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成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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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姜三斤,喜欢吃姜的话也可以加点嫩姜,吃起来比较爽甜,猪手或猪脚四斤,广州人把猪蹄分为猪手和猪脚,前蹄称为手,瘦肉较多,后蹄叫做猪脚,筋多皮厚,猪手卖得比猪脚贵,可叶无双却觉得煲姜醋的话,用猪脚比猪手好,吃起来比较有嚼劲。另外还要准备鸡蛋十枚,甜醋两瓶,如果买不到甜醋,那就加点片糖,也是一样的。此外还有花生油和盐。
先用刀把猪脚上的毛细细地刮干净,用刀背把趾甲捶掉,从中间劈开,斩成一块块的,下锅焯一下水,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浮沫、秽物。老姜去皮、拍扁,鸡蛋煮熟,不用剥壳,煲的时候醋会把鸡蛋壳先软化后溶化,补钙效果更好。
把姜、猪脚和蛋都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开火了。
起锅,先不放油,把猪脚放在锅里快速干炒,控去水份,然后放老姜,同样干炒之后一起装起来,干炒这一步很重要,是为了能让煲出来的整煲姜醋持久不坏。
接下来再一次起锅,放油,把老姜和盐爆透,然后放进一个有双手合抱那么粗的高腰瓦煲里,再把先前干炒过的猪脚和熟鸡蛋一并放进去,注入甜醋,没过所有的材料,盖好盖子。
先以旺火煮开,再改用文火慢慢煲至入味,收火后放上一两天再吃,才更入味,没吃完的,每天往炉子上一坐,香味醇厚隽永,材料随吃随添,这样一煲姜醋,能吃到孩子满月呢!
李大娘端上来的这碗姜醋,猪脚色泽棕亮红润,醋汁浓稠适度,看上去充满了胶质,叶无双舀起一块猪脚咬了一口,猪皮稔软而不腻,香醇可口,醋蛋已被姜醋浸透,整个变成了深褐色,爽口弹牙,老姜则爽脆不辣,让人回味无穷。
叶无双一边吃一边随口跟李大娘聊了起来,什么黑糯米醋与添丁甜醋的口味区别啦、哪个月份的子姜最爽最甜啦、放几条白蔗更能吊出风味啦、把鸡爪鹌鹑蛋也加进去煮更好吃啦,甚至连市场上猪手的价格也能说上几句,说得李大娘直叹自己遇上了好人家,连小姐都那么平易近人,知晓民间疾苦。
一碗浓香醇甜的姜醋吃得干干净净,叶无双把甜雪拿过来的金锁片放在碗中,还给了李大娘:“谢谢大娘的招待,我先走了,以后再来看宝宝。”
李大娘千恩万谢地把叶无双送出了门,又张罗着要盛一小煲姜醋去问候夫人。待叶无双在外面溜了一圈消了消食儿再去娘亲房中的时候,叶夫人已经赏赐了李大娘,正对着桌上那煲散发着浓浓醋味的东西蹙着眉头发愁呢!
见了女儿像见了救星一般,赶紧把她拉过来:“无双你快看看这是什么东西啊,能吃吗?人家巴巴地送了过来,我也不好意思推却。”
“娘亲,这可是好东西啊,养颜美容又补钙,咱们女人家吃了补身子是最好的。”
“可是我一闻起来就觉得酸得紧,真能吃吗?还有这筋肉相连的,腻不腻啊?”
“酸甜酸甜的,可好吃了,一点儿也不腻,要不娘亲您先尝尝这个蛋吧,您不是喜欢吃糖醋鸡蛋吗?试试这个,看好吃不?”
叶夫人犹豫着舀起一个鸡蛋咬了一口,小口咀嚼了两下,眼睛一亮:“好像还真挺好吃的。”
“再喝一口这个醋。”叶无双在一旁鼓动道。
“味道不错,你也吃一点吧?”
