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一重锁的旋刻为四,已经打开,现在尝试第二重锁的号数。以前阿尔丰斯学过一点开这种锁的方法。把十二个刻度分为四个区,每区包括三个数字,如果第一重的号数为一,属于第一区,按照人的思维惯性,第二重密码的号数出现第一区的可能性会很少,可以优先考虑其他三个区,而最有可能的是第三区,即七、八、九出现的机率最大。这样猜测会省略很多不必要的试探工作,在弹簧变形之前将锁打开。
第二重锁也被打开,只拨动了五下,号数为十一。钥匙每边各有五个锯齿,表示这是把五重锁。时间一点点过去,阿尔丰斯在打开第四重后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他直起身体,舒展一下麻木的腰肢。就算这样努力,还是耗费了十九次机会,重复的磨擦导致锁里发出叽叽的声响,锁快不行了。剩下的机会最多还有两次,他需要更仔细的盘算。
六分之一的机会,赢面确实不高。阿尔丰斯深深吸了口气,尽量平缓紧张的心情,颤抖着将钥匙全部塞进小孔。没人愿意面对这样的残酷选择。阿尔丰斯久久没有扭动把手,片刻,他把心一横,将钥匙旋转到七的位置,这个数字能带来好运也说不定。
阿尔丰斯纯粹是蒙的。但是,幸运又一次降临到他头上。冒险,极好的运气也是必要的因素。比如说一个武技平平的盗贼,可能在数十年大风大浪中都安然无恙走过,而一名武技纯熟的骑士可能刚上阵就被十字弩贯穿胸膛。
石门在轰隆隆的沉闷声中缓慢下降,久未开启的机关使石门顶部、左右的缝隙里的泥沙纷纷飞散出来遮住阿尔丰斯的视线。等他睁开眼睛,毫无遮掩的通道向他敞开了欢迎的怀抱。
阿尔丰斯惊喜交杂。惊的是这条通道又是一道笔直通向下的石梯,这意味着离地面越来越远了,喜的是有路总比没路强,进去以后再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出口。他重新燃起一根火把,收拾好随身的物品,顺着石阶小心翼翼往下走。石阶一直向下倾斜蜿蜒延伸,从两旁交错的刀斧遗痕可以看出来这是条人工开辟的过道,尽头又是一个高十尺,宽八尺的洞口。
对生存的渴望掩盖了对恐怖的害怕,阿尔丰斯毫不迟疑的踏入洞口。
这是个上千平方尺的大石洞,洞穴中间一字排开九个黄金制作的人形棺材,外面破败不堪的木棺和它们比起来简直有天壤之别。棺材周围堆着十几个敞开的大木箱,各色各样的宝石、水晶堆得高如小山,满洞的珠光宝气让阿尔丰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洞里几乎不用点火把照明,光凭珠宝发出的光芒就可以看清楚一切,以前见过的珠宝要是和这批财富相比简直就是不值一钱的瓦砾。
阿尔丰斯走近大木箱,伸手抓起一把珠宝。温润的手感,碰撞时发出的声音悦耳动听,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这不是在做梦。
他长嘘了口气,一松手又让珠宝回到长眠的地方。财富人人喜欢,但在生命面前它永远排第二位。只是此时,他心中的第二位也不是它们,完成雇主交代的任务,这是任何一种职业都应该具备的良好信誉,言而无信的人永远得不到别人的尊敬,最后考虑的才是面前这些身外物。他来这里的答案应该就是在这些金棺里。可他有点害怕,墓穴里的干尸会自己爬出来,这些金棺里会不会有木乃伊?
