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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致命玩笑-第7部分

小说: 致命玩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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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亚越想越憋气,越懊恼,情绪也遭透了,直到下班铃响起,也没再写出一个字。丁亚走在回家的路上,心烦意乱,无精打采,只顾低头骑车,险些撞在飞驰而来的汽车上,被粗暴的司机臭骂了一顿,又被负责的警察教训了半个小。回到家里,妻子见一向轻松愉快的丁亚像霜打的茄子,形容萎糜,心事沉重。忙问:“怎么了,来这么晚?”
“没事,身体有点儿不舒服。”
丁亚有气无力地歪到沙发上,双手抱头,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妻子上前一摸,额头滚烫,顿感不妙,急急地翻出几片药,又倒一杯开水,逼着丁亚服下去,才觉得心里有几分踏实。
丁亚做了一夜的恶梦,早晨没有起床,他真的病倒了,且一病就是10多天。吃药打针,高烧总是不退,嘴上泛起一溜黄水泡。
局长对刘主任说:“丁亚写材料常开夜车,他是给累病的。”
刘主任对局长说:“我看得出,丁亚是个老实人。”
年终评比,办公室人员一致推荐丁亚为先进工作者。刘主任带着营养品去医院看望丁亚,顺便告诉了他当选先进的事。丁亚听后紧紧握住刘主任的手,眼里滚动着水亮的晶莹,却始终未说一句话。
第二天,丁亚病愈出院了。他还同往常一样,每天提前半个时辰去上班,忙着搞接待,写材料。与先前不同的是,丁亚戒烟了。
重逢
    光阴似箭,弹指间,毕业二十年了,突然有人提出搞同学聚会。
江浩对这事似乎特热心,他来说这件事时,我怀疑是他策划的。
我不置可否,搞就搞吧,反正周末很无聊。老同学相聚,热热闹闹一番,有点儿意思,说不准还能寻到几分乐子呢?
江浩一定要我帮忙,他说人员那边他负责联系,让我找场地,再做一份开支预算,不要太奢侈,否则那些混得不好的人也许不会来,可也不要太寒酸了,让人瞧不起。
我说:“二十年了就这一回,使劲花点银子也值得。”江浩撇撇嘴,又耸一耸肩,那作派像个外国佬,也不知他什么意思。
几乎每天,江浩都会在电话里向我回报,又联系上谁了,谁谁到外地出差了。然后,总神秘兮兮地问一句:“你想见见谁?我帮你找!”
我每次都会想,是该借此机会,约一位想见的人,但说实在话,能记起来的同学已经不多了。如果可能的话,我倒真的希望找到刘丽云,她如今生活的还好吗?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唉!毕竟这么多年了,想想也没啥意思。
离约定聚会的时间还有两天,该联系的同学也差不多了。可就在这天夜里,我刚躺在床上,就被突然狂响的电话铃惊起。我知道这肯定是江浩无疑了。
“你猜?我约到谁了?”
“还能是巩俐那娘们……”
“别开玩笑,我说是老同学。”
未等我猜,他那边大叫:“刘—丽—云!!”
刘丽云?!我暗自惊叹,江浩这个人精,真有他的!要想见一见的老同学,也就是刘丽云了。可这是心里话,不好说出口的,咋就让这小子猜中了?
