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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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在酒吧中央爆出一声欢呼声,隐约可见一对人被人围在中间,被周围的人起哄着拥吻,左宸笑了笑拍着我的肩说:“今晚第一对促成的,我先去凑凑热闹,一会儿回来。”
我有些纳闷地坐了回去,不知想到了什么,心里怦怦跳的厉害,一直到侍应生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杯靛蓝的酒,托盘上还摆放着一只蓝色玫瑰,只听他说:“这是那位先生送给您的。”
我顺着侍应生的指示看去,果真瞧见不远处的红色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对我举了举酒杯,暧昧地笑了笑。
我一阵哆嗦,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应对,脑子全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在这时候杜亦捷走了回来,顺着我的目光一瞧,眉头紧了紧,对着侍应生摆了摆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看了眼中央那对情侣,说:“让你吓着了。”
“这是酒吧里的余兴节目,如果能遇到对象,或是看对眼的人,可以接受对方送来的花,当然,也可以拒绝。”杜亦捷笑了笑,我心悸地点了点头,脑中顿时闪过左宸方才说的一席话。
“小祺。”
“呃啊。”我转头看他,杜亦捷不知何时将一朵蓝玫瑰拿在手上,微微倾上前替我别在我衬衫的口袋,带着玩笑的语气道:“杜氏印章已盖,觊觎者杀无赦。”
……
我愣愣地看了看他。
整个人,感觉像被扔进了蒸笼里。
酒保将一杯酒放至我跟前,我看了眼杜亦捷,只听他用诱哄小孩的口吻说:“这酒精度数不高,你可以试试看。”
“放松点。”
“……”
“小祺,我不会吃了你的,不用这么怕。”
“……”
我有些晕乎乎地,神智还算清明,只是觉着有些犯困。
“小祺,到家了。”
耳朵很热,我皱着眉头挥了挥手,转头看了看——哦,是杜亦捷。我下意识地抓了抓门把,然后拍了拍头。
“小祺?”
对了,忘了说谢谢。
“老大,谢谢啊。”
哦哦,说谢谢的时候,要微笑。
我捏了捏脸,走了几步,突然让人扯着,我转过头去看,只见杜亦捷似乎笑着,说:“我扶着你吧。”
我腾地一跳,晃了晃。
“不用不用……哎,我还没老得走不动啊。”
杜亦捷轻笑一声,“放心,你要真的是老得走不动……”
他在我耳边说:“我背着你。”
嗯?
孝顺,真孝顺。
我拍了拍他的肩,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扶着我走没几步,我似乎听到前方一声叫唤。
“祺日!”
女人的声音……?谁啊。
我揉了揉眼。
是……李玲啊——李玲啊,李玲还好好的——
“李玲!李玲!”
那站在门口的不正是李玲么?我挥着手就要走过去,却发现杜亦捷还抓着我的手臂。
我回头看了看他,奇怪,怎么有这么多杜亦捷。
我拍了拍脸,视线总算清明一点。
“祺日,咦,你怎么啦?”李玲、李玲……
“他醉了。”
“咦?祺日喝酒了?他酒量烂的,你怎么让他喝了?”李玲似乎勾着我的手,说:“祺日,你电话也不停,原来是去喝酒啦,行啦,我来吧。”
“……”
我睁了睁眼,猛地拉住杜亦捷,说:“老大,这个是李玲,是我——最最最重要的——”
最最最重要的……
重要的……
嗝。
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然是天明。
抚着额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见李玲一双大眼盯着我。
“你,醒啦?”
我呆愣地看着她。
李玲两手插腰,啧啧两声,突然揪住我的衣领,“任祺日,你太不够意思了,是谁说生日要陪我过的,嗯?结果你居然没来!”
我登时还没回过神来。
过了好半晌,脑子才理出一个头绪来。
我记得……我是和杜亦捷在酒吧里,原来只是喝一杯,后来就……
就不知不觉……
我看着李玲干笑一声,问:“妳怎么会在我家?”
李玲甩了甩发,模样颇是得意地说:“当然是威胁那个白痴把你家的钥匙交出来,开玩笑——”她又揪住我的衣领,“你好啊你,随随便便把我骗出来去跟那个姓程的白痴约会,不过也没差,把他给解决了也好,省得烦人。”
我嘴角抽了抽,“程辰他……”
李玲啧了啧,笑了一声,然后按了按我的肩,说:“起来了就梳洗梳洗吃早饭吧,我做好了。”
“呃……哦。”
或许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玲从小就把弟妹拉拔大,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虽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味道却是极好。
只见她毫无形象地盘腿坐在椅子上,一手支着下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良久,才听她说:“昨晚那个,是你的朋友?”
