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水城-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有一小部分人是知道的,他们肯定知道。”
在余心乐坚定的声音中,我充分体验到惊愕的力量,这种震惊如同一面大鼓,它的振动把我一下子从现实中推向虚幻,我就像
动画片中的一个精灵,在一个筋斗之后,就迫不得已飘在青云之上……
在两次并不成功的谈话之后,在我明了我无法劝动任何一方之后,就决定把生活继续下去。这是我的惯用方法,如果处理不好,就不管好赖先维持着,以后等机会。这好比下围棋,下不好的地方先放下,等到以后再下不迟。
三个人的混居一如既往。白天,我照旧带着志强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家放松休息,自己做饭吃。余心乐并没有完全在我这里安营扎寨,她会时不时光顾,有时也会几天不照面。要是她找到别的男人就好了,我常常想,这样也许她就会迈进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种幻想,有些人就会获得解脱的机会。
与几年前相比,这个城市确实发展了,每天出去找工作时,这个城市的道路常常让我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工作难找,我渐渐地越开越远,有时甚至到达了这个城市的边缘。而当我处在城市边缘时,那些正处于隆隆建设中的公路网与大片大片的旷野,往往也让我真实地感受到这个城市不断向前迈进的步伐。
但是令人绝望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最令我难以忍受的依然是这个城市的风沙。有一次,在清晨,当我刚刚开上一条
高速公路时,沙尘暴又不期而至。整个天空和大地在瞬间被漫天的黄沙吞噬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先是渐渐慢下来,然后统统停止在路面上。没有人能看得清前面十米的路,人们被黄沙一一隔绝了,每辆汽车如同孤独的碉堡陷落在自然的围攻之中。在这种极为沮丧的时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是一只渺小而无助的
甲壳虫,一股想彻底逃离这个城市的想法油然而升。还好,人类拥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遗忘与自我平衡,当两天之后沙过天晴,尘埃中透出蓝色之时,人们(包括我)就又忘掉一切曾经的惩罚,开始他们攫取于自然的吃喝玩乐了。这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平衡点,一边是黄沙漫天,一边是遗忘下的灯红酒绿,看看谁比谁更狠?谁比谁更不在乎?
一天晚上,我和志强回来之后,草草吃了两包方便面,就准备休息。白天空跑一天,体力几乎已经透支,我面见了好几个公司的总经理,吐沫四溅地推销自己,心口说得直疼,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吃完东西,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之际,电话忽然响了,一接是余心乐,她在电话中气息有些颤抖地说,“程宇,你能来一趟吗?我出事了。”
我二话没说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那是一个停车场(奇怪,这些日子我总在停车场无端出没),我逡巡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了余心乐,她坐在靠近停车场边缘的一辆汽车旁边。
“怎么了?”我蹲下身问黑暗中的余心乐。
“扶我一下。”余心乐说。
我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她“哎哟”惨叫一声,然后慢慢扶着腰站起来,我搀着她一步一步挪向我的车。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她的左脸有一片淤青,嘴角也在流着血。
“你究竟怎么了?”我又问。
“让人家打了一顿。我在舞会上碰到一个男人,他约我出来去他的汽车里,去了之后,我发现他的汽车很棒,于是看中了他的汽车,这是我头一次看中
新车……”余心乐说。
我沉默不语,慢慢把她扶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座上。摞亮车内灯,我看见余心乐木木地半躺在车座上,眼神无助地盯着茫茫黑夜,她的脸上果然被打得不成样子。
“你们原来不是只喜欢旧车吗?”我问她。
余心乐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到现在还是想象不出,你用什么办法能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身边把一辆新车偷走,蒙汗药还是美人计?”我问道。
余心乐还是不说话。
“别再干这些傻事儿了?”我痛心疾首地说,“不管你为了什么,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呆下去,你就别再干这些傻事。你还不如再去干歌厅领班,这活儿没什么可丢人的,也是凭力气吃饭,如果你想离开,那最好不过,到另外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
余心乐依然不说话,可是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长的沉默之后,她的眼泪渐渐涌上来,然后我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青紫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心中有一种沉重的哀伤瞬时喷涌而出,我想,但愿她接受这一次教训,那个男人的拳头就是现实给予她的又一次正面攻击。
那天晚上,把余心乐接回去之后,她执意单独睡在了
