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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部分

断玉-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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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杜果与帕梅里也不敢再上前阻拦,刚才的情景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任谁都不敢再轻举妄动。
    列维兰的商队也紧随其后,跟在我们身后离开了镇子,经此一闹,他们也不能在镇子里多呆了,况且帕梅里等人还在那里,谁知道会不会再找他们麻烦。
    不过商队的人从此也对我更加敬畏了,偶尔有人偷偷瞟向我,也是带着一种崇拜而又畏惧的眼神。
    而妮娜与尼兰则彻彻底底地相信我是大魔法师了,说也奇怪,两个小家伙倒不像成人们那样把我当女神看待,只是缠得更紧了,列维兰也不再阻止两个小家伙长时间与我们呆在一块,即使再晚也不催两个孩子回去。
    他是个商人,对很多事情都比别人看得更加深刻。经过此事,他已知道我们的身份非同小可,孩子与我们呆在一起,只会受益不会有坏处,更何况我们也算是他的恩人。因此这一路上,有妮娜与尼兰两个小家伙和我作伴,我倒也不觉得寂寞。
    目注我们飘然而去,帕梅里呆了半晌,喃喃道:“难,难道真得是位大魔法师?”
    “不可能,即使是大魔法师也不可能如此轻松地化解掉我的飚风急咒,而且那看上去更像是吸收,吸收?”杜果脸色骤变,“难道她是元素……”
    “我知道,她是女神……”没等杜果说出后面的话,一直傻呆呆注视着前方的毛利兹突然说道。
    杜果与帕梅里三人闻言愕然,一齐看了看他,同时摇了摇头。
第三十七章 绿瑙城
    绿瑙城是一座非常漂亮的城市,据说仅次于休兰国的首都路斯康辛,这里盛产一种绿色的晶石,被人称作绿瑙,因而得名绿瑙城。
    对绿瑙城的人们来说,绿瑙石并不是什么十分珍贵的东西,因而它们通常会被用来作为城市的点缀,在城门的岩壁,房屋的门柱,甚至市中心公园广场的地面上,都被嵌入了大颗大颗的绿瑙石。
    因此一到晚上,绿瑙城便如一个充满绿色的春城,到处绽放着点点莹光,漂亮而又雅致。不过因为本身质地的缘故,绿瑙的实用价值并不高,其他国家虽常从休兰国进口绿瑙石,但价格也不会太高。所以绿瑙石只是被休兰国的人们用来作为一般的装饰物。
    站在一座相当气派的旅馆前,勒普斯兴冲冲地说道:“过了这座绿瑙城,我们就到路斯康辛了。”
    说到路斯康辛,站在我身边的曼迪不禁微微动容,他已离家一年多了,想到马上要回到家中,见到自己离别多日的家人和朋友,曼迪的心情也不禁有些兴奋。但一想到将自己送往战场的严父,他不由微微皱了皱眉。
    住在绿瑙城的人们晚上有一个好处,就是不需要太多的灯火,那些灿灿生光的绿瑙石可以给他们足够的光明,因而绿瑙城的人们常常喜欢在夜间出行游玩,广场街道的热闹气氛一点也不亚于白日。
    由于列维兰的商队人数偏多,因此他们分两间旅馆方才住下,列维兰本人则带着两个孩子与我们同住在了一家旅馆,他知道如果住在了别处,只怕会被两个孩子烦个没完。
    我们住的这家旅馆老板非常热情,他是一个瘦瘦的半百老头,脑袋上的头发不多,有些半秃。我们一到他的店中,他便两眼放光的迎了上来,不但为我们选了最好的房间,而且一路絮絮叨叨地介绍了许多有关绿瑙城的名胜风景。
    看他一副殷勤倍至的样子,我们几乎以为他是这个城市的导游了,但他没能和我们说多久,便被一个个头高大,身宽体胖的妇女给叫走了。
    那妇女长得非常健硕,准确得说应该是肥胖,看体积至少是旅馆老板的两个大,本来看旅馆老板在招呼着曼迪等人,那妇女也没有太在意。可是当她看到我时,立即便沉下脸来,将旅馆老板喝斥了过去。
    看旅馆老板唯唯喏喏的样子,我还以为那是他的母亲呢,结果却听勒普斯说那胖女人是老板的老婆,而且还哈哈大笑着说又是一个气管炎。
    气管炎是什么?我有些不解,于是问了问勒普斯,但他吱吱唔唔了半天,始终也没有说清楚。
    后来我无意中知道了,原来气管炎是一种病,一种局部炎症,会引发人的咳嗽气喘,虽然算不上什么大病,却也能叫人十分难受。但勒普斯为什么大笑,我却始终不解。
    绿瑙城夜间的景色确实十分美丽,走在绿光莹莹的街道上,四处景物以及擦肩而过的人们身上都被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绿色,看上去满目皆绿,景象致然。
    勒普斯和曼迪远远地跟在我们身上,由于我拒绝与他们同游绿瑙城,因此二人只好远远跟着,也不知是跑我走丢了,还是怕我跑了,总之他们小心谨慎的样子,便像我是一件极易破碎的瓷器,或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半刻也不让我脱离他们的视线。
    此刻在我身边的,是妮娜与尼兰姐弟,正是他们吵着要出来逛逛这里的夜景,因而我只好半推半就地与他们一齐走在了这绿瑙城的街头。
    走了没一会,几个风风火火的路人突然从我们身边快步跑了过去,其中一人还不停地唠叨着:“快点,不然赶不上了,绿瑙城是第一次出现精灵之舞,你们还不快点!”
