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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醉无情-第40部分

小说: 醉无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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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又有些雷,因为穿越过来了许多东西。
终于抵达封地啦,算是一个新的开始,瓦又要开始费脑筋了。8过,离结局也越来越近了,翘首期待,潜水的,霸王的,赶紧出来吧!




方恒之心

原来杨旭的封地比凌若雨想象中的要大得多,她以为只有紫翎这一处,不想紫翎只是封地的中心城,外侧还有苏锡,陆园,白马,宜新四城,成众星拱月之势。几日来,杨旭都在听各城的汇报,现在已经对各处风俗地貌经济政治了如指掌,其实早在抵达之前,杨旭便已派紫宸楼暗中查探,如今只是核对罢了。

而依凌若雨看来,这一处封地的确是前途大好,是块肥地儿,典型的鱼米之乡,只是先前各城因循守旧侧重农耕自足,对经商之类涉及甚少,各城联系又少,因此才没有发展起来,如今一统五城的杨旭到了,自然会有另一番光景。

形成产业链,各城分工合作,这是凌若雨的建议。

在书房里来回踱步,一手负于背后,一手伸着食指指指点点,她说的绘声绘色:“比如说,这里适合种植水稻,可以在田间养殖小虾米之类,然后将小虾米喂鱼,那些鱼定然长得又肥又大,然后将那些优质鱼米卖出,当然记得要打广告,这样才会引得远处那些有钱人争相购买;我们好从中谋取暴利——”

“咳咳。”

“哦哦,从中有所盈利。然后啊,这些钱可以拿来投资,比如说开酒楼啦,修路啦,搞教育啦,建些旅游景点啦,你看这里的风景多好,肯定能吸引很多白痴来这里掏钱——”

“咳咳!”

“恩,来这里消费。还有,这边山灵水秀,必定也会有一大批才子佳人,你大可以凭王爷之名搞些诗词会,以文会友,不失为一种乐趣。其间赏花品酒,山水字画,绢帕刺绣之类,又是一条产业链。我只怕,时间不够,咱们就循序渐进,要做则做好,不贪多,只求好。”

凌若雨俏皮地扮了个鬼脸,“我也就只能点到为止了。具体的水利工程耕种收获经商营销之类的,我一概不懂,杨旭,”她正了色,一手搭在杨旭肩上,沉声道,“你能行!”说罢,手肘一沉,握拳,做了一个加油的姿势。

杨旭本是惊艳于她的一系列构想,特别是那个产业链的说法,新奇而可行,只是最后被她那么一搞笑,只得抚额而叹。

其实凌若雨还是有些意犹未尽,她恨不得将什么杂交水稻都搬出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实践者不会是凌若雨。

制定方案,和众人讨论改善最后通过那些方案,待到一切准备就绪之时,已是暮春。以方恒为首的几位大人对杨旭所提出的一些列措施赞誉有加,并大力配合,四方招募能人志士参与进来。管水利的,研究农耕养殖技术的,善于刺绣的,大大小小各方各面,都有专业人员守着。

“素闻王爷神武,平贼寇退敌兵,一身武艺享誉武林,已是久闻大名。此番终是得见,不想治理一方也是如此英明!王爷的文治武功,下官诚心拜服。下官不才,定愿追随王爷,治理紫翎,使得教化清明,百姓安居乐业!”方恒做了一个深深的揖,看来是真的心悦诚服。

杨旭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笑意,“方大人过誉,此处是本王封地,既来之则安之。大人与本王,都是为了百姓,何须追随,坚持各自信念取长补短,岂不更佳?” 

方恒闻言,不觉一怔,眼睛睁大一圈,和王爷互相取长补短?

呵呵,有趣,有趣!

“下官,恭敬不如从命!”

“方大人,既然如此,还望大人如实相告,城外焦山上,是不是有一群贼寇聚众成寨专抢过往行人,成为一恶?”

“王爷,此事……”

“大人毋须瞒本王,自本王来此处,大小官员便竭力造出一幅四下安宁官民和睦之景,本王不是瞎子,现在不是询问,而是求证,本王要的是详细情况。”

方恒忽然笑得开怀,既然王爷知道,那有何必藏着掖着,此事也是他心头一个大疙瘩,只是单凭一己之力,哪能斗得过官官相护!

“王爷如要为民除害,还请移步,若不嫌弃,可否至寒舍一叙?”

“那便好。”

“请。”

果真是寒舍,竹屋松窗,谓真草堂。里面却是收拾的一尘不染。

“下官已近而立之年,依旧孤身一人,以此这屋子看着清冷,也无甚待客之物,王爷莫怪。”

杨旭环视一圈,木质的家具,大半是自制,床褥被单虽是干净已是洗得发白,真是两袖清风,清官做得,日子难过。心里自有一番计较,当下却不说什么。这一旦点破,味道就变了。

“既是家中,便不用王爷大人了,我便称你一声方兄,你便称我一声杨兄,又何妨?”杨旭倒是不客气地坐下,自己倒了一杯茶。

方恒一怔,这是传说中冷面无情的王爷么?怎么这几日处下来,丝毫没有这种感觉?要说皇家的威严是有的,便是站着不说话,就有那股君临天下的气势。但是间或露出的淡笑,即便很轻很淡,却像是冬日的阳光,深沉内敛,而温暖。尤其是看着夫人的眼神,或无奈或温柔,绝非是无情之人啊!

