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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9部分

小说: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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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毕竟还是一天天地好下去了,好得很实在、很踏实,我甚至想不到有什么原因能让我们分开。
那段儿日子给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我想不起来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或者难过的事情。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我一点儿一点儿长大,一无所获地长大。我想,我对生活的激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消失的,我只能把这些归功于我那无可救药的大学。
我窝在宿舍阴暗的角落里胡乱翻看着一本本儿不知所云的小说;我流连于街边的体育用品商店里,不惜血本儿给自己买一两双时髦的篮球鞋;我躺在家里没完没了地播着电视遥控器,发现所有的电视节目都不合口味;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电子游戏厅里玩麻将机赌钱,总是输得兜儿里连买盒儿烟的钱都不够;我对身边的大多数事物熟视无睹,即使是注意到的一些也多半让我觉得不怎么顺眼。

 
 
 
 
 

只有在篮球场上以及周末跟哥们儿们一块儿打台球的时候——我们的兴趣不知何时已经彻底从打牌转移到台球桌上——我才能爆发出些许的活力和热情,但这也只能使我变得越来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如果没有你,小文,我不知道我无聊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我要说: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是我无助心灵惟一的慰籍。
午后,天上飘下来细小的雨丝儿,这是今年的头一场雨。我坐在宿舍楼对面的长椅上,耳朵里塞着一对儿海绵耳塞,听着一首名叫“秋天”的歌儿——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疆蜜唱的,甭说,还挺好听。头顶上的一棵大树几乎帮我把雨点都挡住了,我全身只有肩膀上湿了一小片。
面前三三两两地走过去上课的学生们,我一个个地数着数儿,三十个人里面有二十三个是姑娘。在我们这种专门学说话的学校里,男女生比例历来严重失调,当然,对于这一点我很欣赏。
不少姑娘已经穿起了裙子,我看到她们用手里的书本儿遮在头上挡着雨点儿,裙摆下露出的一双双或修长或短粗的小腿儿匆匆摆动,往教学楼方向赶去,心下暗暗和小文的双腿做着比较,真是够无聊的。
“哎,你们走慢点儿,等等我。”一个打着把小花伞的女孩儿招呼着她的同伴儿们,从我面前一晃而过,伞上抖落出来的雨点儿差点没溅到我的脸上。我望着她匆匆而过的身影,心头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似乎在什么时候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磁带走到了尽头,WALKMEN上的PLAY键“啪”的一声弹了起来,把正在冥思苦想的我吓了一跳,随着这一声响动,我想起来了。
没错儿,张媛就有一把和刚才那个女孩儿一模一样的小花伞,我还曾经举着这把伞送她回过家。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都过去多长时间了,我居然又想起了张媛,真有意思——
对我来说,一见钟情意味着“不着边际”,单相思更可以理解成“非要给自己找点儿罪受”。不幸的是,认识小文之前的一段儿时间里,这两种自我折磨方法我都曾品尝过,并且,我还顽强地将这两者合二为一,于是,我的下场只能是落得和一种称谓丝丝入扣——傻逼。
和史宜的纠缠告一段落之后,我偃旗息鼓了一段儿日子,心中盘算好了不与任何姑娘过多接触,那是93年冬天时我的想法。当然,我自己心里也很明白,这种想法根本不可能持久,与其说是不再和女孩儿接触,不如称作“养精蓄锐”。
史宜与其她所有和我好过一段儿的女孩儿让我发现了一条规律,那就是:不管过程是否甜蜜,姑娘们最后带给我的只有心烦意乱。但那时候我可不懂得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名叫“就此打住”,而是还在满脑子幻想着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自天而降,落在我的手心。
于是,张媛来了。
张媛曾经让我觉得她和所有别的女孩儿都不太一样,当然,这完全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说来可笑,我这一想法的出发点竟是因为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对我亲热过哪怕一点点儿,说白了,我下面要说的就是一个神志不清之人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
