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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中华帝国1908-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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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曲:实行“公地放领”。就是由皇室和朝廷直接掌握的耕地叫“公地”。预计从光华三年即1910年开始,当局将这些“公地”陆续卖给农民,地价为耕地正产品全年收获量的2。5倍,为了不受货币贬值的影响,以实物计算,全部地价由农民在10年内分期偿付,不负担利息。受领农民只要连续交纳10年地租,每年交纳的租额正好等于每年应交纳的地价,10年期满,耕地即归农户所有,公地放领预计到1920年办理完毕。
第三步曲:实行“耕者有其田”。为了防止地主隐瞒耕地,政府将从1911年1月到1912年4月将全国地主耕地进行重新丈量,登记造册。然后颁布“实行耕者有其田法条例”,主要内容有:地主可以保留相当于当地耕地平均水平10倍以下的土地,超过的耕地一律由当局征收后放领给农民;征耕地价也是按耕地主要产物全年收获量的2。5倍,当局用债券和股票的形式支付给地主。对于地主来说,“耕者有其田”政策,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除按规定予以保留的土地外,其余全部征收放领。
当然,还有最狠毒的一招,就像英国的圈地运动一样,鼓励土地兼并,同时国家投资设立工厂,招收破产的农民成为国家工厂的工人。但中国的国情与英国不同,中国没有那么多羊,破产了的农民也不会涌入城市,而是成为雇农、佃农。这样做,只能使土地问题更加严重。
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法就是以上这些,金宰阗会选择哪一种呢?
公告:方才才得到消息,在下的精神病学挂掉了,心情非常不好,更新可能也无法保证了。

第二卷 光华维新 第五十八章 直挂云帆济沧海(一)


比较了几种方法的优劣之后,大多数官员都赞成第二种方法。这种方法比较温和,也不会损伤地主阶级的利益(大不了由地主变成工厂主和商人罢了),只是国家的负担就要相应加重。经过一番讨论,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杨度等人联名上奏道:“臣等以为第二种方法切实可行,然事关重大,伏乞皇上圣裁。”
他们把皮球又踢回了金宰阗这里。好在金宰阗也不含糊,不但赞同了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杨度等人的意见,还在其中做出了不少修改,然后颁行于天下。
这些修改里面,最重要的是如果农民没有钱购买土地,可以通过服兵役的方法获得土地。也就是说,农户如果愿意承担兵役义务,就能够获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中国有民众四万万五千万,其中农民占绝大多数,而农民当中,缺地、少地的贫农、雇农、佃农又占了多数,虽然役龄男子所占比例不大,但如果全部征兵的话,起码可以组建上千万人的部队。这,还是保守估计。
以土地改革为基础,中华帝国的军事制度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改革军事制度,本来是由蒋方震提出的。他希望金宰阗能凭借改革军事制度的机会,在中国建立起一支强大的军队,建立起牢固而强大的国防。提出建议之后,蒋方震就启程离开了北京,前往保定,开始了教育长的生涯。而金宰阗,则必须独自面对各种反对势力的阻挠和反扑。
好在金宰阗身为中华帝国皇帝,下达的诏命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谁也不能违抗,套用十八世纪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的话来说,就是“朕即国家”。封建专制独裁,竟然也有这样的好处,这是金宰阗这个有心君主立宪的皇帝所始料未及的。
金宰阗首先建立了中华帝国军事参议院,作为皇帝的军事幕僚机构,其具体职权就是向中华帝国皇帝提出各种建议,协助皇帝作出决断。至于采纳不采纳他们的建议,当然是由皇帝说了算。一句话,这是一个位高权不重的机构。军事参议院院长表面上尊崇无比,还是中华帝国上将军衔,如果皇帝欢喜,说不定还可以授予他中华帝国元帅军衔,可是却没有一点实权。创设军事参议院的目的,就是要把那些反对皇帝的改革,但在军队中又有重大影响力的军官。所以说,军事参议院本身就是皇帝和政敌妥协的产物。
