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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上海,上海-第7部分

小说: 上海,上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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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以后没有好觉可以睡了。”苏眉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萧刚对于我们的早炼惊讶不已。   
“姐姐们,受什么刺激了?”他倒是很精神。   
“你怎么知道啊?”苏眉游了两圈就游不动了。   
萧刚笑了,“小夏在水里整游了一个钟头才上来,很少见她这个样子。”   
我在水里停了下来,“苏眉,下来接着游。”   
苏眉摆了摆手,“今天一大早,楼下搬家。把我们都吵起来了,没地方去,就来游泳。”她现在需要的不是运动,是睡眠。   
我们八点半回来的,实在游不动了,肚子饿的要命。二楼已经搬完了,门开着,看不到人。 
“我请你去喝粥吧。饿死我了。”苏眉开门的时候说。   
“不行。我走不动了,我有面包,要不要先吃一口。”我已经消耗了所有的体力,不想再等了。   
苏眉切面包的时候,我煎了两个鸡蛋,两片火腿,咖啡是速融的,麦斯威尔,我只喝这一种。   
十分钟以后,我们坐在桌子上吃早饭。而楼下,不合时宜的响起钻头打眼的声音。“救命啊!”我们俩个一起喊到。   
那天我们都没在家待着,我和苏眉各去各的公司,直到黄昏才回家。我回来的时候,才发现昨天的垃圾还没倒掉。我可不想留着垃圾再过一夜,于是放下包,下楼倒垃圾。   
走到一楼的时候,下面迎面过来一个人,裸着上身,穿着一条牛仔裤。因为一楼出口外的楼梯很窄,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侧了侧身,给我让路。不过不幸的是我穿的拖鞋很不和我合作,拌住了我,就在我要摔倒的一瞬间,一只手搂住了我的腰,让我免于和地面的亲密接触。   
我砰然心动。   
男人不需要有一张好看的脸,却需要有一付宽阔的胸膛和有力的臂膀,这两样,面前的男人全部都有,而且是显而易见。   
“小心。”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低沉、厚重。   
“谢谢。”我被弄得慌乱,只这样开口说话。   
他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谢谢我占你便宜么?!”   
男人的嘴不要太恶毒,只一句话,我对他的好感全部消失了。   
“无耻、下流,变态,白痴。”我在心里把他骂了N遍。     
夜行动物 
不知不觉,已经是冬天了。   
上海的冬天和北方不一样,没有暖气取暖,如果不开空调,房间里总是湿湿冷冷的。外面的空气也不是北方的干冷,而是让人倍感寒意的湿冷,让我不得不穿上在北方初冬时分的呢子大衣。   
我的新邻居叫陆世凡,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设计师。他为人到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他扰民,正确的说是扰我。   
陆世凡住我楼下,偏偏他是夜行动物,每天我早上上班走的时候,正是他睡觉的时候,而我下班回来,他正好睡醒起床,这倒没什么不方便,可半夜时分我正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却在工作。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工作的时候听音乐,声音倒是不大,也没别人投诉,可是我的房间和他的房间的各种管线是通的,那个声音不大不小正好打扰到我。我睡眠一向很轻,有些声响一定会醒,而且醒后便不再容易入睡。   
在忍了一个星期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送了他一份礼物,一付无线视听的耳机,之后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最近我的工作量又在增加,使我近一段时间回家的时间迟后了不少。公司不远,我喜欢步行回家,可以当作散步。   
门口,陆世凡坐在楼梯上,堵住了道路。   
本来想溪落他几句:“好狗不挡道”之类的话,可转一想,犯不到和他这样的人一般见识,只说了一句:“借过。”   
他根本没有起来或者是让路的意思,只是笑着看着我,“什么时候还?”   
我站了下来,看着他:“你下一句是不是要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个倒是不错,可以留做下一次用。”他这次没和我还嘴:“能借你阳台一用否?”   
“你再玩什么花样?”我可不喜欢让陌生男人前往我的房间,而且还是他这个危险的男人。   
他笑了,从楼梯上站了起来,“我没带钥匙,房东夫妇没在家,我想从你阳台上翻下去。”   
“不怕摔死你。”我小声说,但仍让他进入我的房间。   
陆世凡对我的房间挺有兴趣,观赏一番后评价道:“你的眼光还算不错,可以让我高看你一眼。”   
“不劳费心。”我把他推到阳台上,“快点跳。”   
陆世凡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一句:“唐岗和衡路不是你推下去的吧!”   