“不用了,我刚刚在那边吃了一大碗呢,这会儿肚子里还撑着。”
叶夫人吃了一小碗,吩咐人进来把剩下的那些收起来放好:“等你爹爹和哥哥回来也尝尝。”
“娘亲,您要是喜欢吃的话,往后咱们每个月都做一回好不好,女人每个月小日子之后吃上一回这个,最是补了。我保证娘亲二十年之后还跟现在一样美丽。”
“你才多大呀,就知道这个,这些南方的做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呢,你也会做?”
“嗯,书上看到过的,刚才李大娘也教过我了,我就试着做做看呗。”
“我女儿冰雪聪明,看过一次就会了,做出来的保准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茅根竹蔗水
就这么安顿了下来,叶无双自然是很快就适应了的,倒是叶夫人抱怨过几次天气太过炎热,叶文澜一听这话就责怪自己没本事,让夫人孩子跟着自己来这儿吃苦,叶夫人也就不再提了,只是明显的苦夏症状,饭也吃不下去,再加上旅途劳累还没歇过来,整个人明显地瘦了一圈。
不但叶大人看着心疼,叶无双也觉得挺难过的,一心想着要想个什么法子让娘亲可以舒服一点。
叶无双突然想起了广州人日常生活中少不了的凉茶,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凉茶铺,标志性的铜葫芦,二十四味、五花茶……
住在京城的这十年是没有喝凉茶的概念的,夏天喝点酸梅汤、绿豆沙就算是解暑了,可是来到广州,环境气候使然,看来入乡随俗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可是那苦苦的凉茶,娘亲就算能喝得惯,从未喝过凉茶的身体也未必能承受得住那种药效啊,一不小心弄成了脾胃虚寒那就更糟糕了。
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呢?
忽然看见红豆笑嘻嘻地从外面回来:“捡到银子啦?笑得这么高兴。”
红豆道:“不是啊,刚才在后面看来贵搬梯子爬房顶,结果从梯子上摔下来了,摔了个四脚朝天,笑死人了。”
“真是没有良心,看人家摔下来笑成这样!不过好端端的干嘛要爬房顶啊!”
“那就更好笑了,来贵家的小二子吃甘蔗啃掉了一个门牙,因为是上门牙嘛,来贵就说得扔到房顶上,结果这一扔啊,不但是牙齿扔上去了,连他放在衣袖里的一个什么宝贝也给甩上去了,只好搬梯子上去捡咯。”
叶无双也不由好笑,这个来贵看来今天是倒霉透顶了呀,先是儿子啃甘蔗啃掉了门牙,然后是不该甩上房顶的东西甩上了房顶,最后还从梯子上掉下来,这要是他会写日记,那标题都可以写“最倒霉的一天”了。
等一下,甘蔗,对呀,不是有个好喝的饮料叫做“茅根竹蔗水”嘛,小时候夏天在外面疯跑回来,妈妈总会指一指桌面:“饮佐碗蔗水先(快把那碗蔗水喝了)。”桌上满满一碗蔗水,淡黄透绿,微微温热,碗底飘荡着粉尘般的蔗末,淡淡的清甜,就是记忆中家的味道。
鲜茅根、无花果、竹蔗、马蹄和红萝卜,所有的材料处理好一起放进锅里,加满清水,旺火煮开,小火炖小半个时辰即可,用冰镇过清凉可口,可妈妈说喝温热的才不伤脾胃。
叶无双装了一壶温热的茅根竹蔗水给娘亲送去。
“无双,你来得正好,你爹爹给我买回了这个,我吃着挺好吃的,正想叫你来尝尝呢!”叶夫人看见叶无双过来很高兴。
婉柔也在旁边加了一句:“夫人一口气就吃了三块呢,很久没见夫人有这么好的胃口了。”说着掀开桌上一个倒扣着的盘子,露出一盘雪白的食物。
“是什么好吃的呀?”叶无双探头去看,“呀,白云猪手!”
