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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要塞-中世纪领主-第4部分

小说: 要塞-中世纪领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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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狼患未除未除的苹果岭,80金币加100桶沥青的售价是不是过高了?这样吧,黑沼泽的沥青产量年产在200桶左右,如果毛瑟男爵愿意,我能考虑和毛瑟男爵签署为期三年的沥青合作提炼协议,以此换取苹果岭的所有权。”红垫橡木椅上的薄仲脑袋一转,已经开始打起小算盘,黑沼泽沥青年产值不会超过20枚金币,但卡奇亚地区也就黑沼泽产沥青,此试探性杀价,毛瑟男若真有意向,是会派人前来继续商谈的。
“如此大事,敬请尊敬的索恩骑士允许我汇报我家主人,请我家主人定夺……”曼尼并无法对出售苹果岭的问题拍板,这次来黑沼泽只不过是探探风。
“葛朗台,请曼尼使者到驿站歇息,明天你随曼尼到毛瑟男爵的要塞一趟!”薄仲很礼貌地送走客人。
次天大早,葛朗台随着曼尼出发前往毛瑟男爵的要塞,经过两天一夜的长途跋涉,一行人终于到底卡奇亚郡东侧毛瑟男爵的领地。对于薄仲的提案,毛瑟男爵爽快地接受,而且将苹果岭所有权连通苹果岭村庄内的农奴一并送给薄仲。毛瑟男爵让出苹果岭所有权自有如意算盘:飞地苹果岭并非聚宝盆,仅仅是家族闲暇时的狩猎地;薄仲的勇猛毛瑟男爵已有耳闻,长达三年的沥青提炼权能够拉近自己和薄仲自己的关系,一旦领地受到格路基人的攻击,自己有可能在黑沼泽找到帮手。
第零三章 狗熊
    《黑沼泽沥青开发协议》的正式签订令毛瑟男爵正式成为薄仲在中世纪的第一个盟友,可惜这个盟友并非薄仲所期望的美人和荡妇,其亲属中似乎没有漂亮的女眷,但薄仲看得开的,因为卡奇亚地处边缘地带,女人难找,更不用说女男爵、女伯爵,一旦自己杀入中央地区,那儿王国林立,无数美艳的女候爵、女公爵甚至女王正在深闺中等着自己去安慰。为了自己能在卡奇亚立足,更为了将来有一天杀入中央地区将美艳的女侯爵、女公爵收入后宫,培养一些盟友是有必要的,于是对于毛瑟男爵这个送上门来的盟友颇为看中,透露不少关于异教徒动向的消息。毛瑟也挺够意思,派心腹协助打理黑沼泽的沥青产业,并将自己掌握的苹果岭情报送给薄仲。
春去夏来,却说这一天,薄仲于双层石屋内召集总跟班,商议解决苹果岭狼患问题。
比起除了野花和灌木丛只剩下沼泽地的黑沼泽,苹果岭比较适合阔叶树木生长,在很久以前某伯爵便在苹果岭开辟私人苹果园。因种种原因,苹果园后来被荒废,以致许多新生的苹果树和其他阔叶杂树混生在一起,苹果岭因此得名。当苹果岭的所有权落到毛瑟男爵手中的时候,山岭内只有一个不到百户人家的山村,而且不时有狼群出没。
“尊敬的主人,根据猎户蝎子提供的情报,苹果岭的野狼约分为三群,数量皆在二十到三十多只,居无定所,很难获得它们出没的规律。毛瑟男爵去年曾经派猎户搜山剿灭狼患,但无果……”葛郎台将从曼尼那儿套来的消息原原本本地汇报。
“占士邦,你有何除狼之法……”
“英勇的主人,依我之见,咱们得先让狼群定居下来,再伺机摸了狼窝,将母狼和幼狼除掉,没了母狼和幼狼,公狼再凶猛也没用……”占士邦在当佣兵前是猎户,因而脑袋里还有一些基本狩猎知识。
“那如何让狼群定居下来……”
“只要某范围内有充足的食物,狼群便会在那儿定居……”
“靠,今年苹果岭狼满为患,搞得苹果岭内小型动物几乎绝迹,狼群都压倒黑沼泽这边找野兔,还谈何让狼群定居下来!”薄仲立刻否决占士邦的提案,但忽然间,薄仲脑袋一闪,冒出一个瘦主意,“占士邦,你有没有养过猎犬或土狗……”
“回主人,没有……”占士邦摇了摇头。
“主人,我养过土狗,我养过土狗!”一听养狗,毛熊立刻兴奋起来。
“你养过……”薄仲一扫毛熊,只见毛熊兴奋得双眼发绿,张口探舌,就差趴在地上摇着尾巴,弄得薄仲浑身发毛。
“是的主人,我小时候曾经养过阿旺……”
“阿旺?”
