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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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文员,分明就是保姆。”路晓在没人的时候,会和我抱怨几句。不过看她还是很开心,因为和张志伟相处在同一个办公室,有机会增进办公室恋情的发生。
还有一个好消息让我很振奋,苏眉已经签了上海的一家网站,做编辑,下星期就可以过来。我一下子感觉很幸福,果真有上天吗?让我不用在上海是一个人孤单,把我的几个朋友一个一个送到我身边来。
“帮我租房子”。苏眉和我脾气有一点相象,就是喜欢有自己的空间。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也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定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闹。
她的公司在人民广场,住在我这边,坐公车四站或五站路,于是我打算一个星期后让她变成我的邻居,正好房东在三楼还有一个单居室没有租出去。
在苏眉到上海的前一天,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完毕,东西备齐,只等它的新主人到来了。
苏眉是坐火车过来的。从沈阳到上海,三十个小时,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满脸的疲惫。“姐姐。”苏眉张开了她的怀抱,这是我们标准的打招呼方式。“我想死你了。”
“我也想死你了。姐姐。”我跟她抱一抱,“好了,不要再恶心别人了。”
“哈哈哈哈。”我们一起大笑起来,引来许人行人侧目。
“欢迎来到上海。准网络编辑同志。”
苏眉
“我爱死你了。姐姐。”当苏眉看到我为她布置的房间里,不由得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使劲地擦了擦脸,推开她,“打住,打住。我还没打算改变我的性取向。”
我刚说完,就被苏眉从后面踢了一脚,踢在屁股上。“怎么说话呢?我也没想变,就算是想变,也要那些男人死光了再说。”
您一定会说,这个人是我在上面写的淑女吗?还真是她,如假包换。淑女并不时二十四小时值班,偶尔也得换换班是不是?您再向下看,保证你会认为她是绝对的淑女了。
晚上,我请了方中宇一起过来聚聚,顺便介绍个美女给他,方中宇说那他不能单独来,一会儿非带个猛男不可。我和苏眉相视而笑,这下有的玩了。
苏眉和方中宇是头一次见面,以前还真没提过他。不过我刻意不告诉,而是那时候赵枫占据了我整个心灵,别人都得让位了。和苏眉说得最多的也是赵枫,别人,可能都忘记了。
方中宇带了一个同学过来,叫朴永明,一听就是朝鲜族的,长春人,算是半个老乡。外滩那片东北餐馆特少,我们又都不喜欢吃上海菜,就在人民广场附近找了一家重庆火锅店,钻了进去。
夏天吃火锅在我们家乡可是一大特色,但在上海可不尽然。人很少,冷气倒是开得挺足。上海的消费和我们那没法比,通常四个人吃火锅,连吃带喝有个一百块就足够了。在上海,东西是不贵,可是盘子特精致,一盘牛肉八块钱,看上去也就有三四两肉,不比我们那里,十二块钱,一斤装的大盘子。
“该吃吃,别为了省钱啊。这顿我请。”看他们下手点菜都十分小心,我忍不住开口。起码在这里,现在就我一个人上班,而且我挣的钱,在这里吃顿火锅还是很宽余的。
“怎么能让你请呢?”方中宇向来是那种特男人的人,对他来说,让女生请客太丢人。
朴永明笑着说:“我来请吧。”后来知道,他爸在长春倒汽车的,特有钱,我们这点小钱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
“算了,你们还上学。以后工作了,有你们请的,还怕我们不吃穷你啊。”苏眉也帮我腔。在我们看来,吃饭付钱是对我们女人的一种肯定。女人就应该自立,自主,自强。
这顿饭吃下来,感觉还不错,全是东北人,可以无所故忌。吃完了,方中宇自已点上根烟,朴永明是不吸烟的,又象征性的递了递我和苏眉。苏眉冲他笑笑,“我抽自己的。”一句话,又让我看到方中宇久违的吐血状姿势。
苏眉从包里摸出一包女士ESSE,分我一支,女人吸烟本不足为奇,但也可以让男人弄得措手不及。
最后,方中宇终于看出来,我根本不会吸烟,只是摆个姿势罢了,烟不会吸到肺里,只是过一下口。他们管这个叫“耍烟”。
“浪费,不会抽就别装样子。”方中宇对我嘲笑道。我们很没形象的笑了起来,引来了服务员的侧目。
“走吧。泡吧去。”朴永明建议,在吃饭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朴永明三个字省略,用我们自定义的名字命名:小朴。
就在出门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男女迎面进来,走在前面的方中宇很大声的叫道:“高翔?!”