“看吧,我就说这丫头肯定认识,天哪,这世上还能有咱们无双不认识的东西吗?”叶夫人故作夸张地说着,眼中透出的却是十分骄傲欢喜的神色。
“娘亲,可千万别这么说,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比一山高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叶无双一本正经地道。
叶夫人“噗嗤”一笑:“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就是觉得奇怪啊,这猪蹄究竟是为何能做得如此爽脆又毫不油腻呢?”
“爹爹没有跟娘亲说吗?往常爹爹每次带回好吃的东西,可是会连做法都打听得清清楚楚的啊!”
“问了,可人家说这是祖传秘方,可不能泄露的。”
“这个白云猪手的具体做法我不知道,可是传说却听过一个,娘亲要听吗?”
叶夫人啐道:“你知道我自然要听的,还卖关子。”
“广州有座白云山,山上有一道九龙泉,泉水甘甜清冽。话说啊,从前白云山寺庙里有一个小和尚,天天都想尝一尝肉是什么味道的,有一天,趁主持老和尚外出化缘,就偷偷地弄了一只猪蹄回来煮着吃,眼看就要煮熟了,想到好不容易能吃上肉了,小和尚激动得热泪盈眶。没想到老和尚突然回来,小和尚吓得一下子把还热腾腾的猪蹄给扔到寺院后面的从九龙泉流下来的小溪里了。”
叶夫人笑道:“好可怜的小和尚,居然一口肉都没吃上就给扔了,好歹也要喝口汤啊!”
“可不是嘛,后来全便宜给樵夫了。第二天呀,有个樵夫从溪边路过,看到一个雪白雪白的猪蹄,觉得好生奇怪,便捡了回家。樵夫的妻子以为是丈夫买回来的,也没多问,就随便煮了煮,加上点佐料端出来吃了,结果这一吃呀,发现竟是出奇地好吃,这个樵夫才说出是在白云山的九龙泉里捡来的。后来人们就把煮好的猪手放到九龙泉水里泡一泡再吃,味道果然好吃。这就是白云猪手的由来啦!”
“可是我还是没明白呀,以往的猪蹄煮了之后都是绵软的,为什么只用九龙泉水泡一泡就会变得爽脆了呢,还酸酸甜甜的。”叶夫人的求知精神十分可嘉,其实这也是被叶无双培养出来的。
在京城的时候别人家的小姐平时谈的不是什么诗词歌赋就是时新的衣裳首饰,八卦些的也会脸红心跳地聊一聊哪家公子小姐的风流韵事,只有叶无双对这些是一窍不通,说些食材厨艺的事嘛又没人爱听,结果就只能找自己的娘亲唠叨了。叶夫人一开始是为了不让她伤心不得不听,渐渐地也听得上了瘾,吃到一样好菜,就非得知道它的做法不行。
叶无双想了想道:“其实呢,我想也并不就是九龙泉水有多神奇。刚煮熟还是热的肉突然放进冰凉的泉水里,肉质必然会变脆,而且,经过长时间流动的泉水的冲刷,猪蹄里的肥腻都被泉水冲洗得干干净净了,吃起来定然爽口。至于酸酸甜甜的味道嘛,用糖醋汁调味就行了。哎呀,光顾着说这个,差点把正事也忘了,娘亲,这是我给您煮的茅根竹蔗水,清热下火的,您这两天喝喝,看能不能舒服一些。”
婉柔早已有眼色地倒了一杯递给叶夫人,叶夫人接过来喝了一口:“味道不错,无双有心了。”
“娘亲,这白云猪手虽然好吃,毕竟是冰凉之物,娘亲胃口不好,还是不宜吃得太多,一会我去熬点山药粥,给娘亲养养胃吧!”
“别忙了,这点子小事自然有人会去做,你还是回房好好歇歇,换件好看点的衣裳,晚上你爹说李同知要请我们吃饭呢!对了,上次给你抹手的梨花膏有没有记得抹?整天去厨房干活,手都做得粗了,要知道女孩子的一双手,可跟脸一样重要呢!”叶夫人注重保养,可这个女儿在这方面一点儿也不经心,真让人发愁。
“好啦,我记得啦,娘亲你再这么啰嗦就不漂亮了哦!李同知不是给我们接过风了吗?我不想去他家吃饭了,我不喜欢这个人。”也不是说李同知这个人有什么不好,但叶无双就是不喜欢他,也许是气场不合吧!