木乃伊是最高级别的干尸,它们比有血有肉的普通人类具有更快的行动速度。这些去世前曾经富贵一时的人,他们的尸体在运到这里之前会用一些防腐药品处理过用来保证尸体的完整性。金棺并没有完全封死。这些民族相信人类是由躯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即使在阴间的世界里,死者仍会需要自己的躯体。灵魂会随着肉体的点滴破坏而逐渐丧失,而肉体的彻底毁灭则意味着灵魂的全部消亡,只要把肉体保存好,灵魂就有机会从沉睡中苏醒,如果把棺盖钉死则是对先辈灵魂的最大不敬。
阿尔丰斯吃力的移开棺盖,果然一具木乃伊安静的躺着。它身上从头到脚用重重白布包裹着,看不到一丝肌肤,双手交叉叠在前胸,头部戴着黄金制成的面具,这是张成熟男人的脸,双眼紧闭,嘴角向上轻扬,雕工栩栩如生,整体感觉就好像酣睡未醒。紧挨着头部的地方还放着个小坛,上面写着阿尔丰斯不认识的文字。他揭开坛口,里面全是干枯成一团的各种内脏。
棺材里传出阵阵浓香,这些气味来自不同的植物,阿尔丰斯只辨认出其中两种——柠檬和薄荷。沙漠里的人喜欢将这两种来自异大陆的植物用来泡酒解暑。一些民族保持了这种古老的风俗,尸体被掏空内脏以后在肚腹里填进各种香料以确保不会腐烂。
这么浓郁的香气,它应该不会闻到人的味道吧,阿尔丰斯这样想着,将手伸向木乃伊的手指。戒指,这可是头等大事,索拉德那混球,还说什么只有三口棺材,这里的金棺数目是他说出来的三倍,都不知道他是从哪得到的消息,恐怕是百年之前就流传下来的吧。阿尔丰斯打定主意,将这些尸体手上的戒指统统带回去,反正总有一枚会合乎他的心意。
可惜的是这具木乃伊的手上并没有任何饰物。阿尔丰斯连着打开了七副金棺,前面六副棺材虽然都是真金所制,但里面除了木乃伊和小坛之外别无它物。他有点沮丧,从外表来看这里应该没有盗墓者来过,他们自己的族人也不会冒犯先人私自拿走陪葬的物品,这点单看摆在旁边的财宝就可以推断出来。如果戒指不在剩下的三口棺材里,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还存在别的墓穴。
这些金棺和外面的木棺一样,肯定也不是同一时间移来,其中几副棺材上面的积尘多达一吋厚,但也有的才只是薄薄的一层,间隔的时间起码在百年以上。现在他打开的这副金棺根据灰尘推断,应该在七八十年之前就放置在这里了。
这是一具成熟女人的木乃伊。纤细的身材和面具的容貌证明了它生前的性别。面具和木乃伊的脸贴得很密合,看不到丝毫多余出来的空隙,这些精制的面具都是按照木乃伊生前的面型特征制作而成。如果面具上的脸就是主人的真实写照,这具木乃伊生前无疑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柔美的轮廓线条透露出一种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美的足以让人心神俱醉,是克里丝蒂娜这种十几岁的少女无法体现出来的。只不过在它的眉目间隐含煞气,有一种让人不得不屈服的威严感,恰好抵消了部分遐想。
阿尔丰斯心里说声抱歉,然后握住了它的手掌摸索着。他心头一阵狂喜,它的中指根部有一圈坚硬的阻隔,凭手感那是一枚戒指。不过他看看缠绕在它手上的布条,有点踌躇。外面的干尸已经被施过聚灵术,睡在这里的贵族们恐怕也不会例外,它们没有起来攻击,也许是香料的气息掩盖住生人的味道,也许是层层缠绕的布条让它们无法感觉,或许两者皆有,一旦拆去缠布,极有可能因为接触人的气息苏醒过来。
任务和生命哪一个更为重要?阿尔丰斯再次问起自己。这次探险也让他对陵墓充满着种种好奇,生命在求知欲面前有时会退居二线。这是个什么样的戒指?会不会就是索拉德想要的?这枚让神官着迷的戒指也深深吸引他。虽然没有问过索拉德,但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也想一探究竟。
“我活在一个疯狂的年代。”阿尔丰斯嘟囔了一句后摇摇头,开始拆布条。好奇和求知占据着他的心灵,让他没有心思顾及太多的后果——困死在这里,再多的戒指和珠宝都只是美丽的陪葬品。
他拆得很细心,尽量避免触碰到木乃伊的身体。淡黄色的纱布被慢慢解开,木乃伊和干尸虽然都是皮包着骨头,但这具木乃伊的的皮肤却呈现出灰白色,在火光下的照射下呈现出湿润的光泽,在它细长的手骨上松垮垮的套着枚戒指,戒指正面镶有一枚发亮的黑水晶,差不多有鸽蛋大小。
他心里恍然大悟,索拉德的意图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黑水晶可以加强黑魔法的力量。这种水晶不同于其他种类的水晶遍布各个大陆,它只产于尼肯大陆中部的几座小山里。由于产量稀少,就算是一丁半点的普通黑水晶都会成为令黑魔法师眼红的宝贝,这么一大块,足以让首席神官这样的人物为之倾倒。这个古墓还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宝矿,不仅有矮人族的秘银,还有黑水晶这种稀世珍宝,不知道还会什么奇珍异宝存在。
阿尔丰斯用两根手指钳住戒指的金属环,屏息静气的慢慢把它从木乃伊手上褪下来,力求轻而稳,速度太快是不行的,戒指的主人会感觉到失去它最宝贵的东西。
戒指刚脱到木乃伊的第二指节,干枯的食指突然动了动。阿尔丰斯心神一震,赶快停下手中的动作,幸好它没有进一步行动。它生前应该是个黑魔法师,只有这种人才会把黑水晶看得比命还要珍贵。但他也有点疑惑,黑魔法师的寿命虽然比不上近乎永恒的巫王,但他们通过吸收生命能量,活个四五百年也没人感觉出奇,为什么她会这么年轻就死去?
