意见后,被迫同意接收我父亲到监狱服刑。我一直以为法律应该是高尚无私的,但看到此种行为,我认为他们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他们的行为不配作为为民请命捍卫人民利益的公正执法者。这种种的行为都与我国法律相违背,他们违反法律程序,越权执法,人情执法将会严重侵害我们人民的利益,让正义无法得到伸张。
我父亲虽是罪犯,但是其合法权益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以上执法部门无视其权益,任意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作出错误的执法行为,互相推诿,致使我父亲至今仍被关在监狱,不得自由。在此发帖,希望网上的各位正义的人士能给予帮助,关注这发生在看守所的冤情。让正义得到伸张。
他俩是同年生的表兄弟,又在同一天被执行死刑。他们究竟犯下什么罪恶呢?临行诀别,家人相见,又会是怎样的场面?2008年7月8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两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会见家人最后一面的请求。
武清体,男,汉族,22岁,新乡市王村乡人;2007年5月24日,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侯玉刚,男,汉族,22岁,新乡市大块镇人,与武清体为表兄弟;2007年5月24日,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7月8日,武清体、侯玉刚先后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
2008年7月8日,武清体、侯玉刚临刑前,经批准,记者在新乡市公安局看守所监号外采访了他们。
「回放」讨要房屋损坏费杀死房客
2006年6月30日中午,两名青年男子来到新乡市牧野区五村镇高湾村董秀省租房处,进入卧室后,杀死了房客董秀省。行凶者是表兄弟,表哥叫武清体,表弟叫侯玉刚,他们当时均为20岁,为何杀人?
武清体被抓后交代,董秀省是河北邢台人,38岁,在新乡市做生意,曾租住在武清体家。董秀省在搬离武清体家时,没有把用坏的马桶修好,还带走了房间内的部分物品。武清体多次讨要未果。武清体说,他去找董秀省协商时被其骂了一顿,一怒之下,他就叫上表弟侯玉刚,去“教训”一下董秀省,结果却酿成悲剧。
董秀省被杀两天后,邻居发现报警。民警很快抓获了武清体和侯玉刚。根据警方调查,武清体之前还有两次抢劫的“前科”。
「诀别」亲属和杀人犯泪流满面
7月8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清体、侯玉刚执行死刑。此前,法院批准了两人临刑前会见家人的请求。两人的父母早早赶到看守所。侯玉刚的父母看到儿子后,泪流满面,放声大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面部一直平静的侯玉刚此时泪也流了下来,哽咽着:“别伤心,你们别伤心,别哭了,让我难受,下辈子还做你们的儿子。”
一看到父母到来,武清体立刻跪下:“爸、妈,我知道错了,不怪你们,你们不要哭!”“让我再抱你一次吧,我的儿,让俺摸摸你的头……”武清体的母亲泪水长流。武清体也哭了:“你们别哭了,让孩儿看着不好受啊,你让孩儿好好走吧……”
对话侯玉刚:我想捐献各个器官来弥补过错
记者:当时你和武清体做这事的时候,知道这是犯法吗?
侯玉刚:知道。但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脑子很乱,所以听了他的话。
记者:你现在最后悔的是什么?
侯玉刚:最后悔的就是太冲动了。
记者:还有最后的话要说吗?
侯玉刚:我想捐献各个器官来弥补过错。
记者:你想和同龄人说点什么?
侯玉刚:想劝他们不要触犯法律,我的结局就是一个教训。
记者:你还有什么要说吗?
侯玉刚:我的心在忏悔,想对我所有的亲人说,我辜负了他们。
对话武清体:脾气暴躁害了我
记者:为什么两个人一起做这个事情呢?
武清体:我怕自己对付不了,所以我才叫上了我舅家的孩子。
记者:为什么杀人?
武清体:当时被害人说话有点过激,骂了我。我也太冲动了。
记者:他欠过你们家房租吗?
武清体:欠过。
记者:欠租你们也可以容忍,就是说关系已经处得很不错了,那为啥这点小事让你生这么大的气呢?
武清体:就是当初他骂我,我一时冲动,就想打他,也没想把他打死。
记者:为什么他一骂你,你就会那么生气,你是什么样的性格?