“娘也知道你不喜欢应酬,可是这李同知家里有一个跟你年纪相仿的女儿,今天是家宴,应该可以见到。在京城的时候你就没什么闺中密友,也就是跟燕容表妹走得进一些,娘亲看着心里也不是滋味,女孩子家的,没些闺中好友怎么行呢,往后嫁了人,爹娘又不在了,有些什么心事也只有闺中好友能倾诉一下了。何况你跟着千里迢迢来到广州,娘亲也是想能有个同龄的小姑娘跟你一起玩,也好开心一些呀!”
叶无双觉得这个娘亲哪儿都好,就是话多了一些,也亏自家爹爹这么多年听下来,耳朵里也没长茧子:“行啦,我去还不成吗?我一定好好跟李家小姐交朋友。”
在叶夫人的耳提面命之下,叶无双终于打扮得像样了一点,跟着家人来到了李同知家,见到了李家的小女儿李心妍,李心妍大约也是十岁的年纪,长得黑黑瘦瘦的,叶无双觉得她不像官家小姐,反而有点野丫头的味道,说起话来也干脆利落,是叶无双喜欢的类型。
李家还有一个儿子和叶泽弘年纪相仿,刚刚在学堂里认识了,这会儿也一起去书房说话去了。
李心妍转了一下灵动的眼珠子,摇了摇李夫人的袖子道:“娘,你们大人说话,我带叶姐姐到外面玩。”
李夫人点点头:“当心些,别玩太疯了,一会就要开饭了。”
得到娘亲的首肯,李心妍开心地跳过来拉叶无双的手:“叶姐姐,我们出去玩吧!”
“叶姐姐,你皮肤真好。”李心妍真心羡慕地说。
“你这样也很好啊,看起来很健康。”仔细看李心妍是那种很阳光健康的蜜色,“经常晒太阳吧!”
“是啊,我一年里有大半的时间都是在祖父家过的。”李心妍顺口答道,忽然想起说得不清楚,忙又加上一句:“在海边。”
作者有话要说:
☆、白切鸡
“在海边呀!”叶无双双眼冒着星星,“那不是有很多海鲜吃?”
“是啊,你也喜欢吃海鲜吗?”李心妍高兴地问。
好嘛,叶无双这辈子长到十岁还没吃过新鲜的海鲜呢:“没怎么吃过,不过在书上看过,很想尝尝看。”
“海边可多好吃的东西了,你见过龙虾吗?一只有这么大。”李心妍双手比划着,津津乐道:“还有像脸盆那么大的螃蟹,还有拇指那么大的鱿鱼,一捞起来就扔到嘴里,活的,在嘴里面还会叭叭地吸你的舌头,可鲜美了。”
天,又是一个吃货!叶无双犹如他乡遇故知般紧紧地握住了李心妍的手:“真的吗?我也好想试一下啊!”
李心妍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你不害怕吗?我跟别的女孩子一说起这个,她们都会吃惊地捂住嘴巴,吓得脸都白了。你想吃的话一定要跟我去祖父家住上一段时间,我天天带你去吃好吃的。”
“太好了,我回去就跟爹爹说,你什么时候去你祖父家啊?”叶无双也激动得想要跳起来。
两只吃货一拍即合,马上就觉得贴心无比,李心妍搂着叶无双的脖子:“来,我们去厨房看看今天晚上有什么好吃的。”
“好啊!”这是除自己之外叶无双遇见的第一个喜欢进厨房的官家小姐。
“糟了!”李心妍突然着急起来,“今天爹爹特地请了一品楼的徐厨子来做白切鸡,我早就想着要去看看了,刚跟你说话差点儿忘记了,这会儿不知道做完了没有。你不知道,一品楼的脆皮白切鸡可是一绝啊!”
“那快点去看看啊!”叶无双也十分地感兴趣,拉着李心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