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异界游-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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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姐。”骜缓缓答道,“以后我将是小姐的贴身侍卫。”
“侍卫?”我摇头,“骜只要做我的朋友就够了。”
“我已经是小姐的侍卫了。”他径自站到了我的身后,也不再说话。
我郁闷,肯定是父亲让他这么做的,不过,以骜的脾气也不可能不答应,但我总觉得让他当侍卫是不是委屈了些。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贩卖奴隶的人明明害怕骜他是恶魔之子,还要把他卖掉,原来是那张精致的脸让他就算是害怕也想卖掉赚钱了。我只能说,混血儿的血统真好,而且眼睛实在是太漂亮了,不过有的时候,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美丽也将会是一个灾难。
“骜,你的身体好些了吗?”我有些担忧地望着他,明明只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子,现在的身体却是那么柔弱的样子,看来是受的苦太多了。
“谢谢小姐的关心,骜的身体现在很好。”虽然是冷冷的语调,但话语却柔和了下来。
我对着他笑了笑,他还不过是个孩子,只是身体外有着一层保护自己的壳来防止别人的伤害罢了。不过,他对我的态度还不错,应该可以做朋友的吧,小时候没有朋友是一件很让人悲伤的事呢,希望他也能开心起来吧。
“走,骜,我们吃饭去。”说着我也不顾他的反对,拉着他的手便往外跑去,身后留下了压抑的笑声,我想我现在的目标是把骜培养成为一个阳光帅哥,他原本就应该是太阳之子般耀眼的存在,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冷酷的样子。
自从骜当了我的侍卫之后,虽然害怕他的人还有很多,但至少公爵府里的人都不再敌视他了,毕竟按照我来说,什么‘恶魔之子’,明明就是对异于寻常的事物所产生的自然的假想和恐惧罢了,不过经过上一次的事,父亲让我想出去就和他讲,不能再和埃玛偷偷溜出去了,虽然如此,即使我想要出去还有带上许多的侍从,因为不想太张扬,也比希望被人跟着,结果到以后我就不怎么出去了。
每天依旧是和安布莱尔老师学习魔法,现在我已经能够施放中级魔法了,虽然熟练度并不高,而骜也不是整天跟着我,父亲说,如果骜当侍卫就一定要有保护我的能力,不然就不要在这里待下去了。结果现在是我的父亲雷蒙特来亲自教导骜的武技。
听埃玛说过,我的父亲,他的武技在大陆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并且已经达到了武技师的级别,武技的划分和魔法差不多,主要分为:武士学徒—触及武士—中级武士—高级武士—武技师—黄金武技师,由此可见,我的父亲也并不是一个平常的公爵,从他的能力便能看出来。虽然,父亲在我的面前,呃,总是那么的有活力。
父亲说骜在武技方面的天赋很高,再加上他的领悟力很好,对武技方面的兴趣也很多,还有他自身的努力,不出几年,可能会超过父亲。因为我对武技也比较感兴趣,当父亲教导骜的时候,我也好奇的在一旁学习,虽然我的武技方面的天赋不是很高,但凭着几年练习过瑜伽的柔软身体,也能用以柔克刚来制服一些力量型的选手,所以父亲在对我指导的时候,主要是在技术方面的指导,也就是以巧来取胜,虽然没有骜学习的那么快,但也勉强达到了中级武士的级别,我现在也算是魔武双修了。
安布莱尔老师说过,整个大陆上会魔武双修的人不超过二十人,因为魔武双修十分的困难,而且对魔法和武技的等级很难提高,众所周知,对魔法师来说,近身战是很薄弱的,而武技的破坏力没有魔法的破坏力大,但魔武双修的话,近身战和破坏力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只是修炼起来很困难,普通人的体质也不能承受魔法和武技的双重压力,可以说,我不是个普通人,并且还是很难得的把魔武运用到一起的人。我只能说,我现在的这个身体是太完美了。
