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只是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突然想起当初李玲怀疑丈夫外遇的时候,嘴里老挂着“奸夫淫妇”,杀气腾腾地四处晃荡。
那么,王筝和那人……
我的眼皮,轻轻一跳。
衰。
左吉右凶,刚才跳的是哪一边?
菜色挺丰富,意外的是,里头多数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还拔凉拔凉的心顿时飞扬了起来。谁让学校的伙食吃得嘴巴都没了味儿,再说,张妈虽然是唠叨了点,可做菜的手艺真的是没话说。
老实说,当初张妈和我闹腾离开之后,我也暗暗扼腕了好一些时候。
王筝优雅地坐着等人给他布菜,我从早餐啃了一片面包到现在胃酸早拿我的胃壁开刀,且搬出去好些时候,早把任家那规规矩矩的条款抛至脑后,自个儿夹菜埋头狂吃。
王筝冷哼一声,难得没出言挖苦。
我这一顿吃的特别香,偶尔顺手,也夹了块牛肉给隔壁盘子上——乖仔吃饭就只等我夹菜喂他,这动作毕竟做了几年,一时间忘了我隔壁坐着的是他老子……
果然,我愣了愣。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王筝那一双勾人的丹凤眼。
“呃……这牛肉片熏得挺好,你、你尝尝,哈哈。”我不自在地干笑了两声。
王筝脸上瞧不出情绪,也没开口讽刺,静静地瞧了我一眼。王筝的姿态礼仪极好,浑身透着一股贵气,只瞧他指间的银筷优雅地架起肉片,沾了点酱汁,微微倾身,缓慢地放入口中——那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姿势恰到好处,咀嚼的时候不见贝齿,只有在方才微微张口的时候,粉红的舌尖隐约可见。而后,只瞧他稍稍眯着眼,嘴角也轻轻扬起,仿佛是在品尝世间难寻的佳肴,末了,像是意犹未尽地微微启唇,目光却是停留在我身上。
我拍了拍自个儿的老脸,埋头。吃饭吃饭。
主,请赦免我的罪。
张妈原来还忙里忙外地伺候,她极是疼爱王筝,盛汤的时候,只听她低估道:“哎,表少爷,你下次回来,张妈再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来来来,喝汤。”
王筝笑了笑, “这样就很好。”
张妈可不乐意了,扬声说:“表少爷,我说您难得回来一趟,这三爷也奇怪,怎么让我们按着单子备菜呢,我怎么还不知道表少爷的口味儿,说来也奇怪,这种事儿三爷一向是不管的……”
我吞了一口饭。
王筝脸色如常,只说:“三爷自有三爷的意思。”
我擦了擦嘴,小声说:“我吃饱了。”
当晚用过了饭,王筝就让人备车,说是隔天学生会还有事情,得要回去。毕竟,任家宅大,离市区还有些距离,不过要留一晚也是无妨。然而,王筝有这想法,最乐见的自然是我。
张妈开口挽留,又唠叨许久,难得王筝不为所动。倒是景叔从二楼走下,说:“车子已经安排好了。”张妈就是再不愿意,也没辙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和张妈景叔道别一声,正要走出大门的时候,景叔突然唤了一声:“小少爷。”
我一顿。
景叔对着我,深深弯下腰。
“路上小心。”
不知为何……
我总觉得,这一句话,似乎是景叔代话般,心突地一跳。
我几乎是逃跑似地开门步出,抬头却见老何正对着我和王筝挥手。许久没见老何,我的心也为之一松,沿路叫了几声“小何”,很是开心地慢跑过去。
夜风拂过,不知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回头。
任家住宅极是壮观,二楼排排的落地窗,那里闪烁着微光,我抬头一瞧,只觉得周身一冷。
呼吸,微微一窒。
“任祺日,你怎么了?”王筝顺着我的目光往上瞧,那头哪里还有人影,只听他不耐道:“跟见鬼似的。”
我随着王筝进了车,心口跳得厉害。
晚上的时候,我的视力向来不好。
不过,那一双眼神,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我都能感觉出来。
方才,他站在落地窗前,身上穿的是一贯的绵绸雪衣。老实说,活了两次,我还真没瞧过,有人比他更适合穿绵绸制的衣服。
我记得,任老太说过,他极像任老爷年轻的时候。
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爷爷哪里相像,就是样子,便差了万里远。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相像的地方……
我还记得,任老太看着王筝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王任两家的女娃儿凑在一块儿,也没筝筝好看。
其实,后面还有这么一句。
——不过,筝筝这模样儿再怎么漂亮细致,也没及得上三儿一分。
第七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七回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感觉,整个人就像浸泡在水里,飘渺虚幻。
摆设依旧是一样的,奢华中的单调,没有一丝生气,隐隐带着一股腐朽的味儿。我静静地环顾,茫然地走了几步。
突然,上头传来一阵声响。
急促的、暴怒的,却是熟悉的。我慢慢地抬头,果真瞧见那野小子从楼梯上蹦蹦跳跳的跑了下来——他的眉眼,很细致,五官柔和。
他是全世界最标致可爱的孩子。
只是,他眼中有泪,下唇紧紧抿着,跑得很急,好像后头有什么在追赶着他似的。这孩子……是不是舒媛又在骂他了?还是,谁欺负他了?