就算是再没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有多么人见人爱,因为这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但在我的回忆里,我所感兴趣的女孩儿中还没有一个像张媛这样完全对我不理不睬,甚至有些厌恶的先例。
张媛吸引我完全是因为她的长相,至于别的方面,比如性格、脾气、喜好或是其他什么的,我只能遗憾地说:完全没有机会了解。
我是这么认识张媛的:那天中午,我正在教学楼的走廊里闲逛,突然看到一个梳着短发的女孩儿从我身边经过,走进了我们英语老师的办公室。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合我胃口。
我带着强烈的再瞧她一眼的好奇跟进了英语办公室,两分钟后,又兴高采烈地跑回到自己的教室,向我的哥们儿们宣布:我有新目标了!
12。一个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下)
张媛比我小两个年级,是我们中学乐队的一把好手,据说她的黑管儿吹得不错。
我迫不及待地想和她认识,第二天,我就缺席了放学后的牌局,憋在学校门口等着乐队训练结束,然后送张媛回家。
一切都如我预想的一般顺利,除了我等待的那两个半小时有些难熬。张媛家住在酒仙 桥,我在她的带领下坐上106路电车,到了东直门再换401路,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送到家中。
我们两个小时的相处还算愉快,起码我没觉出她对我的陪伴有什么反感,我们甚至还在分手的时候说好了第二天再见。
但是,我和张媛之间除了一个顺利的开头之外,一无所有,空白得简直让我无从描述。此后的一段儿时间,我只能说说我是怎么独自忙活的——
我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穿上了军大衣,围着厚围脖儿赶到东直门,想在106路终点站等到张媛,和她一块儿去学校。可我从五点多一直等到七点半也没看见她的人影,自己倒是差点儿没上课迟到。
一整天我都是如坐针毡,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收拾好书包就跑到了楼下张媛她们班的教室,到那儿却发现教室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两个正在扫地的女生,她们告诉我张媛已经回家了。
两次落空让我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紧接着,我的预感不幸被证实了:当我隔天再次在学校门口等张媛的时候,她远远地看见了我,顿时止步不前,然后让她的一个同学过来和我说:她希望我别老这样等她了,她并不喜欢这样。
我听了这话,稍微楞了一下神儿,然后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转瞬逃离了张媛的视线。
在和姑娘们的相处中,我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我完全忍受不了哪个姑娘对我表示出哪怕是一点点儿的厌恶,它会让我瞬间从忘乎所以变为消沉木讷,不知所措。直到现在,我的这一习性也没消失,对于我真正欣赏的姑娘,我一直显得有些被动、羞涩,我很不喜欢这一点,却又无力改变。
因此,张媛的态度对我来说无异于一记重锤,梆得我晕头转向。回到家里,我顺了顺气儿,冷静下来,深知自己陷入了可笑的单相思。但是,还没开始就这么放弃又实在让我于心不甘,我暗下决心:这回不能本着一贯的原则丢了面儿就撤,我要义无反顾地继续对她死缠烂打。
我不断地鼓励自己要扔掉面子,攻克难关。我着了魔似的连续一个礼拜大早上五点多跑到东直门去等她,一次也没能等到,自己却被冻得发了一场高烧。
我通过打篮球认识了一大帮张媛她们班的小崽儿,对他们的态度异常亲热,恬不知耻地命令他们统统在张媛面前给我说好话。
我有一回还硬拉着王睿和郑雨累逼呵呵地去了一趟酒仙桥,在张媛她们家胡同对面溜达了一上午,就盼着和她来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我甚至还琢磨过自己是否有可能混进乐队,最后由于实在不会操练任何一种乐器而只好作罢。
我那段时间陷入了一种神神叨叨,走火入魔的状态;情绪上也一反常态,变得多愁善感,能对一首歌儿或者一段儿故事感慨好几天,试图和自己找到共鸣。
总之,我那一段儿的表现简直像个小丑。
张媛对我的所有努力自然都瞧在了眼里,却毫无反应。对我来说,她的不理不睬就是一次次的打击,可越是这样我越是鼓励自己非要把她追到手,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自我惩罚,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关于这段单相思的无疾而终,正如它到来时一样,异常迅速,令我猝不及防。
那时候94年的春天已经快过完了。一天放学,由于下雨,我们都聚在田峥家里打牌,牌局散的时候,我一看时间,正好乐队差不多结束训练,于是赶紧拉上郑雨,让他骑车把我带回学校。
我一路上像赶马车似的不停地敲打着郑雨的屁股,因为他平时骑车比走道儿还慢,我生怕像这么漫步会错过张媛放学。还好,到了学校,正赶上乐队训练结束,一拨拨学生正在三三两两地散去。
我轻车熟路地站在学校大门口等了一会儿,又一如既往地没发现张媛的身影,只好转身回家。