客厅。我其实也没睡塌实,辗转反侧之中似乎也听到她在折腾:走动,开电视,喝水什么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桌上摆着早点,油饼和豆浆,志强不在,余心乐说让他出去办件小事。借着清晨的阳光,我看到余心乐的左颊依旧赫然淤青。
“还疼吗?”我问。
“没事儿,干我们这行的挨打挨惯了,有时候领班们为抢客人甚至动菜刀。”余心乐轻描淡写地说。
我默默听着,心想这事儿我倒听说过,她那一行为了争客人打架,能往死里打。一个好的妈咪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挣,她们绝大部分的钱都来自于那些有钱有权的豪客,所以为客人拼命很正常。
“程宇,这一段我非常感谢你,你虽然是冯关派来的,可是人不错。”余心乐说,我大概告诉过她我和冯关的交易,她很聪明一点就透。
“别客气,我只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况且也没办得特别妥当。”我以MBA的商业式口吻说。
“昨晚我想了一宿,我觉得你说得对,我想离开这个城市。”余心乐说。
“哦——,想通啦?”我有点惊讶,但是转念一想,这也许没什么,人总会到达某个状态的临界点,然后转换到另一个状态,也许昨天晚上就是那么一个点。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帮我一把?”余心乐问。
“什么?”我问。
“你帮我找一个女孩。”她说。
“什么样的女孩?”我问。
“这个女孩我总在一些体育节目中看见。她是许多体育比赛的忠实观众,总是安静地坐在看台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似乎每每有意地扫过她,每当这种时刻,我就发现其实她和我长得很像,只是她的那颗痦子长在右边。”余心乐说。
我认真看了一眼余心乐左嘴角那颗淡淡的痦子,奇怪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我敢肯定她是这个城市中另一个相信植物情感的人。”她说。
“相信又能怎么样?”我越发觉得匪夷所思。
余心乐顿了顿喝了一口豆浆,然后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因为了解植物,所以一直把天天天兰的感受,包括它的痛苦与哀伤转告给冯关。天天天兰的看法是,这个城市没有希望,它将遭到更大的风沙侵袭,它的水将继续变酸变少。而我告诉过你,冯关是无法在水源稀少的城市里生活下去的,他就是一株特别需要水来呵护的植物。可冯关将信将疑,举棋不定,他每回都看着天天天兰,看着我长时间地发呆。不过,冯关有一个特点,他这人一辈子在女人的照耀下生活。因此,他特别相信女人,特别愿意听女人的话,所以,我如果能找到那个女孩,让她亲口告诉冯关植物们的感受,那么他一定会和我离开这个城市。”
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回惊讶反倒没了,余心乐还是余心乐,她并没有想通,她依然想用自己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看来,她每回抱着天天天兰出去都是去见冯关了。这个寄生虫也真够操蛋的,他一边让我泡余心乐,一边自己又不断投降,真可惜我的力气都白费了,不过想想,这也是合逻辑的,这个寄生虫的确生活在女人的光环下,只要见到女人一切理智什么的都抛之九霄云外,双腿马上不自觉地发软,他倒有点像感情动物。
“为这么一个寄生虫,你这么费劲值吗?”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值,这没有什么可置疑的。”余心乐说。
有病,这就是病态,一个永远不愿意清醒的人,我心想,但是我也知道光这么感叹不管用,于是过了一会儿,我以MBA的职业精神建议道,“其实要到达你的目标并不难,我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你不必真正寻找到那个女孩,你只要随便找一个或几个女孩骗骗冯关就完了,反正他愿意相信女人。”
“不,我绝不骗他,我要让他知道真相。他和我一样都是热爱真相的人。”余心乐说。
“我想,你可能过高估计他了,他这个人只相信活着就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如同我一样。”我说。
“不会,每当我们一起面对天天天兰时,我就感到我们彼此了解,心心相印。”余心乐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内心非常地不以为然,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你肯定那个女孩存在吗?”
“存在,她就在这个城市,我在许多次体育节目中都看到过她。”余心乐坚定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当回复平静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完全被余心乐的执着或者说盲目所感动了。从余心乐的行动中,我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感受,那就是我现在必须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尊重有信仰的人。不错,我一直认为她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幻想,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她一定拥有某种信仰。可是我说不清她到底信仰什么?爱情?植物的情感?或者某些期待中的遥远的温暖?也许是这些事情混杂在一处,兼而有之。但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强。或者说在某方面比我幸福。相比之下,我或者说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我们毫无敬畏感,我们什么也不相信!