过来,谁让你哭了?和爸爸说。
他下楼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我跟着着急,好在他抓着把手,也就整个人倒向前去。接着,很多人跟着跑了下来,团团围着他。
里头,有舒媛。
舒媛穿着黑色衣服,头发也剪了,我一时还认不得。
儿子闹得厉害,他小时候也不是舒媛带着的,个性很倔。舒媛其实脾气不太好,我看她抬手,估计又要打儿子,正打算凑上去。
楼上又霍地传来一声大喝。
所有人都瞧了过去。
我……当暖意尽褪的时候,或许就是这一种感觉。我看着那个身影,他的头发长了,胡子也没刮——我记得,他这个人最爱面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招摇。他走下楼的时候,有些摇摇晃晃,像是喝了酒。
他的酒量向来好得惊人,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走近的时候,乖仔突然挣得更厉害,后来舒媛拉不住,乖仔整个人冲了上去,或踢或打,我从来没见过儿子这模样。
舒媛拉住儿子,喊:『你在干什么!他才是你爸爸!你怎么能打你爸爸——!啊!』
我……我看着他,他的脸上,没有血色。
乖仔突然张口咬住了他的手。
许多人涌上前,压住了乖仔——谁!谁准你们这么对我儿子?!当我冲上前去的时候,却轻易地穿透了他们。
儿子哭得厉害,我从来没瞧见他哭成这样。
乖仔……别哭好不好?爸爸明天带你去海洋公园,上次说好的,你别哭……
乖仔突然抬头,目光却是直直对着我。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
所有人脸色惨白,舒媛又要抬手给乖仔一个耳光。他却发狠似地扭过乖仔的肩膀,眼里都是血丝,脸色狰狞:『你……看见他了?你是不是看见他了——!他在哪里!任祺日那个混帐在什么地方!』
他蓦地站了起来,对着整个宅子大喊:『任祺日!你在这里对不对!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恨我——是不是恨我?!你恨我的话就给我出来!』
『任祺日!哈哈哈哈哈——!你看见了没有!现在这些都是我的了!你看见了没有任祺日!你现在什么都不剩了!任祺日——!你出来见我!出来见我啊!』
任祺日——
任祺日——!
喝!
我睁开眼,瞧见眼前那一张放大的脸,“啊”地惊叫一声,正要往后挪去,又胡乱地环顾了四周。车窗外是熟悉的新市景色,沿路陈旧的商店街,我深吸了一口气,额头蓦地一冷,我整个人又弹跳起来。
“你怎么了!”
这、这声音……
我稍稍抬眼,王筝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只听他低声不知咕哝了什么。他挨得挺近,几乎是整个人靠到了我身上,也不管我挪到了车门上,一个劲儿地靠过来。我的衬衫被汗水浸湿,胸口起伏得厉害,王筝皱了皱眉头,又要伸手探我的额头。
我赶紧说:“……没、没事。”
王筝拧着眉,拉过我推拒的手,突然对着前头的静得出奇的老何叫道:“小何!”老何连忙应了一声,他平时就怕王筝怕得紧,谁让王筝从小就没少找过他的麻烦。说来,我还真不知道上一世老何哪来的胆子,居然抡起扫帚,一把挥向王筝……
只是……
刚才的——
王筝看了我一眼,说:“去医院。”
我揉了揉眼,说:“我没事,小何,回学校。”老何看过去挺为难,唤了唤:“小少爷……表少爷、这……”
王筝蹙眉,说起话的时候,挺有任老太的风范。“小何,年纪轻轻的连耳朵都不灵光了么?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给老夫人说去。”老何这下不听也不行了,正打算转弯,我呼了口气,说:“小何,先送我回学校,一会儿你再带表少爷去医院。”
“任祺日!”
王筝的力气很大,上一世我就明白。他抓着我的时候,我根本无力反抗。其实,我想说,上一世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用费多大力气,往往只要他一个眼神,我就会放弃抵抗。但是,那毕竟是上一世。
我叹了口气。
“王筝,我没事,也用不着浪费人民劳力。再说……”
恨不得我死的,不正是你么?
王筝看样子很是恼火,方才从主屋出来的好心情皆消失殆尽。我的头抵着车窗,一言不发地望着外头。王筝冷冷扔了一句“随你”,气冲冲地坐到另一头去。挨着我的体温离开的瞬间,我突然有些后悔……
说来,也不是现在这个王筝的错。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火气。
一切的失常,都是因为瞧见那个人……都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的。
揉了揉眼。我真不明白。
上一世,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死了,或许……他才是最开心的。
任——潇——
“小少爷,表少爷。到了。”
老何不断擦汗,这一路下来受惊不少。我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只得拍了拍他老人家的肩,谄媚地笑着说:“小何,记得请我喝喜酒啊。”
老何整个人又跳了起来,头还直接撞到了驾驶盘……嘶,看过去挺疼。我干笑了一声,如果没记错的话,老何这时候应该正在苦追卖蛋糕的芳嫂,然后就在年底开花结果,当时还请了一个月的假期,去了圣淘沙度蜜月。
后来,过了好多年才生了一对龙凤胎,有一次过年时,大女儿还和乖仔因为一颗糖吵了起来……
呵呵。
“任祺日,你在那里傻笑什么。”
王筝已经远远走在前头,对守门的老伯出示了通行证,一副孔雀样儿地扬起下颚。
我看着一边的围墙,心里顿时染上了惆怅。
瞧那守门老伯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