    “精灵之舞?”我咀嚼着这几个字的意思,“那是什么?”
    看着前面即将消失的身影,我不禁好奇心起,于是笑着对妮娜与尼兰说道:“姐姐带你们去看好玩的东西!”
    “真的?什么好玩的东西!”姐弟俩一听顿时来了精神,睁大眼睛问道。
    “等会就知道了!”
    带着姐弟俩,我将前面几个路人的气息牢牢锁住,缓步跟了上去。
    绿瑙城最大的娱乐场所,绿城部落。
    这是一座占地十公里,拥有无数华丽屋院的游乐场所,与东方大陆的娱乐之所没有什么不同。这里集酒饮,赌博,歌舞,住宿于一体,有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
    而位于绿城正中间的,则是一栋极大的圆顶房屋,在人潮涌涌的大厅正中,有一个巨大的红顶平台。
    平台的四周摆放着无数闪亮的晶石,照耀得整个红色平台亮如白昼,此时红台下的人群早已是人头攒动,众目睽望。
    在距离平台较远的一处角落,我正与妮娜姐弟好奇地看着台上,站在我们身边的,是不久前刚刚被我叫来的勒普斯与曼迪。
    他们是为付帐而来,由于进入绿城部落每人要交十个金币,因此我才将两个家伙叫了过来,付完五十个金币后,勒普斯一脸苦笑:“如果不是从丹尼斯顿那里弄了点钱,只怕我们一个也进不来。”
    勒普斯看了看周围,“***这是什么地方,这么黑,门票就要十个金币!老子一月的军响才十五个银币”勒普斯心疼那十个金币,不留意连粗话也骂了出来。
    在西方大陆上,普遍流行的货币分为三种,金币,银币,以及铬币。这三种金属货币,以金为贵,金币可值二十个银币,而银币可值二十个铬币。因而西方大陆陆最小的货币是铬币,最大的单位币便是金币。
    曼迪则在一旁有些惊奇地道:“精灵之舞?没想到精灵之舞会在这里出现?”
    “什么,你知道精灵之舞?快说说,那是什么东西?”勒普斯在一旁催问道。
    曼迪点点头,“我也是听父亲他们说过的,精灵之舞出自于一个典故,据说在很久以前,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还存在着很多种族,其中一个神秘的种族,被称作精灵族,传说他们是神的信使,也是人类籍以与神沟涌的桥梁。”
    “精灵?嗯,我知道,据说很多厉害的魔法师就可召唤出精灵来,并利用他们来进行魔法攻击!”勒普斯也在一边说道。
    “呵呵,那不一样!”曼迪笑道:“你所说的精灵是魔法师运用咒语所造就的魔法精灵,也可以说是召唤精灵,是作为与魔法元素沟涌的一种媒介,并不是真实的精灵。”
    “哦,是吗?那真实的精灵是什么样的呢?”勒普斯满面疑惑地问道。
    “是啊,快说啊,曼迪哥哥!”妮娜、尼兰听得入神,不禁催促起曼迪来,便连我也有些好奇地看着他,对他所说的精灵族大感兴趣。
    曼迪第一次如此受到重视,不由得意地挺了挺胸,看着我们缓缓说道:“那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它们拥有天生的魔法力,可以自由与魔法元素沟涌,每一个成年的精灵都拥有不亚于大魔法师的实力。不过它们天生高傲,不愿和其他的族类多做交流,这些奇妙的生物在未成年时都只有拳头那么大小,并且生着尖尖的耳朵与罕见和美丽容貌,它们的寿命很长,因而繁殖力很弱,大概五百年才可以成熟,它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力量也在不断地成熟。成年的精灵可以任意变幻成与人类一样大小的身体,而且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并且在那时才可以繁育后代。”
    说到这里,曼迪顿了顿,像是进入了童话般的梦境里,无限向往地说道:“这些精灵们都喜欢生活在与生隔绝的古老深山之中,据说那里是人间难以想像的仙境,到处都是鲜花盛开,到处都是流水潺潺,各种珍奇地动物都在那里生活,由于精灵是大自然的产物,因而各种珍奇异兽都与它们有着天生的默契与交流,它们共同居住在一个美妙的仙境里,彼此幸福而又和谐的生活着。”
    听着曼迪的述说,妮娜与尼兰脸上也露出想往的神情,深深陶醉在了这个美妙动人的故事里。
    曼迪继续说道:“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精灵族突然发生了极大的变故,它们居住的森林大片大片的枯萎灭绝,林中的河流山峦也都干涸坍塌,几乎所有的精灵都在一夜之间消失在了这个大陆之上。”
    “有人说是因为它们堪比神一样美丽的容貌招致了天神的嫉妒,因而被神愤而灭族,也有人说是因为精灵族与别的族类发生了可怕的战争,因而导致精灵族的灭亡。”