但是,我总觉得自己学习的东西还太少,这样我是没有多少能力保护其他人的,所以我让父亲又帮我请了个老师,那个卡恩老师就是专门指导我学习炼金术的,炼金术跟魔法不同,炼金术可以说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职业,炼金术可以制造武器、装备,还有装饰用品、魔法卷轴等许多用品。炼金术的用途很广,可以说不论学习武技和魔法的人身上的装备都是用炼金术打造的。
而卡恩老师也是大陆上很有名的炼金术师,他打造的装备都能达到黄金装备的等级,所谓装备的等级就是: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圣器—神器,炼金术师虽然多,但能力都偏低,顶多打造出白银等级的装备,而卡恩老师基本打造的都是黄金等级的装备,听说他也曾打造出圣器,是他耗费了许多珍稀的材料和精力才制造出的两件圣器,他似乎从未向别人展示过。
可以说他把两件宝贝藏的好好的,别人是想看都看不到的。而卡恩做了我的老师,我现在的学习的任务又多了一门炼金术,老师说过,炼金术学好了是不用担心没钱花的,于是为了这句话,我对炼金术的学习情绪又高涨了不少。
[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十章 开始历练]
可能是人们在认真做事的时候时间流逝的特别快,转眼我已经是十五岁了,在大大的试衣镜面前,我再一次感叹帅哥父亲和美女母亲的基因真是太好了,不然这个身体怎么会这么的漂亮,十五岁的我,身高也长了不少,终于摆脱了短手短脚的不便,其他人也不再随便摸我的头了,我高兴得想,终于长大了。而且以我现在的能力可以随时溜出去玩,不过总会在不经意间发现骜在不远处跟着我。
现在的骜不想以前那样瘦弱了,十七岁的他个头是拼命的长,原先并不比我高的身高,现在都比我高了一个头,他现在的武技按父亲说的话,就是已经达到了高级武士的级别,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身穿轻便盔甲的他,比以前更加的耀眼,原先在公爵府里害怕他的人,经过三年的相处和我科学的宣传,对骜也渐渐友好了些,甚至我曾看见有几个年龄较小的侍女偷偷跟在骜的身后偷偷的看他,为此,我曾笑话过他好几天。
不过,有些郁闷的是,骜还是那么面无表情,不管我怎么逗他,笑他,他都只会漫不经心地看我一眼,然后站到我的身后,我只能说,我的能力有限,竟然还没有把他培养成阳光帅哥,我也真是搞不懂他,难道一个人笑一下会死吗?不然他怎么会面瘫了那么长的时间。看来我是和现在的孩子有了心理代沟了(喂,你现在也没有多大吧~~)
每次当我避过所有的侍卫,自鸣得意地偷跑出去的时候,在街上总会见到那个离我有几步之远的骜,竟然用什么方法都甩不掉他,结果最后直接用个空间魔法回到家,而骜也在随后跟到了,不得不说,父亲,你把骜教导的非常的好,好得让我的自由都受到控制了。我真的很想对父亲说,你真行!
因为外面的人对骜的眼睛都很害怕和厌恶,所以我自己用炼金术炼制出一些魔法药水,可以改变眼瞳的颜色,不过这个魔法药水只能让眼眸的颜色持续几天不变,如果时候到了,又会恢复成原先的颜色,但只要继续把药水点到眼睛里就可以了,我把魔法药水送给骜之后,听到他说了声:“谢谢。”之后就转身走了。
我想这样的话,以后骜出去就不要用布来蒙着眼睛了,结果之后他出去时没有在蒙眼睛,两只眼睛变成蓝色的样子,导致了路上的女孩看到他的时候都害羞的捂着脸,我则在一旁偷偷的笑,看着他面色泛黑,就溜之大吉。
结果那些时候的他叹气的次数明显增多。因为有他在,本来有些在路上想骚扰我的人,都被他毫不手软的打跑,我的父亲也把他自己心爱的佩剑送给了骜。
记得当初父亲把剑交给骜的时候是这样说的。“骜,我把日暝剑给你,你只要看到有谁对丽莎心怀不轨,就用这把剑了结了他,不用手软。”父亲一脸郑重地把剑交给了骜。
“是。”骜面色泛寒,重重地应声到,用手平举着接过剑。
母亲则在一旁看着,“丽莎,你看你的父亲说的多好,简直是说出了我的心声。骜的回答真是坚决,哦,多么可爱的好孩子!”