接着,金宰阗又把陆军部、海军部合并为国防部。国防部下设军政、军械、后勤各处,统领全国陆海军,不过国防部部长本身却是一个文人,这也是为了避免军队凌驾于政府之上。首任国防部长便是已经显得老朽的张之洞。
由于各地的八旗兵、绿营兵完全丧失了战斗力,金宰阗干脆将他们就地转业,每人给付遣散费若干,就此解决了财政上的一大难题。
改变了各地总督、巡抚军政不分的弊端,分别改各地总督辖区为军区,改巡抚辖区为省军区,分别任命为军区司令和省军区司令,负责统领地方部队(这些部队不多,因为各地新军都改为禁卫军,变成了中央直辖的部队)、训练新兵等。同时,撤销了督抚同城中的巡抚,免得叠屋架椽,职权不分。总督、巡抚的民政权力,全部下放给各省承宣布政使即后来的省长。
在以上各个步骤地基础上,金宰阗以诏命的形式,制定了同时代相适应的军事制度。
甲、中央军事统率部门。
(一)、中华帝国皇帝以一国之君,兼任中华帝国海陆军(后来又改为海陆空军)大元帅,统率全国海陆军事力量。
(二)、设立海陆军大元帅总参谋部,下设作战、情报、通讯、训练总监、宪兵司令等部,以皇命统辖全国之海陆军,有调动军队的军令权。第一任总参谋长为段祺瑞。
(三)、以国防部为最高军政部门,有任免各级军官的人事权、铨叙权。首任国防部长官为张之洞。
(四)、军事参议院为直属于中华帝国皇帝的幕僚机构。
乙、军事训练部门。
(一)、总参谋部下设之训练总监部,负责全国陆海军之日常训练,并颁布训练大纲。首任训练总监为蒋方震。
(二)中华帝国中央陆军军官学校(驻保定)、中央海军军官学校(驻烟台)为陆海军军官之唯一来源。同时,撤销各地之陆军小学、陆军中学、武备学堂、讲武堂、速成学堂、随营学校等,军校直接从高中毕业生中招生。首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长蒋方震,中央海军军官学校校长谢葆璋(女作家谢冰心之父)。
丙、地方军事统率部门。
(一)、改总督辖区为军区,巡抚辖区为省军区,总督为军区司令,巡抚为省军区司令,负责各地新兵召集、训练,统辖辖区内之警备部队。
(二)、改提督九门步军统领衙门为京师卫戍司令部,步军统领为卫戍区司令,统辖京师之卫戍部队。各地驻军设立警备司令部,驻军统领为警备司令,统辖各地警备部队,但禁卫军不在此列。
丁、军事警察部门。
总参谋部下设之宪兵司令部,统辖全国各地之宪兵,负责纠察军纪,军队内部的安全保卫,破获军队中的谋反、谋大逆、谋叛事件。
戊、军事力量组成。
(一)、以新军为基础,建立禁卫军制度。
各地停止编练新军,已经编成的新军十四镇、十八混成协及禁卫军一镇由国防部统一整编为禁卫军两个集团军又一个独立军,共七个军二十一个师共二十六万余人。分别为禁卫军第一集团军,由良弼出任集团军司令官,赵翰阶出任中华帝国皇帝特命全权代表,下辖禁卫军第一军(左龙武军),军长吴佩孚,禁卫军第三军(左神武军),军长冯玉祥,禁卫军第五军(左羽林军),军长张勋;禁卫军第二集团军,由段祺瑞出任集团军司令官,王振畿出任中华帝国皇帝特命全权代表,下辖禁卫军第二军(右龙武军),军长徐树铮,禁卫军第四军(右神武军),禁卫军第六军(右羽林军);同时,将神策军扩编为一个军的编制,番号为禁卫军第七军。除神策军之外,各集团军都分驻全国各地,只有神策军驻扎在京师郊区及附近地域。
禁卫军系统不属于国防部的管辖范围,而是直属于中华帝国皇帝。它的士兵也不是来自于农村的义务兵,而是来源于招募各城市当中的失业人员,总的来说,相当于皇帝的私兵。
(二)将义务兵役制引入军事体制当中。
凡是免费获得土地的农民家庭中,体格健全之青年,不论家世贵贱,一无例外,自二十一周岁起,均需服兵役。不得逃避或请人替代。兵役期限,或两年,或三年,各不相同,陆军一般为两年,海军等技术军兵种为三年。服役期满,转入第一预备役,为时五年半;五年半后,转入第二预备役,为时十二年;至三十九岁,转入第三预备役,为时六年,待过完四十五岁生日为止。和平时期,皆二十一岁至二十三岁青年服现役,军官随级别升高,年龄放宽。现役人员数量依国际、国内环境而定,大约维持在两百万人左右。遇到战争,视其规模,先征召第一预备役五个役龄,再征召第二预备役十二个役龄,最后征召第三预备役六个役龄。三个预备役征召完毕,可获得合格军人五千万。动员令一经下达,预备役军人根据命令,皆须到指定兵站集中,领取制服、装备、武器,先编成连,再编成营,再编成团,然后加上骑兵、炮兵、摩托兵、医疗队、炊事车、修理车、邮车,以及一应必需部队,按统一的铁路、公路运营时刻,送达前线集结点,再编成旅、师,由师合编成军,加入战斗序列。
由义务兵组成的军队称国防军。国防军的精锐部队十六个独立旅驻守皇宫、京师,称为十六卫,共四万八千人,分别是:
(一)、左卫。
(二)、右卫。
左卫、右卫共六千人,总领宫廷警卫。左卫负责宫城东面、右卫负责宫城西面。
(三)、左武卫。
(四)、右武卫。
左武卫、右武卫六千人,负责皇城及京师南面警卫。
(五)、左骁卫。
(六)、右骁卫。
左骁卫、右骁卫六千人,负责皇城及京师北面警卫。
