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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重生之翡翠盛宴-第6部分

小说: 重生之翡翠盛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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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哥你终于出现了,最后的方案还是你亲自来定夺吧,我们等你很久了……”陆景轩刚刚出现在展台附近就被工作室的成员拖走了,陆涵之耸肩表示不想掺一脚,于是决定自己随便逛逛,在还没有大量人流之前好好欣赏一下。

    放眼望去,玉器馆名副其实,都是各种珍奇精品,东部展区大多是硬玉,西部展区则是软玉。沿着中轴线走了几步,陆涵之决定先研究硬玉。宝石级的硬玉岩被称为翡翠,其硬度达到6。5到7之间,甚至更高。陆涵之缓缓走过一个又一个摆放着大型玉雕的展柜,心中默念这些天新学到的知识,神情淡漠。

    中国不产翡翠,翡翠原本在中国也不受重视,身价与软玉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直到清初时翡翠传入中原,其动人心魄的碧绿马上赢得了国人的倾心。

    陆涵之站在本届珠宝博览会玉器馆镇馆之宝玻璃种翡翠观音前若有所思。这尊观音通体是鲜亮的祖母绿,衣袂部分略有些透明无色,莲台和手中的杨柳枝却意外的是红翡色,直教人叹为观止。顶级的玉石在工匠的手下被雕琢得更为细腻出色,灯光下更是隐隐闪烁佛光一般,让人不敢直视。

    曾经以为所谓的价值连城,不过也是人为的追捧锁造成的,如今站在大自然和人类携手创造出的巧夺天工的作品面前一时也有些失语。

    “这才是真正的东方美。”

    神出鬼没的陆景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现了身,难得正正经经发表了感叹。

    陆涵之也难得没跟他拌嘴:“这么快就忙完了?带我去看看吧。”

    无奈那个漂亮男人卖起了关子:

    “别急,明天给你看好戏,现在先陪你看看别的。”

    两个人一起闲逛总比一个人乱逛有意思,尤其这个多出来的人还是专业出身,能够介绍得有条有理。

    “翡翠的种,指的是非常结构的致密程度,和结晶颗粒的粗细大小与透明程度的高低。”陆景轩鼻梁上架着黑框眼镜,装得一本正经又十分痞气。陆涵之踹他一脚:“说人话!”

    “好吧好吧。简单来说,就是翡翠成分越单一,结晶颗粒越小,种就越好。”陆景轩用食指推推眼镜,继续介绍:“按照种的高低来排序的话,最好的就是玻璃种,这个你知道。”

    “嗯。”陆涵之点头,“不过老种和新种又是怎么回事?”

    陆景轩不慌不忙走到一处展架,指指里面摆放的两件弥勒佛。

    “种的老和新,笼统来说,大约是指化学变化的到位程度。老种成矿年代早,玉石块体型形状饱满,颜色鲜明。”他回头看看一脸若有所思的陆涵之,示意他看左边那尊佛像。“对一块翠料,要求它成熟得透,不返生、不夹生、而又不有过分老化、蚀空、风化、龟裂等现象。所以说,一般老种的翡翠质地更好,硬度高,颜色正,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

    “的确,这两尊看上去,虽然颜色接近,雕刻相同,但是明显左边的比不上右边。右边的感觉上……更脆弱?”

    “是的,右边的是新种中的上品了,但是和老种不能比。现在没有办法摸,但是也可想而知手感和硬度都不是最好的。姜是老的辣,玉也是老得更有质地,毕竟新种的经过地质运动少,打磨得不够多。”

    陆景轩声音悠沉,不急不缓给陆涵之讲解翡翠最最基本的判断标准。

    “其实跟你说这些也不是最有用的。你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怎么了,明明不懂玉,却专门碰到这些精品玉。老坑玻璃种平常都是可遇而不可求,怎么到了你手上,随随便便就碰到了两次。”

    他歪过头,轻嗤一声,继续说:“就是可惜我们现在待的地方只有顶级的东西,想见识更广一点,不如去广东的各大玉器市场找那些平价低价的玉来看看。”

    陆涵之环抱着双臂,点点头,他现在能分清楚的差不多就是高档和中高档的那几样,低档的玉在他“看”来说不定和石头都区分不出来。

    “除了种,水也是判断翡翠价值的很重要的依据。这个好解释,无非就是透明程度,透明度好的翡翠称水好,稍次的称水够,透明度差则叫水混。”

    陆景轩从领口里摸出一个挂坠来,陆涵之凑近一看,是穿在黑色皮绳上的一个冰种无色的十字架,花样繁复。

    “我这个和橱柜里的观音,就是典型的水头好。”

