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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旗袍-第3部分

小说: 旗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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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默默流泪,后来便发出悲声。哭了一会儿,叶玉儿怕人听见,便打开房门,将门外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又将门反锁上,这样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放任自己的情绪了。
叶玉儿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八角楼还在,那尖尖的屋顶,一下子把她拉入了从前,那三十间房屋的八角楼几乎在同一个时间里发出女人的嚎叫,不,确切地说是慰安妇的嚎叫,这其中就有叶玉儿的声音。
八角楼的尖顶像一个罗盘针,叶玉儿初到这里的时候,每天望着这个罗盘针发呆,她把它看成大海中的指南针,想象着哪一天这八角楼像船一样弛出苦海,将她带向自由的彼岸,她还能见到哈哥吗?她是眼见着日军的刺刀穿透了哈哥的后背,血像挟着风的蝴蝶一样四处飞溅,树、马路、还有半个天空都被哈哥的血染红了。
那一刻,叶玉儿哭喊着扑向哈哥,她被日本人的刺刀挡住了,她想用自己的身体冲开刺刀的防线,可当她这么做的时候,她感到身上的旗袍咔嚓响了几声,一股钻心的疼痛立刻袭遍了全身,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叶玉儿醒来,已是三天以后,她莫明其妙地来到另一座城市,先是在一间黑暗的房子里,当她走出黑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像被擒的鸟一样锁在一座八角状的楼里,楼是筒子楼,分上下两层,共有三十间房,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八角楼被称作慰安馆,楼里的女人也就被称作慰安妇。
叶玉儿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听到了火车响,隆隆的火车让她想起了老家长春,想起了满洲国,想起了自己的家园。她出生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那个地方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个童话世界,叶玉儿在这个世界享受着荣华富贵,她有一个好听的尊称格格,类似于西方公主的格格,使叶玉儿的童年像蜜一样甜美。自从她记事开始,男仆哈哥就始终陪伴着她,哈哥大她十二岁,在叶玉儿的记忆中,她的一切都是哈哥代办的,尤其是哈哥做的旗袍,叶玉儿从心里喜欢,她是因为那旗袍的得体才喜欢上这一传统的服饰的,哈哥每天的空闲时间都给她做旗袍,最终叶玉儿拥有了各种料子的旗袍,她所有的衣橱都放不下了。当她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她对哈哥的情感就复杂起来了,她喜欢让哈哥给她梳辫子,当哈哥的手将她乌黑的浓发捧起来的时候,叶玉儿就将手伸到背后搂住哈哥的脖子,她肆无忌惮地吸吮着哈哥身上那种跟自己不同的气味___男人的气味。哈哥依顺着她,他也不敢不依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作为格格的仆人,他的首要任务就是讨格格欢欣。
叶玉儿疯起来,还会让哈哥扛着她在房间转,转了一圈又一圈,直至哈哥累了,呼呼喘粗气,叶玉儿就脱离开哈哥的身体和气味,她调皮而得意地看着哈哥,让哈哥帮她解旗袍的扣子,她并没把哈哥想象成什么,只是觉得他属于自己。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着,叶玉儿14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一拨日本人,其中的一个男人不停地用眼睛扫叶玉儿,他的眼睛像一块小三角板,叶玉儿觉得他看她的时候是在用三角板的棱角扎她,她的心里不由生出了一种恐惧,她想也许这个男人和她之间真要发生些什么吧,否则他的三角板眼睛为什么不扎别人而偏偏扎她呢?果然没多久,家里人就跟叶玉儿摊牌了,他们要叶玉儿跟那个长着三角板眼睛的日本男人去日本留学,说是为国家社稷的日满亲善政策,叶玉儿成了这政策的身体力行者。
叶玉儿大哭,她绝不做牺牲品,不管这牺牲的理由是多么富丽堂皇。她手持一把剪刀,谁靠近自己她就扎谁。
