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国的奇幻爱情故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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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要我和他之间变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分开已有四个多月了,在他那里,已经过了四年,他是否还记得我,或是身边有了新人的陪伴,将我遗忘得彻彻底底。泪水滴在相册上,模糊我的视线,相片上的人已难以看得清楚。
二十三章 平静的日子(六)
六月底,烈日当头,我和小弟一起去看望云妮,在病房里碰上了袁辉。
袁辉手中拿着一大束百合花,非常美丽。我凝视着花朵,想起了异世界里的山谷美丽春天。
小弟尴尬地咳嗽一下,我回过神,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们把花插在了花瓶里,撒上了清水。
突然,就在这时,云妮有了反应,手指上的红灯猛然闪亮,仪器的滴滴声迅速加强,她的身体微微颤动,我们冲了上去,小弟按响了床头铃声,护士医生十几秒后也飞快赶到了。
“你们全都出去,”医生将听诊器放在了她的胸口上,催赶着我们。
一步三回头,我们都焦急地望向云妮。
她的眼睛仍然紧闭,嘴唇微微嚅动,我听到了,或者说,所有人都听到,她在晕迷中喃喃呼喊着我的名字,“青依,青依……青依……”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呻吟。
袁辉的脸霎那变得苍白,她在病痛与晕迷中呼唤着的,居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我。
我知道,在那边世界里,定然有什么变故发生,否则云妮必不会突然有此反应。
站在病房外,一片沉静。
医生护士一起走了出来,袁辉迎了上去,医生略有叹息,“还是继续晕迷,刚才只是突发的一种反应,若想完全醒来,只能看病人自己的意志了。”
袁辉的心重重地垂落下去。
我们走出医院,“你等等,”我突然说,跑去了附近的一家花店,买了一大束白色百合花放在他面前。
“这是?”他抬起沮丧的脸,万分惊讶。
“百合花是一种极为美丽的花,人们总是相信美好的东西可以带来好运,”我微笑着看着他,“所以,我把它送给你。”
他的眼睛亮起来,蕴藏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与情感,“谢谢你。”
我拉起了小弟,一起往前走去。
红绿灯闪耀,变幻莫测。小弟颇有些责怪,“老姐,你为什么还对他这么好?”
“不是为他,”我看着来往如流的车辆,静静地,“而是为我自己。”
“我曾经爱过他,也曾恨过,可当送花给他的一霎那,才是真正的放下,放下了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天知道,做到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品尝艰辛,体验痛苦,经历死亡,拼命挣扎,才能走到这一步。
我与小弟穿越马路,“青依,”袁辉远远在呼喊我,我和小弟一同诧异回头,只见他手捧着另一束炫丽彩色包装的白色百合花,匆匆向我跑来。
我愣住了,怎么?他也要送我一束花?颇有点生活喜剧的味道,可心底仍涌上一丝的心酸。
“搞什么嘛,”小弟咕哝着,“你们大人的事情我不懂了。”
我笑,转身迎了过去,小弟紧随在后。
阳光当头,烈日亮眼,今年的夏天不是一般的热,我擦了擦额前的汗。
正在这时,突然在转角处,一辆刹车失控的小车正发出尖锐的声音,横冲直撞地闯来,小弟脸色发白,当即呆愣住,小车直冲而来,我推开了身边的小弟,他措不及防,滚到了一旁,我迅速闪开,可已来不及,小车横撞而来,撞飞了马路栅栏,直冲路边的我,大脑一片空眩,条件反射式地向旁边闪去,但仅仅是两秒,小车把我抛向了上空,重重地摔在车盖上,又滚落而下,一片混乱,行人们的惊呼声,还有小弟哭喊声……
这一切的声音在我意识结束前,慢慢地隐去,再隐去,慢慢消逝……又是一片宁静……
历经多次死亡边缘,后来回想,没准哪天会因此而成为一名哲学家,专门探讨死亡与生命。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一)
痛,全身仿佛如裂开般的痛,痛是我现在唯一的知觉,全身骨肉火辣辣地痛,深入骨髓。
情不自禁,我呻吟出声。
一盆冷水泼到了我的脸上,晃悠悠地,几分转醒过来。
“老大,她还没死。”一个公鸭子嗓子说道。
“没死?没死更好,死了我们就亏了。”一个嗓音特嘶哑的男人回答。
这是哪里?我惊了一下,微微撑了一下身体,勉强使力打量着周围环境。
不对劲。漆黑的墙壁,满是灰尘的天花板,还有蜘蛛网,四面均是土黑墙,高处只一扇仅能供小猫进出的破烂小窗户,冷风呼呼地从外面灌进。地面上一片潮湿,横七竖八地铺着一些霉烂的稻草,不远处有几个各色头发的小姑娘,污垢的小脸,破烂的衣服,惊恐而可怜兮兮地搂在一起,望着我面前的一群男人。
一只长尾巴老鼠“吱”的一声从身旁飞快跑过,我尖叫,身子滚到了一边,出了车祸不是应该在医院吗,怎么像牢房?
