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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亲亲别再假正经 作者:雷恩娜-第15部分

小说: 亲亲别再假正经 作者:雷恩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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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她想到那个诃,恋人?心中升起酸楚的感觉。
「你到底想说什么?」
费斯玩著她的手指,轻哑又懊恼地开口:「我本来要送你一朵玫瑰花的。」结果那株长茎红玫瑰被梅迪尼家族七、八名猛男一压,简直都成干燥花了。
骆莉雅抿唇一笑:「我已经收到好多好多的玫瑰花了。」
「安娜丝说,女人都喜欢花。要追求人家,就要知道送花的艺术。」
这种「艺术」的程度,骆莉雅可不敢苟同。「是安娜丝要你……要你让他们送花给我吗?」
他诚实地摇摇头。「我想,你应该喜欢玫瑰花的。」
唉唉唉,这个认真过头的男人,要教他做些浪漫的事,反而适得其反、矫枉过正,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粗糙掌心整个包住她的纤指,两人都感应到彼此难以抗拒又益发明朗的情感,静默了片刻,他眉心微拧,语气透出绝对的认真──
「我知道做得不好……我、我不太习惯这个样子,一直觉得自己的思考逻辑比较保守,所以个性就很沉、很闷、很无趣。」
这是他的心事吗?骆莉雅依偎著他,唇角轻扬。「安娜丝跟我提过,她的第四任丈夫是一位台湾来的考古学家,你受他的影响很深。」
静了几秒,费斯开口:「大伟虽然是我继父,但我和他的感情就像朋友一样,他教了我很多东西,打开我人生的另一扇门……在他去世一年之后,安娜丝再嫁,有一段时间我很不能谅解她:后来我申请了台湾的大学,四年后又转向美国攻读研究所,独自一人在异乡流浪。」他苦笑,「那些年,安娜丝又结束了两段婚姻,我想我已经麻痹了,分不清楚是恼她多一些,还是爱她多一些,但她毕竟是我的母亲。」
「你很在意的对不对?」她抬起手,温柔地摸著他鬓边的淡发,「影响你最深的人,应该是你的母亲,对不对?」
她的话让他眯起双眼,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一切。
「或许吧……」他微微点头。
「不是或许,是肯定。」她冲著他笑,那是他最喜欢的表情,清脆的嗓音轻吐:「你有安娜丝那样的热情,只是她是外现的、热力四射的;而你的热情是藏在心里、藏在眼底、藏在眉宇之间,你知不知道……你淡拢著浓眉的忧郁模样,好像在感情上受过天大的创伤,女人瞧见了,会很容易被激起固有的母性,很想把你揽在怀里安慰,你知不知道?」
他怔怔地望著她,被那嫣红美丽的小脸深深吸引,慢慢地,唇角不自觉地往上飞扬,只觉得心脏像浸在顶级的葡萄酒中,教他醉得头发晕。
「莉雅……我、我要向你求婚。」
她瞪大眼,忽然噗嗤一笑。「你话题一定要转得那么快吗?我会跟不上速度耶。」唉,糟糕糟糕,她对自己说过,要等到他第101求婚才会认真考虑,但现在内心竟大大动摇,直逼八级地震。
费斯才不管,干脆让她坐回椅上,他握著她的手,单膝跪下。
「莉雅……」就只沙哑地唤著她,忧郁的褐眼深邃的瞧著,隐约间,他已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求婚要有花。你没有花,不及格。」哎呀,骆莉雅,你真刁。
这时,一个装著花格子连身毛裙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来,将一株盛开的长茎红玫瑰递向费斯,嫩声稚气地说:「他们要我把花给你。」跟著指了指右方十来步距离远的一根大圆柱,圆柱后面正高高低低地探出好几颗梅迪尼家族成员的头颅。
这次,费斯不再拉著她逃跑了,接过那株花,他对著小女孩道谢,看著小小身影一蹦一跳地跑开,眼神再次回到骆莉雅脸上,意味深沉地凝视──
「送你一朵玫瑰花。」
她伸出手,静静地接了过来,玫瑰花香在鼻中萦绕,她心已柔软。
「唉,你怎么又不说话了?傻瓜。」她笑他发呆的样子。
费斯仍定定地看著,嗓音低哑,喃喃出口──
「你的睑好美丽,唇瓣像绽放的红玫瑰一样。」
哇,真的是甜言蜜语,他压抑的本性正慢慢觉醒当中。
她忍不住又骂了一句:「傻瓜。」
「是真的。」
「你傻瓜啦。」不是在跟她求婚吗?都不懂得把握机会。
她睨著他笑了,眼眶有些湿润,苗条的身躯竟又主动扑进他怀里,双臂再次勾住他的颈项。
「莉雅?」
她拉开一些距离,对他眨眨眼。「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两片玫瑰般的唇瓣往前一贴,缠绵地吻住了他。
他的求婚,或者三次可成。
愿上帝祝福他。
【全书完】
瑟西大声说
瑟西
认识那子是在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们进入一间日系公司工作,光是职前受训就将近四个月,那时常常觉得那子很酷,有很多有趣的点子。
然后某月某一天,她忽然告诉我们一群同期姊妹──她的小说出版了!