我笑了,可这不代表我可以接受他的笑话。陆世凡从我的阳台翻出去,甩入他的阳台上,然后露出头来向我挥了一下手,代表他已经安全降落。他能自由翻下,就不难翻上来。看着他的动作熟练程度,我发现以后睡觉之前一定要检查通向阳台的门是否锁定。   
事实证明,他翻上倒是不太可能,不过从我的阳台翻下去的时候却不乏缺少。他很粗心,常常忘记带钥匙。   
十菌鲜煲汤 
周六,是我们睡长觉的时候,现在天亮的已经晚了,我们贪恋被窝里的温暖,特别是在清晨不开空调的时候。   
“夏丫。”睡梦中的我仿佛听到有人在叫。   
“夏丫,夏丫。”……   
我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这么叫我的人只有两个,而且遇到这样叫我的人,通常他们身上都带着好料。   
我打开窗子,看到楼下站着一个人,而苏眉的窗子也打开了,“十菌鲜煲汤。”我和苏眉一起喊到。   
楼下这个人叫夏暮春,从他的名字可以看出我们俩的关系,他是我堂弟,据说,他爷爷的爷爷和我爷爷的爷爷是堂兄弟。够远的吧,那是血统,我们俩家还是走得很近的,他外公是满族人,祖上曾做过宫庭的膳官,现在在沈阳开了家很有名的满膳楼,最有名的菜式便是这“十菌鲜煲汤。”   
把暮春接到我的房间,他把包放下来,苏眉便打开审视,“不用看了,我把料带来了。”暮春安了一下苏眉的心,“夏丫生日,我特意飞过来给他煲汤的。”   
感动吧!这就是我弟弟,谁叫我们俩感情好。若不是他外公的手艺不传外人,我一早就入苞厨这一行了。   
我自己早忘了自己今天生日,一来是因为忙,再者,很怕想起,因为当初和林枫订婚期,便是生日的第二天,若没出那件事,我现在应该正准备做新娘了。   
觉是不用睡了,因为“十菌鲜煲汤”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暮春很夸张,把沙锅也带来了,因为外边的锅做不出鲜汤的味道,工具都是从满膳楼带出来的,包括调料,包了一大包,因为这道汤要煲七个小时,现在就要准备了。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我开始打电话,方中宇自是不能少,萧刚也让他过来,还有高翔,路晓也是要请的,当然也少不得张志伟。房东夫妇也请来,楼下的懒虫是夜行动物,等晚上下班他自然会睡醒,到时候再喊他。   
等大家差不多到齐的时候,我的小屋里已经是满是香气,整座楼都被包在香气里面,这种香气有个名字,叫艾香。这还是我和暮春发明的。原来的十菌鲜煲汤本来没有这种香气,是我和暮春无意中把采集的一种艾草一起加进去,才有的这种香气,也算是对传统的一种改良。   
“夏丫,我外公给你带的酒。”暮雨从来不管我叫姐,我大他二十天,对此他很反感,在他看来,大的应该是他,我是受照顾的,理应是妹妹。   
外公带的酒是自家造的,是要和汤一起喝的,不过听说这种酒加这种汤是对男性的某些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女性好象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大家都对夏丫这个称呼感兴趣,却让我十分难受,除了暮雨,这样叫我的就是他外公了。外公对女孩子一向以“丫”代称,苏眉也曾被叫做“苏丫”,所以在外公在的时候,苏眉坚决不去满膳楼,因为被这样称呼太难受了。   
高翔是一个人来的,女朋友去外地出差,要下周才能回来。以至于让我怀疑,如果他女朋友在,他是不是就不会再来了。现在,所有的人在阳台打扑克,苏眉和方中宇在教大家玩我们家乡的一种玩法,我在厨房帮助暮春的忙,房东夫妇在客厅看电视。   
“什么味道这么香啊?”路过我门口的邻居都这样问,自然,那个夜行动物陆世凡和睡不着了,被香味叫醒,出现在我的门口。   
才十二点刚过,平时这个时候,这家伙一定在做第十七个春秋大梦呢。   
“早啊!虫子。”我是这样叫他的。因为他是懒虫。   
“早啊,小鸟。”他从来不在口头上吃亏。因为他的解释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如果他不在口头上占我的便宜,是会一整天都吃下香睡不着的。他上瘾。   
“如果你在半小时内可以洗漱完毕,换件干净的衣服,我就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我的话刚说完,他便没了身影。   
2点整,汤煲好了。   
在这个期间,暮春做了我的私家厨师,做了一整桌的菜,我这个弟弟没别的本事,就是烧得一手好菜,如果那个女人嫁了他,便是得了天大的福气。跑题了,我不是为我弟弟征婚来着。   
当汤祸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专注的注视着。十菌鲜煲汤,故名思意,有十种蘑菇为主料,这十种蘑菇,都来自长白山脉,现在不同以前,这些都是在外公的菜园中养植的,但味道丝毫未改,还比以前更有精进。因为人家的专利,我不便在这儿写这汤的配方,只大概写一下里面所包括的东西:红枣,一定是产自山东的大叶红;枸杞,一定是来自青海高原地带的;人参,长白山三十年以上老山参,这个一锅只用一小半;乌鸡汤,一个月的小乌鸡,草食喂养;蛇汤,与乌鸡汤合称为龙凤汤;甘桔,入味之用,里面还有一种肉,这让大家猜了许久。   
“是红肉,一定不是鸡肉了。”张志伟猜测。   