    几千万的观音是没有得摸了,但是这个小饰品还是有机会握在手里把玩的。陆涵之闭上眼睛仔仔细细感受着玉的温润,这是一种让人心境平和的力量。

    两人边走边科普,一开始都是陆景轩说话,陆涵之聆听,后来也逐渐有了兴致,一起分析讨论。

    “翡翠的颜色讲究浓、阳、正、俏、和,但艳丽纯正均匀的绿翠未免太端庄了一点,年轻人就不喜欢这样的吧。”兜兜转转了一圈,陆涵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起码我就觉得太老气了。”

    陆景轩点头:“没错,现在春带彩风头正劲,有些俏色的或者是飘花的也受到年轻小姐的青睐。反正翡翠这东西颜色千变万化,有人捧其中的某种颜色,那也能从不起眼的石头变得价值连城。”

    陆涵之靠在一处柜台前斜眼看着属于陆景轩的展台,那里依然忙碌。真不知道这人卖了什么关子,带自己来打下手,却不给自己一睹为快的机会。

    “你急什么,明天很快就到了。”

    那人的眼睛亮闪闪的,仿佛正式开展了以后,全场的焦点非自己莫属。

    陆涵之轻轻摇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第二天,新一届东方珠宝博览会正式开展。

    数以千计的参观者将偌大的展厅充满,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了盛况,无不赞叹珠玉精美,生意兴隆。传统行业风化仍在,新兴科技也不甘落后,但看来看去,最耀眼的无非就是翡翠的时尚化。

    新锐设计师陆景轩站在自己的展台和T台前笑得花枝乱颤。

    他果然风光无限了。

    陆涵之在角落里抚额。怪不得要拉自己来做苦力,陆二少只管和媒体套近乎,这么多的客人,简直就要了自己的命!

    “这位小姐,请问我能帮你什么吗?”

    “Thank you for your appreciation。”

    “Bienvenue(法语:欢迎)……”

    普通话粤语法语英语人形翻译机泪流满面。

    陆涵之一边在心底疯狂诅咒陆景轩,一边把自己的专业能力发挥到最好,一边也觉得,这样的场景才是自己适合的,有自己的看家本事,也能学到非常多的东西。

    开展半天已经谈妥了几笔生意,其中不乏大客户的订单,陆涵之挺满意自己的成果,也的确认同陆景轩的本事。

    翡翠是东方珍宝,翡翠首饰一贯将就端庄清雅,新潮的设计不是没有,但大多还是跳不出传统框架。偏偏现在出了个陆景轩,将翡翠首饰于西方潮流结合,简约大气,灵动俏皮,赞美之词不予言表。有些夸张的设计看上去有些疯狂,但是效果以外不错。服饰和建筑都能中西合璧,翡翠未尝不可?

    陆涵之惊艳于T台上穿着改良版汉服,配搭闪亮新颖翡翠首饰的模特。

    当小颗的翡翠像施华洛世奇水晶一样闪烁在项坠、手链、耳环和戒指之上,当被精心雕琢的翡翠称为胸前出挑的纽扣,衬着飘逸潇洒又符合实用的古韵服饰,怎么不能大放异彩?

    不过,就在展台前围观群众大把,人气高涨时,陆景轩接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

    “别休息了,去前面帮忙。”

    那时有些暴躁的陆涵之正扯着陆景轩的袖子想把他拖去应付客人,后者接起电话的一开始也还嬉皮笑脸,转眼就变了脸色。

    “好的,我知道了,尽快回来。告诉他们,就算山中无老虎,也不是猴子称霸王。”

    陆涵之被这语气吓了一跳,还没缓过来,又正好被晴天霹雳正中。

    “涵之你和姗姗一起撑着场子吧,我出去一下。”

    “喂!你别跑!”

 维港夜色·上

    陆涵之将自己整理了一下,顶替了陆景轩那个混蛋的位子。

    纯文科出身的他谈生意还是欠缺点火候经验,站在林姗姗和另一个助理陈源旁边当翻译,顺便附和两声,敲敲边鼓,磕磕绊绊也就撑了下来。期间也上阵谈成了一笔宾主尽欢的小生意,买家富太太笑得眯缝了一双眼睛。他也不觉得紧张,自嘲一般夸奖了自己两句,又亲自送对方立场,颇显风度翩翩,更惹得那些小姐太太青睐有加。

    大半天忙下来,他也不是完全没长进,察言观色的水平增长不少,可惜看着数字还是眼晕,仍然不谙经商知道。其它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三少爷不是个纨绔子弟就很值得庆幸了。

    不过陆涵之始终觉得陆景轩接到的那通电话十分蹊跷。下午展会结束,其它人留下收拾和整理准备次日再战,他却随便找了个借口跑出去,连聚餐都没有去。

    第十次听见手机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这样的机械播报,气得直想把手上这玩意扔到垃圾桶里去。

    陆景轩到底死到哪里去了?