经过妇联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我终于还是不死心地向马路对面的106路车站看了一眼,希望能看到张媛在那儿等车——绝了!我一眼就看到她正打着一把小花伞孤零零地站在站牌底下。
我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跑过马路,来到她的面前,雨靴跺起的水珠几乎溅到她的脸上:“张媛张媛儿,没人陪啊,我送你回家吧。”
于是,我又像第一次送她时那样踏上了去往酒仙桥的漫漫征程。当时正值下班高峰,车厢里被人们塞得严严实实,我被上下车的人挤得七扭八歪,还得顾着和张媛逗贫,苦不堪言,尤其是看到她对我冷若冰霜的神情。
车过了东直门,过了左家庄,过了三元桥,又过了大山子,再往后的路我就不认识了。我透过淌着雨水的车窗看向外面的街道,一切都是模模糊糊,又那么陌生,让我觉得形单影孤。
这种陌生的感觉迅速在我脑子里扩大,最后竟让我变得有些恍惚。我望了一眼身边的张媛,几绺被雨水打湿的头发垂在她的脸上,挡住了她的眼睛和小巧的鼻梁。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她的脸庞不再那么亲切,我觉得我们好像素不相识。
我又试图和她说了几句话,得到了一两句意料之中的不冷不热的回答。这时,一股无聊和厌恶的情绪突然不可抗拒地袭上了我的心头,我对自己感到厌恶,对张媛感到厌恶,对闷热的车厢感到厌恶,对一切都感到厌恶,我弄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送完张媛,我精疲力尽地回到家里,一屁股坐到床上,胸中的郁闷久久不散,一直陪伴着我倒头睡去。
随后,这种情绪又顽固地纠缠了我好几天,让我心情奇差。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看到张媛,却发现先前的热情突然变得无影无踪,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不高兴,惟一确定的是,我不再自己和自己闹心了。
关于张媛,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后来,我又恢复了正常,每天兴致高昂地投身到和我的哥们儿们的打打闹闹中去。
后来,夏天来了,艳阳高照,一天热过一天,女生们都穿起了花花绿绿的长裙短裙,整日挺着还没发育成熟的胸脯儿在楼道里,操场上走来走去,让我眼花缭乱。
再后来,我认识了小文……
13。小文也考上了大学
我想说,有一些东西,你明知道挺不错,却偏偏发现自己与生俱来就不具备,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别人身上一再上演,比如,“耐心”、“毅力”、“坚持”,或是别的什么与此有关的字眼,对我而言,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从小到大,我可没少在这上面受罪,别的不说,光是每天都要上课这一条儿,就让我隔三差五地产生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对此,除了把手边的课赶紧旷掉,从学校逃之夭夭,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我们系的不少老师都有一个“鼠目寸光”的特点:他们总以为自己第一次上课时看到的学生就是这个班的全部人马,于是赶紧抓住这个机会死记硬背,把所有学生的名字都牢记在心,以后谁胆敢缺席,必对其痛下杀手。我就亲眼见过我的一个同学旷了一次课之后不巧在食堂碰到了我们的泛读老师,立即被其拉到一旁,用还没刷的饭盒儿和筷子指着鼻子训斥了足有十多分钟。而当时我就坐在一旁,此人却居然对我熟视无睹,这全是托了那个学期我一次也没去上过他的课的福——他根本就不认识我。从我的那个倒霉同学不时向我瞟来的哀怨眼神儿判断,他当时一定觉得委屈极了。
掌握了这一规律,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此后,我总是有计划地挑出此类老师的课程,平常就算闲着没什么事儿也保证绝不在课堂上露面。如我所料,此举收效甚佳。
由于旷课的频率大致相同,上大学以后,我和谭威混在一起的时候最多。那段儿日子,我们频繁地出没于电子游戏厅赌麻将机,最好的成绩是一人和了一把“大三元”,赢得200块钱现金和半条假“万宝路”。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身上输得精光,那我们就垂头丧气地从游戏厅出来,溜达到美术馆大街,坐在马路牙子上欣赏过往的姑娘,不厌其烦地品头论足。我们渐渐变得形影不离,有时候谭威吃睡都在我家进行,反正他们家和学校都那么远,他也懒得回去。
谭威为人随和大方,相处在一起很是随意,小文和他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们经常三人一起出去溜达闲逛,打台球搓饭,其乐融融。谭威还有一手小偷小摸的绝技,一年下来,我们家的餐具和烟灰缸基本上都变成了由各家饭馆儿赞助,小文直到现在还老随身带着一块儿暗红格儿的方巾,那是谭威从一家西餐厅里顺出来的。
转眼到了夏天,也到了小文考大学的时候了。
因为报志愿,我和小文吵了一架,原因是她的第一志愿报的也是外语院校,却不是我们大学,而是距离我们那儿十万八千里的北京旅游外语学院,她担心我们学校的录取分数太高自己考不上。我们俩在电话里因为这事儿绕来绕去争论了半天,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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