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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同志初体验-第13部分

小说: 同志初体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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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强毫不迟疑的用嘴帮思汉吸出伤口的血,以免是被有毒的水蛇咬伤,然后就近找来一些不知名的植物捣碎了,敷在思汉的伤口上。
「这是草药,刚刚的蛇是没有毒的,因为伤口旁边没有出现黑色。」志强一面敷药一面跟思汉解释。
「你怎么知道这是……可以用的草药?」这种土疗法让思汉有点担心。
「其实在某些有毒的东西附近,很多都有可以解毒的东西喔!这个是我跟我大舅舅学的,他是很会用草药的人。」志强说到这还有点骄傲。
思汉点点头,然后安心似的笑了—下,他觉得志强也有专门的地方。
「阿你现在感觉怎样?」志强又回复成那土包子的样子了。
「没事了。」思汉看见志强身上的血痕,知道是自己造成的,于是开口道:「那你的伤口……」
「嗯?你说这个喔?被你抓到的。」志强指着伤痕若无其事的说。
「碰到海水一定很痛吧?」思汉带着疼惜的目光。
「其实我的懒叫比较痛,你不是打就是给人家抓。」志强总是不避讳的说着。
思汉脸红,在礼教之下成长的他虽然处于叛逆的年少时期,也只是在衣服打扮上要求与众不同,基本的规范还是会遵守,每每听到志强说这些都会害臊。
「你脸好红喔!好像我们家种的萝卜,嘻嘻……」志强不太会比喻,在他脑子里胡萝卜是红色的没错。
思汉摆出一个奇怪的表情笑着,他从没听过这样的比喻。
「你这样子很可爱馁!」忐强直接说出心中感受。
「是吗?呵呵……」思汉打着哈哈。
「……误,你有跟人家『修金』(台语,亲吻)过吗?」志强紧张的探问着。
思汉摇摇头:「没有啊!那你呢?」
「我也没有,不知道那是怎样的昀?」志强傻笑,但又有点坏坏的表情。
「你有想过跟人家修金吗?」思汉讪笑着问。
「嗯……有时候啦!」志强不好意思的笑了,此时他下半身也有了反应。
思汉瞧见了就道:「你先穿裤子啦!你的那个翘起来了……」
「喔!」志强穿好裤子之后又道:「想到修金的事情就会这样……对了!你有没有看过一种录影带,就是男生跟女生的那种。」
思汉一脸迷惑,什么男生女生的那种?
「就是那种男生把懒叫放到女生里面去的那种啊!」志强无邪气的说着。
「喔……有啦!」思汉也不知道志强怎么无端端的谈到这个,脑子浮现了刚刚思汉的身体,自己也有了反应。
「我看那些女生都一直叫,好像粉痛的样子馁。」志强完全不懂男女之间的事情。
就这样两个人吹着海风,没有交谈,两人不知不觉越坐越近,贴着彼此的手臂,看着海浪听着潮声,就这样一直坐到黄昏。
海边的夕阳显得巨大,将海水跟云彩都染成金黄色的美,无人的海岸只有他们两个人,坐着,不说话,看着,静静看见夕阳只剩一半露在海平面上。
「那个……」志强望着思汉,有口难言。
「说啊。」思汉应允似的。
「你有没有想试试看……跟人修金的感觉呀?」志强带点认真跟害羞。
思汉望着眼前这个介于男人与男孩之间的人,他有浓浓的眉毛,壮阔的胸膛跟负责任憨厚的性格。
思汉思考了一下道:「有、有啊……可是没有人可以试啊!」
「阿……那不然……我们来试试看好不好?」志强终于说出心里的话,也同时是思汉的企盼。
思汉眼睛骨碌的转,心跳加速的,可以吗?两个同性别的人接吻?
