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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这个相公有点冷 作者:野人乙-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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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了这件事,我很后悔刚才自己对西门飞霜的态度了,他刚刚经历了丧母之痛,而我却那么对他,真是该死!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些,刚才那么对他,真是——”
“不会,不会,刁小姐,你千万不要自责,自打你出现,霜儿就有些恢复正常了,肯说话了,还会生气。你都不知道,我刚把这个消息告诉霜儿的时候,他坐在地上,半天一动不动,既不说话,也没有表情,只是不停地喝酒,我真害怕霜儿会承受不了。现在你来了,看他好了不少,我才放心了一点!”
“呵呵,墨儿,我都这么叫你了,你也别客气了,直呼我的名字吧!叫我小蛮就行了!”
对墨儿,我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个干净、温柔、美丽的善良女孩子让我有种莫名的好感!
“小蛮妹妹!”
“不对吧,我可二十二了,墨儿你才是妹妹呢!”
有这么一个单纯可爱的妹妹,真是一件美事,呵呵!
“可是,霜儿告诉我说,你是他的——”
“哈哈,哈,小孩子的话你怎么能信以为真呢,是不是?呵呵!来来,你刚才都没怎么吃饭,我们接着去吃吧!”
我抹了抹头上的汗,赶紧转移了一个话题!
我来,是告别来的吧,没错,是告别的!
我是要回家的人,不能多想!
16第七十九章 西门的深情
淡淡衣衫楚楚腰,无言相对魂已消。
大概说的就是像墨儿这样的女人吧,粉荷洇润,双瞳剪水,容华若仙,怎么看,都像是瑶池里的仙女下凡。
从前,我不但自信而且还有点自大,但是自从见了墨儿之后,就有些自惭形秽了,在人家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妹妹面前,我感觉我就像只还没进化好的野猴子。
所幸我也不是个容易自卑的人,不然非得一头撞死不可。
 
吃过晚饭,我坐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抠着脚丫子,自从来了大元之后,在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的黑夜里,抠脚丫子似乎成了我睡觉前唯一的娱乐休闲活动了!
墨儿靠在对面的小桌子,就着一盏小小的油灯,在做鞋!
一双做工极为精美的皂靴已经快要完成了,我赞叹地看着那双如蝶儿纷飞的葱白小手,在油灯昏暗的灯光下快速穿梭,让我看得眼花缭乱!
“墨儿,你的手可真巧,这鞋这么大,是给你老公,额,给你相公做的吧?”
我吐了吐舌头,虽然很注意了,但却总还是不小心把那些现代化的语言给带了出来,听得人莫名其妙。
“是啊,相公戍边很辛苦,墨儿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做几双鞋给他捎过去!”
“当军嫂果然很辛苦!墨儿,你那么年轻,就和你相公分居两地,难道不会觉得春闺寂寞,索性随军算了,嘻嘻!”

家中有如此销魂的娇妻,我就想不通那个西门寒星竟能安心在边关打仗,真是奇怪的男人啊!要是我有这样的老婆在家,早当了逃兵了,日日温香软玉在怀,给我个皇帝也不换啊!
“小蛮你,哎,你一个姑娘家怎么可以说这么羞的话呢?难怪霜儿说你,说你离经叛道,刁蛮任性!”
玉脸微微泛起羞涩的胭脂色,终于一扫之前浓重的阴霾,稍稍从乌云之中透出了一丝丝的明媚!
这就对了,美人的任务就是用来美化市容的,所以她们天生就该多笑,这样才能到处一片光明嘛!
“呵呵,说自己想说之话,做自己想做之事,这叫哪门子离经叛道啊?女人,应该用于表现自己!”
哎,每个人出生的时候明明都是原创,可悲的是,在那些可怕而枯燥的教条之下,渐渐墨守成规,很多人渐渐都成了盗版,千篇一律的嘴脸!
若是,活着要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铸成的铁笼中,还不如死了好呢!
没自由,毋宁死!
“小蛮,若我也能像你那么开朗就好了,说不定寒星他——”

墨儿停下手里的动作,收起了鞋和针线包,单手托着香腮,对着跳动的那汪火苗愣愣地出神!黛眉如拢轻烟,眼神飘渺恍惚,那思绪似乎早就飞出去千万里之外了。
这是一个惆怅的女人才有的表情!
我暗自看着墨儿,心里无聊地猜测着她和西门寒星的关系,也许,她可能并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种幸福的小女人!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月西沉,夜已深。
我和墨儿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听窗外的虫鸣蛙鼓,各自睁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
眼前满是西门飞霜憔悴失神的脸庞,他漠然地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求救,像是在倾诉,又像是在抗议,让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透不过气来。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难道我真的把一个少年青涩懵懂的冲动当成了动心的理由?