脑中闪过一个词:旭日东升——果真是旭日东升啊!

要是凌若雨知道方恒的这般想法,铁定是乐翻天了。她的苦口婆心可没白费,几次三番教育杨旭要温和,要有表情,要懂得谦逊,这样才能招来人才,而不是守着那些紫卫,那叫吃老本,你要自己创业!

杨旭自己也小有吃惊,自己不知从何时开始变了,连自己都觉得不再那么冷了。或许那些冷面无情,只是为了应付皇帝疑心的假象,如今不必再考虑那些,便松懈下来;或许,是因为某个人罢?只是变化在一点一滴的开始,而这种变化,目前于他有利。

“那便请杨兄稍后,方某自由物件呈上。”

“好。”

方恒关了门窗,确定无人窥视——其实窥视的人有许多,紫宸楼部众可都守着呢,在床底暗格内取出一只大箱子,又从碗柜底一处挖了个小洞取出钥匙,开了那只箱子。

这不看不打紧,原来那箱子里满是宝贝,金银珠宝,古迹字画,样样不少。方恒又从箱子底翻出一本册子,郑重交与杨旭。

“王爷,下官苟且偷安狼狈为奸多年,等的就是这一天,如今遇上王爷,此事终于有了着落。”

杨旭一页页翻过,记得都是某年某月,某某赠与方某何物,市值多少。从五年前一直记到这一年年初。

“因王爷才来此处不久,那帮山贼不敢造次,这一月有余并未有所动静,只待摸清王爷的底子,他们再做下一步打算。王爷现在是作何打算,若是要物证人证,俱在。”方恒一脸凝重,以前他不说,是因为和那些受贿者都是平辈,即便上奏也无济于事,反而会被他们趁机铲除异己,以此才一一收下那些赃物并详细做了记录,只待哪天遇到有能力者,定要将那些人釜底抽薪,而他,就是最好的证人!

“你可知道,一旦你出面作证,会是什么下场?”

方恒无畏一笑,“也不过是一颗脑袋,只是我这一条命,能把这许多贪官污吏及为祸紫翎的山贼拉下水,也不枉此生!”

想那方恒也不过二十有八,一幅书生模样,能官至守城,已是不错,如今为了这般,甘愿舍命,大义凌然,实在可敬。

杨旭放下册子,起身,对方恒拱手行礼,“紫翎有你这样的好官,实乃大幸!杨旭在此谢过!”

这倒不是虚礼,而是诚心。方恒有了那些宝贝,便是辞官,也是荣归故里,富贵一生,他却宁愿将那些赃物束之高阁,只待觅得时机,将一切大白天下,此种义举,如何不让杨旭敬之佩之?

只是这样的人,死在此处,未免太过可惜。将来,他也必定是离国的顶梁柱,杨旭的左右手。

“不过还有一事,方大人似乎未曾想到?”

方恒受此一礼,本已吃惊,听杨旭如此一说,心下有些不解,“请王爷指教。”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方大人若真要如此,这牵连的大大小小官员,连根拔起,必将使五城落入困境,手头许多事务陷入空白,查办补缺,耗时多久,又有谁能肯定,而那一段混乱时期,又会有多少变数,最终苦的还不是百姓?”

方恒倒吸一口冷气,言语间有些急切,“难道王爷竟是要让他们逍遥法外?”

“不,只是希望换一种方法,还望方大人配合。”

这一夜,两人秉烛而谈,杨旭彻夜未归。或激烈或沉默,直待破晓鸡鸣之时,方恒终是被杨旭谨密计划折服。

“王爷深谋远虑,下官定当协助王爷,还紫翎一个真正清明!”

杨旭扬了扬唇角,“那便好。方兄,先告辞。”

方恒微怔,随即豁然而笑,“杨兄慢走。”

金灿灿的朝阳照彻天际,叶上晨露晶莹透白,事物的边缘闪着白光,远山的轮廓渐渐清晰,紫翎城开始热闹起来。

他望着杨旭远去的背影,忽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王爷说,他要减去七成赋税,而在此之前为了防止贪官中饱私囊山贼更加猖狂,须先从焦山的那群贼寇开刀,杀鸡儆猴。之后,将那些劫掠之财物归原主。至于那些用于贿赂之财,如何让他们吐出来,又如何将那些贪官绳之以法,须得一步步来,方恒之法过于激烈,不如循序渐进,一个个铲除,不久之后,他们定会自乱阵脚,而他方恒,便是整个计划中至关重要的一颗棋子。

棋子又如何呢,只要能达成他的夙愿,不枉苟且偷安这几年,那便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我又得瑟了~~热血青年啊!今晚勤奋码字!