哇──那真是─个大惊喜。我只能说,她的保密功夫真是到家了。
那子不管在思考或行事上,一直都是很特别的女子,尤其是她竟敢跟公司里的大前辈呛声外加拍桌子,当时的豪快实在是我这种「卒仔」所做不到的呢!(那子本人赶紧跑出来澄清一下下;呃……关于这件事说来话长,关系到本人的名誉和责任问题,失钱事小,失节那是万万不可滴,所以才会跳出来掀桌子。瑟西,本人的事不是重点好不好?快快跳开啦。)
那子告诉我,这个故事写的是跨越国籍的恋情。基本上,现实生活中的恋爱嘛,内容不会差太多,但是当你的另一半来自地球的另一端,嗯……通常吵架的原因、内容和方式,都会令人十分地匪夷所思。
我家老爷(那子说,不要说出他的真实名字,因为很耸,呜……)他是在堪萨斯的大农场里长大的,是个想法很单纯、超简单的一个人,之所以会来台湾,纯粹是想学中文。
他之前也去过中国大陆,河南的郑州,在那里待了一年,我真的很佩服他的勇气。他说,曾经在火车上听到大陆人批评他的红发,乱糟糟的就像猴子,应该送进动物园里关著,供人观赏才对。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因为他实在太高(一百九十八公分)、太醒目了,所以常成了人家取笑的对象。
我想如果换作是我,大概待不了一年吧;那些说他、笑他的人,应该都不知道他的中文很不错。
每次和他出去吃饭逛街,所有人都习惯对他说英文,然后他会用中文回答你。哈,台湾人讲英文,外国人说中文,很妙喔。
我们两个都是麻烦的处女座,但龟毛的地方不太一样。他非常、非常、十二万分地在意音响和CDD的排放方式,我在意的则是床。
对我而言,其他地方乱了都可以等、待会儿再收拾,就是床不可以,一定要马上整理,把床单拍子,把被子叠好,把枕头放端正;而他却是个会把宵夜端上床、一边看书一边吃的人,这完完全全犯了我的大忌,但他一点都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为这种「小」事情暴跳如雷?!
对他来说,他的音响是生活必需品,每次我只要扶著他的音响喇叭,他就开始坐立不安,会很认真、很严肃地问我:「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做?请你不要扶著音响穿鞋好吗?」
厚,真是的,不过是个喇叭,有什么了不起?哼!
我和他认识的过程有点不一样,真的是应验了做人不要太铁齿的道理哩,好像冥冥当中有一种缘分存在,很神奇,很不可抗拒。(那子再跳出来说明:关于他们两人的相识过程,容本人稍后转播。)
来台的外籍人士真的好多,我家老爷是一个很简单、很纯朴的乡下孩子,不是那种欺骗女生感情,只想和你在一起l阵子,就准备跷头闪人的混蛋。在台湾,打著语言交换或美语教学的旗帜,实际上却想和你来个「体液交换」的无赖实在太多太多,你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要懂得自己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才好。
最后,想告诉那子的亲亲们(那子说要这样称呼大家,但是……人家肉有点麻了,好冷喔!),异国恋情虽然开心有趣,但也有极为辛苦的一面,例如:家人的认同与否?两人之间是否能够百分百沟通?观念差距等等,这些都很重要的,如果一段恋情要想长长久久,就必须在这些地方花工夫。
又最后,希望那子亲亲的你们,不论是和哪个国籍的男人谈恋爱,都能谈得既幸福又快乐,人生美好、美好、真美好!
Engjoy  reading  !
Enjoy  falling  love!
