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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全本戏+番外4则 by龙井行 (古穿今 迷你小戏子反穿文)-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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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妈笑着,收了餐具带着毛豆走了。
唐加关好了门,拉了凳子坐在他床边,想了一会说:“当年选秀的时候,我一见你就觉得很眼熟,不过……”
王小天淡笑,“当时我到发廊,和人家说现在年轻人流行什么样子,就剪成什么样子,越时尚大众越好。”
唐加说:“是啊,那会全大街的年轻人都一个样子。所以当时我就没深想,后来和张妈聊天,我想起来……应该是很久前就见过你的。”
王小天想点头,但他躺着,便只有头发跟着轻微晃动了一下,“连着有好几天,我都在酒吧看你唱歌。本来那天去到你那个酒吧,我也没抱太大的希望。然后有人大喊你的名字,你就蹦上台,唱了一首歌。”
小天轻轻的哼着歌,并没有看唐加。
陷在自己的回忆里。
灰白色的,也有些美丽的往事。
眼前出现抱着孩子轻哄的小雨,那个大他几岁的姐姐,嘴巴又毒又损的姐姐,小时候总是野蛮的和他抢玩具,喜欢大吼着“王小天你这个小王八蛋”的姐姐,叛逆独行的姐姐,也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狠扇着他把他从白色牢笼里带着出来姐姐……
其实是很温柔的呢!
她下班回到家,带着微微的酒气,抱着毛豆拍着说臭豆豆,然后唱着淡淡的歌,哄着孩子睡去。
脸上有着掩饰不尽的爱。
唱完歌,会低头亲吻毛豆,却忽然停下,笑着用手背擦掉唇上的口红迹。
偶尔低声咒骂几句孩子的爸爸,暗恨里……带着义无反顾的爱情。
唐加也在回忆。
这一首歌,本不是这样温柔缠绵的。
这是一首青春张狂的歌。
激烈的鼓点,铮铮响动的琴弦,嘶吼淋漓的迸发。
写出这首歌的第一夜,和朋友在校门口的巷子里举着啤酒高呼,喝到脚步虚软,一人挂一把吉他在深夜无人的马路中央嘶吼。
唱着青春的梦想,不可退缩的选择,浮躁的不安的复杂的明天。
仿佛脚下的,是永远不能回头的单行道。
小小的病房,冬日午后,有一点点微薄的阳光。
不知什么时候,唐加也随着他唱起来。
曲终。
王小天扭过头说:“那天你蹦上台子,你站在中间长啸,开始疯狂的弹吉他,唱的就是这首歌。那个调子,那个歌词,我听小雨唱过很多次了。我好不容易挤到你面前,我问你这个歌是不是你写的,你说是。”
唐加点点头说:“是我写的。”
“第二天,我又去酒吧 ,我等了好久才等到你出场,我问你认不认识小雨;你说认识啊,还问我是不是来撬马子。我说是啊,你……很随意的说要撬就撬,你们早已经分手了。”王小天轻笑:“你还拍我的肩喊我小弟弟太嫩了,赶紧回家吧,别混酒吧!”
恍惚中,唐加又回到那些灯红酒绿的日子。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叫做小于,不是小雨。”他也轻笑:“我记得了,好像是有这样一件事,我还奇怪来着,那会我和小于分手已经很久了,怎么会找到我头上。那时候……你和现在很不一样,穿的很……堕落”唐加回想起他的皮裤红发,鬓没有擦净的闪烁亮粉,“对,和现在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王小天毫不在意的笑了笑:“那时候我晚上也要上班,跳舞穿的衣服,总是不太正经的。”
“那天……你的眼神很可怕。”
“恩,若我手里有刀,也许当时就会捅上去。我那会儿不满十八岁,又有过精神疾病的记录,即使杀了你也不会判重刑。”
唐加啊一声,也有些后怕,若王小天当年动了手,那小粉一个小小的人,就真的会饿死在屋里或是被人抓住了解剖了。他嘘口气说,“幸亏你没有动手,若真的杀了我,我岂不是太冤了。”
“我真的想动手,去酒吧连看了你好几天。……若我一个人,我就捅了你,进了局子也就几年时间。可我……”他抿抿嘴唇说,“毛豆那么小,若我也不在了,他就只能交给我父母养,他们两个……”王小天叹口气说,“不说也罢。……后来,听说你去参加选秀。”
“所以你也去了?”
