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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青龙血裔-第14部分

小说: 青龙血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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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头,雷惊天看看轩辕岚,张了张嘴,又把自己的话咽了下去。
“你是想说我为什么要杀那个更夫吧。”领会了这个少年的思想,轩辕岚苦笑,“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法则。”
“法则?”不明白这个名词在这里的含义,雷惊天探询的望向那双好像智者般的双眼。
“法则,就是法则,强者生存的法则。”轩辕岚今天好像谈兴很好,“这个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弱者只是任强者蹂躏的对象罢了。就比如,比起你父亲,那些伙计是强者,所以他们打死了你的父亲,还不用偿命。比起伙计,我们是强者,所以我们杀了他们。同样,比起更夫,我们强,可以主宰他的生命,但是一旦放过他,他去依附了相对于我们处于强者地位的县令来宦臣,我们的生命就会被人主宰,为了避免这个结果,我只好杀掉他。”
“那……”雷惊天思考很久,“……那你要成为强者?成为什么样的强者呢?”
“呵呵,我不想让别人掌握我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行,只有我掌握自己以及别人的命运。”轩辕岚突然意气风发的说出自己的志向。
“哦,这样啊,”雷惊天看着友人,慢慢的斟酌着用词,“我想,我的志向应该是越少人掌握我的生命越好,最好只有一个人,毕竟我没有你那么大的理想,我希望这个人是你。到底我们是朋友,不是么?”
轩辕岚一双锐利的目光射进面前少年朋友的眼中,探求他这句话的可信度能有多少。少年雷惊天的眼中清澈纯洁,毫无惊惶与隐瞒。满意的收回目光,轩辕岚伸出手来,“我们是朋友。”
雷惊天双手握住友人的右手,突然跪倒,学着白虎大陆的风俗,将友人的右手放在头顶。轩辕岚一愣,马上明白过来,自窝棚里抽出一柄佩剑,用剑身分别搭在雷惊天的右肩和左肩,并将剑双手捧起到他的面前。雷惊天同样双手接过佩剑,悬挂在腰间。
出了雷阿贵的七七丧期,张氏执意卖掉自己家五亩薄田和土坯房子,要带雷惊天回自己在东海郡的娘家,一来是住够了山里的日子,二来是思念父母、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最后就是知道了火灾真像的她胆子小,想带雷惊天躲出去。无法,雷惊天只好和自己的娘离开家乡、朋友、老师,去千里之外的东海郡。
临行前夜,轩辕岚拼着全身功力,花了一晚时间,打通雷惊天全身除生死二脉以外所有穴道。收功后,雷惊天精神大好,轩辕岚倒似大病一场,脸色苍白,挣扎着听完雷惊天背诵一遍紫云真气的口诀,又将轩辕家的步云十三剑法和裂天枪法交给他,便昏昏沉沉的睡去,连为雷惊天送行都做不到。
送行时,郭月寒抱怨“岚哥哥”太不象话,连送行都不来。看出大家不知内情的雷惊天只是笑笑,反过来安慰大家。群小一一道别分手后,雷惊天又向坐在一旁的龙天行恭敬的磕了九个头,龙天行也不说什么,只是将一本《武子兵法》、一本《九韬》交给他,回身而去。
玄武历一二三九年,轩辕岚十六岁,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成年了。
在父亲为自己行冠礼后,轩辕岚重新提起了一个很早就与轩辕维说过的事情, “我以前的问题,父亲想好没有?”
“你外出游学没有问题,你这几年的收入我也有所耳闻,足够做盘缠的。可是,小霭还太小,让她现在就去京师大书院学习,还太早了吧……况且你姨娘也会不忍心的,还是让她在你姨娘身边待几年吧。”儿子的能力进展是如此之快,使得轩辕维早就开始不敢忽视儿子的建议,说话也变成商量的口吻。
“这个,不如我们折中一下,将我的想法说给姨娘,让她来选择,或者也和小霭说,她自己选。”轩辕岚有些迟疑,毕竟这件事比拆散别人母女强不了多少,“而且,我走了以后,还是让姨娘到县城里去住,也方便照顾爹爹,这几年,爹爹的身体好像更憔悴了。”
“就这样吧,一切看你姨娘的,至于我么,没有什么,身子骨还挺的住,能看到你小子娶媳妇的一天。”轩辕维见儿子出奇的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知道总算压过儿子一次,有些孩子气的开心起来,调侃起儿子。
