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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我爱芳邻-第5部分

小说: 我爱芳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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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敬尧很高兴的舀了一大匙的虾仁给她:“这就是老爸喜欢你陪的原因,快趁热吃吧!”

    紫玉在父亲低下头啃着蟹脚的同时,仔细打量他。何敬尧今年五十岁了,身材保持良好,品味高雅,总是红光满面,谈吐幽默风趣,很有女人缘。

    而她的母亲,李昭文,比何敬尧小五岁,早婚生下紫玉后,在丈夫的支持下出国攻读学位,回国后自创事业,倒也做得有声有色。娇小白皙的母亲一向是紫玉崇拜的对象——能干、独立、果断又有魄力。唯一的缺点大概是能力太强了,反而使夫妻个性不合,终至离婚。

    “怎幺样,想不想搬回来跟老爸住?”何敬尧又再次提起话题游说女儿。

    他和妻子离异后,两人都力图使对紫玉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紫玉坚持住到山上,他是没有异议,只是总不太放心她离自己或她母亲太远了。

    “不。你跟妈妈说,我也不想搬到她那边住,我现在自己住得很好,而且邻居们都很友善,山上风景好,空气也好,我想可以刺激我的灵感。”紫玉滔滔不绝地说道。

    “我跟妈妈都会按月汇钱到你户口的。”他让步地说。

    紫玉眼光闪动地看着他。“爸,我已经赚到钱了,你看。”她向他展示张三万元的支票。

    何敬尧看了看,确定不是假的之后才还给她。“怎幺赚到的?出书了吗?”

    “不是。爸,人家连灵感都没有,怎幺出书嘛!是我以前填的一些歌词,有人买了三首,所以我赚到三万块了。”她得意地说。

    “喔,这真是个大好消息,咱们家丫头作的词可以卖钱了。哪个歌星唱的?老爸非买来听听不可。”何敬尧的兴奋不下于紫玉。“还没确定啦。爸,我用的是笔名,叫“何文尧”,用妈的“文”跟你的“尧”。”她喜不自胜地说。

    何敬尧的眼眶微湿,女儿的心思他怎幺会不明白?她用他们的名字当笔名,表示尊重他们,教他怎能不感动?

    “爸很高兴,我想你妈妈一定也很高兴的。”他拿出手帕指着眼角。

    “那幺,今天这顿饭就算是我请客啰。”

    “胡说,你第一次赚到钱,当然是老爸请客。你的钱拿去给自己买些漂亮的套装、裙子,别老是穿衬衫、牛仔裤的。我们把你生得这幺漂亮,都被你糟蹋了。”

    “衬衫牛仔裤也没什幺不好哇!”

    “是没什幺不好。你也二十五了,该交男朋友啰!成天穿得男不男、女不女的,怎幺嫁得出去?”何敬尧亲腻的捏捏她鼻子。

    “我嫁不出去方可以留在你身边陪你嘛!”紫玉撒娇地说。

    “算了,你早些嫁出去,我跟你妈也好了一桩心事。你李伯伯的儿子,最近要从美国回来了,他的博士学位已经拿到手,哪天有空……”他翻着自己的记事簿。

    紫玉一把将他的记事簿盖起来。“爸,我没空,我很忙的!”

    “忙!你在忙什幺?”何敬尧充满兴趣地问她。

    “我,我在忙着混日子啊!”紫玉理直气壮地说。

    何敬尧苦笑的摇摇头。“你这丫头,真拿你没办法!跟你妈一个样!”

    紫玉哼了哼:“妈妈每次都说我是跟你一个样,那我到底是像谁嘛!”

    “好啦,你这丫头,都像我。这下高兴了吧?”他慈爱的拍拍她的腮帮子。

    “嗯,我要回去了,皮皮自己在车上,大概饿坏了。我走啦,爸,你结帐哦!”她在何敬尧脸上吻一下,挥挥手,很快的站起身子。

    “开车小心。还是要到我那边住一晚,明天再回去?”他关心地问。

    “不啦!我走了,拜!”说完她拿起刚才要侍应打包的骨头及剩菜,很快的跑出去。

    ※※※

    紫玉一路上小心地开车,还要躲避皮皮那条湿湿黏黏的长舌头。

    “皮皮,下去,我在开车,别闹啦。我知道你想我,可是别舔我的脸好不好?”

    她用空出来的手挡开皮皮凑过来的大脑袋。

    皮皮总算安静的坐在旁边,叼着舌头的望着她。

    “皮皮,你知道吗?爸爸打算把我介绍给李伯伯的儿子耶,拜托,我又还没老到那个程度。”她淘气地皱皱鼻子。

    皮皮在她手臂上舔一下,鼻子在她手腕上摩擦着。

    “我想闯出个名堂再说,况且这年头流行单身贵族,我干嘛眼巴巴的急着嫁人呢?对不对?”

    过了红绿灯,她将车子开上那条山村社区的马路,在路口的栅栏警卫检视过她的车后让她进入。

    “皮皮,我们家隔壁的那个吕先生不知道睡了没有,也许应该说是起床了没有?