如果不是,那我为什么这么关心他,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啊!
想起了草地上那个天雷勾地火的激情热吻,甚至想起了他的手指婆娑过肌肤时的战栗和火热,还有唇与唇之间的濡湿,那样的激情,又如何解释?
院子外,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猫叫,痛苦中带着兴奋!
妈的,大半夜的,就连畜生都觉得寂寞难耐!
我恨恨地揉揉自己的脑袋,从床上坐了起来,轻轻地推了推墨儿:“墨儿,你睡着了吗?”
“没有,我睡不着!”
睡不着并不只有我一个,索性重新点燃了油灯,我们坐了起来,开始谈论起自己心中各自牵挂的事情。
来到大元虽然只有三个月,但是这三个月之间所发生的事情,离奇,扑塑迷离,充满了神奇的色彩,足以写成一本精彩的自传体的小说,名字就叫做一个黑帮千金的穿越史。
除了自己是如何来到大元这个我稍作修改之外,余下的,我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墨儿,包括怎么当上瓦岗寨的寨主,又怎么创建的男人帮,以及如何遇上太子无极和西门飞霜的,以及后面所有的事情,包括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

墨儿听得很认真,她那张嘴从开始张开到现在就再也没合上。
从瓦岗寨的惊奇,到男人帮的惊世骇俗,再到武林盟主的崇拜之情,她看着我的眼睛里,满是崇拜惊讶,她不敢置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女人能像这样活着,如此之精彩,而且这个女人就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
“我现在总算知道霜儿为什么会喜欢你了,小蛮,你真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在我们大元,不,我觉得在这个天下,都不会找出第二个了!”
墨儿的瞳仁漆黑如墨,像个崇拜明星的小孩子一样看着我,让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你把那傻小子的话当真了?”
“小蛮,你不了解霜儿!他是个很倔强又很有韧性的孩子。别的不说就拿他练剑这件事来说吧,三岁那年他说要学剑就不顾一切地学了,而且这一学就是11年,风雨无阻!他的恒心和毅力,远非一般人可比。只要是他认定的,那就是一辈子认定,不会变的!”
墨儿告诉我,她自小在西门将军府长大,也算是看着飞霜长大的。飞霜对她而言,就像是亲弟弟一般。
她告诉我,西门飞霜很少在乎一样食物,但是一旦在乎了,那就绝不轻易改变。
他的心思,要远比他的年龄深沉得多!

她说,西门飞霜对我,绝对不仅仅年少轻狂下的冲动!
她还说,她很羡慕我,能让生性淡漠的西门家的男人火热起来,这是她所办不到的。
墨儿一改白日的婉约,说了许多许多,直到东方泛起浅浅的鱼肚白,才沉沉睡去!
而我则是一夜无眠,睁眼直到天明!
漫漫长夜,听着窗外凄厉嘶叫的野猫,我不禁想起了日记深处,某日闲暇时苦咬着笔杆写下的《选老公标准》:
第一,要长得帅,而且不是普通的帅,要非常的帅,惊天地泣鬼神的帅。
第二,高度要高,但是这个不用惊天地泣鬼神的高,180…185之间就可以了,这样本姑娘的头靠过去正好。如果第一条非常之满足,第二条可以适当放宽1…2cm的标准。
第三,体重65至70kg,允许有一两kg偏差,多了恕不打折。太重,我怕吃不消被压成切片面包。
第四,皮肤可白可黑,但是不能像白人那么白,也不能像黑人那么黑,要性感又健康的蜜色,这样有助于提高我的性趣。
第五,看我目不转睛,看别的女人视若无睹,对我热情似火,对别的女人冷漠如冰!

以下省略若干行!
似乎,除了第二条,怎么看,都符合西门飞霜啊!
一整夜,坚毅的双眉不屈的眼睛,看着我,盯着我,仿佛要把我看穿似的!
哎,都是色欲熏心惹的祸!
失眠了!
活了二十二年,生平第一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体会到了失眠时的那种焦虑、矛盾和焦虑,就像整个人被放在蒸笼里蒸似的!烦躁得想杀人!
索性披了衣服,起床,坐在院子里,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
风,带着凉意,吹拂走少许我心头的焦躁,但始终不能让那一池沸水平静下来。
这世界上最难过的往往是自己的这一关,怎么迈都迈不过去!
在简单又简陋的院子里,我静静地欣赏了一个美丽的日出,当红彤彤的朝霞覆满整个天空的时候,我有种想逃跑的冲动。
我不敢面对西门飞霜!
他对我,是真心的,真诚的。