“阿旺是我儿时的玩伴,记得小时候我食量很大,总是饿肚子,是阿旺从山林中找一些山鼠、野鸡、野兔给我充饥……”
看起来毛熊有养狗的经验,薄仲立刻询问,“你能不能弄到一条母狗,用母狗在野外设套,看能不能将出来觅食的公狼弄到圈套内进行扑杀!”
摸到母狼和幼狼的位置有些难度,但可以从公狼入手。但狼群正在饿肚子,不知有没有力气思淫欲。
“可,英明的主人,这狼和狗是不一样的……我不知道能不能用母狗引诱公狼……”毛熊脸上露出为难之色。
“狼和狗有何不一样?”薄仲一时间短路,根据自己有些的宠物知识,狼和狗是一家,血缘上有密切的关系。
“简单的来说,狗咧嘴摇尾证明它是友好的,而狼同样咧嘴摇尾证明它正处于准备攻击状态……”
薄仲想了一想,自己以前泡网的时候似乎见到这么一个介绍,可再一想,自己又不是求证狼和狗有何区别,而是问能不能让毛熊弄到一条母狗,于是眼睛一瞪,白了毛熊一眼,“靠,我是问你能不能弄到母狗而不是问你狼和狗的区别!能不能用母狗勾引公狼,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受到白眼的毛熊低声诺言,“尊敬的主人,好像蝎子有一条黑色日耳曼母牧羊犬……”
“快将蝎子找来!”薄仲大喝道。
话音未落,蝎子随着占士邦走入双层石屋。
“英明的主人,你得为我作主啊……”猎户蝎子一进双层石屋,立刻跪在红砖地,已经哭成泪人。
“靠,哭什么哭!”美女的眼泪让人心碎,但丑男的泪水让人恶心。
“英明的主人,我家的花花被狗熊勾引走了……”猎户蝎子呜咽着。
“什么,你家花花被狗熊勾引了,快说,你家花花多少岁了……”领地上美人没有,丑女却不少,好几天没有打炮的薄仲一听“花花”和“勾引”两字,神经立刻无不兴奋,用惊诧的神色盯着毛熊。
“才两岁……”
“靠,毛熊,你什么时候精虫上脑,连幼女都不放过!”坐在橡木椅上的薄仲立刻亢奋着拍着长木桌,好久没有听到如此令人兴奋的八卦。
“伟大的主人,请你明察,我和蝎子是好友,我没有勾引蝎子的花花……”毛熊吓得跪在地上。
“回英明的主人,我家花花是一条黑色的日耳曼母牧羊犬……”见自己搅出这么大的事情,惹得领主大人发怒,蝎子不得不抽抽鼻子,不再哭哭啼啼。
“切,既然你家花花是牧羊犬,为何被会被一头熊狗熊勾引了……”狗跟狗熊跑路,这可是奇闻。
“我也不清楚,勾引我家花花的狗熊虽然也发出‘汪汪’声,样子很像狗,浑身黝黑,但个头比我家花花大,而且凶猛健壮,狗熊似的,我从来没见过这种犬只……”
天下真是无奇不有,薄仲不由感叹。薄仲终于颜开眉笑,“对了,那狗熊是还有没有其他特征,往那儿方向跑去了?”