但是思汉还是点头答应了。
两个纯真无猜的少年,四片微微颤动的嘴唇,慢慢……轻轻……贴近。
吻上了!从生疏到自然而然的伸出舌头轻轻翻搅,加上那亲热的拥抱,夕暮、海浪、归巢鸟还有一对亲吻的少年,像是油画。
他们由坐到拥抱到体在沙滩上,—吻就无法停止,那种第一次奇妙的体验让他们变得更贪心。
他们从黄昏吻到星星露脸,夜幕高挂的月光洒下,照射在他们的肌肤上,这才让他们舍得分开。
志强满意的笑着。
「你笑什么?」思汉羞涩的笑着问。
「原来修金这么好……」志弧还是很满足的表情。
思汉深深呼吸着这舒适的空气,双手撑着沙滩抬头望星空道:「是啊!我也从来没想过。」今夜他们更靠近了,他们决定要睡在一起,聊一整个晚上都没关系,还可以试试看在床上修金是怎样的感觉,尝到甜头的少年,让他们更大胆的索求。
在房内他们打闹,嬉戏,聊天,思汉还教志强唱了一首英文歌,那一首歌在当时的舞会是必放的一首慢歌。
由「苏菲玛索」(SophieMarceau)主演的电影《第一次接触》(LaBoum)的主题曲,《Reality》。
这是在描写初恋的感觉的一首歌曲,浪漫、温存、天真烂漫,真是适合他们现在的写照,这份幸福一生只有一次,就是初恋……
思汉跟志强渐渐的发现喜欢对方,不管是心或是身体,他们都贪恋着对方的好,但是思汉终究是要回到台北的。
这段期间之内,他们尝遍了一切的禁果,他们义无反顾的给了对方自己的第一次,正因如此,牵绊他两人的命运丝线就更加的复杂,缠绕着,深深的联系着他们的人生。
「你有想过到台北发展吗?」思汉问着志强。
他们正从柑仔店那里往回家的路上,每天思汉都会跟志强在田里工作结束后去买冷饮,然后一面喝一面走回家洗澡休息,然后下午再出去玩。
「没有谈,这里比台北好。」志强没有考虑。
「那……」思汉正要开口,就有一个女孩迎面走来,思汉满不高兴的对志强道:「你未来的老婆来了啦!」
「阿强,我阿母说晚上到我们家拿日本来的苹果。」女孩笑着,脸都红了。
「喔!」志强应了一声,就跟思汉继续前进。
「不多跟她说一下话喔?」思汉吃醋的问着。
「不要,你会生气。」志强嘟着嘴,一副早就知道的模样。
刚刚的那女孩子是志强的父母帮他从小选定的对象。
走了一段路后思汉又问:「你不跟我去台北不会是因为她吧?」
「才不是勒!我又不喜欢她。」志强反驳。
「谁知道啊!看她对你很好的样子。」思汉故意找碴。
「她又没跟我修金,也没用过我的懒叫,我喜欢的是你啦!」志强急于解释。
「可是我要回台北了怎么办?」
「我可以上去看你啊!要不然你留下来。」志强是认真的。
「那要是我要出国念书怎么办?」思汉的母亲正在帮他办理国外研究所招考的事情。
「那我就办法了,ABCD我都不是很懂。」志强低着头。
接着他们便没此话了,沉默,思汉跟志强心中明白他们的世界相距太远,一个农夫跟一个高材生,会有结果吗?
该来的总是要来,思汉即将回程了,他们利用最后的时间在海边闲晃。
思汉提着行李对志强说;「我是真的想跟你在一起,如果你有决心,就到车站来找我,我搭四十五分的火车回去,你如果你没来,那我们就忘记对方吧!」
「我也很想跟你在一起啊!可是,我们……都是男生……而且我的家在这边啊!」志强的顾虑也是自然的。
思汉微笑,然后唱着一首歌《Somke gets in your eyes》。
人们曾经问我怎知我的爱人情意真挚?我理直气壮地回答:「内心深处的情感是无法否认的。」
他们说,「总有一天你将会发现,恋爱中的人都是盲目的,当你热情澎湃的时候,你必须知道你的眼蒙上了一层烟雾。」
我嘲笑他们,想到他们竟然怀疑我的爱人,真令我发笑。
如今我的爱人离我而去,我终于失去了意中人,我饱受朋友的讥笑,伤心的泪水再也隐藏不住了,我只能强颜欢笑的说:「当爱情的火焰熄灭时,烟雾会跑进你的眼里……」
「这首歌的意思就是这样的。」思汉唱完也解释完之后望着志强,含着泪光微笑。
「阿你不要哭啦!我现在回去跟我阿母说,我要上台北打拼,我要跟你在一起啦!」志强也快哭了。
「如果你来了,我就跟我妈妈说,我不要出国,总之我等你四十五分。」说完思汉强忍着泪回头了。
思汉到达车站等车,志强找不到阿母,随便包了一些行李就骑着那台老旧脚踏车要去跟思汉会合,他准备要抛下一切。
经过那女孩的家,被那女孩搁了下来,女孩哭红着双眼道:「阿强,我阿爸刚刚在田里昏倒了,被里长伯送到车站后面的医院里,你载我去好不好?」
志强急得满身汗,时间就要不够了,要加上一个人的重量肯定迟到……
「快上车!」志强还是因为顺路载了她。
车子的速度本来就不快,加上路面颠簸和车身老旧,任志强踩得用力也还是缓慢的行进。经过车站时志强不时向里头张望。
好不容易到达医院,时间已经四十三分了,志强赶紧用冲的到车站,四十五分的火车刚好启动了……
「思汉——」志强用尽力气大叫,只可惜再也唤不回什么。
思汉在等待时的煎熬,随着火车离站,再也噙不住眼中的泪水跟心中的难过,思汉哭了,青春岁月中有过这么一段记忆,将永远成为过去。
四年后志强还是娶了那个女孩,一方面是因为父母之命,一方面也是可怜那女孩父母双亡,无依无靠。