武清体:我脾气比较暴躁,可能就是这脾气把我害死了。
他俩是同年生的表兄弟,又在同一天被执行死刑。他们究竟犯下什么罪恶呢?临行诀别,家人相见,又会是怎样的场面?2008年7月8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两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会见家人最后一面的请求。
画面——
被告人武清体,男,1986年11月28日出生于新乡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新乡市王村乡高湾。因涉嫌抢劫犯罪,2006年10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5月2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8年5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决定执行死刑。
被告人侯玉刚,男,1986年12月28日出生与新乡市,初中文化,农民,住新乡市大块镇北原庄村168号。因涉嫌抢劫犯罪,2006年10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5月2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8年5月1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决定执行死刑。
案情回放——
被告人武清体与侯玉刚经由武清体提议抢劫租住在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高湾村的被害人董秀省。2006年6月30日12时许,二人骗开董秀省住处的门,进入董卧室。侯玉刚用菜刀朝董秀省肩、颈部砍击,董挣脱后跑到客厅,侯玉刚又与武清体一起用铁椅朝董头部猛砸,致董当场死亡,后劫走现金1700余元及欠条等物。经法医鉴定,董秀省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打击头部并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家人会见——
被告人侯玉刚的父母在接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会见的回执后,上午就早早地来到新乡市看守所等候,此时他们最大的愿望也就是能见到儿子最后一面。
侯玉刚:“别哭了,娘,下辈子我还是你的儿……”
侯玉刚的父母在签完字后被送出了看守所,与此同时,一直在焦急等待的武清体的父母才接到法医通知,允许他们进入看守所与儿子相见。
武清体:“爸、妈,我知道错了,我太对不起你们了……”
刘如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死刑犯依照法律罪应处死,但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得到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精神,我们推行的死刑犯临刑前与亲属会见制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使得亲属对法院的司法人性化表示了赞同,被告在临刑前情绪也比较稳定,还有一些死刑犯临刑前对法官表示感谢,总的来说,实行这种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人性化。”
其实武清体早就知道会有今天,所以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给他父母的信中曾经写道,“不用管我,儿子给你们丢人了”……临刑前的武清体牵挂很多,遗憾颇深,但他犯下的严重法律罪行,恐怕不应该只是刑前良心上的忏悔和自责,而应该是雷霆审判。
临刑采访——
侯玉刚:“是冲动害了我,我想把我身体上的各个器官捐献给社会上有用的人。想劝年龄和我一样大的年轻人不要犯法……”
武清体、侯玉刚表兄弟二人,一个是1986年11月28日出生,另一个是1986年12月28日出生,刚刚犯罪时还不满20岁,他们还那么年轻就草草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其实这样的结果并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那他们为何会有今天的结局?在此之前,他们究竟犯下了什么样的罪恶?武清体、侯玉刚的父母与他们临刑前会见时,那亲情难舍的动人一幕,着实让人心酸,但悲情掩盖不了罪恶,他们兄弟俩当时还不满20岁,为何敢对一个成年人果断下手,他们又与被害人之间有何冤仇呢?
武清体:“他租我们家房子6年了,在这6年里面,我们之间的关系处得还可以,也会互相帮忙。但他临走的时候把我们家的东西拿走了,而且东西弄坏了也不说赔,也不说修,还说我们不该管那么多事,还骂我,我一时冲动……”
被害人董秀省搬走的时候,把原来租武清体家房里的东西也带到新租房的地方,一直也没有还,中间被告人武清体的父亲也去找过被害人好多次,一直想协商打扫卫生、赔偿马桶钱等事情,但未果。被告人武清体就对被害人产生一种怨恨的心理,而且被告人武清体在2004年曾经在一网吧将一人打成轻伤,还和别人一起抢劫过手机。武清体想着教训一下被害人董秀省,再弄点钱花花。但他觉得一个人办不了这事,于是他就找到了他的表弟侯玉刚。
侯玉刚:“当时脑子很乱,所以就听了武清体的……”
案发后,有邻居发现房屋里面有恶臭气味,觉得不对,就去叫被害人董秀省家的门,但不见有人开门,邻居们只好叫来房东,打开门后,发现被害人死亡,遂报案。
接到报案后不久,犯罪嫌疑人武清体、侯玉刚先后被抓获。
当天下午,武清体、侯玉刚先后以注射的方式被执行死刑。
感言:
人性的本质,教育的失败,环境的逼迫。
犯罪也许是人类社会商品社会的一个本质的东西。
厌倦了…不想再听许多罪犯在忏悔时说";我很后悔";那一句话,感觉那是一种";格式";或";调调";诱因——犯罪…判刑…忏悔,谁又即将进入这个程序呢?
我不知道";我很后悔";这句话对下一个即将犯罪的人影响有多大,对这个社会影响有多深,只知道犯罪在这个社会处处可见,时时存在。不见棺材不掉泪,人性的本质。
本书泡书吧首发。
您的留言哪怕只是一个();都会成为作者创作的动力,请努力为作者加油吧!
狱警日记(连载)(189)
最感人:真的是父亲吗?
姗发现了父亲脸上的泪,父亲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午夜十分,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