“啪!”一条长鞭狠狠地打在了我背上,炽烈的痛霎时由背脊传遍全身,扑倒在地,我脸上蹭满了污泥。
“跟老子装死,”一个男人走近,凶神恶煞地猛踢一脚过来,痛得钻心,勉强睁开眼,他又猛踹一脚,“还跟老子在装,快点起来。”
莫名其妙,但为了避免再次挨打,我忍着巨痛拼命撑起身体,无论怎么努力,只撑起半个身子。
“给老子听好了,你的这条命以后就是我们老大的了,好死不死,偏偏从那个山上掉下来,把我们主人的行装都甩到水里了,赔上你这条贱人的命都不够。”说罢,恶狠狠地又甩了一脚过来,只觉得胸口一阵发闷,呼吸不畅,急促喘息下,终于忍不住,吐出了一口鲜血,喷在稻草上,霎时变得鲜红。
见到吐血,那个嘶哑嗓子说道:“好了,打死了就没意思了。”
“是,老大。”踢我的那个矮个子又凶恶地瞪了我一眼。
我瘫软在地,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时,牢房内一片黑暗,一缕淡淡的月光从猫儿窗里照进来。
我的身体动了动,就听到了一个女孩欣喜的声音,“你醒了。”
躺在稻草上,月光下,有几个女孩正围着,眼睛全都齐齐看着我。
“这到底是哪里?”我的嘴唇干涸。心里其实有几分明白,因为车祸,我极有可能再次归来。
“你先喝点水吧,”一个柔柔的声音说道,随即,身体被慢慢地扶起,一碗水递到了我的唇边,还未入口,一股恶臭就传来,我捂住胸口,才能不使自己作呕狂吐,这哪里是人喝的?喂猪,猪都不会喝。
“你先将就点吧,”柔柔的声音又道:“这里能有水都不错了。”
活命最要紧。闭着眼睛,捏住鼻子,什么都不能多想,把那碗水猛地灌了下去,灌得太快,呛得又不停地咳嗽。
女孩们发出了微微的叹息声。
“落到了南雷汉手里,真是太不幸了。”她们在说。
“南雷汉是谁?”我虚弱地靠着墙。
她们面面相觑,一小女孩道:“你会不知道南雷汉?”我摇摇头,管它什么汉都不知道。
“南雷汉在多罗列国是很出名的,他是多罗列国最有名气的歌舞团主管,平时尽情结交达官贵人,势力很大,走在街上,谁都不敢惹他。”
“那你们是怎么落到了他手里?”我问。我是没办法,穿越从山上掉下来,正好砸了他们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
柔柔的声音道:“我们全都是因为家贫被卖为女奴,这里是女奴们居住的地方。”
我几乎晕眩,不会吧,再次回来居然沦为了女奴。
第二天一大早,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了女奴房里,“起来,起来,都快起来,”
他们粗暴地将所有女孩都赶到了外面,包括我在内。跌跌撞撞,我几乎不能行走,幸而那个说话柔柔的女孩眼明手快,将我扶住。
全部女奴们都站在一个院子里,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群衣着整齐干净的女孩。
一个彪形大汉陪笑着走到领头的一个白色亚麻衣的蓝色长发浓装艳抹女孩面前,讨好地道:“菲儿,这些就是前两天收进来的女奴,还请你给她们排个事。”
叫菲儿的女孩冷冷一笑,看也不看那大汉一眼,“就这种货色啊,怎么排事,清洁打扫都不够格。”
大汉依旧赔笑着,“这是昨天南雷汉老大吩咐的,就只请您吱个声了。”
菲儿几分恼怒,痛骂,“不要动不动就拿那家伙来压我,他现在就算在这里也没用,只这种货色,我排不了。”
大汉一脸尴尬,呆立在那儿,一时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忍不住,我笑出了声。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二)
菲儿眼神凛冽,这边望了过来,我连忙噤声。
“笑什么,”她来到了我面前,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这里还轮不到你来撒野。”
我恼怒,正欲发作,柔柔的声音女孩一把捏住我的手心,暗示我不要轻举妄动。
菲儿怒瞪着我,“脾气还很大啊,加罗,把这个女人拉去搬杂货,要最重的那一种。”
“是。”
大汉走近了我,狠命地把我往前一推,“还不快走。”
稳住身体,我的脸色苍白,伤口仍剧烈的疼痛,踉跄出了院子,一旁的女奴们皆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
后面传来菲儿尖锐的声音,“下贱的东西,马上就轮你们了。”
经历这一次,我才发觉原来上一次穿越遇到帕斯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不但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还可以任意地耍性子,发脾气,虽然也遇到不少危险,但都是有惊无险。
而这一次回来,每天随歌舞团跑,搬箱子,拎重物,提杂物,外加扫地清理,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停下,几乎什么都做,重的,轻的,需要扛的杂物,从来没有忘记过使唤我。好不容易熬到了吃饭时间,拿在手上 黑乎乎的不知是一碗什么的东西,简直是欲哭无泪,妈妈,我想回家……