    他很有名耶,你知道吗?而且他写的评论都好棒。”

    她将车子停在门口的停车位上,一打开车门,皮皮已经迫不及待的往下冲了。她抱起在超级市场买的大包小袋东西,颠颠皱皱的挣扎到门口,掏半天才掏到钥匙。

    一打开门,皮皮立刻跑到它的碗边,期望的盯着她看,口水又一滴滴的掉在地板上。

    “你这贪吃的小孩,我马上帮你弄吃的。”她拿起它的狗饼干倒了大半碗在碗中,再将刚才吃剩的骨头及剩下的肉都铺在上面。

    看着狼吞虎咽的皮皮,一股满足感渐渐的涌上心头。她蹲在它面前手指点着它的额头。“皮皮,我多包了一份火腿炒饭回来,你说我要不要送给隔壁的吕先生?他明天开始就要教我写作了,这样做好吗?”她有些犹豫地问。

    皮皮充耳不闻似的继续啃着一根肉骨头。

    “我想,这样应该可以吧,请他吃一客炒饭,就当做是谢谢他教我写作嘛!”她自言自语说完,并将冰箱中的炒饭放入微波炉中加热。

    ※※※

    吕希晨听到门铃响时吓一大跳,因为他正埋头写着他的小说。伸伸懒腰,他惊讶的瞧见隔壁的屋子灯火通明。他穿著拖鞋,拉开门。

    “咦,有事吗?”他诧异的看着双手端着一盘炒饭的紫玉。

    紫玉有些赧然的伸伸舌头。“我想你可能会肚子饿,所以带一份炒饭给你当消夜。”

    吕希晨感动的接下那盘炒饭。“呃,要不要进来坐一下?”

    他有些口齿不清地说,因为感动而使他有些不知所措,只好挡在门口随意地问,半是期待她会入内坐坐,却又不知道该与她说些什幺。

    “不了,我要回去准备睡觉了,晚安。”她轻声地说,转身带着皮皮就走。

    吕希晨愣愣的看着她越走越远,才如大梦初醒般的大叫:“谢谢你的炒饭,晚安。”

    紫玉回过头朝他笑笑,快步的走进屋内。

    吕希晨仍捧着那盘炒饭坐回书桌前,抬头望向满天的星斗,感觉夜色分外的美丽起来了。吃着炒饭,他脑海中不停的组织着一些凌乱的资料。就是她!他告诉自己,他下本新书的女主角将以紫玉为蓝本。

    在另一栋房子内的紫玉,穿好睡衣窝在床上,膝上摊开的是她的日记。

    亲爱的存话筒:我今天认识了一个男人,他是个很有名的作家,最重要的是他很体贴,愿意让我的种子寄放在他家。今天好高兴,我的词卖了三首呢!今天好幸福喔!他叫吕希晨,他真是个好人。

    自从看了一本书,书中的少女将她的日记取名为存话筒后,紫玉也学着这幺做,就好象有个很要好的密友般的感觉,于是她也养成天天写日记的习惯。

    皮皮在门外闷哼的声音令她心软,她走过去拉开房门,皮皮立刻跑到床前的踏脚垫上躺下,头枕在两只前爪上看着她。

    “好啦,让你睡里面。晚安,明天还要松土呢!”她说完,几乎头一沾枕就被睡神攫住,但是她梦中老是出现一个高高瘦瘦、手上捧着一盘炒饭的男人。
第四章
    远处山居人家传来阵阵鸡啼声时,吕希晨揉揉有些酸涩的双眼。放下笔,他套上运动鞋,打开门先做做体操,这才沿着门前大道跑了起来。

    昨夜他的文思可以用泉涌来形容,几乎下笔不能罢休的写了厚厚一大叠的稿纸,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有一阵子,他完全没有创作的欲望——使他自己都在怀疑“林映萱”是不是已经江郎才尽了。

    但是,现在他又有创作的能力了。他微微的笑着和擦肩而过的人打着招呼,在这不小的社区住着许多各行各业的人:企业家、画家、退休的银行主管、教师、军人,形形色色,由于喜欢运动的关系,他也认识了不少人。

    或许是他对文字敏锐的感受力又恢复了,或者,是因为那个新成为他邻居的女孩,想到这里,他停下脚步,慢慢的朝回程走去。

    如果照他书中的男主角,此刻一经选定目标,自然就是全力以赴用所有的心力去追求那位目标……可是,他却不确定自己要怎幺辫;是以锐不可当的凌厉攻势去瓦解对方的心防呢?还是用细水长流的温柔攻势,使自己慢慢融入她的生活中?他开始怀疑自己所写的那些罗曼史小说,会有人像那些男主角千方百计去赢取美人心吗?他摇摇头。回到家中,飞快的洗个澡,躺到凌乱的床上,思绪仍如海潮般一波波地击拍着他的神经。

    他又想到,他书中的男主角要如何向女主角示爱?这向来都是难不倒他的,常常他只是信手拈来的一段话,就能博得书迷及书评的赞誉。但是,只要将女主角的角色由紫玉代入,他竟想不出适合的言语,只能说些言不及义的话,连带的也使他的男主角缺少一点吸引力。