我无语地看着他们,明明应该是庄重的授剑仪式,却偏偏觉得像是一场闹剧,果然,我的父亲、母亲还是真的关爱我。还有骜,还真是一点都不可爱,我现在只能是听埃玛说说外面的趣事,自己也不怎么走动了。
埃玛现在已经是二十岁了,嫁给了公爵府里一个追了她好久的一个侍卫,不过即使她嫁了人,还依旧是当我的侍女,尤其是多嘴的毛病还是一点都没有改,整个人还是毛毛躁躁的,看来娶她的那个侍卫大哥日子也不怎么好过啊。
在这个世界成年时二十岁,所以我还有好长的时间可以供我挥霍,当小孩子有好处就是犯错误可以不计较,玩乐不用找理由,这可是米虫般的生活啊。
当我以为可以这么一直过下去的时候,父亲突然把我叫到他的身边,只说了一句:“丽莎,你是时候去外面历练一下了,你可以在外面呆上一两年的时间,但不要把光阴虚度了,等你回来,我会检查你的功课到底怎么样,骜会陪着你一起去,记住,一定要保住自身的安全。”
我点点头,只是越来越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会急着让我去外面历练,我一开始以为做一个贵族小姐应该是什么也不用做的,没想到完全超乎我的想象,看来生活是不可能平静的度过了。
在离别的时候,埃玛抱着我哭了一夜,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地说:“外面很危险,见到坏人要记得跑,不要听陌生人的话……”结果我好不容易把她劝说好,她才放弃了折磨我的耳朵。
在第二天的一大早,母亲就一直抱着我,在那里默默地流泪,等到父亲拉住母亲说到:“让丽莎去吧,她必须去认识这个世界,现在是我们放手的时候了,我们不能关住她一辈子。”
母亲含泪地点点头,只对我说了一句:“保重。”便抑制不住地在父亲的怀里哭泣。
我看着这一世的父母,心中也不禁有了离别的愁绪,虽然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但他们是真心爱护我,光是这一点,我就能毫不犹豫地相信他们是为了我好。于是,这一次开始新的旅程就在离别的忧伤中进行了。
这一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家,虽然心中有些哀伤,但不多久就被未知的旅程给吸引住了,毕竟我还未真正意识上见识这个世界。
我们所在的萨斯坦城是最富饶的地方,但既然是去历练,是长见识,所以我决定了离开这座城市,到其他的地方去看看。按照我的想法,也就是去游玩一下了。
“骜,这里附近有什么较近的城镇吗?”骜跟在我的身后,眼睛用魔法药水点过呈现出蔚蓝的颜色,所以街道上爱慕的眼神有不少是飘向他的,不过在看到他身前的我之后,眼睛又移向了别处,看来是把我和他看成是一对的了,我只能说,这样有点好处就是没有什么不知好歹的人来烦我和骜的了。
“前面大约二十公里处有一个小城镇,小姐。”骜想必是不喜欢在街上这么人多的地方,所以脸色一直没有好过。结果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真空带。
“那么我们就去那里吧。”或许也能遇到什么有趣的事。“骜,可以去租辆马车吗?”
骜有些为难地看着我说到:“小姐,公爵和夫人并没有允许我带钱币和货物。”
“什么?”我惊叫到,没有钱,那我怎么吃饭睡觉,这就是父亲所说的历练吗?真是够狠的。“骜,那么我们只能走过去了?”
“是的,小姐。”骜想了一会儿,看向我:“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用空间魔法到那里。”
对啊,我拍拍头,怎么把魔法给忘了,“好,那现在骜你到我的旁边来。”说着我挽起骜的手臂,手指在虚空划过,口中说到:“空间转移,二十里外的城镇。”
空中撕裂出一道裂缝,我拉着骜就垮了进去,用空间魔法就像是做云霄飞车一样的感觉,等我睁开眼睛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头还是有些晕乎乎的,结果骜就扶着我走了一段路程,这就是使用空间魔法的不好之处了(奇*书*网^。^整*理*提*供),因为我晕啊!
等我神智清明后,骜又不留痕迹地松开我架着他的手,退到了我的身后,我有些郁闷,碰一下他又不会怎么样,有必要这么明确的分开界限吗?真是越大越不可爱,小时候他可还是会拽住我的。
看着天色也有些晚了,我开始担心没有晚饭吃,没床睡的日子该怎么办?
“骜,前面可有人家能让我们借宿啊?”
骜向我点了一下头,“我去问问。”
这个城镇的人门户都关着,骜走到一家门前,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门口才开了一条缝,隐约看到开门的是一个老人。骜对着老人说了几句,用手指向我所在的方向,因为我站得有些远,所以没有听清那个老人说了什么。
[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十一章 魔兽钬熊]
过了一会儿,骜回来之后对我摇摇头,“小姐,这个城镇不能呆下去。”
“为什么?”我疑惑地看了看不远的城镇,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家家户户都把门关着,街道上连一个行人都没有。
“这个城镇到晚上都会出现钬(huo;四声)熊,把城镇上的许多地方都给毁了。”骜皱皱眉头,感觉有些困扰。
“钬熊,五级魔兽?”我思考到,钬熊基本是群居,性情也比较温和,都居住在森林中也不时常出现,怎么会攻击城镇?
因为在公爵府里的藏书比较多,我本着多了解这个世界的念头,也就把书都看了个遍,这个魔法大陆不仅居住着人类,还有精灵、兽人、矮人,不过这些都很难见到,而最常见的就是魔兽了。魔兽的种类不同,按魔法系大多分为六类,分别是风、火、水、土、黑暗和光明,魔法的等级也划分为一级到十级的魔兽,超过十级的魔兽就被称为灵兽,更高等级的是传说中的幻兽,幻兽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也就是异宝一类的事物了。
魔兽被杀死之后,在魔兽的身体里将会有魔核,魔核是很好的魔法器具材料,可增值魔法力,在市场上,魔核的等级越高,售出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