    大男人一个,也不至于人生地不熟,安全倒是不用管,但是把自己从魔都拖过来帮忙,又莫名其妙撂下摊子失踪了算是怎么回事?他陆涵之也不是个软柿子吧,捏什么捏。

    在不知不觉中他逛了很远,呼吸着香港潮湿的空气,眼中尽是繁华忙碌之景,有些想笑。

    嘲笑自己这一个月来神奇的遭遇,嘲笑自己一个月后连心境都大变了。从前的程啸然哪里会这么在乎别人的所作所为,现在这个只是个不靠谱的合作对象而已。

    从前的程啸然……

    陆涵之冷哼一声,甩了甩脑袋,自己什么时候也开始变得这样感伤了?

    事不随人愿,越想忘记的反而记得越清楚。故地重游,往事一幕一幕连番上演。

    ——你再笑就把你的嘴贴起来!

    ——不用吧……我就觉得你长得好看而已。

    ——本少爷堂堂男子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初见那个人,应该是很多年前了,两个人都还是初中生模样,极其青涩天真。妖都艳丽的阳光倒映在那双会笑的眼睛里,几乎闪瞎了程啸然。

    身为男生被夸奖相貌实在不是什么好事情,他还记得他听完那句话就开始自己的改造计划,暴晒、打架、不修边幅,生生把自己从小白脸折腾成了糙小子。

    对方的笑容依旧,只是不敢再明目张胆地称赞了。伸出拳头砸了他一下,又碰了碰自己的胸口。

    ——我们做兄弟吧。

    他曾经还以为这句话表示了他心疼自己,想要保护自己,虽然肉麻得要死,但还是颇为得意地认可了自己的猜想。

    哪知一切不过是自作多情。

    ——今天XX女中有集体舞大赛,一起去看美女吧。

    ——你自己去吧,我还想再看看书。

    ——变成书呆子就再也找不到女朋友了,听话!跟我走!

    ——……女孩子都没你好看,我看他们干什么?

    ——老子亲自出马,还怕有人不拜倒在我的西装裤下?

    ——是是是,您风流潇洒,倾城倾国。

    ——少说那四个字你会死么?

    从此和那个人成了竹马竹马的死党,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的校友,他一直一直都挂着温暖的微笑,经常经常拿自己的一张脸来调侃。

    早就自觉性向和常人相异的自己实在鸭梨山大,却又放不下眼前这个如水一般温文尔雅的人。很多次逃避过这份感情,从高中生开始,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却觉得完全无法填满心里的那个阴暗的角落。

    ——喂……你别靠得这么近,我喜欢男人的,当心哪天把你强上了。

    ——等了你这么久,你才坦白,真沉得住气。

    ——……嗯?

    ——我喜欢你很久了,程啸然。

    高考结束,再一次失恋。喝酒喝到烂醉如泥,不敢回家又怕爸妈担心,打了个电话说是住他家去了。结果这人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亲自来接自己。

    ……然后开始了这段其实应该算是初恋的感情,迟到了太久。

    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还没有了解到,这是一条如何艰难的路。

    从十二到二十六岁,两人相识十四年,断断续续恋爱七年,正正好好是一半。

    大学里两个人一起庆幸自己不用学高数,一起相约打篮球,一起关注国际新闻直到意见不合而争论不休,一起对各个院系的美女评头论足却相视而笑。工作后仍然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由于工作性质问题,都是飞来飞去,一忙起来就天昏地暗。

    有时候自己耐不住风流本性,出去花天酒地胡作非为,那人也不跟自己吵架,直接人间蒸发,直到自己主动认错,态度诚恳,才勉勉强强答应符合。

    ……对,也许自己就是被惯坏的小孩子,最后才会遍体鳞伤,一败涂地。

    ——你什么意思?把我是同性恋的事情捅出来,自己却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然后攀上豪门做入赘女婿,很光彩?

    ——反正事情是我做的,不要怪在其它人头上。

    ——当年明明是你求着我坐你男朋友的。

    ——那时候我是可怜你喝醉了而已。

    ——结果现在厌倦了,嫌我脏了?嫌我不够高贵勾引了白莲花一样的你了?

    ——你要这样想,我也不拦着你。

    ——我真的看错你了!

    原本以为是七年之痒,后来发现,其实自己就是个笑话吧。

    沈越,你赢了。

    可惜笑话活到最后,都还是个笑话,又哭又涩,但除了努力扬起嘴角,他也找不到什么表情来面对现实。

    程啸然最后的生命里,他去了从前的约会圣地香港,坐过曾经在后排偷偷拉手的当当车,穿过灯红酒绿繁华似锦的夜中环,尝过曾经大大方方喂到对方嘴里的鱼丸,漫步于交错复杂忙碌热闹的小路中。

    最后去了最喜欢的那家黑玫瑰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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