    说到这里,曼迪脸上流露出遗憾的表情,“从此再没有人见过精灵族,也只有由那些魔法师召唤的魔法精灵身上看到依稀当年神奇种族的影子。”
    “哎,”曼迪叹了口气,“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是个非常古老的传说。”
    “那这个精灵之舞是怎么回事?”勒普斯也被这个故事迷住了,不禁在一旁急切地催问道。
    “精灵之舞是在十年前出现的,据说是人们在一个奇怪的地方发现了精灵族,因为它们的样子与传说中的精灵十分相似,所以人们认为它们就是消失了很久的精灵族,由于这些精灵非常厉害,而且很难捕获,因此出现在世间的精灵十分罕见。”
    “这些被抓获的精灵命运并不好,它们通常会被持有者以高额的代价拍卖,被富有的贵族充当家中的宠物,所谓的精灵之舞其实就是变相的拍卖,因为它们拥有非凡的容貌,又是难得一见的族类,因此精灵之舞很罕见,休兰国这还是第一次出现精灵之舞。”
    曼迪看了看红色的高台,有些气愤地说道:“这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伙,竟然奴驭别的种族为自己谋利,真是岂有此理。可恨的是这些在台下站着的家伙,虽然他们多数只是为了来看看传说中的精灵的,却也是一帮助纣为虐的蠢人。”
    勒普斯的脸上也露出愤慨的表情,不过他们身处在这样一个种族阶级森严的社会里,对某些现象也只能望而生叹了。
    就在二人郁闷之时,站立在高台周围的人突然传来一阵雷鸣之声,却见高台之上,一个身材伟岸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两名资容艳丽的女子中间大声说话。
    “各位朋友,绿城部落是第一次迎来久负盛名的精灵之舞,希望大家保持安静,最高竞价者将会成为精灵的主人!”
    此话一出,台下群情汹涌,无数人高声呐喊,只盼能早早一观精灵的庐山真面目。
    “咦——?”我正向台上观望之时,突然听到曼迪口中轻咦一声,我转头一看,却发现他正盯着离红顶高台左侧不远处的位置。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却见在高台左侧不远处,有一排排搭建好的平台,在平台周围有不少状如卫兵的人守着,而平台之上,则坐着一些衣饰华丽,气派非凡的人。看上去个个非富则贵,看他们坐在设置好的客席之上,应该是这次精灵之舞特约的嘉宾,也许最终成为精灵主人的,便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看曼迪的样子,那些人中似乎有他认识的人,果然听曼迪轻声说道:“没想到他也来了。”
    “谁?谁来了?”勒普斯注意到曼迪的话,不禁有些疑惑地问道。
    曼迪听到勒普斯的问话,目不转睛地盯着客台,道:“这个人你听说过吧,克莱蒙。席丹,丞相的儿子!”
    “哦!原来是他!”勒普斯嘘了一声,说道:“听说过,这家伙仗着自己老子是丞相,好像挺霸道,不过…”勒普斯皱了皱眉,“听说他虽然年轻,但却有很强的武技,据说已达到了魔武剑士的水平,还曾轻松击败过一个三级武战师的将军。”
    “不错,”曼迪不得不同意勒普斯的话,“此人虽然骄横,不过习武天赋却相当惊人,十岁时便已突破武战士的限制,成为了休兰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武战师。据说在皇家学院首席导师达克也的教导下,他已成功突破武的限制,激发了精神力的潜力,拥有了魔武的能力。”
    说到这里,曼迪不禁又是羡慕又是懊丧,显然为自己至今仍是一个低级的修武者而羞惭不已。
    “哪个是克莱蒙。席丹?”听他们说了半天,我不禁有了些好奇之心。
    曼迪顺手一指,说道:“喏,那个穿蓝色披风的便是!”曼迪说完,突然心中一跳,暗道断玉可千万别喜欢上了那家伙。
    我顺着曼迪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了一个身着蓝色披风的金发男子,此人大约三十多岁,身形高大,肤色白皙,长得堪称俊美,两眼也极为有神。此刻他正被一群艳丽的女子簇拥在宾客席上,放肆地大笑,周围女子也极尽殷勤,对他奉迎倍至,不时发出娇笑之声,。
    这个家伙就是克莱蒙。席丹吧,我转过头去,心中暗想,这个克莱蒙虽然长得不错,但脸上有一种骄傲的戾气,让人一看便有一种不爽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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