自从我的前妻离开之后,我就成为一个纯粹的理性经济人。我立志放弃情感,下决心排除一切能打动我的事情,而只把经济利益当作指引我前进的指南。但是,这一回我发现我错了。我身边的这个曾经从事非主流职业的女孩让我深深感动,她那种宗教般的执着让我感到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可耻。
你真的不再相信什么了吗?这句话我曾经很多次地问过自己。而这一次当我再向自己发问时,我发现我的回答是,我愿意相信余心乐所相信的。
我决定彻底站在余心乐这一边,开始帮助她。这太不职业了,完全违反了MBA的商业道德,但却符合我作为人的情感。在这种时刻我还是挺嫉妒冯关的,其实什么人都可以替代他,可偏偏是这么个不负责任的永远吃软饭的王八蛋被赋予了爱情的外衣,得到女人如此值得艳羡的关照,操,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于是踏上了漫漫的寻找之途。我首先让余心乐回顾她到底在什么时间,什么节目里,见过那个女孩,发现一些初步线索。余心乐想来想去,也弄不清具体时间,她只能回忆起是在某年的一场足球比赛里第一次看到她,当时她安静地坐在人群之中。这信息太少了,让我怎么找?可我还是咬着牙,开始挖掘过去的一些老关系,透过朋友的朋友,找到电视台调看了一批又一批的录像。结果可想而知,当然什么也没有,我看到的许多录像都是剪辑过的,偶尔看到的球迷全是一拔又一拔或激清潮湃或气急败坏的男人,何尝会有一个文静的女孩?
我不得不和余心乐再次详细地讨论了这个她一直关注的女孩,还好,在无休止的讨论中她又给我提供了一些其他信息。比如,她记得这个女孩所观看的比赛都和这个城市有关,因为这个女孩总是出现在城市电视台的镜头里,这说明这个女孩一定居住在这个城市。另外,余心乐还想起,有一次在比赛开始前,她看见这个女孩穿着艳丽的衣服在场地里来回走动。我听了这件事,灵机一动,我想也许她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呢。于是,我洗了一大沓余心乐的标准照又去找电视台的朋友,让他们按图索骥,试着找找人。那帮朋友还真帮忙,他们拿着照片到处问谁认识这个女孩。可结果依然令人頹丧,没人认识这个女孩,倒是有一些中年妇女颇感兴趣,她们极力打听这个标致女孩的来历,并且探问能否把她介绍给她们认识的某些单身的小伙子。
大海捞针的办法看来真不可取,这得找到何年何月?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我又和余心乐陆陆续续谈了很多次,得到的信息越多我就越茫然。绝望之中我终于又生一计,我想,算了,要不给它来把暗渡陈仓吧,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也许一击即中。
其实我的想法没什么新鲜的,原来向余心乐提过,那就是雇人来顶替。我的这个做法前提是基于余心乐提供给我的一个既定假设:冯关愿意相信女人的话。如果是这样,我完全可以雇一个女孩来向他阐述真理,而且不仅是一个,十个八个我也雇得了,很可能效果还更好。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对于真理的欢呼完全可以和被雇佣者的人数成正比,我是MBA我清楚。但是本着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我觉得第一个出手的女孩应该是易于受到冯关信任的女孩,她如果出手如风,事情就大约成功了一半,然后再由别的女孩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不怕他冯关不被我雇佣的“植物”主义所打例。
可找什么人呢?什么人合适呢?我想来想去,忽然想到家具店里那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女孩小凡。小凡清纯可爱,受过高等教育,又与冯关相熟。她应该是一个攻打冯关这个寄生虫的天然人选。于是我果断地去了,去之前根据我的习惯,我拟定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我琢磨我到家具店绝不能直奔主题,那样小姑娘肯定会义无反顾地拒绝我的冒昧,我得迂回前进,然后徐徐图之。
果然,事实证明我的方法还不错。在那个仿古家具店,我假装看上了一件很贵,很漂亮,物非所值的条案。我连续去了三天,每天都围着条案踱步,煞有介事地沉思,一看就象一个想花钱买货,又一无所知的棒槌。
“啊,真是美极了——”这是这三天中我常常说的,一句特别抒情的话。
小凡她们开始没当回事儿,她们见过的有钱主顾太多了。可架不住我每天那么执着而深情的注视,她被我吸引了,因而渐渐凑了过来——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