阿尔丰斯憋住一口气,眼睛牢牢的盯着木乃伊的手,继续把戒指逐点逐点的往外移动。这个动作足足持续了十几分钟,戒指终于落到手中,他想把它拿到面前看个仔细,谁知手指刚碰了碰黑水晶,一头昏目眩的感觉冲击着大脑神经。他赶忙扯过散落在棺内的布条把戒指裹起来。黑水晶不同于其他宝石,它能自动吸收附近的生命能作为能量来源,除了使用负能量的黑暗系魔法师,没有人能够直接驾驭它。
阿尔丰斯把棺盖慢慢合上。黑暗中,他并没有留意到木乃伊裸露在外面的手慢慢膨胀起来。
第二卷 陵墓 第五章 明争暗斗(上)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27 本章字数:4261
这个戒指真是索拉德想要的那个?他可能运气巧合偶然得到了张古墓的地图,压根就不知道戒指上会有枚黑水晶,也可能是怕引起阿尔丰斯的不快才没把真相说明白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谁也不会去寻找一枚对自己毫无好处的戒指。只是对阿尔丰斯这种人老于世故的神官未必会信口开河,那只会在两人之间产生不必要的隔阂。
阿尔丰斯还想把最后两具金棺都翻一遍,说不定还存在另一枚戒指,他刚摸上棺盖准备用力推的时候,身后传来棺盖掉在地下的碰撞声。他哆嗦了一下,出事了!也没敢回头,手上的火把向后猛甩,避免后背遭到袭击,同时身体向前扑出就地滚到洞壁前停下,这才回头观看,心里马上凉了半截。那是刚才打开过的第七副棺材,虽然还没看到那具木乃伊站起来,但一条连着绷带的手臂已经搭出棺沿外。手掌前半部分已经长出晶莹洁白的肌肉,手背的皮肤还在不断鼓起、陷落,好像有一大片小虫子在里面蠕动,后半部分透过绷带隐隐显出红光,却还呈现着木乃伊干瘪的特性,咋看上去,像是皮肉在干尸身体上慢慢生长。
起初他还有点好奇,不过情形越来越不对头,这具木乃伊的确是在重生自己的躯体。当手臂的皮层大面积蠕动的时候,绷带被新生的肌肉胀裂,破布散了满地。
阿尔丰斯呆呆的看着,大脑完全混乱成一团,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被打碎的骷髅可以重新组合,谁见过木乃伊还能复活重生肉身?说出去就像克里丝蒂娜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可笑。
可这是真的,事实就摆在面前。
木乃伊的手臂已经扶着棺沿,上半身慢慢坐起来,胸口竟然在不停的起伏着进行呼吸。那个白金制的面具在阿尔丰斯眼中犹如梦魇一般。
恐惧来自对事物的无知,不死生物虽然外表可怕,但还不至于用上恐惧这个词。但重生的木乃伊就不同了,至少阿尔丰斯就不能理解。聚灵术是专门用于复活不死生物的躯体,重生术可以让刚死亡的尸体恢复生命,死了七八十年的不死生物还能够恢复成有血有肉的生命,就算魔导师亲眼见到也会觉的不可思议。
阿尔丰斯看着平坦的胸口像发酵的面粉一样逐渐鼓起,绷带也在木乃伊的呼吸中大片大片的断裂,露出白里透红、几近透明的嫩肌。
直到木乃伊转过头,面具上的两个冷冰冰的眼洞直瞪瞪的看着他,阿尔丰斯这才如梦方醒,它要报复!他想逃跑,可双脚硬是钉在地上无法移动半寸。阿尔丰斯勉强抬起右手,将中指送入口内,用尽全身的力量咬落。疼痛让失控的身体再度回到掌控下。极度恐惧引发了腿部肌肉产生阵阵痉挛,每牵扯一下都酸疼难忍,他也顾不上这么多,用力搓着抽筋的大腿,一瘸一拐跳向洞口,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逃!离开这个鬼地方,越远越好。
人类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越恐怖的东西越害怕,越害怕还越想看。阿尔丰斯在进行着逃的动作时眼睛却还紧紧的盯着木乃伊。
“你——在——干——什么?”木乃伊艰难的转了下脖子,并伸出左手在上面揉搓着,动作也不算太过僵硬,一点也不像沉睡多年的木乃伊,反倒像个初生婴儿般略显稚嫩。用的竟然是通用语,在说最前面一个字时声音很嘶哑,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妪,第二、三个字就明显清晰了很多,变成了三四十岁的磁性嗓音,最后一个“么”字时光凭声音让人感觉那是个二十多岁的年青女人。
“我、我没干什么,无意路过,正打算向您告辞。”结结巴巴的措辞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好像我少了一样东西,是不是在你手里?”木乃伊的声音最后定格在十八九岁的年龄段,清脆而富有磁性,只是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声线中充满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摄人威严。
“呃,这是在您躺着的地方不小心找到的,如果它真是属于您,马上物归原主。”阿尔丰斯定了定神,木乃伊也许不太容易说话,如果是正常人,或许自己能逃过这一劫。
“呵呵,看不出少年人还真乖巧,”木乃伊停下手上的动作,摘下白金面具,声线中马上去掉了沉闷的音节。紧接着它抹去头上残存的绷带,一头瀑布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