其实,我的潜意识很早就发现了,但是我却自欺欺人,像鸵鸟一样躲在自己的沙堆里,以为一切都会过去!
当他当着太子无极的面说我是他的女人时,当他舍弃自己的佩剑跳下江水找到我时,当他抱着我激情澎湃时,当他勃然大怒明明忍无可忍却选择伤害自己时,每一次我的心脏都像被重锤狠狠地敲击了一下!
他喜欢我,是真的喜欢,以一个十四岁少年独有的执拗。
而我却不敢面对,因为我有太多顾忌!
小时候,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同学家的一条小狗,喜欢到每天放学都到他家去看这只小狗,但是当这个同学提出把这条小狗送给我时,我却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我爸爸是黑社会老大,我们家的人都不喜欢小动物,也不会善待小动物!而我又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每样玩具,哪怕是再贵的,在我的手上新鲜期绝对不会超过十天!
虽然很喜欢那条小狗,可是,我却没有信心一直喜欢下去,更没有信心像我同学那样的有耐心,有爱心!
所以,当我同学提出这个建议时,我立刻回绝了!
如果不能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人永恒的快乐,那我宁愿远远地看着!
而现在,这个世界始终只是我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浪花,很快,也许只要再过几天就会被历史的江水淹没,什么该想,什么不该想,我是明白的。
西门飞霜,他属于这里,而我,属于未来!
我们是相交线,过了这个焦急将会越走越远,永不再见!
天已经大亮,鱼鳞般的天际之上有一只展翅翱翔的苍鹰,矫健优美的身姿充满了力量,它盘旋着,寻找着。
我将食指放在唇边,口哨声冲上云霄。
馒头顿时俯冲了下来,极欢快地围绕着我,一圈一圈。
我伸手,它松开爪子,掉落下一根木头,而后骄傲地落在我的臂上。
我捡起地上的半根木头,是一个未成形的木雕,但隐约可看得出女子婀娜的姿态。
是阴洛的!
“馒头,我让你监视沐老头的,你怎么去把阴洛的徒弟给带来了?”
我总觉得那天把沐老头灌醉灌得太容易了,怀疑其中有诈,故意将馒头留下监视他和桑云,以免上了他的当!
但是,现在他怎么把阴洛的“徒弟”给叼来了,难道,馒头不肯背叛它的前主人,我看他平时对沐风的态度,很不鸟的,应该不至于啊!
我自己翻看着这木雕,竟在座底看到了血迹!
不妙!
“馒头,带路!”
我跨上院外悠闲吃草的马,一扬马鞭,冲进了茫茫晨色之中。
17第八十章 致命的罂粟
白裙白袍,群裾飘飘,我快马奔驰在林间小道之上,夹道树荫中的虫鸣鸟叫,在我耳边呼啸而过。
在我头顶上指引方向的是馒头,它以骄傲的王者之姿翱翔在万丈碧空之上,清脆的鹰鸣回荡在山野之中。
我左手握着缰绳,右手捏着阴洛那雕了一半的木雕,暗自骂道,那个白痴,既然能神通广大地算出我的来处,怎么不花五分钟算算自己的死期?害得大小姐我要冒着被那冷酷小子关一辈子地牢的危险出来救他,这份恩情,他就算是给我做牛郎也回报不了。

穿过两座山势险峻的高山,再淌过一条湍急的小河,傍晚时分,我的面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
一望无际的平谷,满是五颜六色不知名的花朵,它们在夏末的田野之中娇艳地怒放,风飘过,带来沁人心脾的香气,好一个世外桃源。
我站在花田的这头,而斜阳半沉于那一头,融金的夕阳将这片五彩缤纷统统染成了灿烂的金黄,天与地在此地被粘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我不由自主地伸出脚,跨入其中,才发现,这大朵大朵的花儿竟高至我的胸膛。
这花很美丽,很妖艳,大朵大朵,成片成片地盛开,眼色缤纷鲜艳,在日暮下折射着最诱惑的光彩。我好奇地摘下一朵,放在眼前近距离地仔细欣赏,突然——
天,这竟是一片罂粟花田!
虽然与我在云南边境上见到的那种罂粟稍微有些区别,但是仔细查看它的花朵之后,还是可以确定,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新型罂粟!
我立刻往前走了几步,低头四处看了看,植物根部的肥料残渣告诉了我一个事实,这是一片人工种植的罂粟,它们之所以长势如此之好,那是因为有人定期给它们精心的照顾的缘故。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天啊,这片罂粟成熟后所提炼的毒品,究竟可以害多少人?我没办法去想像。
虽然我是黑道出身,但对于毒品,我也同样深恶痛绝,这东西能把堂堂的人变成摇尾乞怜的狗,丢掉尊严和一切做人的基本,只为满足心中那个虚幻的魔鬼!
就算换了一个时空,我依旧不允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四处寻找甘草,准备乘着现在风大,点上几把火,将这片怒放的罪恶之火,扼杀在成熟之前。
但此刻馒头在对面不停地盘旋,似乎发现了什么,我连忙纵马赶了过去。
在花田的正中央,有一块巨大的青石石板,像是地道的入口。
这石板上面雕刻着奇怪的纹饰,像是某种特殊的标志,而且很是眼熟,我究竟在哪里见过呢?
我蹲在石板旁边,借着夕阳最后一抹的余晖,手指抚摸着这并不多见的花纹,它像龙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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