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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碧血长弓射苍龙-第78部分

小说: 碧血长弓射苍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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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父兄都是开铺子的,所以,我才不会因为这个原因瞧不起林平,当然,我也不会用这个原因替他辩护。说错了,不是瞧不起,我哪有资格来贬低林平,我一直认为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我是个话很少的人,一说多,容易错。
不过,他来买铺子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站在门口的人了不起。我没印象了。当时我幼年丧父,缺乏管教,整日在帝都的巷子里乱跑,卖铺子的事情轮不到我来说话。这些事情都是听大哥说。
对的,大哥说的,反复说。这个故事快成了大哥每次酒喝的借口。我从讲武堂卒业那年,没有好的出路时,准备投靠忠州军,大哥来安慰我,把其中隐藏的细节,包括卖了多少钱,都兜肠兜肚地吐露出来。那时投军深入都兰,怎么看都是个有去无回之举。大哥弄了桌酒菜,反复告诉我忠州军虽然打仗打得多,但是,很少死人,很少死自己人。是的,进入都兰时是五千多人,现在有不到两万,当时那批死了一半,算少的。
大哥较我大上近二十岁,我们兄弟很少亲近,印象深刻的反而是他几次仗着长兄的威风毒打我。那次喝多了,他少有地为自己的作为表示了悔恨,不是对毒打我的悔恨,他早忘了这个了。他再次痛悔的是他竟然那么便宜就把铺子转给了林平。
林平那会儿是个小军官,在忠州得罪了所有上司,待不下去了,投靠诸城,统领百十来个班军,在拓州北部剿匪。来帝都时,穿得破衣烂衫的(没有允许,军官不得擅入帝都,而林平衣物很少,除了几套戎装恐怕只有中衣了。)大哥看了都会心软,做了一次善事。“大哥好糊涂啊。那里后来成了陛下潜宫,开了个门正对着咱家的铺子。”
陛下是指尊贵的女皇陛下,林家的铺子能发达主要是因为女皇陛下。不仅仅是开门朝向的缘故,而是林家鞋铺成了女皇御用定制的皇商,因此生意旺得一塌糊涂,即使一个光棍经过,都会被金碧辉煌的鞋铺晃得头晕目眩,被里面飘出的脂粉香气熏得手软足瘫,忍不住去看上几眼。铺里摆放的鞋琳琅满目,最显眼的是黄色绒布上的那几只,旁边会有个小铜牌,铭刻着:宫廷御用。只能看,不卖,摸都不行。
林平的名字虽然平实,但是经历家世非比寻常。他不提,大家都知道,他曾经做了枢密院使的书佐,院使大人对林家两代都有深厚的恩情;林峰,就是那个南军统帅的林峰,是他哥哥,也是靠院使大人提携,进的讲武堂。有这么个讲武堂高才的哥哥,就算两个人是死对头,林平想平凡都不可能。
还有些秘密,我都不信,自然也就不说了。枢密院出来监军的人,都要学会闭嘴才能活的长寿。还是说回名字吧,林平的平是不平凡也不平坦。几次起落,这次,随着宗英的大捷,估计林平又得回家做鞋匠去了。
回家做鞋匠也不错啊。像我,想回家都不可能,尤其是胜利之后,回家,不是奢望,而是绝望。就名字论,能官居四品,能督军漠北,能脚踩在古势山上,算是名副其实了。这么高,感觉云都在脚下。但是,回家,除非我能腾云,除非我的计策能顺利实现。
当然,名字和命运相符的人也是有的,比如宗英。在都兰转战了十几年之后,终于将瓦族驱逐到了圆山以西。自列王时代开始,两千年来,草原蛮族一直是中原人的心腹大患,中原人能占据这片土地,是历代帝王都不敢梦想的,而宗英做到了,成为古往今来的第一大英雄。他不愧名字中有个英字。可惜,他不仅仅想做到这个,还想让姓也和命运相符。名字和命运的关系,不符不好,太过也不好。里面充满了玄妙,稍微一想就会变得很复杂,所以,还是简单点好,比如我的儿女就叫做马淘、马宝和马琴琴。就像我这次制定的计划,非常简单,简单到我不用去冒险见到那些人,就能把任务布置得天衣无缝。当然,也要看看运气,运气好了,我也许能回家看看自己的龙凤胎外孙了,马雅和马虎,好名字,难怪女皇网络的红人毕耳,毕概辞这么早就来提亲。
时辰已到,走完这最后的几百步,我就彻底解脱了。
刚撩开帐门,就听到热烈的欢呼,滚雷一般,吓了我一跳。定定神,往前走了几步,夺寨的红旗才在帅旗杆上升起。营地里没有作战任务的军士向匆匆经过的军官放肆地打听,“是大将军还是二将军?”随着战事的收尾,军士们对军纪越来越不放在眼里了。