出乎意料的,韩飞燕在听到父子两个一起提出的意见后,没做任何激动的神情,只是平静的问道,“什么时候走,我去准备行囊。”
两父子有些敬佩、又带着些许内疚的看着眼前坚强的女人,只说不着急出发,至于吃住,是住到宁蓝云在京师的家里,不需要太麻烦。女人点头表示知道,回过身定定的望着正在一边玩一边背诵三字经的女儿,让这对父子知道,面前的女人并不是真的那么坚强的。轩辕岚不禁有些后悔于自己的决定。
龙天行知道自己的学生们要去京师大书院深造,穷极无聊,决定也去京师好看着学生们。但是方闻达却有不同的认知,他认为:龙先生是去宁蓝云家蹭饭了。原因无他,在拜师后,龙天行的三餐全部由宁蓝云包办,令众人跌破眼镜的是,一向娇生惯养、不识女红的陶朱行二小姐竟做的一手好菜!这事让大家刮目相看,也让方闻达在六年里,因为到龙天行这里蹭饭,而欠了宁蓝云一屁股饭钱——谁让宁蓝云的菜价总是风云变幻、高低不定呢。
由于有宁家的车马、保镖护送,更有龙天行随行,众人的父母极是放心,只在分别时刻露出神伤的表情。
第二章走出溪山
       车程漫漫,于宁家这些久走商路的伙计来说极是无聊。不单他们,宁蓝云与方闻达对于这样的旅程也是很不耐烦,整日里除了与郭、任二人聊天,就是哄着轩辕霭玩,以打发时间。
郭月寒和任志坚从没出过溪山村,这一路上算是开了眼——沿途田园风光自不是溪山村那座山野小村所能比拟,而经过的通城大邑,在这两个连清水县城都未曾去过的“乡巴佬”看来直似仙境一般。
任志坚还好,他自小深沉,话语不多,诸般心事从不言露于表。可是,就在在经过第一个大的郡城丽山时,曾经的奴隶之子四处游动的目光,暴露了他心中的新奇与激动。郭月寒就没有任志坚的克制,她一遇上在她看来新奇的东西,总是用最高昂的态度对待——和轩辕霭一起高声的惊叫并拉住轩辕岚为她解释。
轩辕岚本打算一路上静静看看偷偷自龙天行那里拿到的一本《杂记》,好好研究一下异域风情,却无奈于郭月寒、轩辕霭这两个缠人精的功力,如他这般自认定力超凡的人也必须甘拜下风:知道的详细作答,不清楚道的便一脚踢到自诩学识渊博的方二公子处,转移目标。
轩辕岚对于这本《杂记》大感兴趣,其中提到一种叫做雷火的制法更是青龙大陆的秘方,并不见于帝国工部的记录。乘着晚上投宿,揪住那个陪着轩辕霭讲故事的龙天行偷偷询问,才知道,是个一门心思炼制不老仙丹的道士,在被丹炉炸飞了左臂后,将秘方交给当时游历在外的龙天行。
说到这个道士,龙天行想到些有趣的事情般哈哈大笑道:“听说这个假道士现在也不炼什么仙丹了,脱下道袍改去为人开山铺路、钻矿打炮,说什么修来世不如求今世衣食富足……唉,彻底堕落了……”
轩辕岚不关心龙天行的感叹,只是喃喃的低声道:“这哪里还是雷火,分明就是夺命天雷了,开山钻矿……还真浪费。”
“徒弟呀,你起的这个名字还真是贴切。”龙天行听到徒弟的低语,拈着胡须笑呵呵的道,“当年清虚这个荤道士,要不是老师我请他十坛三十年的茅台老酒外加一桌上等的野味筵席,这个老不修的假道士怎么会将他视若珍宝的配方送我,那可是用去我四十枚金币,等于足足六百枚银币……”
说到这里,作老师的无视于学生鄙视的目光,自顾自的继续,“好在当时荤道士二十年没出过山了,不了解行情,否则怎么会卖的这样便宜?而且,这其中,春香书寓的依人姑娘也出了很大的力……”发觉自己说走了嘴,同时也是大反往日道貌岸然的形象,在徒弟疑惑的目光中,龙天行干咳一声,逃也似的溜了开去。
摇摇头,努力将老师刚才不得体的样子驱赶出头脑,轩辕岚拾起《杂记》,看起“霹雳震天雷”一节。
“……其声如天雷乍响,五百步外尘土蔽日,换之以开花药丸,则方圆三丈内不留一物……”
晕,现在轩辕岚的脑中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晕。妈呀,开花药丸?难道说这霹雳震天雷竟然可以从中间炸开,像开花一般分成几个碎片不成?按照《杂记》的记载,这个什么震天雷,何止是震天,完全就是夺命么,轩辕岚心中蹦蹦乱跳,这个“霹雳震天雷”的威力,根本就不下于那些修士们的掌心雷,有了它,谁还会去修哪门子仙了?
无奈,轩辕岚只得又去找到正在自己房间内小酌的龙天行。龙天行看到自己的记载,哈哈大笑,断断续续的解释:“……这……这是……是我在白虎大陆旅行时碰到的一个日尔曼铁匠的作品……哈哈……可惜……可惜……他花了足足二十年的时间研究更犀利的火炮,发誓要找出足以对抗法师的武器。结果炮弹是能打到五百步以外,只因是实心的,威力却是不大。又换来研究开花药丸,这个更危险,不是在炮膛中提前炸开就是落地后许久不响,过去查看的时候突然爆开……”
又指指《杂记》,“……这里的记录是唯一成功的一次。徒弟呀,这本书本就是我写来当作日记的,有些东西不要太较真了。”转头看到轩辕岚定定的出神,龙天行吃惊的问,“你不会是真想在这个东西上打主意?”