夜深人静,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女奴牢房,倒在稻草上,潮湿的地面侵寒我的脊背,深深地叹了口气,几只小老鼠结伴着飞跑而过,见怪不怪,它们现在已是我的半个室友。
“你没事吧,艾美达。”柔柔声音女孩子问道。
我摇摇头。艾美达是这里的人给我取的名字,当初到搬运处报到时,管事的根本不问我的名字,直接就给我取名艾美达。
柔柔声音女孩被取名飞彩罗。
她的运气比我好一点点,被派去洗衣房,虽然也很辛苦,但至少不像我一样每天腰酸背痛,骨头就像散了架。在搬运处,除了偶有几个得罪了不知谁的女奴们外,基本上都是男奴。
这个歌舞团在多罗列国的名声很大,基本上每天都有演出,在一些达官贵人家里,彩裙飘飘,歌舞升平。当然,我是看不到的,经常被派到后面扛货拖运,不得片刻歇。
偶然无杂物可背时,自然会另外再有人派你去送衣服或送点心,不得一时闲。那些衣物之多可以覆盖住整个人,经过我身旁的人,只能看到一大堆衣服抱在手上的人在行走,长得什么样,是一点也看不到,至于送点心,那更惨,送到以后,稍凉或稍热一点,一个耳括子就过来,踢上两脚,大骂出声。
这些人,一点素质都没有。我感叹。
有时候,我也会想,逃出去找帕斯星,会不会好一些?更何况,穿越一回不容易,这次见不到,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机会。可是,找到了又如何,他看到我这副惨样,会以为我是想过米虫生活才来找他的吗,狼狈至极,让人笑话,我死也不肯。
曾经那样想念他,在山上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一旦回来,却又心生胆怯,想要逃避。
我那边过了五个月,这里应有五年了。五年,他已拥有了自己的生活轨迹,按部就班的生活,不能因为我的出现而打乱生活的足迹。更何况,见了面又如何,我不知哪一天又会回去,到时候分开岂不又是一种折磨,另外,已经事隔五年,他的身边肯定有了新的伴侣,我又搀一脚干嘛?
又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偶尔想起他,已是足够。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喜欢单纯,害怕复杂的女孩,所以,不想去介入别人的生活而染尘埃。我想,我是个胆小鬼,事隔太久,我不知该怎么去面对所有可能复杂的事情,我会逃避,躲开,避开和他见面吧。
“你在想什么?”飞彩罗看我一直没有入睡。
“没想什么,”我说,“飞彩罗,你去过别的国度吗?”
她苦笑,“我们全家都是难民,哪里都飘荡过。”
“去过赤鹰国没有?”我作不经意地问。
她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去过,那里三年前刚换了新国君。”
我的心一惊,“是谁?”
“他们唯一的继承人帕斯星王子,很有名的。据说在登基以前都以有勇有谋而闻名各国。”
“他,娶了皇后没?”停顿了一下,我犹豫地问。
“当然娶了,哪个君王没有皇后妃子的,他刚一登位就娶了赤鹰第一宰相之女,后来还立了好几位妃子。”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三)
意料之中,却仍然伤痛,在外人面前,我强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感,苦笑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嘛。”
她不解地看向我,“这很正常啊,相反,艾美达,我和其她姐妹都觉得你不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我解释:“我掉下山的时候摔坏了脑子,很多事都不记得了。”
她了解地点点头,面露同情。
清晨,天还没有亮,我们几个人又要匆匆起床,开始新一天活计。
披星戴月,我哀叹,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以前高考时也没这么拼命过啊。
做个女奴真不容易。
这天早上,我觉得空气很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每个女奴的脸上都有期盼喜悦的神情,神采奕奕,也有丝紧张的气氛游荡在空气里。
“发生什么事了?”我悄悄问一个平日关系不错的女奴。
她高兴:“多罗列国的第七公主将要远嫁赤鹰国,成为赤鹰国君的第五王妃,我们歌舞团被国君选中,为婚礼献歌舞祝贺,可能会在我们中间选派一些女奴随行服侍。”
他又要娶老婆了?犹如五雷轰顶,胸闷得透不过气来,几乎窒息,一丝刺痛扎根在心底,呆站在原地。
“你,愣着干嘛,还不干活?”管事的男人朝我厉喝,口水喷到了脸上,我回过神来,忙不迭转身离开,恶心的口水。
晚上,几个女孩也在叽叽喳喳地讨论谁会被选去服侍的热门话题。
“艾美达,”飞彩罗笑着道:“我们都猜测立古儿会被中选呢。”
立古儿,一个圆圆小脸,紫色长发的女孩,嘴巴甜,平日人缘不错。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