看来这个世界还真小。
记忆之恋
上面介绍过了,高翔是我初中时的同桌,也算是铁哥们儿,我一直以为自已不会违反人生的信条:不跟好朋友喜欢同一个男人;不跟哥们儿发生爱情;不介入别人的感情。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高翔。
我本是一介凡夫俗子,所有人会犯的错误我也会犯,我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觉悟。高翔感受得到我们俩之情的友谊起了变化,可谁也没说破,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同类型的人,所以都选择了逃避,而且不再联系。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实属我意料之外。
和高翔在一起的,是他的女朋友,小我们两岁,典型的南方女孩,听说和他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们站立着说了会儿话,互相介绍了一下,互留了电话,然后分手。我们都没说什么,就象是普通朋友见面,打个招呼,然后离去。
和我们平时的风格还真是很不相符。
心情忽然沉闷下来。去了“1931‘S PUB”,喝红酒。我少了言语,头脑里一直在回想当时的情形。
升入高中后,便和高翔不在同一所高中,偶尔在放学时公车上会碰到,他比我早上站下车。交谈不多,最多的还是写信,在信中,我们可以什么都谈,谈生活,谈学习,也谈成长中的烦恼。这样一直坚持到大学,他考到南方一所著名大学学设计,我留在东北的一所大学,离家近,因为我恋家。
他只能一年回家两次,寒假一次、暑假一次。我们也只能在这两个季节见面。在上大二的那年冬天,寒假很短,他回来以后我们一直也没机会见面。总算约上一次,便和我大学同学的聚会碰到一天。
“跟我一起去吧,我们同学都很好相处的。”站在雪地里,我和他商量,此时我已经晚了我的同学聚会。
“不太好吧!”他个性内向,不太喜欢和不熟的人接触。“我和他们又不熟。”
“去吧。”我拉着他的胳膊,求他。我不想错过和他难得的见面,也不想错过和同学的聚会。两者同样难舍,何不合二为一。
在我的苦苦纠缠下,他终于同意和我一同前往。聚会的地点在苏眉家,我的迟到本以惹得大家猜测,见我带着高翔一起出现,更让大家跌破眼镜。一则我从未公开过我和林枫的恋情,大家一直以为我仍然小姑独处;二则是苏眉和宝宝(大学时的好友之一)知道并见过林枫;和这次换了一个人,她们比大家的惊诧程度早出许多。好在大家都不好意思问,大概心中早已测定他是我的男友,便对他热情招待,一天过得也很快乐。
晚上散得很晚,宝宝没人送,不顺路的居多,喝多的也不少。我和高翔同路,也不差绕这一个小远儿,便自告奋勇当宝宝的护花使者。送完了宝宝,我们俩个站在路边商量应该如何回家。
“打车吧!”刚下完雪,天气很冷。他从南方回来,只穿着一件薄大衣。
“还早,走走吧。”他这一句,便改变了整个夜晚,如果我们俩个打车回家,便不会有以后的许多故事。直到现在我们可能还是那种可以聊天,海侃的朋友,但那晚,一切都变经了。
我们俩就这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聊边走,直到一大块隐藏在雪下面的冰让我结结实实摔了一跤。高翔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冬天的北方,摔一跤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好在是晚上,没人看到,就算是看到了,引人发笑,也没有象他笑成那样的。
“还笑,”我恼道,看我笑话如真这么好吗?“拉我起来。”
高翔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替我拍身上的雪。
“走吧!”再次上路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的手还拉在一起,没有分开。在这里说点自己的小秘密吧,这种情形在我梦里出现过,还不止一次,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真的是单纯的连一次手都没拉过,碰都没碰过。说实话,不敢。高翔在我心里跟偶像一样,是得供着的,又象是易碎品,只可远观。
当时,我在想,是不是我拉着他的手不松开。这让我心里很矛盾,生怕被他看不起,虽然他当做没事一样,没有说话,也没挣脱。
我低着头,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敢看他。不过在下面,轻轻打开我的手,但我的手仍在他的手里,被他紧紧握着。
高翔的手不同于林枫,没有粗糙的感觉,手指纤细,修长,和他牵手的那种微妙的感觉,直到今天我仍不能清晰的写在纸上。没有电流通过般的触动;没有血液上涌,心跳加速,仿佛这在我们之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只有温暖,从他的手指传到我的手指,再从我的手指,传入他的手指。
我猜想不到他的心情,他的心海太深,我看不透。也许我们俩个在那时都很矛盾,可是谁也不说,也没放开手,就这样,在一月的东北的冬天的夜晚,走了两个小时,绕着小学,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我和高翔的浪漫夜晚只此一次,被我埋在心头许多年,不敢拿出来与别人共享。怕别人笑我,只是牵手,就能让我如此不能忘怀。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很感性。
往事不再提
1931‘S PUB的音乐还在耳边,手里捧着的红酒还不曾下咽。只是其他的三个人都在看着我,看我神游太虚。
“小夏,你没事吧。”苏眉摸了摸我的头,“不烧啊?”