我之所以记得刘丽云,倒不是当年与她有什么激动人心的细节。刘丽云并不是我们班的,印象里她很瘦,高挑的个儿,脸有点儿苍白,不爱说话,挺文静的女孩子。开始我并不特别喜欢她,但奇怪的是,连江浩在内的那帮生在城里的小混混,每逢挑剔地给女生打分时,总把刘丽云排在前几号。
后来,也就是高二的上学期,学校组织的一次无命题作文比赛,刘丽云这小妞竟与我并列第一名。偶然的机缘,倒给江浩那帮哥们儿增加了取乐的话题。什么金童玉女啦,什么珠联璧合天生一对啦,渐渐地,我也被说得心里麻酥酥的。只是在心里,嘴上从未流露过。我不敢,我是农村考进城的穷孩子。不久,发生了一件让我真正激动的事。那天刘丽云独自跑到我们教室里,悄悄打听我的一些情况,并在以后的日子里,故意与我走对面,且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微微一笑,那含情脉脉的神态令人耳热心跳。这时我发现,刘丽云还真的很美丽,很可爱。
同学聚会这天,场面闹哄哄的有几分混乱。二十年下来,老同学一个个都是陌生的面孔,我几乎以为走错了房间。满场发福的中年人,男男女女很少例外,当年的风姿绰约不见了踪影。
我在人群中找到满面红光的江浩。他拉起我的手,大声吆喝着四处找人,主要是找刘丽云。参加聚会的女同学几乎占到一半,尽管穿得花花绿绿,却没什么光彩。
转了几圈,没有找到刘丽云,我有点儿失望。江浩更感到没劲,身子软软的想歪倒靠墙的沙发上。就在这时,透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我看到一个孤单的女人。她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上身穿一件蓝底白花的翻领衬衫,下身是同色的长裙,披肩发随意而洒脱。
我打量片刻之后,眼睛一亮,这不是众里寻找千百度的刘丽云吗?!她突然笑了笑,依旧是那样的甜美。尽管隔着熙来攘去的人群,我敢肯定,这笑容是对着我的。
我拉着江浩的手走过去。
“嗨!江浩,我是刘丽云!”
刘丽云显得很兴奋,先重重地拍了一下江浩的肩,又同他热烈地握手,就差拥抱在一起了。我识趣地坐到近旁的连椅上,看着她们亲切地说话,也看着刘丽云尤存的风韵。心想,等他们热乎过了,再叙旧也不迟。
刘丽云全身上下无一件首饰,轻描淡妆,一个平平常常的四十岁的女人,骨子里却透出一种成熟而素雅的美。只是那双原本妩媚的眼睛,一直茫然地盯视着我。
我还像当年与刘丽云擦肩而过时一样,极不情愿地偏过头去,煞有介事地看着一处吵闹不堪的酒桌。
这时我听到一个隐约的声音:“浩哥,同你拉手过来的那位,他是谁?!”
我的头“嗡”的一下胀大了。脊背上咝咝的冒出一股凉气。
起身混入东倒西歪的人群中,任凭江浩在身后大喊大叫,我始终没有应声。
陌生旅伴
    午夜时分,火车缓缓地驶进一个三等小站。我放下书本,打着哈欠向窗外望去。站台上空荡荡的,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模糊的身影朝火车前进的方向奔跑着。列车刚刚停稳,来人就迫不及地窜上车。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过后,便有人气喘吁吁地坐在我对面的空位上。
旅客们大多进入梦乡,车厢里格外寂静。我如果不是金庸的一本武侠小说吸引着,恐怕早已睡如烂泥了。当我睁大困倦的眼睛,打量面前这两位不速之客时,几乎惊吓得灵魂出窍,睡意全无,戒备的神经顿时进入临危状态。
深夜登车的旅伴一胖一瘦,反差强烈。胖子上身穿件油渍麻花的白色T恤衫,胸前画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左小臂纹着一幅青紫色的鳄鱼图案,披一头乱草似的长发,活脱脱一位黑社会老大。瘦子生着一张长方脸,浓浓的络腮胡子裹着两片厚嘴唇和一只极不相称的小鼻子。鼻子右侧有条伤疤斜着延伸到腮部下端,紫红紫红的像条死蚯蚓。本来就厚的下唇被利器划过的疤痕显得很夸张,翻扇着恰似一只长裂的瘪茄子。唯独那双深陷而有神的眼睛,总算说得过去,却又偏偏发出一束幽幽的寒光。这会儿,那束令人毛骨悚然的寒光,正专注地扫视着整个车厢,像一只猎获食物的老狐狸。
我相信,在夜深人静的车厢里,看到这样一对陌生人,看到那张疤痕累累、丑陋无比的脸,看到那双阴森袭人的目光,无论怎样坚定沉着的人,也会如我辈一样惊慌不已。我开始感激金大侠,感激他那本引人入胜的武侠小说,庆幸自己因书而得福,夜不成寐且能有备无患,否则最先遭殃的定是鄙人无疑了。我重又拿起那本救命的小说,佯装看书却在留心近在咫尺的陌生人。不知为什么?书上本来是一行行清晰的文字,却在眼前幻化出一幅幅画面,好像街头流氓殴斗的场景,又如电视电影里越狱逃犯的镜头。恍惚中,我猛然想起一件事:车匪路霸。对!坐在对面的莫不是两个流窜作案的毛贼!
