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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圣徒-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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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
作者:奥丁般虚伪
第一卷 傲慢之都

    它静静蛰伏在奥狄良斯山脉之间,广无人烟的荒芜之地中。
    巨大而洁白的岩石砌成的墙壁,是它的外围。在神力的加持下,即便最恶劣的天气,也无法在上面留下半点污秽的痕迹。
    三座棕红色的罗曼式大圆顶塔楼呈“品”字形耸立在广场正中,整齐方正的红砖垒成的墙壁上镶着一排排顶端半弧的窗户,各种造型奇特的生物雕像围在天台的外栏,半圆形的拱券让整栋建筑凝固着厚重的气息。细长的缆桥从空中让塔楼彼此连接在一起,构成了整个主厅。
    十二使徒的雕像,分布在主厅的周围,与远在圣城广场的同类不一样的是,他们纷纷批上铠甲,手持着剑或者钉锤,摆出了战争的姿态。
    猩红嵌着银边的宽大地毯一直从门前的台阶铺到祷告台前,绘着剑与圣锤的巨大十字形旗帜,分披悬挂在二十四根镂着浮雕的柱子上。
    以橘黄为基调的壁画绘满整个半拱的天顶,沉沦的太阳、紫色的云层、溃败的异族、匍匐于地,向着天穹祈祷的人类,以及那无数展开羽翼的持戈使徒。
    晨曦的光芒透过五彩玻璃构成的窗户,形成一道道光柱,倾泻于其中。
    光是眼前的这份景象,就足以让不够虔诚的信徒,泪流满面地跪下,朝着正壁上悬缀的光明之印忏悔自己的堕落。
    压抑、威严与神圣,这是它给每个初来者的第一印象。
    当然,如果没有那若隐若现,仿佛从地底最深处传出的,包含了无尽苦痛和绝望的呻呤的话,的确如此。
    异端审判厅,正是此地的名字。
    罗兰主教皱着眉头,缓步走下潮湿的台阶,充满水汽和土腥的空气,让他的鼻子很不好受。墙壁上被湿气滋养的厚实苔藓,不时在主教大人那件华丽的教袍上划出一条条青绿色的黏液,
    如果不是教皇的手谕,他现在还呆在圣城的教堂里,享受着教徒们的崇敬与膜拜。
    没人愿意与审判厅的虐待狂们打交道,哪怕是身为主教的他。
    这地下水牢里奇形怪状,粘满干枯血液的刑具,罗兰辨认了半天,也只认出铁处女、尖钉吊篮等几类。
    看来虐待狂们又发明了不少新玩意。
    这些木头和铁组成的怪物,只是看上一眼,就觉得身上疼得难受。
    很难想象,居然有人能够被这些东西折磨了整整半年也没有忏悔。
    “赞美吾主,我宁愿选择十次火刑,也不愿在这儿给关上一个时辰。”罗兰在心底默念着,但马上又为这不吉祥的念头很是懊悔了一把。
    穿过刑具室,在更深点的地下,一排排被铁链捆住,泡在水中的木头笼子里,躺着不少身带可怕伤口的异教徒们。
    要是没有那些哀号和低声诅咒,罗兰真以为面前的只是一具具尸体。
    但,有人是个例外。
    最角落的笼子里,赤裸着上半身的中年男子靠在笼边,在墙壁火把的摇曳微光下,惨白的肌肤竟微微反射出金属的光芒。
    “里奥。安格特斯。”罗兰在十步的距离停下了脚步,“或者称呼你为枢机主教阁下,整个安诺身份最尊贵的盗贼。当然,在光明之印的御座前,一切尊贵与傲慢,都同样卑微。”
    里奥费力地抬起头,勉强露出一抹嘲弄的微笑,也许还想粗俗地骂上几句——假如他的舌头没有在上次的酷刑中被废掉。
    “我很遗憾,本来你会有个光辉的未来,如果你没有背弃光明,陷入异端的深渊。”罗兰祷告了几句,仿佛异端这个词污秽了他的嘴巴,然后提高了声音,“被你偷窃的神器,以及那罪恶的研究资料,到底藏在哪里?也许教廷会仁慈的选择一杯毒酒,而不是广场上的火刑架。”
    等待了一会,罗兰转身离去,他的鼻子已经愈发难受,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了,反正在前几次的精神搜索中,他已经得到了不少线索。
    在拜伦帝国的海岸线上,那条著名的黄金角海湾,有着一座名为费都的世俗城市。
    他想要的东西,就藏在那儿。
    在探索圣物的神术下,哪怕是放在肮脏的老鼠洞里,也会被他找到。
    当一切都完美结束时,他离驱机主教的位置,又踏近了半步。
    里奥默默注视着罗兰的背影,嘴角的涟漪越来越大,直到那诡异而疯狂的笑容布满整张脸,他张大嘴,放肆地无言呐喊着。
    假如他能发出声音,那几个音节的意义将是:
    “吾终归不朽。”
第一章 菜鸟检控官
    玛茉儿从金鹅酒馆里走了出来。这时,已经下了一天的雨夹雪让整个费都宛若刚刚欢好过的女子,潮湿而且疲倦。