“那狗熊脑袋又圆又大,脖子上还带着一个金属项圈,好像往蜂场那边流窜……”
薄仲一听坏菜了,自己看过不少介绍,狗熊喜欢吃蜂蜜,即便遇上野蜂窝也照拆无误,更不用说蜜蜂了,“占士邦、毛熊,立刻召集民兵和弓箭手,随我前去蜂场捕捉狗熊,蝎子,你跟在队伍后面。”
“是,主人!”占士邦立刻走出双层石屋召集人马。
“多谢英明的主人。”一听主人帮自己找回花花,蝎子立刻屁股巅巅跟在后面。
第零四章 旺才
    夏初的黑沼泽风和日丽,野花遍地,细风之中,两条黑影无拘无束地奔跑着。
『旺哥,能不能再讲一些有关你故乡的故事……』
『我的故乡来自遥远的东方,在那离天最近的地方,那里到处都是高山白云,数不清的羊……』洋妞就是容易骗到手,今天这个日尔曼妞体格和毛色挺不错,很合胃口,过些天找个纯白的苏格兰货。以前跟主人看电视,一个叫尉迟敬德的大唐猛将在一次野外斗殴的时候收了两个老婆,一个叫白夫人,一个叫黑夫人,套用某大神的话,老婆要娶两,一个开码头一个推屁股。看着跟在屁股后面的花花,旺才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字,爽!
『汪汪,那旺哥肯定是一只出身的牧羊犬……』
『旺哥我出身名门,才不会干那些低贱的活儿,以前我整天跟着主人乘坐名车、住豪宅、品尽天下山珍海味,有还有专人伺候……』数月前,自己在某南方阔佬家吃香喝辣,呆得好好的,可因为一时贪念,抢了邻家小花猫的口粮,小花猫求来猫天神一下将自己从城市打发到乡下。没了豪宅和美食,旺才一时间还真不习惯,不过旺才的IQ向来比同类高,掌握了同类难以同时掌握的制服人类的五大绝招:坐立、握手、打滚、身体蹭腿撒娇、睁水眼诈委曲,旺才有充分的自信,只要有机会,自己肯定能够重新找到一条水鱼。
『旺哥以前主人肯定是很大领主,家里一定有很多仆人……』
『不仅我主人,连我也有专门服侍的人类仆人,私人厨师、私人医生这些根本不用说……』旺才立刻开始吹嘘,水鱼老是带自己去看医生是真的,可给自己喂食的是水鱼本人。
『花花好羡慕旺哥,旺哥能不能现在就带我到你主人那里?』
『呜呜,一个月前,我和主人外出打猎,不小心遇上大群恶狼,为了掩护主人撤退,我和那些恶狼大战三百个回合,最好恶狼跑了,我也和主人走失了,现在我正四处找我的主人……』旺才不愧为高IQ,说谎不用上税,知道偷吃猫粮的事会损害自己在花花面前的光辉形象。
『那我陪旺哥一起找主人……』花花撒娇地蹭着旺才健硕的躯体。
『不好,有人类的队伍靠近,我听到人马的声音!』正当花花被旺才拐到一处小土丘准备就地正法,忽然如起来的小变故令旺才的耳朵竖了起来,只见不远的坡地,小撮人类护送着一个闪闪发亮的铁罐头小心翼翼地靠过来。
『是花花的主人,是花花的主人!花花的主人来找我,花花好兴奋哦!』花花兴奋地站在小土丘上,一边摇着尾巴一边吠了起来。
在民兵和弓箭手的簇拥下,浑身披挂的薄仲骑着马儿,让蝎子在前面开路,自己领着跟班小心翼翼地追寻狗熊的踪迹。在蝎子的絮叨中,薄仲总算搞出事情的一点来龙去脉,拐走花花的并非狗熊,而是某种大型犬只,至于是什么犬只,那就不得而知。
“尊敬的主人,站在土丘上的黑色牧羊犬就是我家花花!”熟悉的犬吠声令蝎子一下竖起耳朵,没错这就是自己的命根子花花。
薄仲举目望去,五十步外的土丘上,正站着一支黑色的日尔曼牧羊犬,那牧羊犬边吠边向蝎子摇尾。