然而思汉也从研究所毕业回国就业,进入了现在的公司。思汉寄情工作,很快的得到常识,拔擢为公司不可或缺的人才。
很多时候,只差一步路,爱情就差了千里远……
***
思汉回到现实,隔了将近要十年了,他想看看志强现在如何了,也没有其他的意思,好像只是要探访过去的一种缅怀心理。
「到了。」助理将车开到定点。
「我下去看看。」思汉打开车门。
「等等我,我把车停好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思汉径自下车去了。
阳光、热情、田野、槟榔树,交织成一幅图,几年前盛夏的记忆依然跟现在相去不远,停在柑仔店旁的单车,好像似曾相识。
一群天真无邪又健康黝黑的孩子嬉闹着,一位英挺健壮的男子却没有在那其中,那穿着破牛仔被宣示判逆的年轻时光已经不在,现在回到那相同的地方,没有相同的景象。
继续顺着路走,到达了故人的门前,狗依然存在,不过却是另一只,一个男子正抱着一个小男生在嬉戏,没有多大变化,只多了一分成熟,一眼就能让思汉认出,思汉就这样静静的望着。
「请问先生找谁?」一个妇人手上提着菜篮由思汉背后问道。
思汉微笑摇摇头,就要离开。
妇人进入屋子跟丈夫和孩子寒暄之后,说出了陌生男子在外探视的事情,还说应该是台北来的人,问先生台北有没有认识的人。
有认识的人,而且只有一个人,那是思汉!男人心里想着,于是将孩子抱给妻子后,往门外快步走去。
思汉正巧最后的回头一望,两个人就站在原地对持的望上了对方,眼神交错的瞬间百感交集笔墨难罄,言语事余,也无话可说。
回忆涌上心头,没有说任何一句话,谁也没有前进一步,命运的丝线早已随着那一班四十五分的火车的开动而扯断。
没有老朋友见面时的格外欢喜跟热烈拥抱,但他们对彼此依然熟悉,而且再熟悉不过。
能说什么?其实什么也不必说……
妇人抱着孩子也跟着出来了,他们三人站在一起才是一家人,与其说来看一个老朋友,不如说是来探访自己的记忆。
思汉对着三人微笑、轻轻的闭上眼点个头行礼,然后转身慢慢离去。
「他是谁啊?」妇人探问着丈夫。
男人没有回话,只是追上前几步道:「我只想告诉你,我当时真的有去找你!」
思汉停下脚步,背对着男人点点头,眼角又被烟雾弥漫而流下两滴眼泪,深吸一口气之后什么也没说的向前走去了。
他明白这次来只是探访,纯粹的看看而已,能得到意外答案已是上天给予的恩惠,他的眼泪是感动的,至少他知道,他没有谈错恋爱,他没有看错人,他留着的那年盛夏的记忆是值得的!
思汉大步的向前走去,他体认了很多时候,只差一步路,爰情就差了千里远……心底深处的那个结在今天解开了,他早就知道这次只是来用回忆说再见的。
天色渐暗,青蛙开始鸣叫,纺织娘跟蝉也不甘示弱,老旧的路灯有些昏暗,很多都还是挂在电线杆上的,黄白灯光交叠,映着想要扑火的飞蛾撞得灯泡叮叮咚咚的,萤火虫也由田间冒出来了。
相同的景象,不同的心情,思汉在心底说,他跟自己说:「再见,南国。」
爱情的路途,并不能用距离跟空间去计算。
心与心之间的差距,有时一步之遥,也有如千里之远。
爱过的,当成回忆,何必忘记?爱错的,当成教训,何必恨意?
爱情,没有逻辑。
第七章
    「你也真是的!怎么就这样了呢?什么时代了你还……找个人以后也有个照应总比一个人好吧?」
朋友的劝说我听不进去,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我就会微笑,我就会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因为你一直在我身边……对吗?亲爱的!
记得你刚从Pub那头传纸条给我的时候,我看着不算出色的你,身材不错,脸嘛……顶多算是顺眼,腼腆的样子只能放在家里带不出大场面,这么出色的我怎能跟你相配?我不屑的要将纸条丢掉,但看到有人要接近你我就不爽!我不要的别人也不能当面跟我抢!
于是我就给你认识我的机会。
过一阵子朋友常常叫我骑驴找马,我索性就叫你「呆驴」也就跟你约会,特别是第五次约会时……你用力抱着我直到我喊痛,你才在口中挤出:「跟我一起住好吗?」
「为什么要我跟你住?」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让我照顾你好吗?给我机会。」
我在一个星期后搬去与你同住,我不是对你很有感觉,甚至我只想找张饭票或暂时的港口,等我找到了马我一定会离开你这只呆驴。这不能怪我!爱情总是这样的,我想你一开始也知道了,这是我们之间的默契。
当我流连Pub时,你在家里等我。当我跟某个不认识的葛格去夜游时,你煮好了宵夜等着我。当我回家时,你点着灯。
「累了吗?还是饿了?要不要吃宵夜?」你总是这样的问着我,从来不对我质疑,也从不问我去哪里跟谁在一起。
我考试到了,你帮我熬补汤泡咖啡,陪我挑灯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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