    夜已经很深,看不到一点星星,只有无数不断从苍穹漏下的,打得人生疼的雨点。
    即便是不夜城费都那氤氲在纸醉金迷中的喧闹,也渐渐的朦胧淡息了。
    刚刚走过绿玛瑙广场的玛茉儿,在街角停了下来,借着昏黄的魔晶路灯,痛惜地看着自己刚买的裙子,漂亮的层叠裙摆上,已经沾染了几处泥点。
    “该死的天气。”玛茉儿抱怨着,小心翼翼用手指慢慢擦拭,但只能让土黄色的污垢越来越大,这让她的眉头皱得越发深了。
    对于一个兼职着某些行当的吧女而言,这件裙子是她颇受欢迎的秘密武器之一。
    谁都知道,玛茉儿是金鹅酒馆最出名的招牌女郎,当她在酒桌上来上一支热辣的舞蹈时,男人们兴奋的嚎叫几乎能将屋顶掀翻。
    然后就会有某个酒客,对着老板说上几句,再悄悄塞上几枚银意奥,买来在酒吧楼上的小房间里,和她单独待上一段时间的权利。
    一般两刻钟,有时更长点,玛茉儿的荷包里,也会多上一把“叮铛”做响的东西。
    再干上几年,就能费都的郊外,买上一栋带后院的两层屋子,或者去更远点的地方,找个本分点的男人嫁了。每次玛茉儿在入睡前,总要数数今天的收入,美滋滋地盘算着。
    对这种不能浆洗的高档裙子,要花费的清洁用费,会让她的梦想再推迟好几天。
    所以,当那个男人走近她的时候,玛茉儿决定再做一笔生意。
    微弱的灯光让玛茉儿看不清楚男人的模样,但他脚上那踩得路面直响的长筒鞋子,手上细长的拐杖,以及停在身后的马车,都暗示着,这男人买得起她。
    如果是个绅士,那么她还有可能再去次宝钻大街的那家昂贵得叫人结舌的旅馆。
    玛茉儿只去过一次,那还是在半年前,一位年老的贵族,用一枚金恺撒,买了她整整一夜。
    贵族当然不会去楼上的小房间,于是她被带到了皇宫——对玛茉儿来说,那家旅馆奢华的装潢,和她想象中的宫殿,没什么区别。
    虽然老家伙软绵绵的东东使得玛茉儿的舌头辛苦了一晚上,才使他爽歪歪地心满意足,代价是自己的腮膀子在第二天又酸又麻。
    但玛茉儿还是很怀念在铺满柔软羽毛垫子的床上打滚的感觉。
    舔舔自己丰满性感的嘴唇,玛茉儿将身子斜靠在路灯的柱子上,轻轻旋转着雨伞的伞柄,尽量将自己修长健美的腿从裙子下露出来,那挺拔的胸部,骄傲地在衣服下描绘出伟大的曲线。引诱男人的功夫,她可不差。
    很快,玛茉儿就后悔自己的贪心了。
    当男人扬起一直藏在身后的手时,那把尖刀在灯光下闪烁的寒光,叫玛茉儿媚眼迷离的双眸,变得惊恐绝望。
    难以抑制的剧痛将所有的思绪与感知撕扯得粉碎,很快,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巡警队的探长莱姆骑士,是在清晨接到报告的。
    灰白色的雾气让绿玛瑙广场显得憔悴,这座有些年头的老广场,此刻被一队巡警骑兵封锁了。不时有早起的居民,好奇地探过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马上被士兵们斥退。
    莱姆慢慢揭开盖在尸体上的黑布,那具无头的身体呈现在他面前,是个身材非常不错的姑娘。
    因为寒冷,血液还没完全凝固,将潮湿的路面染上一层粘稠稠的红色。
    “赶快查明她的身份。”莱姆吩咐着下属,顿了顿后,他看着那条放荡的裙子补充道,“去酒吧和流莺街问问,有谁失踪了。”
    将从尸体上找到的钱袋掂了掂,听着意奥与铜子碰撞的清脆响声,莱姆低声咒骂了几句。
    每次都残缺了肢体。
    每次尸体的切口都整齐毫不凌乱。
    每次被害者携带的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
    他知道,那家伙又出现了。
    午夜屠夫,这是巡逻队内部,对那家伙的称呼。
    ※※※
    也许费都比起千塔圣城安诺,少了一丝神秘和美感;也许费都比起永恒王都坦丁,逊了几分庄穆和大气,但哪怕是游历最广泛的流浪诗人,都无法否认,不夜城费都是他们见过的,最奇妙的城市。
    阴霾冬天的寒意似一层重雾拥抱着整个城市,天也灰蒙蒙的看不到阳光,厚重黯淡的云层在中午时分终于破开了口子,持续了数天的阴雨在休息了半日后,又淅淅沥沥地织出银丝般的雨幕。
    福兰。弗莱尔站在公寓的石砌门厅里抱怨着鬼天气,这是个身体修长的年轻人,嘴总是紧紧抿成一条薄线,与头发同是棕色的瞳孔让他显得略微冷漠。
    按俗语里的词来形容,就是天生的“冷脸子”。
    “弗莱尔啊,是个俊小伙,就是看上去太酷了些。”不少姑娘都这么说。
    坏天气让费都的交通业出奇的紧俏,一辆辆载着客人的马车川流不息,车轮将坑洼的泥水绞得飞溅,马车夫奔放的操纵着车子躲开各种障碍,在不算宽敞的道路上飞飚。
    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福兰面前,“爵爷,您要去哪里?”马夫恭敬地说道。