在他们面前我失态了,我坠入回忆之中而不自知。好在他们都是朋友,不会计较这些。晚上回到家,苏眉过来与我同住,久未见面,女人之间会有许多知心话要说。
“你刚才在想谁?林枫还是高翔?”苏眉太了解我了,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我打开窗帘,让外面的路灯的灯光泄了进来。“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好多的过往。”我们挤在一张床上,今夜注定要无眠。
“林枫出事了,你知道了吧?”苏眉用试探的语气和我说。
我麻木,我摇头。
“被人打伤了,住院了。”苏眉接着说下去,“前几天看见于强和小慧,听他们说的。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是你刚走那几天发生的吧,不太清楚。”
我临走的时候告诉于强,除非林枫死了,其他的事情一概不要和我说。看来,他还没死。我苦笑,泪,不挣气地流了下来。
“干嘛为他哭?”苏眉递过来纸巾,让我擦眼泪。不用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我,只希望林枫可以重新开始他自己的生活。我相信他本质上不是个坏人,只是穷怕了。没有钱,等于没有了一切。毕业后本来可以分配的工作一直没有信,等到别人都安排完了才知道,想进到一个镇政府当一个小小的公务员,需要五万块。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五万。在很多人眼中,五万块也许只是个小数字,可在我们之间,却是遥不可及的。林枫家在农村,送他上学已属不易,每年靠土地吃饭的一家人,收入不过几千块。我一直以为我说服了他,让他可以向我一样,可以靠打工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不用铁饭碗就可以来解决温饱。
钱,够用就好。这是我的观点。我不需要大富在贵,也不想因他身负一官半职而感到骄傲,我只想和他过平平淡淡的生活,爱我,才是我所期盼的。可是我错了。除了铁饭碗,别的碗他根本拿不动,就算是拿上了,心里依然在想着那个铁饭碗,因为如果有了钱,那个位置就是属于他的,时间只是早晚的问题。
钱是个好东西,能让人过上幸福生活,能满足人的一切欲望,它可以呼风唤雨,可以翻天覆地。谁说感情无价?只是未达到你所想的底限罢了。老女人用钱换取了肉欲,林枫为钱出卖了我们七年的感情。
如果用五万块来计算,我们七年当中,每天的感情不过十九块五,在上海的来福士,不够吃一客快餐。反过来算,我们存五万元,在两个人都有工作而且收入稳定,物价不上扬的话,除去生活费用,日常花销,每月存五百元,要存八年零四个月,这期间还不能有孩子,这个预算还不在内。八年到了,青春也过去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输给了钱。
我对林枫的恨已经在减少,我恨他是因为他毁了我对他的爱情。可现在,我可怜他,也是为了爱情。我想只当我把爱施舍给了一个情感穷困的人,对于和他的这段感情,我问心无愧,权当是上辈子欠下他的情债,让我这一世来还。
自欺欺人也是治疗伤痛的好办法。起码会让你感觉到好过一点。
爱情是个怪东西
又是周末,路晓到我这里来混。来我这里的好处是省钱,以前的周末她都会逛街,可是逛街就要花钱,一个月下来,几千元的工资被用光光,成了名负其实的“月光一族”。
苏眉被人表白了,对方是小朴。
我们三个女人围在一起喝茶,吃零食。茶是前几天去豫园时买的,云南普尔中的女儿环,买的时候只感觉这个名字不错,合我心意,没想到味道比名字还好,而且还有清脂作用,不用担心零食吃多了发胖。
“行了,别吃了,快帮我想想办法。”苏眉抢下我手里的零食。
“小朴人不是挺好的嘛!你就从了算了。”我不和她抢,改拿别的吃。
苏眉白了我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品味,那种公子哥儿不适合我。路晓,你也帮着想办法啊。”她们俩个还挺自来熟。
“我?”路晓停了下嘴,“没办法,我都是被人拒绝那类的。”
“那他们都怎么拒绝你的啊?说几句我借用一下。”苏眉跑到路晓旁边坐下,看来她是真的有点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