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之铁证-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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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松川晴策(千叶铁道第1联队。陆军队长)说:具体日子记不清楚了,大概是15日或者16日,在下关码头,我曾见到陆军士兵让中国俘虏每六人排成一列,然后用刺刀把他们挑死或者用枪把他们打死。(见《虚构》第149页)
田中正明接着说:“看来在17日入城式前夕确曾有过这类处刑”,但又诡辩说“绝非什么大屠杀”。用他们的观点来解释,日本兵用俘虏作靶子进行刺杀训练也叫做“正确对待俘虏”?
《铁证如山》一节中已说过,日本军对待中国俘虏一概都杀,未曾饶过一人,无需加以重述。这里仅就日本军指挥官对中国人的认识,由此发出的命令和对待屠杀的行为加以引证和补充。
松井石根指挥侵华日军来华作战的任务是“膺征”中国,达到灭亡中国的目的。从这个观点出发,他在攻打上海时便在《阵中日志》中写道:
然上海附近之中国军民,受蒋介石多年排日侮日精神影响颇深,无不对我军同仇敌忾,直接间接采取诸多不利我军之行动,乃至妇女儿童亦自动成为义勇军之一员,或担负密侦任务。
松井仇视中国人民的爱国行动,也是造成南京大屠杀的原因之一。
鉴于非正义的心理,第10军司令官柳川中将,在杭州湾登陆后便深有感受地认为:在支那山川草木都是敌人。
随军摄影记者河野公辉步步紧跟进攻的日本军前进,他在属第10军的第6师团司令部里看到一个文件,其中说:“不许共产主义暴虐,为了粉碎共匪的猖獗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戮之。”(见《太平洋战争文献:最前线的情况异常》)另在《乡土部队奋斗史》一书中也记载着:第6师团司令部在向昆山进攻的途中接到命令:“不论妇女儿童、凡中国人一概都杀,房屋全部放火烧毁。”初步体现了日本军“三光作战”的政策,随后又大加发挥和不断地升级。
事实证明,仇恨中国军民的思想在日本军将领中普遍存在,而且根深蒂固,对待俘虏斩尽杀绝是他们的既定政策。有充分证据表明,华中方面军在进攻南京的布置中未曾提到对待俘虏如何处理的问题。田中正明引用松井的《阵中日志》为“正确对待俘虏”之虚构进行诡辩,欺骗不明真相者,以便蒙混过关。但我们查遍了他引用的《攻克南京城纲要》和《进攻南京及入城后之注意事项》总共615个字,其中却未见“俘虏”一词,“正确对待俘虏”又从何谈起呢?1937年12月8日,松井在给守卫南京的中国部队《劝降书》中说:“百万日军,业已席卷江南,南京城正处在包围之中。”又说:“日本军对负隅顽抗的人将格杀勿论,但对一般无辜之良民及没有敌意的中国部队将是宽大为怀,并保障其安全。”他在《攻克南京城纲要》和《进攻南京及入城后之注意事项》未曾提到如何处理俘虏问题,并不是一时疏忽,而是有意省略。《劝降书》中的第一句“意识到将有大批中国军人被俘”;第二句“是处理俘虏的方针”,即“格杀勿论”和“宽大为怀”相结合的方针。所谓“宽大为怀”只是对中国部队官兵抵抗意志的软化,诱引他们投降,是欺骗手段。因此,“宽大为怀”是假,“格杀勿论”是真。
第四部分第51节 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8)
从田中正明引用的“上述例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松井的《阵中日志》中大部分记载为我们提供了反证的线索:他在《攻克南京城纲要》和《进攻南京及入城后之注意事项》中用“回避处理俘虏”极关重要的事项替代将俘虏斩尽杀绝的命令,用“宽大为怀”的欺骗手段替代“对俘虏一律格杀勿论”的方针。这个论断恰恰与“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的叫嚣相互印证,一点也不牵强附会,而且前者是前提的暗示,后者是内容的执行,正好形成因果关系。
虚构之八,制造“以公正态度对待一般市民”的假象,用以收买人心,掩盖南京大屠杀的真相。
经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1947年查证,日军在南京分散屠杀计2000余案,被害者达15万人以上,而其中大部分是市民、难民!
21日的《朝日新闻》以5栏篇幅,并穿插照片,大加报道特派记者守山19日发的消息,共有4个标题,其中《敌国首都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明朗气氛报道说:“过去市民一见到日本人就要扭头躲藏起来,而现在全变了,同日本兵交上了朋友,笑嘻嘻地接近他们,日军的宣抚工作在稳步进展。在日本大使馆后面的广场上,看见日本兵在发给居民点心,香烟,给抱着婴儿的老太太送奶粉,场面非常热闹。”(见《虚构》第204页)
《虚构》中的虚构纯属一派谎言!15日以前日军屠杀的情景我们姑且不提,看看16日至18日,日本军在南京有哪些屠杀?