我没有问,一个是我话少,一个是那些个军官对我的询问往往回答得很简单,不算是没有礼貌,而是简单,简单得接近粗暴,这里的界限很含混,在于我心中怎样想。
宗英指派给我的都尉做做样子,想把马给我牵过来。我摆摆手,今天不用马,从我的营帐到中军帐只二百五十步。走着去就好了。这几天,我放贴身卫士也上阵杀敌去,让他能趁最后的机会捞点,传说瓦族剩下的残兵都随身携带好些金银。宗英对于士卒在尸体上翻东翻西从来都是闭着一只眼,甚至暗自鼓励他们这么做,因此,忠州军很少抓到俘虏,多杀多得。
作为监军,我几乎没有上阵搏杀过一次,也没有为出谋划策而神伤,但是,为了分取他们的战功,只要忠州军胜利,每次赏赐和晋升,我也是少不了的,而且,可能还是比较多的,比那些冒着生命危险立功的人可能会多。可我的卫兵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找那个都尉借了身忠州比甲,换下京禁军的战袍,欢天喜地地混进了人堆。不过,据我认为这次很难翻出什么东西,对方剩不下什么了,当然,也剩不下什么武器,所以也难送命,被自己人误伤比对方杀伤的可能更大。
监军的监军是个二十岁的孩子,却非常的懒散,这几步路都想骑马,现在只好跳下来跟在我身后,大概肚子里在咒我不得好死,因为年轻,他的腹议都用眼睛说了出来。我无所谓,我习惯了。
我寸功未立,却水涨船高地跟上了宗英和他的一众将领升迁速度,有资格继续留在宗英的中军帐里,哪怕坐在最后一位。其实,作为讲武堂甲榜第七,在军议中,我心中所想和宗英最后的决定大都是暗合的。当然,我从来没说,只有在最初的几年,我曾经幻想过,要是宗英遭遇不幸,兴许我也能统领这只军队。哪个讲武堂出身的艺童没做过统帅梦呢?
我能进讲武堂还是要拜林平所赐。忠州军不败的神话,使得各世袭州纷纷效仿在军中设立随军学堂,让帝都讲武堂日渐式微,诸城担任教谕之后,允许平民投考,只要家世清白即可。不然,想我这样商户的后代,是不可能有机会和贵族子弟坐到一张桌子上的。
放榜之际,我欣喜异常,而大哥则苦着个脸。他得按照死去的老爹所定下的规矩,如果那个儿子或孙子有机会进入贵族之列,则可以从他的家产中拿走两成,之前,家产暂由长子保管,而非像别人家那样由长子全部继承。大哥卖了铺子之后,再也没找到好的营生,多年下来,余下的已然不多。我提出的要求让他极为难受。最后是我主动消减了数目,他才迟迟疑疑地数了银币给我。
他不敢拒绝,因为这是家族的机会,直冲云霄的机会。
圆山直冲云霄。为了避免灭族,撒克尔让剩下的部族都翻山而去;为了阻止宗英无休止的追击,撒克尔亲自带着残兵守在这里。古势山是直冲云霄的圆山的余脉,刚好堵在要道上,如果说还有道的话。撒克尔依山层层设障,能拖一时是一时。
据古书记载,圆山是支撑在天地间的一根柱子,这里是大地的边角,没有人知道山那边是什么。瓦族能否翻得过去,过去又如何,答案都不乐观。但是,撒克尔依旧要最后一搏,要保留哪怕一丝的希望。于是,选择了牺牲自己。真的,除了他的头颅还值钱,瓦族一无所有了。
纵观宗英和撒克尔十几年的对决,有时觉得像两个男人在赌气,一开始忠州军兵少力弱,但是宗英连杀了三批撒克尔劝降的使者,让后者发誓要杀光最后一名忠州军士兵才罢休。而后,宗英占了上风,派去的使者得到了同样的下场,于是轮到他发誓报复,从都兰东面的密林一直追杀撒克尔到极西的崇山,追了一万八千多里。
现在,一切都将成为往事,忠州军虽然人数不多,但是,竟然可稀稀拉拉地以围困的方式彻底解决对手,因为,守在古势山上的那些人,已经开始杀马取肉了。对于马背上的蛮族而言,谁都明白这个举动可不意味着突围,几经折损,石头,几乎是他们现在唯一的武器。而马,他们剩下的也寥寥可数了,全杀了也不过多支撑一两天。
我才走了不到八十步,欢呼声再度响起,红色的三角旗挂了出来,又一个将领夺下了一个石寨,或者说是石障、石墙,低矮得可笑。宗英手下的大将,包括他两个勇敢的杂种儿子,各自挑了一处石寨去攻打。自从和南军交手以后,忠州军也学会在营中设赌,和南军不同,不是由军法官主持,而是士兵自发推举。军官是被禁止参与的,被禁止的还有他们的卫兵。不然,我会下注在宗英的长子身上,他一定会第一个斩将夺旗。
因为我昨晚上陪着宗英散步,经过他的营地,看他做战前准备。他把林平传授给他的全部学到了骨子里。准备精细,有条不紊。加上他战场指挥一向次序井然,对付现在的瓦族残兵,绰绰有余了。相比之下,宗英次子多少还有些不够谨慎,冷静不足。