(七)、左领军卫。
(八)、右领军卫。
左领军卫、右领军卫六千人,负责皇城及京师东面警卫。
(九)、左威卫。
(十)、右威卫。
左威卫、右威卫六千人,负责皇城及京师西面警卫。
(十一)、左金吾卫。
(十二)、右金吾卫。
左金吾卫、右金吾卫六千人,负责街市巡查。
(十三)、左监门卫。
(十四)、右监门卫。
左监门卫、右监门卫六千人,负责宫廷门籍。
(十五)、左千牛卫。
(十六)、右千牛卫。
左千牛卫、右千牛卫六千人,为皇帝的近身侍卫。
之所以用义务兵卫戍京师,是因为义务兵来源于免费获得土地的失地农民,对施行土地改革的皇帝心怀感激,不容易作乱。而且,义务兵的服役年限只有两年,与军官也没有人身上的依附关系,不会跟着个别军官造反。

第二卷 光华维新 第五十九章 直挂云帆济沧海(二)


与新的军事制度相适应,是军衔制度的推行,军人一律不得担任民政官制,不得干预政治。军人官衔的高低,由军衔来体现。
军衔分为五等十五级。
一等为兵。又分为列兵、上等兵。新兵入伍,即为列兵,服役满三个月,升上等兵。
二等为士。又分为下士、中士、上士。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后,升下士,下士若表现优异,可以提升为中士、上士。
三等为尉官,分为少尉、中尉、上尉。
四等为校官,分为少校、中校、上校。
五等为将官,分为准将、少将、中将、上将。
此外,尚有元帅军衔,为皇帝特别赐予军功卓著之军人的特别军衔。海陆军大元帅军衔为皇帝所专有。
按照军衔制度,段祺瑞、良弼被授予陆军上将军衔,萨镇冰被授予海军上将,蒋方震陆军中将,吴佩孚、冯玉祥陆军少将,谢葆璋海军准将。其余诸人,则分授其他诸等军衔。
除此之外,还颁布了《中华帝国军官士兵勋章、勋位授予条例》,作为授予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纪念章,勋位的依据。
勋章分为铁血蟠龙勋章、胜利勋章、优异服务勋章、勇士勋章、紫心勋章。铁血蟠龙勋章授予为中华帝国做出重大贡献的军官、士兵,胜利勋章授予率领军队在重大战役中取得重大胜利的军官,优异服务勋章授予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的军官、士兵,勇士勋章授予牺牲的军官、士兵,紫心勋章授予受伤的军官、士兵。
奖章分为优异服务奖章、紫心奖章。优异服务奖章授予服役期间表现优秀,但不能授予勋章者。紫心奖章授予执行任务过程中负轻伤的军官、士兵。
纪念章授予参加了重要战役的军官、士兵。
勋位授予各级有功军官,为荣誉称号,分十二级,分别为左、右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
同时,按照各级军官的职位,授予官阶,作为军官待遇的依据。官阶随职位变化而变化,军衔则相对恒定,与服役年限有关。军官官阶三十级,分别为:特进光禄大夫、特进荣禄大夫、光禄大夫、荣禄大夫、龙虎将军、金吾将军、骠骑将军、奉国将军、定国将军、镇国将军、昭武将军、昭毅将军、昭勇将军、安远将军、定远将军、怀远将军、广威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信武将军、显武将军、宣武将军、武节将军、武德将军、武毅将军、武略将军、承信校尉、昭信校尉、忠武校尉、忠显校尉。
新的军事制度的推行,遭到了朝廷内外许多人的反对。而且,新军事制度的推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和中央海军军官学校,培养了大批既忠诚,又具有指挥才能和专业技能的军官,保证了军队的素质。同时,伴随着工业振兴计划的实施,中国重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军事工业也突飞猛进,保证了军队的武器装备供应。到了光华六年,公元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中国已经拥有了世界上人数最多,装备最精良的常备陆军,一支相当规模的海军和一定数量的航空兵。
以上就是光华元年改革的大致内容。《土地改革法》是光华元年中华帝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土地改革法》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但各个地方,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面积不相等,所以每个人所拥有的土地面积的上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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