1937年(以下均是1937年,故略)12月16日傍晚,有难民五千余人,被日军由华侨招待所押至中山码头江边,用机枪集体射死,当时有梁廷芳、白增荣两人跳江自戕,幸而脱险。
12月16日上午,日军在鼓楼五条巷四号难民区内,搜捕青年徐静森等十余人,押至大方巷广场,以机枪扫射。
12月16日,在鼓楼四条巷难民所,将张义魁等五十余人集体屠杀。
12月16日上午10时,在中山北路前法官训练所旧址,将平民吕发林、吕户云、张德智、张德亮、张德海等一百余人,拖至四条巷塘边,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12月16日,在傅佐路12号,将平民谢来福、李小二等押送大方巷塘边枪杀,罹难者二百余名。
12月16日下午,在鼓楼五条巷四号难民区内,将军民石岩、陈肇委、胡瑞卿、王克村等数百人,驱至大方巷广场,以机枪射杀。
12月17日,在煤炭港英商和记公司内,将首都电厂工人许江生等45人,捕禁于煤炭港下游之煤边,初以机枪扫射,继集薪油之类,堆积茅屋四周,放火燃烧,致被害人一部分人被烧死者。
12月17日,在三叉河放生寺,及慈幼院难民所等处,集体枪杀平民四五百人。
12月16日夜间,日军将被俘之国军及难民57418人囚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村,断绝饮食,冻饿死者甚多,复用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予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作骸骨悉投于江中,在此大屠杀中有教导队冯班长,及保安队警察郭某,将绑扎挣脱,佯仆地上,拖尸盖身,因而得免。
12月18日,在下关南通路之北,将我军人及难民三百余人,集合该处麦地内,用机枪射杀,无一幸免。
12月18日,在大方巷难民区内,将青年单耀亭等四千余人,押送下关,用机枪射杀,无一人生还。(以上引自《档案》第132至134页)
这里叙述的仅是日军16日至18日的集体屠杀,计11起,被害者近7万人之众。在此期间日军分散屠杀的次数很多很多,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分别从不同角度记载了侵华日军分散屠杀的次数则数以千计;屠杀的人数则数以万计。
守山19日发自南京的消息,共有四个标题:即《忘记抗日口号的南京市民》、《与日俱进的友情》、《使人想起“奈良之鹿”的配给情景》、《敌国首都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明朗气氛》。12月21日,《朝日新闻》在第三版头条位置,以五栏通篇,大加报道特派记者守山19日发的消息,可以想见文字之长了。这样,我们完全有理由断定那篇文字不是12月19日一日一下子能够杜撰成文,而是取材于16日、17日、18日三天,甚至也包括日本军15日以前在南京的所作所为。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已经铸成铁证。仅就12月16日至18日集体屠杀中国军民近7万人之众,也就构成了血腥的大屠杀,何况仅仅是那3天的集体屠杀了!据考证《档案》和《史料》记载的分散屠杀的名单摘自《谷寿夫战犯案判决书附件关于分散屠杀部分统计节录》。分散屠杀文中只是例举的城西部分,不是在一区域内的所有屠杀,更不是南京城里城外所有的分散屠杀。屠杀面涉及南京城里及郊区农村,是被分散屠杀15万人中的一部分。但仅就被列出来被分散屠杀者的名单,足以证明日本军野蛮、残忍到了何种程度!这与守山虚假报道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值得一提的是,12月17日松井石根耀武扬威地到达南京,并举行“宣扬皇威”的入城式,每个师团都调集一定数量的官兵去接受他的检阅。但就在这一天,发生了煤炭港和上新河放生寺等处的集体大屠杀。分散屠杀中我们列举了2700余人。16日还发生草鞋峡、18日下关南通路、城里大方巷3起集体大屠杀,很明显,各师团都以大屠杀的“战绩”欢迎松井石根来到南京。
然而,仅就守山新闻通讯本身而言,按新闻“五要素”的要求,也经不起内行逐段分析,解剖推敲。比如他说:“过去市民一见到日本人就要扭头去藏起来,而现在全变了,同日本兵交上了朋友,笑嘻嘻地接近他们”;“日军的宣抚工作在稳步进展,在日本大使馆后面的广场上,看见日本兵在发给居民点心、香烟,给抱着婴儿的老太太送奶粉,场面非常热闹。”
不要忘记,该文的前提是日本军在南京用烧杀奸淫、抢掠所造成的恐怖心理。他避而不谈市民们恐怖心理的形成,恐怖心理在市民中仍在继续加深,只用一句“过去市民一见到日本人就要扭头藏起来”,没有回答为什么会藏起来的真相,显然失真。在恐怖还在继续之时恐怖心理能够消除吗?双方立场尖锐对立,南京市民“同日本兵交上朋友”等于说“水和火”交上了朋友一样可笑,是一句地道的捏造之词。亲人被日本兵杀害,在身边的尸骨未寒,又走到“两条血路”的交汇点上来,在死神面前人们能够笑得出来吗?