叶玉儿气呼呼说:我是满族人,我的根在中国,我学的日本话已经够多了,自从日本人来到东北,我就天天学说日本话,现在我光会说日本话还不够,还要去日本留学,日本那么一个小国家有什么值得我去学的?我不去,我要跟哈哥在一起。
额娘不停地叹气,额娘知道让叶玉儿去日本也是迫不得已,日本人刚进东北那会儿,额娘经常跟叶玉儿说:在海的那边,有一个小小的岛国,岛上住着一群身材矮小的人叫倭寇。不久这群倭寇便在中国的东北横行霸道,额娘估计早晚有一天会燃烧一场战火,额娘不想眼看着叶玉儿在战火中烧死。
叶玉儿被家里人锁了起来,锁在一个漆黑的屋子里,叶玉儿在那屋子里不吃不喝三天,第四天的时候,哈哥不顾一切撬开门锁,带着叶玉儿偷偷跑了。
哈哥带叶玉儿很快溜出城,趁着夜色逃到郊外,月明星稀,原野上刮着风,叶玉儿浑身打抖,几天的折磨令她体力不支,哈哥就把她扛在肩上,她身上的旗袍在半空中飘扬,如一面旗帜。天蒙蒙亮的时候,两人终于到了一座县城,哈哥已经累得喘不过气来,几天几夜没吃没喝的叶玉儿也奄奄一息了,哈哥便就近找了个旅店想歇息一下,一摸口袋竟没装几个钱,跟老板说了半天情,总算先安顿下了。老板看着叶玉儿的架式,觉得不像普通人家的女子,再观察哈哥的殷勤,老板心里就明白了几分,他看看昨晚官府发来的告示,有意指给哈哥看,哈哥又拿给叶玉儿看,叶玉儿一看脸就变了,这是官府的通缉令,想不到通缉令比他们的脚步还快。
哈哥知道老板指给他看通缉令的意图,但老板显然是好人,他示意哈哥快些离开这里,并说前边不远处有一支日本兵小队,养了多匹战马,如果哈哥能偷一匹马骑,就会比追赶他们的人马跑得快,凶险自然小一些。
心领神会的哈哥在快出县城的时候,果然看到了日军的战马,那是几匹高头大马,哈哥让叶玉儿躲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他要一个人去偷马,叶玉儿知道哈哥要离开自己,心像抽空了一样恐惧起来,哈哥悄声说:你别怕,就在这儿等我,你在这里恰好能看到我,如果我真遭到了不幸,你就悄悄溜走,一个人逃生。
叶玉儿未等说话,哈哥就匆匆离她而去,在叶玉儿的视线里,那马的四周没有日军,哈哥牵一匹马出来,定会成功的。她的眼睛紧盯着前方,紧盯着哈哥的背影,心悬到喉咙口,她差不多能听到自己快速的心跳。这时,他看到哈哥快接近马群了,哈哥试图牵走那匹大白马,他在向白马靠近,他警觉地四处张望,叶玉儿也警觉地四处张望,就在哈哥快接近那匹白马的时候,她听到了马的嘶鸣,坏了,日本人跑出来了,他们端着枪……哈哥企图逃跑,数十把白晃晃的刺刀一起指向了他,叶玉儿看到哈哥的衣服被刺刀挑开了,紧接着哈哥那白亮亮的胸膛便飞溅起血花,血花在半空中飞舞,如无数红色的精灵……叶玉儿再也顾不上什么了,她甚至忘记了哈哥让她逃命的话,她要救出哈哥,她不能没有哈哥。
叶玉儿从那个藏身的僻静角落哭喊着蹿了出去,她的哭喊惊天动地,如同尖厉的雷声吓着了日本人,他们同时惊异地转过脸,当他们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那个发着尖雷一样叫声的小姑娘已经扑在了他们的面前,她夺着他们手中的刺刀,试图将刀下的哈哥救出来,但此时的哈哥早已淹淹一息了,他浑身是血,沐浴在血泊之中。
叶玉儿的旗袍在血中飞了起来,日本人看着这花样的女子在一个死去的男人面前发出尖叫,他们什么都明白了,他们狰狞地笑着,几乎不约而同地将刺刀对准了少女的旗袍……叶玉儿的耳朵震颤了一下,当她意识到那哗啦的一声响来自自己身上的旗袍时,她立刻吓昏了过去,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火车声,八角楼,日本人的马靴……叶玉儿醒来后的第一意识是跟自己的从前完全陌生的环境,她看着这陌生的环境,不由想起了生离死别的哈哥,叶玉儿又昏了过去。
…… 
李曼姝从痛苦的回忆中醒了过来,她衣服的前襟全湿透了,那是她奔涌而下的泪水,几十年了,李曼姝从没有这样痛快地哭过,岁月就像蜘蛛网,将她粘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而当她从网中挣脱出来,看见应该看见的景物时,那不该淡忘的一切便又浓烈起来,她的思绪又跟晃如昨日的人和物衔接上了,李曼姝自然摆脱不了叶玉儿所经历过的那一切。
八角楼的存在太出乎她的意料了,是这座城市发展得缓慢使它留存了下来,还是政府有意将它保存下来的呢?它的周围显然是一个新开发的小区,小区房屋结构新颖,花木葱郁,八角楼就像一个怪物隐在新颖的小区之中,它让李曼姝不负此行,她的思绪终于跟那段难以启耻的经历衔接上了。
李曼姝哭泣过后便镇静起来,她洗了脸,哗哗的流水冲在脸上的时候,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当年这座城市相似的建筑有很多,她今天看到的那幢八角楼是当年的慰安馆吗?它周围的环境早就不复存在了,如果能记起它周围环境的另一特点,那就是火车。对,叶玉儿当年在慰安馆的时候最喜欢听火车声,好像火车是她唯一的希望一样。那些难熬的长夜,因为火车的鸣叫,使叶玉儿强打起精神,暗想早晚有一天她会坐上火车离开这里,她要去遥远的地方,谁都不认识她的地方,她要在那个地方想念哈哥。