我看了看她,李玲看了看指甲,似是漫不经心的说:“那个大帅哥,他是你的朋友?”
我明白地“哦”了一声,“是啊,中学的时候还是同学。”
李玲点了点头。
“怎么了?”我问她。
李玲眉头微皱,摇了摇头,然后说:“没事……”却又嘟哝一声:“他看你的时候,怪怪的。”
“啊……”
“没事啦,吃你的粥。”
“哦……”
“祺日。”
我抬头看她,只见李玲一双眼四处乱瞟,嘟着嘴,说:“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
“就、就是——那个——”
我放下汤匙,疑惑地看着她。
李玲突然砰地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就是那个啊,我是你最——”
她的双颊猛地充血似的发红。
什么?
僵持了好一会儿,李玲长叹一声,两手掩面倒回椅子上。
“呆子、呆子、为什么啊为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呆子……”
……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杜亦捷你真可耻,你可以再可耻一点没关系(掩面)
三叔下一回就会出来了……应该。
于是,扭头,留言,要留言=3=
主页曲子更换:叮当《亲人》
第七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七回(下的0。5)
在戴斯?金的案子告一段落后,凯萨琳就像先前承诺的那般批了我两天假日,原来是计划好趁着这两天好好把房子打扫一番,没想到当晚烂醉如泥之后,隔天起得晚不说,还让李玲逮着在外头悠晃了一个下午。
李玲的打工时间不定,不过多数似乎是在晚上,详细她也不多说,李玲很有个人原则,即便是上一世也鲜少听她诉苦或是抱怨。我即便不好干涉,心里难免有些担忧,可瞧她那好精神,想来还是过得不错的。
原以为晚上能好好放松的时候,却又远远瞧见那有些单薄的身影——这回我总算有了经验,赶紧强打精神了迎了上去。
“你来了?怎么不打一通电话通知我?”我把两手装满东西的袋子放下,一手伸进裤袋里掏着钥匙。
王筝两手插在大衣口袋内,似乎不太耐寒,脸色倒是好了许多,看着我微微垂头,声量极小地说:“我来……拿衣服。”
“呃,哦,那先进来坐。”我招呼着他,一手提起袋子,另一个却被那苍白而富有骨感的手接过,我微微一怔,王筝却径自走了进去。
他替我将东西提到了厨房,看过去有些喘,只见他抬手掩了掩嘴,侧过头低咳了几声。
“你……是不是生病还没好?”
“不是。”王筝摇了摇头,又用力地一咳,声音有些暗哑,“老毛病了。”他看了我一眼,“在英国一开始,身体不是很好。”
“能给我……倒一杯水么?”
哦……哦。
和王筝也有六年没见了,模样没差不多少,个性却和记忆中的相去甚远,甚至让人有种是两人的错觉。至少,上一世的王筝是绝对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地和人说话的,坐着不说话让人隐隐感觉到一种病态的沉默。
既然把人请了进来,总不能不留下来用饭,再说王筝这性子比早前实在好相处许多,最让我讶异的是他居然会主动帮忙。
“一个人生活,很容易就能学会的。”王筝不时拿着勺子搅动着锅里的汤水。
实话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忙活,实在是个诡异的画面。
“也、也是。”我不断留意王筝那里的动静,就怕他把我这小厨房给烧了,但是不仅没出什么纰漏,王筝的手艺更是意外地好。
我尝了一口,抬头的时候发现王筝两眼盯着我,视线相对的时候,我忙说:“味道很棒。”
王筝嘴角扬了扬,“多吃一点。”他往我碗里夹了肉。
我埋头扒了几口饭,下意识地说:“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丈夫。”
王筝“嗯”了一声,没再把话头接下去,空气顿时像是凝滞了下来,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改口说:“呃,现在的女孩都喜欢你这样的,受欢迎好,不像我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
王筝这会儿却开口了,“没有么?”
“啊?”