我的心跳加快,几乎可听到那颗桃形肉团的“嘭—嘭”搏动声。手心里沁出湿腻的虚汗,脊背上也有凉嗖嗖的汗珠在爬动。我深感势单力薄,真想叫醒全车厢的人,共同对付不法之徒的袭击。可又觉不妥,冒然行事的后果很难预料。看来还是一个人先顶着,等对方有所行动再作定夺。坚持吧,坚持就是胜利!
胖子旅客显得很疲倦,尽管端坐如弥勒,却无力地合上那双惺忪的眼睛,继而发出了微弱的鼾声。只有带疤人依然精神头十足,用那双愈加犀利的目光,不时地张望车厢里每一个角落。他打开一个很上档次的手提包,摸出一盒将军牌香烟,开了封口,轻轻弹了几下,抽出一支碰碰我的手:“抽支吧,解解困气。”我急忙推辞:“不会吸,谢谢!”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这烟万万抽不得,听说火车上常有歹人于烟卷中用上迷魂药,先让烟,至人昏迷后再下毒手。
胖子似乎打了个盹,很快就又醒过来。他站起身,甩甩胳膊,伸一个懒腰,又扩了扩胸。尔后,从行李架上的小皮包里取出两听健力宝,打开来,拿一罐碰我手上的那本武侠书:“喝点饮料吧,提神的!我勉强地笑笑:“谢谢,我不习惯喝饮料。”其实,我口喝得厉害,但决不可领受胖子的好意,谁知那里面有啥名堂?或许瘦子让烟未得逞,胖子又用饮料打我的主意呢!双簧戏演得满不错吗,放心吧,我不会上当的。
带疤人和那胖子一人一听饮料,喝得极有滋味。我越发口渴难奈了,忍不住在旅行包里找到一只红苹果,又掏出那把带着体温的大号弹簧刀,慢慢地削着苹果皮,削完后并未礼让对面的胖子和瘦子,而是把弹簧刀擦了又擦,直至显出无比的光亮和锋利。这玩艺儿虽没有金庸小说中描写的那些刀枪剑戟厉害,倒也能暗示对方:我有护身武器,关键时也可派上用场。我边想边香甜地啃食着苹果,心里比先前踏实了几分。
神志朦胧中,“哗—啦”一声响,我被惊得一激灵。忽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弹簧刀。察看周围动静,原来是一位旅客睡梦中碰翻了茶几上的喝水杯。此时,窗口已透进微微曙色,天快亮了。对面的陌生人正热切地交谈着,似是在话别,又互换了各自的名片。
列车稳稳地停在一座小城的站台旁。带疤人要下车了,胖子未及收起瘦子的名片,便起身送他去了车门口。我趁机看了茶几上那张制作精美的名片,上面赫然印着“滨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字样,名片正中“刑侦科长王海涛”几个字,是那种很优美的行楷体。这名字好熟悉,似乎在哪儿见到过。此时,那双深陷而有神的眼睛又叠现在我面前,嘿呀,想起来了!大约半年前,一张中央级的报纸上,头版头条曾经登载过这个响亮的名字,名字上方的通栏标题好像是——甘洒热血为人民!题头照片就是那双深陷而有神的眼睛。
一双旅游鞋
    鲍瑞在外地工作的一位亲戚,给鲍瑞的儿子小鲍捎来一双旅游鞋。不过一双平常的鞋,却是进口货,鞋上写着蝌蚪似的外国字码儿。鲍瑞不识货,拿了鞋去问内行的人。人家说这鞋是美国产的,还是名牌呐,能值1000多。说者有根有据,鲍瑞还是将信将疑。