    “总不能就此放过这个机会吧。”他自言自语地说。

    他不是个外向的人,但也并非内向得沉默寡言,只是由于他相当的重视心灵世界的交流,所以他一直寻寻觅觅那个能与他心意互有灵犀的人。

    虽然他有一副足以担任模特儿的外貌,但是他向来都不注重外表,他比较重视知性的魅力。而紫玉所吸引他的绝非是她的外表;她的脸形是圆方的,鼻子稍嫌塌了些,嘴唇又薄了些,但总体而言,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吕希晨叹口气,爬起来摸到厨房,倒杯鲜奶、煎了两只荷包蛋,匆匆咽下后,这才感到有些睡意,望着窗外仍是白茫茫的一片,他知道,离天亮还早,定好闹钟,他很快的沉入睡梦中。

    ※※※

    紫玉在皮皮的闷哼中醒过来,她打开门让皮皮出去解决它的生理问题,正好看见隔邻的灯光熄灭。她披件外衣,赤脚的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山上清晨的雾气重,到处一片蒙拢景象。

    她支着下颔看着皮皮在草地上追逐一只昆虫,空气中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清新味道,好象使人的肺腑都洗涤过般的舒畅。

    张大嘴巴极不文雅的打个呵欠,她昨天晚上睡得不太安稳,梦中老是有他这个芳邻的影子。突然的灵机一动,她站起来,奔进屋内,很快的摊开稿纸,振笔疾书起来。皮皮好奇地随她入内,歪着头的看着她。

    “皮皮,我想我已经找到小说的题材了;我要写一个女孩子暗恋她家隔壁邻居的故事,男主角就借用隔壁吕先生当模特儿好啦!”她边写边告诉皮皮。皮皮似乎觉得没趣的趴在她脚边,自顾自的舔着它的爪子,一点也不理睬她的喃喃自语。

    “他的长相……嗯,不是很帅,可是要很有个性,高高瘦瘦的,但是要很健康、体贴,而且要热心助人。哇!跟吕先生几乎一模一样……然后女主角呢?小小的,很可人的那一类型,可是平凡又没有才能,也不漂亮……皮皮,这个女主角好象我喔!”她看看自己拟的大纲。

    她忽然用双掌掩住自己羞红了的脸蛋。“哇,这样好奇怪,好象我在暗恋他一样!不好,换个故事吧,我要让男女主角在雨中邂逅,够诗情画意了吧。”

    写了许多,她又揉掉数张稿纸。皮皮漠不关心地盯着眼前的小粉蝶,那是自她未关紧的窗户飞进来的,它只有在紫玉揉纸时对噪音的来源竖直耳朵倾听一会儿,又再次垂下耳朵,闭上眼打着瞌睡。

    紫玉气馁的搁下笔,重重的叹口气。“怎幺写都写不出我想要的感觉,是不是我的文笔真的不行?还是我的生活历练不足?”

    她咬着原子笔盖,沉吟的眼光四处游走,最后她的眼光专注的定在那一大叠林映萱的书上。

    “我怎幺这幺笨!我应该先参考别人怎幺写啊,对不对?皮皮,你睡着了吗?”

    她趴在桌上轻声地对着皮皮说,使皮没精打采的回望着她。

    她很快的跑到厨房去,从冰箱中拿出西红柿、牛奶、多士,在看到那盒鸡蛋时,心思又不由自主的飘向那个高高瘦瘦、有着和善笑容的邻居。

    皮皮兴奋的用后腿站起来,舌头老早就叼着在一旁,口水又泛滥成灾的四处蔓延。紫玉曾带皮皮去检查它为什幺老是将舌头叼在嘴外,而且口水滴个没停;兽医表示,这是由于皮皮的下巴太短而舌头太长了,没什幺有效的补救方法。

    “好啦,知道你想吃东西啦,下去,我给你装些水。想不想吃些炒蛋?或者你只想吃狗饼干?”她在它的浅碟中倒入八分满的牛奶,再慢慢的打着蛋花、炒蛋、烤多土、抹牛油,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掉了一大团的牛油在地上,皮皮则当仁不让的舌头一卷,都送入它的五脏庙了。坐在餐桌漫不经心的喝着牛奶,这位吕希晨对自己有着莫名的影响力,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她用叉子拨着炒蛋。

    她虽然不是美若天仙的那种类型,但是追求她的还是大有人在,只是她往往搞不清楚那些人是真心与她交往,或者是为了接近她的父母而利用她。

    许多人在一开始与她交往时,都能带给她快乐,但是一等他们获悉她那对灿烂耀眼如明星般受人瞩目的父母后,她的生活即不再平静,她也不再是单纯的何紫玉,人们只会在她身上贴着一张卷标——何敬尧或李昭文的女儿。

    看看天色已经大白,她想趁太阳还不太热之前,将门前花圃的那块地再松松土。

    将餐具放入水槽中、擦擦手,她拿着小锤子开始按着土。

    边按着土边想着心事,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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