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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11部分

小说: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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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我对小文已经没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了——我屈指可数的优点和多如牛毛的缺点;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小文对我的一切已经了如指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这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想对小文隐瞒什么,我受不了那份儿累。自从一回在床上我简明扼要地向她提了我和史宜的那一段儿,我心里就彻底坦荡了,无比轻松。小文歪着脑 袋听我把这段儿陈年烂事讲完,忍了一会儿,还是掉了眼泪:“都是你不好,谢天,你对史宜太狠了,你把人家都伤透了。”
我承认这点。
从另一个角度说,和小文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现什么也瞒不过她。小文总能洞悉我心里的一些细节,好多事儿即使我不说,她也一下儿就明白我是怎么想的;还有一些事儿,其实我自己都没察觉,经她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比如,对于我喜欢的相貌,小文就经过观察下了结论:
“谢天,你也就喜欢那么几种长相的女孩儿,我全知道。”
“你知道什么呀,长得好看的我全喜欢。”
“别吹了,你就喜欢那种脸盘挺小挺瘪的,对了,还得白净。”
我看着小文挂满得意神情的白白净净的小瘪脸,禁不住乐了:“你怎么就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才不是呢,我给你分析分析?”
“行啊。”
“你呀,第一种喜欢的是‘奶油蛋糕型’,就是你老嚷嚷着长得像天仙的那个英国女歌星那样的。”一次我在一本儿杂志上看到英国“天堂”乐队的主唱路易斯的照片后,当即把此女定为我见过的最顺眼的妞儿,可惜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嫁给了一个足球运动员,令人痛心。
“第二种就是给吉百利巧克力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儿那样的,暂定为‘吉百利’型,你瞧你每次看见那个广告连眼珠儿都不错一下儿。”
“还有呢?”
“第三种就是‘音乐星空’的主持人李婧那种长相的。我每次在电视上看到李婧都觉得她像是印尼人,就叫‘印尼型’吧。”
我细细一琢磨,又把想到的觉得合意的姑娘都一一说出来让小文分析,果真没有一个漏网,都属于这三种类型之列,心底也不由暗暗佩服。
以后,每逢我和小文在大街上看到有脸盘漂亮的姑娘经过,小文就在我身边把她们一一归类,嘴里还念叨着:“我早就知道你得盯着她,她就是一典型的‘奶油蛋糕’。”
投桃报李,我也说说对小文的了解——
除了和我泡在一起是其最大爱好外,小文还爱没完没了地看电视,看录像,看VCD,并配以自己喃喃的解说,据说这一习性是从她妈那儿遗传过来的;有一段时间她还特别爱看英文原版小说,看到动情处就伤心落泪,看到激情时就拉着我上床,也不知道她是想和我还是想和书里的人物胡搞;至于逛街买衣服之类的事儿,那是所有女孩的共性,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说的,不过我知道在一大堆衣服中,小文肯定会挑选上灰绿色或者深褐色的那件,那是她喜欢的颜色。
当然,自知之明告诉我,所谓这些“了解”,仅仅都是一些表面现象,而至于那些属于小文内心深处的东西,我还真没怎么仔细地琢磨过。那时候我19岁,手握着大把并不知有几许价值的年轻与爱情,幼稚得连自己想什么都还弄不清楚呢。
有一件小事儿让我印象深刻——
一天,我和小文照例无所事事地泡在床上,我睁开惺忪睡眼,发现小文已不在身边,而是在床的另一头蜷成一团儿,低着头冥思苦想。
“嗳,干吗呢你?”
“没事儿。”
“想什么呢?”
“想一事儿。”
“说说。”
“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说吧。”
“谢天,我想啊,你说咱们那么小就好了,还那么早就上床了,这是不是预示着咱们以后肯定得分开啊?或者,有一个人得有什么意外?”
“别扯了,这两事儿根本就不挨边。”我坐起身来,把小文搂进怀中,“咱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就这么着凭什么以后得分开啊?我觉得没事儿。再说,要真有什么意外,那谁也没法扛,是不是?你别老瞎想了。”
我不明白小文的小脑瓜里怎么会蹦出这种我根本想不到的念头,我分析这和她的信仰有关系。刚认识小文的时候,她就和我说过她相信《圣经》里面说的一切,她总认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世间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
我不以为然。
我相信世间万物都遵循着一种不可知的规律,想也想不明白,思考纯属白搭,还不如只看现在,关于以后,只有让一切顺其自然。
我记得初中时我的一个哥们儿和我说过这么一件事儿:他们大院里有一个人中午出去上公共厕所,结果半道被马路上飞驰而来的大卡车撞到,一命呜呼。要说此事也真是蹊跷,此人在院儿里住了几十年,每天撒尿就算三次,累计上过那个厕所的次数也可谓数不胜数,他怎么能想到这最平常的一个行为就要了自己的命?