强抢民女

阴沉沉的天,飘着着蒙蒙雨。一顶四人抬的轿子晃晃悠悠行在焦山山脚,四角铃铛清脆作响,在细雨山道上更显空灵,绣花的帘子小幅度扬着,露出半张娇美玉颜,青丝如瀑,肌肤胜雪,双目微阖,半梦半醒之间,如雾缭绕,真是撩人心魂。

“大哥,看来是个有钱的主啊!”

“嘘,轻点,混了几年了,还是毛毛躁躁的!再看观察会儿,最近城里的人可都提高警惕了,流行什么暗卫啥的,别不小心着了道儿!”

“是是,大哥说的是,不过那个王爷似乎也没什么能耐啊,都两个月了还没什么动静。”

“哼,王爷嘛,哪能不享乐,白花花的银子白白送给他,还有什么好操心的。——妈的,瞎聊什么,好好看紧着!”

“是是,大哥。”

草丛里两个光着膀子的汉子低声交谈着,四只眼睛却死死盯着那顶轿子。不久,窸窸窣窣间,又一个声音响起:“大哥,是只干净得鸭子,宰了吧!”

“好,上!”

一声令下,四下窜出一帮彪形大汉,将那轿子团团围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一个胆大的轿夫颤声问道。

“明知故问,打劫的!”大哥往前站了一步,雨光中,剑光森森。

“我们,我们没钱……”

“没钱,兄弟们,他说没钱?”大哥回头喊道又对着轿子添了一下嘴唇,“没钱,劫色也行。正好咱们缺了个压寨夫人,今儿就劫个美人儿回去给老大!”

“好!”

“你——你们——光天化日之下——”

“光天化日?老子就是那天就是那日!兄弟们,上!”

“上——”

其实也没花什么功夫,一群人冲上去,几个抬轿子的慌忙撒了手四下逃窜,哪逃得掉?轿子里一声娇吟,一粉衣少女从轿中跌出。路上石子擦破了娇嫩的手臂,殷红的雪一丝丝渗出来。

“莫要伤了他们!你们要什么,小女子定当悉数奉上,若他们之中有一人死伤,小女子定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吃力地撑起身来,手掌里欠满小石子,硌的生疼,细密的雨水湿了发丝,贴在脸颊,柔弱的身子,却是一脸的坚毅。

大哥瞧了她一眼,“好,没想到美人也是个重义气之人!大家停手,莫要伤了他们!不过美人儿,我可不能放他们走,一道跟我回寨子,听老大发落!”

粉衣少女勉强站了起来,福了一个身,“谢过大爷。”说罢,忍不住哆嗦一下咳了几声。

大哥皱眉,可真是娇滴滴的美人儿,才淋了一会的雨,便扛不住了。

“大爷莫怪,小女子身染风寒……咳咳。”

“好了,好了,美人儿还是回轿子呆着去吧,你们几个,继续抬轿子!兄弟们,开路,看着点!”

“是,大哥!”

于是,大哥带着几个兄弟前面领路,中间是轿子,五六个大汉在后面垫着。左右都是高树密林,无路可逃。几个轿夫虽然留的性命在身,不过抬着这轿子走山路,实在不好受,湿哒哒的衣服黏在身上,浑身不自在,肩上还压着重物,一边走还一边注意脚下的路,一不小心便要磕了绊了。哎,这年头,做个轿夫都这般难!

所幸紫翎这边的山都不高也不陡,爬了约大半个时辰便到了山寨门口。

倒是气派得很,牌坊式的进门,上面还悬着大扁,名曰:黑风寨。粉衣女子秀手撩起车帘一角,看着那名字,不觉掩唇暗笑,这名字起的真是……

大哥先派人进去通报了老大,一挥手,一行人继续往里走。

对称的布局,左右两边还有烽火台,上面各有二人站岗,两边是二层的房子,底层呈开放式,整齐地摆着座椅,许是吃饭的地方,第二层应是睡觉之处。屋前还摆着兵器架,两排屋子之间空了许多,估摸着这一片空地便是练武场。

轿夫将轿子抬至台阶前,大哥掀起帘子,“美人儿,下来吧。”

粉衣少女扶了门框下得车,大哥眼色一使,两人便压着四个轿夫下去。

“等等,这是——”粉衣少女急急问道。

“放心,兄弟们带他们下去休息休息!走吧,老大可在等着你!”大哥推了一把那少女,她一个踉跄险些站不稳,一道幽怨的目光直直杀过来。大哥挠了挠头,这女人还推不得,果真是绣花枕头一包草,想想他家的大花,多结识啊,打都打不坏!这会儿,他可是明白自家女人的好了,漂亮顶啥用,干他们这一行的,讲究的是实在!

少女跟着那大哥一步步往上走,才走了十几阶,便开始喘气。大哥实在看不下去,那肠子都痒了,干脆把她一扛,几步扛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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