后记
──瑟西和她的费斯真实版那子
费斯是个虚拟的名字,他当然不叫作费斯,因为他的真实名字完全没办法让那子产生浪漫的感觉,大致就是翻开英文教科书,他的名字至少会在课文里出现一百次,不是和玛丽对话,就是和苏珊对话的那一种。那子实在用不下去,只好替他改名喽。
两年多前,瑟西毅然决然地结束一段远距离、劳心又劳力的恋情(谈过远距离恋爱的朋友,一定能体会这样的辛苦)。某一天,念A大翻译研究所的二妹啾蒂兴冲冲的告诉瑟西,他们系上来了一名新教授,是德裔美国人,身高一米九以上,长得温文儒雅,问瑟西想不想认识他,说不定两人会迸出什么火花?!
瑟西本来是抱著随性的心情,但是当啾蒂打听到消息又回来对她报告,才知道这位新教授虽然未婚,也没有女朋友,但足足大了瑟西十八岁。一听到这项讯息,瑟西马上就回绝啦,根本没打算再去看他长得是圆是扁。
然后,日子就平平稳稳地滑过去了,瑟西的恋情整整两年没再开花。听瑟西说,这样「不寻常」的状况狠狠地吓坏了家里的老小,也把她自己吓得半死。呜……想她是朵多么渴望爱情的小花,竟然能忍人所不能忍,独自在风雨中飘摇了如此漫长的岁月,可叹、可叹啊!
终於,就在今年年初的某一天,她正好休假,和朋友相约时比约定时间早到了,等待的地方有一排座椅,所有座位都坐了人,就只剩下唯一的一个空位,因为那个空位旁坐了一个身材像座山、又高又壮的外国男人,显得那个空位格外狭小。但不怕的,咱们家瑟西是个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骨感美女,她想也没想,一屁股就坐了下去,从包包中掏出读到一半的英文小说,边看边等朋友。
接著没多久,那外国大个儿不知发什么神经,竟然侧过脸来,用标准的中文问:「小姐,你看原文书,那你英文一定很好罗?」
瑟西面无表情地扫了他一眼(那子问过瑟西,她说,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怎么现在还有人用这么无聊透顶、陈腔滥调的句子搭讪?),瞥见他手里正摊开的中文杂志,马上就来个照样造句:「先生,你看中文书,那你中文一定很好罗?」
外国大个儿笑了出来,竟然还伸出手自我介绍。
这是西方礼节,瑟西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子又要补充了,瑟西说,当下看到对方笑脸相迎,突然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恰北北、很不客气,罪恶感小小的从心中某处升起,所以就只好伸出玉手让他小握一下了。)
结果两个人就这么聊起来,没想到闹到最后,这位大个儿竟然就是两年多前,啾蒂准备要介绍给瑟西的那位「高龄」教授。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不得不相信所谓的缘分,当它来临时,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那子是很相信缘分这种东西的。
以前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宿命,但随著时间流转,遇过一些人,知道了─些事,渐渐印证了「缘至则聚,缘尽则散」的道理,这世间很多人事物,都有一个缘分存在,得之失之,真的不必过分强求的。
呵呵,那子是惊奇於瑟西和她的费斯相遇的奇妙过程,不是要说什么大道理啦,大家放松心情,别被我吓到了。
如今,他们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稳定,已经有结婚的打算,费斯是拚了老命在求婚,想要瑟西跟他回美国家乡看看家人,努力地说服她嫁他当老婆;可是瑟西却迟迟不愿点头,因为还想再自由个一、两年。
近来为了求婚事件,弄得瑟西有些心烦意乱,我想,她除了自由的问题,也挺担心家人的看法和两人未来的相处吧。
爱情,不管以何种形式降临,基本上就是一趟冒险的赌注,那子希望瑟西放开胸怀,她的意念一定会带领著她,去作最好的决定。真心祝福他们,也很替他们黑皮。(真的很黑皮啊,听说大个儿在堪萨斯的家有好大、好大的一片农场,养了好多、好多的牛羊马,可以任人躺在草地上滚到天涯海角,呵呵呵呵,我在等人邀请我去他们家普雷。)
这本书在开稿的前夕,那子真的就收到了一朵玫瑰花,不多不少,就只有一朵,而且送花的是我作梦也想不到的人,这让我好开心、好惊讶,也觉得这样的巧合很难得,虽然放进那子手中的长茎玫瑰不为爱情代言,但我依然珍惜。
希望亲亲们喜欢这个浪漫的恋情。
也希望亲亲们各得所爱,守护著彼此心中的爱情花蕊,真正懂了爱的真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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