每当我为生活中的一些破事儿烦恼、犹豫的时候,我就会想想那个上厕所的倒霉蛋儿。说的大一点,这件事儿教育了我:在生活中,对什么都犯不着太过费心,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被一口饭噎死了,被一口水呛死了,或者,为一泡尿撞死了。反正我觉得最靠谱儿的就是要珍惜现在,及时行乐。
这是我对世事无常的一点儿看法,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我的信仰。
小文,用你的鼻尖轻轻磨蹭我渗着汗珠的鼻尖,就好像在我心头轻轻缠上一根根细细的线。
我说过,我一向痴迷于各种体育活动,如果究其原因,我想也许是因为体育运动中相对原始坦荡的暴力和激情色彩还能让我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燃起些许热情。可惜的是,小文对这方面丝毫不感兴趣,和所有的姑娘一样,她宁愿选择从电视剧、电影、图画、或者书籍中受到感染,也就是说,在多少有些事儿逼的艺术氛围下体会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
在学校门口的报摊上,我发现了一份儿很合我胃口的报纸——“体坛周报”,尤其是上面的NBA版面令我如获至宝。除此以外,“体坛周报”对其他运动项目报道得也是异常的细致周到,让我爱不释手。从此,在课堂上、在家里,我总有那么一两天捧着这份儿报纸细细研读,两耳不闻身边事,连只认识黑白子的围棋报道都一字不漏。
小文对这么一份儿破报纸如此严重地霸占了我们泡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是十分不满,每当看见我又在苦苦钻研时,她就会撅起嘴,晃着我的胳膊说:“谢天,别看了别看了,你是不是想把这张破报纸都背下来啊?”
然而,由于长期不太情愿地陪伴我观看电视里没完没了的篮球比赛,小文也不禁耳濡目染,对NBA略知皮毛。那两年芝加哥公牛和犹他爵士队争夺总冠军的时候,小文竟然出乎我意料地成了不起眼的爵士队的球迷,对其队中弱不禁风的后卫霍纳塞克更是钟爱有加,因为霍式长了一个她喜欢而我不具备的大长下巴。
16。我和小文曾经拥有的幸福(下)
关于明星崇拜这件事儿,我再多说几句:我一向对吵得火热的体育或者影视明星心怀反感,嗤之以鼻,而对于那些过气明星,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作怪,我倒是一直抱有深深好感,小文对此也是和我态度仿佛,深得我心。
以我热衷的NBA为例:我最喜欢的球队是每次赢球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纽约尼克斯,最欣赏的球员则是其貌不扬,老实巴交的德雷克斯勒,连他低着脑袋像在地上捡钱似的运球动作我都觉得很帅。不过,除了和我的哥们儿们,我一向很少与别人谈论我的这些喜好,经验告诉我,和那些一提起NBA就只知道乔丹和公牛队的傻逼们交流实在苦不堪言,如同对牛弹琴。
然而,时至今日,即便是遇到与我看法雷同的NBA迷,我想我也再难与之有何过多交流。不知从何时起,我悲哀地发现,就连体育这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我的爱好的东西,也越来越难以激发起我多大的兴趣,所谓激情最终难免让位于无边无际的空虚与无聊。
也许,这是因为我长大了。
还是回到那些轻松的日子里吧——
我特别喜欢吃我妈做的菜,尤其是她压箱底儿的绝活——“油淋草鱼”,每次这道菜端上桌来,必被我风卷残云。
但是,鱼再好吃也有一点麻烦,那就是要不停地从嘴里择刺儿,无法囫囵下咽。这恰如我和小文欢快的生活,即使一帆风顺,也必须时不时地应对像择鱼刺儿这样的小障碍,比如,小文想出国学习的这件事儿。
出国留学的念头在认识我以前就已经在小文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在她们家的影响下,去美国读个硕士、博士,然后再借机混张绿卡,甚至在那边扎根儿成了小文对未来惟一的打算。
可惜,认识我显然和这种打算成为矛盾,因为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中国这片儿热土,去外面混成一假洋鬼子。每逢看到头顶“某某籍华人”招牌之辈慷慨激昂地陈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其实我是黄皮肤黑眼睛的龙的传人”,我都不禁脱口而出:“别她妈跟这儿装孙子了。”
于是,我和小文的争论就开始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谢天,你也好好学学英语,到时候和我一起去美国读书吧。”
“不去,去那儿有什么好?成天给人刷盘子,当碎催,二等公民,我愿意跟这儿当大爷。”
“可是,在中国好多有用的东西都学不到啊。”
“本来我也没想学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学,你就知道成天打球、睡觉、看‘体坛周报’。”
“那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
“那你不想想咱们以后怎么办?”