轩辕岚回过神,随意笑笑,“老师,这个铁匠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他的研究还有人知道么?”
晓得这个早熟的徒弟未必听进去自己的话,龙天行摇摇头,“现在其他人知不知道我不清楚,我遇到他的时候,他穷的连饭都要两天吃一顿,怕是就算有人知晓他的研究也不会有人重视吧。”
“这样一个人,立下雄心要发明出对抗法师的武器,那么他对待自己的研究,应该是极为珍视的吧?可是,为什么他会让老师你随便看到自己二十年的研究心血呢?”轩辕岚发现一个令人怀疑得地方。
龙天行喝一口酒,“我救了他么。当时雷德尔发烧快死掉了,被我用当地的草药救回一条性命。况且,他的邻居不是叫他疯子就是用看怪物得眼光来瞧他,只有我对他得研究表现出兴趣,雷德尔自然要向我炫耀一下。”
龙天行语气虽是轻松,轩辕岚却从他得眼中看到一丝惺惺相惜的感觉。仔细回想:当时龙天行正是最失意的时候,情形多少与这个不得到其他人理解的雷德尔相似,两个人的共同语言恐怕不会少的。雷德尔向龙天行炫耀自己的作品,应该是在证明自己的价值。拿起一杯酒,细细品尝,轩辕岚好似无心似的说道,“人活着总要有自己的追求吧,老师不就是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么……”
龙天行眼睛倏的一闪,透出寒光,又似无意的问,“我有追求?笑话,我一个党锢之人还有什么追求?求财?可惜我学了几十年圣人之言,一点财货身外物是打动不得我的。”
轩辕岚起身,在这个由外厅和卧室组成的套间里踱步。
一路上,宁蓝云嚷嚷着让方闻达还债,旅费都是这位方家二公子掏腰包,众人自是好大不客气,住店要最好的客栈最好的上房,吃饭么……让小二买来最贵的菜蔬再由宁蓝云下厨,就连喝的茶都是方家在京师郊外庄园产的上等龙井。龙天行今晚住的套间是这家客店最好的,整个正房跨院完全被一行人包下,龙天行住上房,轩辕岚等几个男孩子住东厢房,宁蓝云和轩辕霭住西厢房。
上房套间里一色紫檀木的家具,墙上三卷挂轴,都是湖光山色、寻幽探奇的景致,仔细辨别,竟是百年开外的古物。东侧窗下一张书案,摆放着文房四宝,笔是毫郡的狼毫,墨是徽郡的徽墨,纸是川中紫烟女亲手做的才女暗纹笺,砚是端郡的端砚,镇纸是一方乳白色温玉,洗笔是官窑的青花贡瓷。推开窗是一泓池水,随意栽些莲花,月色下幽静淡雅。
“老师的大志,世上恐怕只有徒弟一人晓得,老师不信……?”轩辕岚随意捡出一张暗纹纸笺,提笔唰唰写下几个字,送到脸色阴沉不定的龙天行面前,纸笺上几个端正的小楷——“改朝换代”。
“啊……”龙天行吃惊之下,竟劈手一掌击向轩辕岚,却反被自己的徒弟将手死死攥住。 
“老师你太紧张了,这里只有我们师徒二人,您大可放心。”轩辕岚笑笑,“另外,老师是当世大儒,这个舞刀弄剑的事情,非老师所长,还是不要做了,你的徒弟现在至不济也有了十几年的功力,老师还要手下留情呀。”他说话轻松,竟是混不将龙天行几十年的功力放在心上。
龙天行从来就不清楚这个徒弟的武功进展。虽说他是文官,但毕竟还是世家子弟出身,龙家独门武学龙啸诀,龙天行好歹也是自三岁时开始修炼就一直没有扔下。现在的他身上怎么也有了四十年左右的功力,纵使腿脚身手不太灵便,全力一掌击下的威力仍是无法作假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掌,竟不能动轩辕岚分毫,如果不是人家主动松开,手腕直如被铁环锢住。作为前任帝国大理寺卿的龙天行,心中大是惊恐,轩辕岚所谓的“十几年功力”之言,他是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的,翻一番么,还有可能。“我为什么要作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他既不能灭口,也只好悻悻坐下,嘴上却仍不服。
“是么?那么老师的大牢算是白坐了,师母就算再嫁他人,也与老师无关喽?就是不知,这些年来,老师有没有碰上中意的女子,早早娶过门来,也好照顾老师,省得老师孤孤单单的。”轩辕岚一脸事不关己的样子,偏生句句不离女人、婚姻,戳在龙天行的伤疤上,让作老师的听得直上火。
上火归上火,龙天行心中也触景生情,回想当年,他被逐出京师之时:十里长亭处,平日友人无一个敢来相送,只有明兰公主女扮男装带着个宫女送别,当时仅仅十五岁的姬明兰一身儒生打扮,素白的长衫,头上乌发束起,用一顶方巾包住,素手执着雪白的酒杯,竟分不出何处是杯,何处是玉人的纤指。
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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