“都没有么?交往的对象……”王筝抿了抿唇,“或者,喜欢的人。”
呃。
脑中闪过一个朦胧的高大身影,登时有种让人窘迫的羞怯感。
我赶紧摆手说:“我这……这种,哪有什么人喜欢,别说了,吃饭。”
王筝垂了垂眸,也真没再问下去。
不知怎的,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平静,突突跳得厉害,渐渐的也有些食不知味起来。
那天醉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杜亦捷面前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
“嗒!”王筝突然放下筷子。
我吓了一跳,抬眼看他,王筝斜眼瞧了瞧门口,语气微冷地说:“有人敲门。”
我“啊”了一声,这时候果然又传来了一阵阵敲门声,有些急促,似是有什么急事。我赶紧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
“胖仔——开门、开门啊——”原来是程辰。
我一打开门,程辰便迎面扑来,我整个人让他压着往后倒去,一头撞到了墙上。
“胖仔胖仔——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好?我不靓仔么?我不体贴么?为什么我会被发好人卡?”他鬼叫一痛,我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一手推着他,一手揉着后脑勺——疼,铁定肿了。
程辰一张嘴便是酒臭味儿,对着我又是嚎又是叫的,“胖仔!我的女神把我甩了!她居然说她有喜欢的人!胖仔你说!谁能比我好比我靓仔比我体贴!”
“好好好……你最好最靓仔最体贴,快起来,你压着我了。”
程辰个子比我高大,我两手推着也只稍微推开一点距离,他又跟粘皮糖似地黏了上来。
“胖仔——还是你最好了——不管白大哥了,我们凑一对吧——”
程辰有个要命的坏习惯。
他一失恋就会喝酒,一喝酒就一定会发酒疯,一发酒疯就会到处对人告白,一对人告白就会……
眼看他就要吻了下来,我心如止水正准备慷慨就义的时候,一个强劲的力道用力地将我和程辰两个人扯开。
程辰反应不过来,退了几步差点往后仰倒,好在及时扶稳了。我瞧见王筝一脸铁青地看着程辰。
“哎——”程辰摇摇晃晃地走前两步,指着王筝,“你居然推我!除了我家那老头子谁敢推我!你是——”
程辰突然噤声,偏头看了看,像是在回想什么,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掌,对着王筝一脸嫌恶地指道:“我记得了——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得!那个姓王的小子,对!就是那个姓王的,老找我干架的臭屁小子!就是你!”
王筝咬牙看着前头,两手握成了拳,我见情势不好,赶紧挡在两个人中间,对王筝说:“王筝你别生气,程辰醉了,说话没经过大脑的。”
“我什么没经过大脑。我就是经过大脑过滤了才想起了这臭屁小子!”
“呐,就是——嗝!那个!老找我麻烦,说什么赢了我就让我滚蛋!呸——!我就爱黏着胖仔了你拿我怎么着!臭屁个鸟,胖仔是你爸他和谁好干你这龟儿子屁事!”
谁能给我一根棒子,我压制不了程辰,总能先打晕自己。
王筝脸上泛着愤怒的绯红,我怕他和程辰打在一块儿,急忙说:“王筝你别和醉鬼计较,程辰你也别说了——”
“哎哎——王大少,快回去抱着千金老婆,真搞不清楚怎么那些小妞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喂喂喂,胖仔可是和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了关系,早滚早好,别在这里纠缠人,都快结婚了还打什么鬼注意——!嘿,看你长得比那女人还标志,是不是看上人家财万贯啦?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来找胖仔?”
“胡闹!”我的声音不由得扬了起来。
这些话可不能乱说。
只见王筝的面色渐渐由红转白,身子有些不稳地晃了晃,看了我一眼,咬了咬牙,转身便夺门而去。
***
程辰把王筝给气跑了,倒头呼噜一睡,一觉起来精神气爽,我却让王筝离去前的那抹眼神搅得一晚上睡不好。
然而在我处于有些迷糊状态的时候,凯萨琳却传来了一个让人有些惊愕的消息——雷德?曼若自杀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书。与其说是遗书,倒不如说是告白书还来得贴切。
雷德?曼若对戴斯?金的父亲抱有同性之间的爱恋。
我不得不赶到事务所了解情况,详细情形凯萨琳并没有透漏许多,想必她也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颇为震惊的,语气中隐含着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她这么说——
“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多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
——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
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一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
“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
然而,在过了两天之后,我和凯萨琳都收到了戴斯的邀请参加庆祝会,他的语气诚恳,我第一次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高程度的文化修养,一瞬间还适应不过来。
凯萨琳因为茱蒂吃坏肚子必须到医院照看女儿而无法参加,并将这重担扔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