守山所要做的是对中华民族宁死不屈精神的污辱。人们不免要责问守山:日本兵就哪些居民发了点心、香烟?人数有多少?他们各姓什么,叫做什么名字?住在哪条街上?门牌多少号?怀抱婴儿的老太太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怀里的婴儿是她什么人?是男是女?几岁?日本军的动机是什么?各发了多少点心、香烟和奶粉?捏造就是捏造,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也只能起暂时作用,一经被识破,人们一定会责备守山的新闻道德弄到哪里去了。
揭穿守山虚构的报道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很有代表性,值得深刻分析和研究,它标志着日本记者受到严格的新闻监控,而在中国报道的明确方针是:只准报道皇军在国外的“圣战”,不准报道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和中国军队的坚强抵抗,杀死很多日本官兵,阻滞了日本军战略行动的期限;只准报道皇军攻陷对中国人的所谓“宣抚”,不准报道皇军的奸淫抢掠。军国主义的手段是极其残酷的,对被侵略者烧杀、奸淫、抢掠毫不手软,对违犯军规的人的处罚,包括污辱人格在内,拳打脚踢,无所不用其极。因此,在“这样方针”的约束下日本记者敢越过雷池一步吗?
第四部分第52节 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9)
田中正明说:“当时有100多名日本特派记者和十几名外国记者竞相采访。其中无一人拍下‘大屠杀’照片,也没有人耳闻目睹过屠杀情景。”(见《虚构》第13页)情景真是如此吗?《纽约时报》记者德丁在12月15日前留在南京,他对日本兵屠杀人民的情况作了报道:
一般市民,不问男女老少都被日本兵枪杀。消防人员和警官都成了日本兵的牺牲品。日本兵一走近,如出之于恐怖心理而逃跑的,就有被枪杀的危险。在日本军加强市内管制时期,凡外侨巡视市内所到之处,连日来看到了一般市民死亡的情况。时常见到有老人趴在路上,很明显,他们个个都是被日本兵凭一时高兴从背后开枪击毙的。(前引书2,第292页)
此外,还有马吉牧师偷偷拍下南京大屠杀的纪录影片。贝尔加米尼在《日本天皇的阴谋》一书中说:
约翰•;马吉牧师,战后是美国耶鲁大学的牧师,他用摄像机记录了他所见到的情景。后来他郑重声明:这部黑白影片没有适当地反映出“黑色帐篷和红色帐篷的真实情况”。人们感到影片中显示的那残缺不全的尸体,溅满鲜血的房屋和挑在刺刀上的婴儿,实在惨不忍睹,不堪公演,因而仅有少数人观看了影片。
作者之所以反复引用记者德丁的报道,不厌其烦地论证报道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由于德丁是南京大屠杀的目睹者,从第三国的立场出发,不偏不倚,真实地报道了当时的实际情景。马吉牧师偷拍的影片,直接揭穿了田中正明的丑恶嘴脸,不是“其中无一人拍下‘大屠杀’照片,也没有人耳闻目睹过屠杀情景”,而是既有人拍下大屠杀影片,也有人目睹了大屠杀的情景。
日本记者因受到日本军部的新闻监控的限制,又从狭隘的民族观点出发和考虑到本人的利害关系,只能象守山一样虚构一些皇军“圣战”“宣抚”之类的报道,根本不可能通过日本报纸报道皇军在国外烧杀、奸淫、抢掠。这个论断是从守山那几篇无中生有的虚假报道中得出的结论。日本军部不仅不允许本国记者报道南京大屠杀的真相,连德丁在《纽约时报》上以《美国传教士笔下的南京恐怖统治》报道的报纸都被日本当局检查后没收了。这样,日本的特派记者越多,虚构的报道将越来越多,为《虚构》提供虚构的所谓“证据”也越来越多,到头来终成子虚乌有。
1938年1月8日,《新申报》以《日本军亲切关怀难民,南京充满和睦气氛》为题,进行了长篇报道,现摘录若干以供读者鉴别:
“南京市的街道依然沉寂。慈和的阳光照耀着西北角难民区。从死里逃生的南京难民,现在已经受到皇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