鞋子虽好,可鲍瑞的儿子一试,尺码小,楞是穿不下。1000多元的东西,随便转送他人太可惜,总放在家里也是资源浪费。鲍瑞找熟人到商店里去调换,谁知穷山区的县城里,各类大小鞋店从未进过这宠物。变卖吧,人家最多才给200元,说小县城里消费水平低,价格高了难出手。鲍瑞觉得如此处理太不划算,只好把鞋子拿回家。
这天,鲍瑞无意中试了试那双旅游鞋,正合脚。他老伴倒乐得鞋子有了主,说老鲍呀,你也俭朴了大半辈子,就开次洋荤吧!鲍瑞被说动了心,干脆穿上旅游鞋,在院子里转悠了几圈。感觉挺不错,脚底下软绵绵的,走起路来特轻快。
鲍瑞穿着旅游鞋去上班了。刚一走进机关大院的门,就被几个小青年围上了。说老鲍发财了,混阔了。说老鲍的旅游鞋很好看,价钱很贵吧。说老鲍你这鞋是自己买的吗,大概是别人送的吧。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像耍猴似的,把老鲍整出一身汗。
鲍瑞好不容易冲出包围圈,便听到身后传来女人的窃笑声,私语声。说鲍老头50多岁的人了,还穿双怪模怪样的旅游鞋,真会出洋相,会不会有啥想法呢?
鲍瑞已顾不了这么多,快步奔上楼,又差点与对面走来的牟局长撞个满怀。牟局长说,老鲍,你慌什么?尔后盯着鲍瑞的旅游鞋,像发现了外星人。又喜笑着说,老鲍鸟枪换炮喽,鞋子很时髦的,可惜与身上的衣服不协调呀!鲍瑞只得苦笑一下,再如此这般地解释一番。
鲍瑞一走进办公室,立即受到同事们的关注。主任原计划开个办公会,布置当天的工作,这会儿却把鲍瑞的旅游鞋当成了话题,组织大家议论了足足有两个时辰。
不知是那位细心又在行的人,言之凿凿地宣布:鲍瑞的旅游鞋是美国进口的名牌货。这消息无几于一颗小型原子弹,使整个机关炸开了锅。各科室几乎放下了手头的工作,自发地开起了讨论会,中心议题是:鲍瑞为何突然穿上一双旅游鞋,而且是进口的名牌货!
下班的路上,鲍瑞心里有点烦,可脚底下挺受用,柔软又暖和。他暗自感慨,一分钱一分货,只要穿着舒服,总比扔了强。
第二天,鲍瑞照样穿着旅游鞋去上班。他心里踏实了,想通了。鞋是自己的,没偷也没抢;嘴是别人的,谁爱怎么说就随他去吧!结果,让鲍瑞想不到的是,他的宝贝鞋子远没前一天聚光,评论家议论者的数量,降低了至少百分之八十,老鲍感到很欣慰。
奇怪的事,到了第三天、第四天,几乎听不到关于鲍瑞和旅游鞋的话题。鲍瑞反倒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鲍瑞的进口旅游鞋,穿了整整一个冬季,出尽了风头,也狠狠地过了一把瘾。在那个漫长的冬季,鲍瑞的同事们又议论了许多有趣的话题,但没再提及旅游鞋的事。
第二年春暖花开时,鲍瑞换上了一双圆口布鞋。同事们见了都说,这鞋可比那双旅游鞋差多了,土里土气的不精神。在他们看来,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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