冷静,是忠州军最可怕的地方。久经沙场的老兵,严明的号令,让他们在作战时总是显得不慌不忙,游刃有余。守,像竹子般坚韧不折;攻,如雷霆般一击万钧。
再往前走不多步,又是一阵欢呼。是大将军首先攻破石寨的,赢钱的军士兴高采烈,向空中抛着头盔。最后的胜利即将轻松地来到,现在已经可以开始庆祝狂欢。瓦族人无谓的抵抗,让这个胜利的喜庆还得以延长了些,因为他们实在是不堪一击了。最多明天下午,战事就会全部结束,兴许今天晚上就可以结束了。
想到这里,我的呼吸不由得沉重起来,即使有些上坡,我也才走了一百来步,跟随宗英进入都兰,变得悠闲安全也只是最后这一年,其他时日,虽然不用上阵,我依旧如在讲武堂般早起,举石开弓,我还不到四十。
我沉重的原因恰恰就是战事变得轻松了,太轻松了。一年前,瓦族提前得到了宗英行动的细节,在绝地设伏都没能战胜忠州军。我大概清楚撒克尔是怎样得到的消息,不是因为我,否则我不会在危机时刻还围绕宗英身旁,我还没傻到把自己也搭进去。事后,死里逃生的惊魂得到镇定,我只感到一阵阵寒心。
我很快就由寒心变成了忧心,忧心变成忧心忡忡,越接近宗英他们的胜利,则越接近我任务的开始。三个月前,瓦族最后一支大军如朽木般溃败,我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指示,因为无须指示,只需要我的行动了。
最后几步,在门卫警惕的注视下,我喘匀了,才慢步而入。除了我自己从禁军中挑选的护卫,军中其他卫兵从来看我的眼神都不客气,而我的卫兵眼神里永远是垂头丧气。我无所谓了,我也不过是女皇的一只狗,而他们,则是狗身上的虱子。这次行动,我没有依靠他们任何人,而是找了我从没见过的另外一批人,或者说另外一批狗更确切。
“恭喜将军。”我进帐一般只说一句话,往往是“参见将军。”然后就站在一边。帐内的其他诸将都皱了皱眉,只有我现在还没改口称宗英为“宗帅”,我也不打算更改,否则,还没叫顺口,可能又要改了。
我话不多,而宗英也不在乎我说什么。他头都没抬,看一封信,然后扔到桌子上,“这算什么降书?再说,自从你们大汗杀了我的使者,我就不打算接受你们的投降了。”话音未落,卫兵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捉住使者往帐外推。使者衣衫褴褛,鼻青眼肿,但没有流露丝毫畏惧。
宗英摆手,“慢,这次例外,放了他。”不但让使者的脑袋留在了身上,宗英还留他在大帐中一起午膳。
最初几年,忠州军都是在野地里吃饭的。一阵风沙吹过,那饭食就别有风味了。战事扭转之后,宗英才有机会坐在营帐中就餐。职责所在,我总是不离他二十步,自然也是在帐中就餐,因而吃饭成了我最痛苦的一件事情。人少时还好,宗英不理我,人多了,他的那些爱将就要对我冷嘲热讽一番,既然朝廷不能对漠北忠州军提供任何军资,为何我总要赖在里面浪费他们不多的食物呢?
我无言以对。朝廷除了许愿封官,确实没有向漠北输入任何粮饷,包括我身上穿的,口中吃的,也都是忠州军军需官送来的。就算一开始出兵所需,亦为林平和宗英所自筹。据说王直在女皇的威迫下,不惜和多年的老友翻脸,也没能拨出一块银元。后来王直如愿成婚,忠州六杰里只有林平到场送了对绣鞋而已。
今天,最难受的人变成了撒克尔的使者。这使者不是我夜里偷偷见到的那个,他据说是燕凤符后人,身材魁梧,面孔粗旷,饿了不知道多少天,面对满桌的饭菜,实在无心下咽。宗英干脆好事做到底,命人上了些酒水。“这是我从老友家中抢来,存了十多年了,本想用来庆功的。”
使者端着酒杯的手微微战抖,举杯就饮,肮脏的胡须上也沾染了许多。他用尽全部气力忍住了心中悲愤,维持着自己的尊严。帐外,一阵阵喧哗、一通通鼓声,也许就一杯酒的功夫,又不知有多少瓦族士兵丧命于刀枪之下,被弩机射到项江中。
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使者好歹是蛮族中的贵人,和我这种商户出身不一样,我忍受是应该的,因为我只能如此。他则是命不好,碰上了宗英。感慨中,我溜出了中军帐,帅旗杆上挂满了各色小旗,宣告攻势先告一段落。这也是林平弄出的办法,忠州军对于旗帜使用很有一套,风速、射距,重箭、轻箭,仰射、平射都可以通过旗子表示出来,细致得让人怀疑战场上士兵是否有时间看懂。旗帜高高低低,旗上还飘着各色长短的线,称为凯线,今天,它们全线飘红。
“化腾。”当我浮想联翩地盯着旗帜在看,宗英竟然站到我身后唤我。他是一年前我们共同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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