“恩,我也去了。”王小天哧的一笑,“我本想把你推的高高的,再让你狠狠的跌下来,弄个身败名裂。我每天都在琢磨怎么报复你,还想过要弄些毒品让你也吸了,然后找到时间把你弄成吸毒过量的样子推到湖里弄死。”
唐加冒了一背冷汗,王小天却一直淡淡的笑,淡淡的说着话。
只是……
他忽然扭了头说:“那首歌,小雨天天唱,我说很难听别唱了,小雨说我不懂欣赏,说这个歌是她男人写的,她是第一个听众。”
唐加一惊,猛的望着王小天。
王小天死死的瞪着他,问道:“你知道是谁,对吗?是谁?告诉我?这个人……”
“不可能是他,他……”唐加喃喃的说:“那时候我还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些玩乐队的朋友,我写了这首曲,他填了歌词,他和我说他老婆很喜欢这首歌,我问他哪来的老婆,他说刚认识了,但……非常爱她,说过几天去登记结婚。过了几个月,我就退学了,和他一起玩乐队。后来他再也没有说过老婆的事。”
“他是谁?是谁?”王小天努力的想爬起,手臂微微的颤动。
针头脱落,药液在水磨石地板上溅出小小的粉红色半圆。
唐加垂下眼睛说:“那个人,是李思!”





77: 思红雨'VIP'

李思尝到了悔恨的苦。
“我和你姐姐是在上海认识的,那天……我在酒吧里唱歌,她跟在老板身后走过来,抢了我的麦克,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别来纠缠我’,我愣了。”
王小天说:“那首歌,她唱的挺好。”
“她翻白眼,我才明白他说的是歌名。我到现在都记得特别清楚,她那天穿了件大红的紧身毛衣,挺俗气的。”李思发了一会呆,说,“她穿着还行,不难看。”
烟雾氤氲中,王小天低声咳了咳,眯着眼看着背对他站在窗口抽烟的李思。
那个人将手臂环在胸前看着窗外,右手已经很久没有抬起了,下一秒,烟灰掉下来,他才接着说下去。
“小雨说‘别告诉我你不会’,那脸那表情,特别……”李思笑笑说,“说不好,你应该知道的,她嘴巴特别损。”
“恩,那样子,欠抽,咳……”小天忍不住咳了出来,李思回头看一眼,走过去将烟灭掉说:“不好意思,忘记了。”
灭了烟,他接着说:“后来我们就唱那歌首歌——《别来纠缠我》,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唱这歌,她唱的不赖。”
他失神的看了一眼王小天。
怎么会没有认出来呢?
这么像的一双眼睛。
最近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回忆与悔恨。
会买醉,会在深夜里泣不成声,心里弥漫出懊悔的泪水。
当年少变成记忆的碎片,经历过深沉的懂得与挫折,那些肆意挥霍的日子,消失在什么地方的某个爱着的人,化成当头的一棒,带来最晕眩的刺痛。
那个穿着俗艳红色毛衣的女孩,画着比毛衣更艳的口红,在第一天认识的那晚,跳上来和他一起唱歌。
两人合作一曲之后,她用桀骜的口气扬着下巴对李思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她转身下台,在无人的角落里靠着看台上的表演,左手拿着烟。
李思跳下舞台走到了她身边,一起靠在墙上看着台上的演出。
站在他的左边,从她的手里拿过烟。
这天晚上,她抢了他的话筒,他抢了她的烟。
“有点淡。”他说。
白色烟身,带着淡淡茶香的茶花烟。
烟嘴处留着淡红色的口红印迹。
李思尝到了口红的味道。
不是从烟上。
女孩错愕的看着他的时候,瞪着一双挺漂亮的眼睛。
李思托着她的后脑,狠狠的吻下去,辗转反复,狂烈着,有些激情的气氛。
他松开手,舔舔嘴唇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女孩扬手便给了他一巴掌,特别脆,周围有几个人嬉笑着看过来。李思偏下头,转回脸看她,女孩笑着落下手,直接伸在李思面前说:“我是小雨。”
她说这是在上海最后的一个晚上,朋友们来这给她开欢送会,明天便去北京了。
李思跳回台上,站在麦前高声唱《放心走吧》。
嘶吼着,婉转着唱:在将来有一天我们又会再见面,你先走吧,有我们留在这里……
他大喊着:“小雨。”将话筒远远的抛给她。
人群分开,李思笑着看她走到了舞台下面,弯腰将她拉上了台子。
第二天傍晚,小雨被人大力的拉进怀抱,拥吻。
在人来人往的站台上。
小雨挣扎开,大力捶打李思,怒气冲冲的骂他王八蛋。
“拿着!”她的怀里被丢进一只手拎的牛仔旅行包。
李思背着大吉他,拎起她的箱子说:“走吧,上车,去北京!”顿一顿,扬起笑说,“我和你一起去。”
故事这样开始。
一起去了北京,拎着行李死气白赖的跑到朋友那里借住,晚上同时出门,各去各的酒吧唱歌,回到家比着谁挣的多,输的人第二天不能睡懒觉,得出去买饭。
三天后拿着身份证去民政局,约定好结婚。
没有户口,都不是北京人,无法在北京登记。
几周后开始争吵,冷战,和好。
三天后,开始争吵,和好。
反复,很多很多次。
分手。