“以后怎么了?你学你的,我混我的,你还不打算回来了是怎么着?”
“我要拿到绿卡怎么也得五六年。”
“五六年就五六年吧。再说,我有钱了去美国找你不就得了。”
“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分开那么长时间什么都变了。”
“那你说怎么着?我瞧你不去了最合适。”
“咱们一块儿去多好啊,我一直都这么想。”
“不去,就不去。明告诉你了,我就跟这儿扎着了。”
……
“谢天,别生气了。”
“没生气。”
“那你不理我?”
“没的说。”
“我就是弄不明白你怎么想的。咱们一块儿去美国学点儿有用的东西,再开开眼界,多好啊。”
“我等有钱了旅游去,我不着急。”
“你不着急我着急,我不愿意老大岁数了再去外面重头学起。”
“那我也没说不让你去啊。”
“那咱们怎么办?”
“不知道。”
“你怎么这样啊你?”
“我就这样,一直这样,怎么着吧?”
每次争论都是不欢而散,期间我们车轱辘话来回说,人生、未来、婚姻、抱负,凡是能想到的大道理都在我们争论的涉猎范围。我和小文喋喋不休地向对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强词夺理,或苦苦哀求,双方口才都在那段儿时间有了不少长进,但最终却还是谁也不肯折服。
其实,我一直不反对小文出去留学,毕竟是好事儿,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理想,我不愿意小文为了我放弃自己的追求。可是,她非苦苦坚持我们一同飘扬过海,我压根儿没这打算啊。于是,说着说着我便恼火不已,大放厥词,为了证明自己有理,我把美国说得一无是处,好像自己真跟那边受过迫害似的。
有一段儿时间,我的淫威占了上风,小文终于同意和我一起扎根中国,共度余生;可过了一段儿,不知何故我们又为这个吵了起来,而且愈演愈烈,彼此揪住对方的弱点不放,攻击性日渐增强,小文还真为此掉了不少眼泪。
最后一次讨论这事儿是在王府井“绿屋百货”的门口,我们俩坐在大街边上又滔滔不绝地辩论起来,忽而激动,忽而冷战,激动时如下山猛虎,冷漠时像互不相识,一说说了得有两个钟头,连日头偏西也豪未察觉。
我抽着烟坐在马路牙子上,心烦意乱,感到为这么点破事儿吵个不休实在腻歪。烟抽完了,我觉得嗓子冒烟儿,想喝口水,却又懒得起身去买,于是就这么像入定似的干坐着,似乎这样就能把问题解决。
我不耐烦地一一看着面前如行尸走肉般匆匆而过的路人,或目光空洞,或眉头紧缩,好像不知如何去应付接踵而来的一天天的生活。我以后就像这些人一样地活着?——我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儿——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
不对啊,虽然我也说不出自己以后想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可像大街上这些陌生的人们这么终日奔波,麻木不仁的活法儿也绝非如我所愿。我再一细细琢磨:我干吗非执意不和小文一起去美国求学?不就是嫌累嘛!要是现在有一美国大学非死乞白赖地邀我加盟,我能不动心吗?
妈的,合着我是跟这儿自欺欺人呢。我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小文,小脸儿哭得红一道儿白一道儿的,还在不停地抹着眼泪,一瞬间,柔情不由从我心底慢慢升起。
新一轮辩论重新开始,由于经过一番考虑,我明显变得底气不足,节节败退,最后终于不那么痛快地向小文妥协:我们决定小文大学毕业以后先去美国,然后我再考过去和她会合,从此比翼齐飞,在美利坚上空高高翱翔。
我暗自一盘算:这也没什么不好,反正现在还为时尚早。
此后,随着这件困扰我们多时的破事儿终于被攻克,我和小文也自然是更加心心相映,如胶似漆,恩爱之状,无需多言。
床头摆着我和小文的合影,正是那段儿日子我们照的。照片里我们俩都是一头的短发,精神抖擞,笑容灿烂,一脸天真尽显无遗,让人唏嘘不已。
我抽着烟长时间地凝视照片,想把自己拉回从前,却每次都是不得其所,无功而返。
过去的岁月无法挽回,这是我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的话题。如今望着照片,我只能暗自庆幸,毕竟,我也拥有过幸福。
是的,幸福——我确定我和小文之间曾经拥有过。
我的脑海里常常回想起那些夏日慵懒的黄昏。一天的暑气渐渐褪去,街道、胡同被绿色的槐树,柳树和其他我叫不上来名字的树包裹着,疲倦而美丽。
我和小文就在这些街道上、胡同里溜达着,在吃完饭闲坐于路边乘凉的人们中间悠闲穿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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