去,马上就去,去寻找那两道坚硬的铁轨。李曼姝将脱掉的旗袍又穿上了,她站在镜子前梳了梳头发,她的头发已经脱落了,头顶像草地光裸一片,最初那片光裸的草地是日本人拔掉的,他们骑在她的身上,用手薅着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像麦草一样被一根根薅掉了……李曼姝闭上眼睛,她怎么又陷入了八角楼的屈辱之中?她打开门准备出去,就在她转身锁门的时候,房间里的电话响了。
电话响了半天,没人接。我准备放弃的时候,那边又有了回声。声音微弱,嗓音嘶哑,就像流畅的气流被打住了,显出了自身的年迈体虚。我一阵窃喜,说不定我要找的李曼姝真的找到了。
我主动介绍了自己,说明了要见她的意图。
对方沉默了半天,然后回答了一串韩语,我不懂韩语,交流出现了障碍,但我听出了李曼姝三个字,她正是我要找的李曼姝。
放下电话,我担心李曼姝不见我,于是又打电话到幕府宾馆,跟服务员讲明了自己的身份,请她别让李曼姝在这个时间段离开宾馆。而后,我简单地化了妆,换了一身比较职业的衣服,匆匆开车直奔幕府宾馆。
我的车技不行,车也一般,本来我是不想学开车的,我对现代生活方式有一种明显的抵触,对玉器古玩的喜欢远胜过对车的喜欢,可叶奕雄总是催我学,他开着他那辆宝马跑在路上的时候,如果路上没有人,他就教我怎样将宝马开起来,我担心会出事情,索性自己到驾校报了名,半年后就把驾照拿到手了。叶奕雄要送我一辆车,被我拒绝了,我跟他说:你送我的车肯定不会太差,很可能是名款车,可我开着那样的车就会没有朋友了,我们报社有车的人毕竟是少数,有名款车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叶奕雄说:朋友不用多,一个顶十个。你有我这一个朋友还不够吗?我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我想我怎么可能被你控制呢?任何时候我都是我,而你都是你吧。后来,我自己就买了车,是一款女士赛欧,上海产的,自动档,尽管比较耗油,但我开起来的时候不用手忙脚乱地频频换档。
车刚买来的时候,叶奕雄经常陪我上路,几乎成了我的陪练,没有他在身边,我就不敢大胆地在路上跑,有次他没来,我竟吓出了一身汗,可从那以后,我倒是把胆子练出来了,没有他在身边,也照样开着车子满街跑。我没有接受叶奕雄的馈赠,他好像有点失落,偶尔会酸酸地跟我说:你这只雌鸟,早晚会飞出我这片林海。
我看看他,故意说:是啊,人怎么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啊!
叶奕雄认真地打量了我一会儿说:我也真是怪了,凭自己的实力,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怎么就偏偏迷上了你?
我说:我可没跟你玩花招啊,有句话你要记住,酒不醉人人自醉。
那我就醉倒在你这坛老酒面前吧。叶奕雄依偎着我。
我怎么是老酒呢,我是陈年佳酿啊!我纠正道。
一个意思,只不过你的词语文雅一些罢了。叶奕雄自信地说,然后就用那把掌中壶喝水,他时刻带着这把掌中壶,我差不多已经像熟悉叶奕雄一样熟悉着它了。壶是叶奕雄的命根子,也是叶奕雄炫耀自己身世的信物,的确,一把掌中壶经过世世代代的沧桑,能够保存到今天实属不易,我很理解叶奕雄对它的珍视。有时,我跟他一块出去,还会特意提醒他带没带那把壶。这个小小的细节竟使叶奕雄对我生出了感念,他叹息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我内心也生出过这样的感慨,这说明我对叶奕雄真挺在乎,他是我生活中的唯一异性,我们的关系已经保持几年了,几年的交往都是一个频率,激情的频率,彼此不厌倦的频率,我们之间就像用了保鲜膜,每次相见都是嫩嫩的,鲜鲜的,即便彼此相处几日,每日与每日的感觉也都不一样。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婚姻状态中的男女所无法相比的,也是粘来腻去的恋人们难以想象的,然而我们就是处在一个情感的高度,一个常人难以相信的高度。
当然,我跟叶奕雄相处融洽的最重要原因,是彼此能说得来,比如他喜欢古典韵味,而我恰恰在穿上旗袍的时候具有三十年代影星的气质;再比如我喜欢玉器,而他对玉器有一种天然的慧眼,尤其偏爱黄羊玉,他说黄羊玉是玉中之王,矿藏几乎绝迹,极有收藏价值。在他的鼓动下,我真买了一大块黄羊玉,我等着它的资源枯竭时,能卖个不菲的好价。
前方出现了红灯,我的车不得不停了下来,差不多要停一分钟的时间,这座城市以人为本,红绿灯过多,以致开起车来,感觉路上到处是障碍,千米之内准有红灯拦截,畅行无阻也就成了废话。在车停下来的时间里,我的脑子可以想一些私事,我又想到了叶奕雄,我想今晚我要见的这个李曼姝还是不要让叶奕雄知道,那座八角楼毕竟使叶奕雄动过心思,他是个想什么就做什么的人,不喜欢在自己行进的道路上出现任何的障碍。正想着,手机响了,我看了下号码,忍不住笑了起来,人真是不经念叨,想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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