明明是爱着,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当时却怎么都觉得无法容忍对方。
从朋友的房子里搬出来,各找各的地方,分道扬镳。
李思认识了唐加,一起写了歌,在巷子里喝的大醉,脚步虚浮的在马路上嘶嚎着张狂的歌曲。
回家的路上,蹒跚在马路中间,被人蛮横的拉到马路牙子里面,一路扶着走。
耳朵被拎住,熟悉的利落嗓音对着他骂:“作死,喝这么多还遛马路。”
半夜醒来,李思看见陌生的天花板,身边有人睡着。齐肩的长发搭在枕头上,露着肩头,背对着他躺着,可那身影熟悉,味道……也很熟悉。
他把她摇醒说,“我想你,不分手了。”
……
李思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抬头和王小天说:“毛豆,应该就是那时候有的。我们好了没两星期,又开始吵,没完没了的吵。牙膏盖子没有盖,马桶没有扣着,吃了饭忘记丢饭盒嗖在了垃圾桶里。现在想起来,真没哪件事值得吵。可那时候吵的就像仇人一样,吵的厉害的时候,上手去打……”
开了灯吵架,关了灯做。爱。
变成那段日子最熟悉的生活方式。
两周后便又分手了。
“后来我……去过一次她租的房子,房东说她在我们分手的那个月,就搬走了。”
王小天说:“她要是说走,那肯定是真的走。”
李思出神的想了一会,下意识又去摸烟。
“喝水吧!”小天说。
李思顿了下手,朝小天笑了笑,在沙发上坐下来,低着头。
“其实,若是想找,哪有找不到的,北京就那么大。我们好像有了默契,我在后海,她在三里屯。一东一西,互相……就不怎么遇的到了。再后来,她好像改了名字。”
“恩,改了姓。她一直嫌名字土,那会正好回家乡换身份证,就跟了妈妈姓江,去掉小字,叫做江雨。也是那个时候……把我接到北京来的。”小天眯起眼睛说,“我直到她死了后,才发现她有两张身份证,旧的叫王小雨,新的叫江雨。”
“恩,我和她说,王小雨比我的名好,李思李四,怎么听都是偷懒取的。之后过了很久……”
“生了毛豆。”
“是啊……再遇到她,已经过了很久了,她比以前胖了点,在咖啡厅弹琴,我……去看了好几天,最后一次被她抓住了。那个夏天,我们……每个月都会聚一两次,反倒比以前天天住一起要好,只是她一直不喜欢我跟猴子来往,吵了好几次。”李思苦笑,“若我肯听她的,也许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那天我过生日,她说送我一份大礼,约好第二天见面。”
王小天也在回想,说:“她那几天很反常,一会高兴一会发脾气,大概是在想要不要毛豆的事告诉你。”
“我没想到她去的那么早,我……我正在吸……她冲进来,把东西全都砸了,粉也都撒了。吸毒的时候,我从来不照镜子的,自己都不敢看自己,不认识。那时候已经疯了,跟狗一样趴在地上,只想把撒了的东西都捡起来,那东西,真的能把人变成鬼,瘾犯了就是六亲不认,是……和她动手了,她大概……对我绝望了吧。”
“如果在上海,你没有跟她走;在街上,她没有听到你唱歌;在咖啡厅,你们没有再相遇;在那天,她没有那么高兴的去找你,她、她要是没有看见他们贩毒,就不会。”王小天偏过头,雪后的天,澄蓝美丽,蓝的刺痛了眼睛。
“那天,我犯了瘾,东西又撒了,等到猴子来的时候,找他要点面,注射器是开过封用过的,若是清醒的时候,开了封的东西是不会用的。可当时什么也不顾不上,就是真的有病,只怕是也会用了再说。可那支注射器,也许、也许……”李思仰靠在沙发上,用手背遮住了眼睛。
唇边有点咸。
“也许是杀死小雨的那一支……”
……
猴子被送进去的时候,罪名是蓄意杀人,若是蓄意杀人,也许只是十几二十年的刑罚,但警察在他的住处搜出大量毒品。
终身监禁。
李思去看他,猴子望着他说只有你来这里。
他剔着青茬的头发,穿着马甲戴着手铐,背更加的畏缩佝偻。
只觉得像,一只猴子。
十几分钟的探监时间,有一大半的时间,两人沉默着。
李思想起刚认识他那时候,吉他断了根弦却没有钱去装,猴子从床垫子底下翻出两百块给他修吉他,自己却因为没钱吃饭,在屋里睡了一天觉。
那一次,他还说:“都是兄弟。”
为这个,李思感动过。
但后来,也是这个兄弟,说抽一点没事,不上瘾。
猴子被人害过,也害过人,但无论如何,这样一个人,已经没有了未来。
他站起身的时候,动了动嘴,隔着玻璃墙,李思听不见他说什么,但那三个字,他知道是对不起。
李思摇摇头,有些错误,是没法用对不起来弥补的。
又过了两个星期,警察找王小天作记录,他们说侯盛在狱中主动承认杀害了江雨。
李思再次来到医院,王小天和他说,“原来他叫侯盛。”
李思点点头,“原来是无期,现在可能会判成死缓。”
王小天偏过头叹息,并不看他:“其实……无期比死缓更可怕呢!”
比如李思,他的身体是自由的,心里,却永远被判了种名为悔恨的无期徒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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