“也不是猪肉。”这个是肯定的,味道就不对。   
“也不是牛肉。”高翔猜道。   
“狗肉?”萧刚猜道。   
“笨。”苏眉敲了一下他的头,“暮春的外公是纯满族人,不可以吃狗肉的。”   
“是驴肉吧!”路晓猜的。   
“马肉?”方中宇猜的。   
房东先生半天没有言语,“是熊肉。”   
连暮春都张大了嘴,这房东先生不是一般人,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就连我,也是曾外公告知才知道的。   
房东先生看我们都在看他,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家父以前是东北张作霖手下的将军,我小的时候曾经吃过一次,那滋味,我现在还记得。”   
遇到内行了。   
十菌鲜煲汤,让大家都顾不上说话了,一锅汤,很快就被瓜分掉了,每个人都还意由未尽。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喝一次这种汤。”房东先生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东西,对他的胃也是一种考验。   
方中宇最夸张,把蘑菇都吃光了。   
别看只是一锅汤,在满膳楼,十菌鲜煲汤的售价是九千八一锅,而且一天只出一锅,要想吃,你得排队,据说现在预约要提前三个月,要不,多少钱你都吃不上。   
这种特例只出现过几次,有一次是省内招待外国的投资团,外公为了地方经济,破例做了一次,再一次,便是我在沈阳上学的那年,为我的几个好朋友做过一次。这次,怕是要算是第三次了吧。   
“外公本来想你结婚的时候做的。可是你婚结不成了,外公还是让我来做,为了你能面对生活。”暮春这样说道。   
没想过这是最后一次吃暮春的外公的亲手选料汤,在这之后的七个月,暮春的外公病逝于北京,时年七十九岁。   
友情与爱情 
我从不吝啬和朋友一起去分享美好的东西。一锅汤,让许多人走到一起。下午,房东夫妇回去休息,路晓和苏眉在厨房收拾餐具。我煮了红茶,希望有人和我共享。   
方中宇在我房中醉眠,萧刚晚上有班,先走了,张志伟自是陪在路晓身边,暮春也倒在书房的沙发上休息,陆世凡继续回去做他的第十八个春秋大梦。所以,只剩下我和高翔,在露台的小桌旁边,品茶。   
我们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仿佛有些东西一开口,便不再是以往的味道。只是一杯一杯的喝着茶,看着下面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在我拿茶壶续茶的时候,无意中碰到同时拿茶壶的他的手,那一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扑来,让我无法逃避。   
两只手只碰了一下,便很快分开,谁也不再去拿茶壶,只是低头望着自己的茶杯,他现已经有女朋友了,这点很重要。我了解高翔,他是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他决定了某件事,便很难改变。   
我们的位置只有咫尺之遥,却让我碰触不到。说实话,我现在很想牵他的手,感受他手心传递过来的热量,可是我不敢。“执子之手,与子协老”,这是诗经中的故事,上一次牵手,高翔单身,我身边有林枫;这一次我的身心自由,他却另有牵畔。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都改变不了。   
“小夏,”苏眉收拾完东西过来,却看我们相怯,她有心帮助我一下,于是说“路晓他们有事先走,我要回屋补眠,晚上再一起聚吧。”说完,便离开了。   
等我们反映过来,若大的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俩个清醒的人,和两个“沉睡中的宝贝。”   
续上茶,回到露台,高翔站在阳台边上,靠在那里看江上千帆如云烟过眼。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轻轻走到他的后面,从背后抱住了他,把头靠在他的背上;他的背僵硬了一下,但终是没有动,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回头。   
请让我把理智先放到一边,让我的情感稍稍满足一下,让命运告诉我,这男人的背,能给我带来什么?   
良久,高翔终于有所反映,他转过身,拥我入怀,让我埋头在他的胸膛,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力士香皂的味道,很好闻。这一刻,请不要说我是对还是错,我只想放任的情感,在步入二十四岁的那一瞬,找到一丝安宁,不管这个胸膛是不是属于我,或是曾经属于谁。   
我也很难分清,对高翔的感情,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方中宇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可是从并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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