    对这位贫穷得连私人马车都没有,沦落到在老城区居住的勋爵。在这里讨生活的人们有着善意的宽容。毕竟在自己身边有位真正的贵族居住,总归是件让人觉得自豪的事情。更何况这位爵爷彬彬有礼,有着不同于平民的教养和风度。
    “去金鹅酒馆,麻烦您了。”福兰拉住车厢外的提手,跨上了马车。
    车驾驶得很稳,只是冷雨夹杂着冰粒从车蓬破损的裂口灌进来,福兰打了个寒颤,把衣领向上提了提。
    大概一刻钟后,目的地到了。
    红色的屋顶,夸张的大招牌,酒徒高声的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
    金鹅酒馆大概是绿玛瑙大街上最热闹的地方,那里有廉价美味的啤酒,热情放浪的吧女,以及最著名的小房间。虽然粗俗,但每个正常的男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子。
    福兰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奥意递给车夫,看着他在兜里翻来覆去的找零钱,那双红肿的手生满了冻疮。
    如果不是为了生计,有谁愿意在大冷天里出来拉活受罪呢?
    福兰不忍心地摆摆手,示意车夫不必找零了。然后转身走上两步的台阶,推开酒馆有些班驳的红漆木门。
    酒馆里暖和的很,福兰活动了下有点僵硬的身体,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熟人点点头,朝着角落里那群东方商人聚集的桌子走去。
    费都虽然地处边境,但一百年前,穿过波涛汹涌的死寂之海,带着载满贵重货物船队的马摩尔克商人,很快使这个边陲渔村发展成整个拜伦帝国最繁华的商业城市。
    连接东西方,被称为香料航道的行商路线在西方的第一站,就是费都。
    玻璃、香料、调味品,还有许许多多前所未闻的稀罕物,只要能毫无损失的运到费都,马上可以换取十倍的利润。
    把这里出产的胡椒、羊毛运过去,一样能得到足以让任何贪心商人满意的报酬。
    这就是无数商人趋之若骛,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转返于两地的原因。
    黄金角海湾,商人们以这富贵的名字,来命名费都所处的这条平直宽阔的绝佳入海口。
    “你……们好,我是委托人福兰。”福兰结结巴巴的用东方语言向他们打招呼。
    看着商人们有点警惕的眼神,福兰掏出了一张字条。
    这是阿里夫,转返于香料航道的商人中,最有实力的大人物,开给他的提货单。
    一位看来是领头的商人接过提货单,仔细瞧了瞧,露出了一丝微笑。
    对这位特别的顾客,他们早有耳闻。
    他总是要求购买一些很怪异的植物,甚至只需要某些根茎或者叶子,虽然并不算奇珍异草,但收集起来很麻烦。
    所以也只有像阿哈默德麾下的大商队,才会接受他的定单。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香料之路第一商人的名誉。
    如果没有现货,就会先收取一半的订金,在下次返回时再来拿货。
    付清余下的货款,商人回到房间,片刻后,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小羊皮袋。
    为了这里面的东西,福兰不但等待了四个月,还拿出了整整二十个金奥意,这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的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了个靠墙的空位,点上一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的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的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的舔了下。
    吓了一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的福兰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猫。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
    “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黏的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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