“狗熊,那就是拐走我家花花的狗熊!”花花身边黑色的身影令蝎子大惊失色。
不用蝎子提醒薄仲也注意到花花身旁冒出一个带着金色颈圈的黑色影子,成年纯黑狮头藏獒,一组名字立刻进入薄仲的脑袋。
靠,什么时候藏獒跑道中世纪?薄仲立刻头冒冷汗,自己泡网时曾看过一则小道消息,藏獒是最凶猛的一种大型犬只,是藏区人放牧看院的绝佳利器,可以一抽N只藏狗和野狼,虎豹都敢斗,其性格高傲孤僻,有终生一主之说。
占士邦慌忙抽出长剑,毛熊拔出斧头,民兵们紧握手中的草叉,弓箭手开始掂弓搭箭。
“且慢,不要慌张!弓箭手将弓箭收起来。”薄仲很快发现金色颈圈挂着一块金属狗牌,上面似乎刻有某种字体。而那藏獒正像模像样坐立在土丘上,欢快地咧嘴摇尾,一副友善示好的样子。
制止手下的愚蠢行径,薄仲拿出珍藏的4×;6倍望远镜仔细观察金属狗牌,只见狗牌上竟然刻着“猫天神到此一游”的七个方块简体字!自恃体状甲厚的薄仲翻身下马,在众手下的簇拥下小心翼翼地靠近藏獒所处的土丘,一个主意已经进入薄仲的脑袋。
二十步之遥,薄仲只让占士邦、毛熊和蝎子跟在自己身旁,其他人离得远远的。
“旺才,乖哥哥这边有熏肉,打个滚,这熏肉就是你的!”薄仲立刻冒出夹带着一点南方强调的普通话,并且从点心包内拿出一块香喷喷的熏肉。为何薄仲想到带南方强调的普通话,因为在薄仲的影响中,藏獒挺贵重,感觉上南方阔佬比较养得起。
薄仲的歪打正着令狗狗表现的异常兴奋,“噌!”地一声站了起来,边吐舌摇尾边歪着脑袋使出眼神必杀技。
“旺才,中是你的熏肉!”说完,薄仲扔出第一块熏肉。
狗狗轻身一跳,大嘴一张,熏肉立刻进入口中。
旺,看来我的眼光不错,这水鱼挺会吃喝的,这熏山鼠肉不含任何防腐剂,真是纯天然,要是加点辣味那就更好。水鱼,再来一块,再来一块。旺才并不像山区理的同胞自始至终挂在一颗大树上吊死,食物对于旺才来说远比其他更为重要。
『旺哥,你刚才吃的是什么?』见旺哥兴奋得欢蹦乱跳,花花不再向主人摇尾巴。
『呼呼!熏山鼠肉,熏山鼠肉!』
『熏山鼠肉,好吃吗?』
此刻,又听装在铁罐头里面的水鱼又抓起一块熏肉,喊道,“旺才,打滚!”
旺才立刻在土丘上打了一个滚。
水鱼立刻扔出一块,这会是熏野兔肉,味道不错。这几天都是饮血吞毛,过的绝对不是自己这种名犬该过的日子,像自己这种名犬,天生就得被人类好好服侍,当上人类的主人。
『旺哥,我也想尝尝……』花花可怜兮兮道。
此时,水鱼已经离旺才和花花只有几步远。
『旺哥,这铁罐头好像是我家主人的领主,离他太近会不会有危险!』花花立刻忘掉美味的诱惑,生却地躲在旺才身后。
『不用怕,咱们的苦日子熬到头了,前面这水鱼挺会搞食物,跟着他,今后咱们吃住不成问题……』
『好的!』花花低呜着。
『看着我,学我!只要你学会撒娇,吃香喝辣的日子随手可得!』旺才立刻提示花花, 
“旺才,握手!”走近身旁的水鱼说完伸出自己的爪子。
旺才立刻伸出前爪,又一块熏肉到嘴。花花有样学样,也得到一块熏肉。
“旺才,愿不愿意跟着我回家?”水鱼用爪子摸着自己的头。
“回家”一出,旺才清楚水鱼已上钩了,立刻使出第四必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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