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争史 作者:魔鬼门徒-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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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各岛至暹逻湾,状如一弯新月。在中国政府海上巡逻力量所不能达到的近陆岛屿上,他们指定了走私贸易的港口。由于没有一个法庭可以解决买卖双方间合同和债权的种种纠纷,十多个有力量的中国船主以武力作为后盾充当了仲裁者,并因而逐渐被认为海上权威,成了海盗的头目。
这些海盗头目声威赫赫,和当地的士绅互相勾结,甚至结为婚姻之好。他们公然在沿海修理船只,而且勒令村民接受他们的传讯。这种海上权威虽然尚属萌芽,但任之滋长发育,则必然会威胁我们这个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政府。
海盗肆无忌惮的活动,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强硬的对策。然而冲突一开,我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虚弱即暴露无遗。高级指挥官无法确知部下战士的实际数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战船可以调配使用。下级军官在部队出发之前先要向地方富户勒索兵饷给养。而一旦发生战斗,有的部队干脆望风而逃,有的部队虽然敢于迎战,但由于墨守密集队形的战术,往往造成“一人失利,万人奔溃”的后果。而可歌可泣的作战,却反而出现于仓猝集合的民兵以及各地生员所组织的保卫家乡之情景中。
在日本方面,充当海寇的武士,来自山口、丰后、大隅、萨摩、博多湾、对马和五岛列岛。他们既无统一的领导,也无长远的作战目的。起初,他们有一个空中楼阁式的希望,以为和中国海盗的联合军事行动可以迫使中国政府开放对外贸易,而他们中的领导人也可以受到招安而荣获海陆军将领的官衔。这些希望在总督胡宗宪发动的一次行动之后终于成为泡影。胡宗宪以招安为诱饵,使这些海盗头目束手就擒,而后又把他们的头颅送到北京邀功。这种措置只能激起日本的侵犯者更大规模的来犯,并且使今后的屡次入侵更缺乏政治意义,其惟一的目的只在于劫夺财货。
这些日本海寇虽然在上层缺乏统一的领导,但下层的组织力量则不可忽视。虽然是杀人越货,也表现了日本下层社会结构的严密性。据目击者记载,不论作战或宿营,倭寇的小头目对下级战士能施以极严格的纪律管制。各个小股部队战法一致,也表示了他们并非仓猝招募而来的雇佣兵。他们不断地以寡敌众,击败了数量上占优势的中国官军,而中国的农民造反,却大抵缺乏这种能力。
这些海寇乘坐可以装载百人左右的船只登陆。大举入侵时,常常集结30…50艘船只,人数多达几千。在他们的凶焰最为高炽之际,可以有两万人据守占领区内的军事要地。本地的居民在威逼利诱之下也有不少人参与他们的行列,其中有的人在以后被押送至日本作为奴隶。他们劫掠的物品不限于金银珠宝,根据需要和可能,他们也夺取内河船只和其他商品。有一段记载提到他们曾大批搜集蚕茧并勒令妇女们缫丝。这种情况业已与占领军在当地组织生产没有多少差别。
在入侵的初期,他们几乎战无不胜,主要原因在于战术的优势和武器的精良。他们能极其娴熟地使用双刀,并且和近旁的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互为呼应,协同作战。颇为特异的是,他们的指挥信号乃是班排长手中的折扇。当双方开始接触,班长排长把折扇往上一挥,他们的部下就以刀锋向上。当对方的注意力为这种动作所吸引,他们就突然倒转刀锋迎头砍下。这种双刀的长度不过5尺,但在一个熟练的使用者手中挥舞,一片刀光,使“上下四方尽白,不见其人”,可以在一丈八尺的方圆之内杀伤对方。其他常见的武器还有弓箭和标枪。据记载,“倭竹弓长八尺,以弓蹈其绡,立而发矢。……镞宽二寸,……近身而发,无不中者”,所掷的标枪“不需竿,突忽而掷,故不测”。至于火器,似乎并没有为他们所重视。虽然戚继光说过鸟铳由日本传来,但在记录上却看不到倭寇曾有效地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偶而使用的火炮,看来也是在中国俘获的战利品。
倭寇的基本战术是派遣30人以下的小部队进入村落,这些小部队的进止必在严密的互相照顾之下。协同的信号是令人战栗的海螺声。这些入侵者善于使用当地的向导,并熟练地派遣尖兵和斥候,有层次地展开兵力,并以佯攻、驱使难民在队伍的前面等等方式,造成中国官军的扰乱和疑惑。中国官军根本无法对付这一套战术,即使是士气最为高昂的部队,他们的对策也不过是仅凭血气之勇猛冲敌阵,既无有效的队形,又缺乏侧翼和后续部队的接应,其经常遭到失败就为势所必然。南直隶和浙江两省,河流湖泊极多,官军溃退时有如狼奔豕突,被践踏或被挤落水致死者也为数累累。有一次总督胡宗宪也在败退之中被推落水,几乎淹见。
除此以外,倭寇在和大部队官军遭遇时,还采取另一种战术,即先取守势以减杀官军的锐气,或者制造恐怖气氛使官军陷入心理上的劣势,然后待机出击。戚继光下面的一段记载可以作为说明:“余数年百战,但见诸贼据高临险,坐待我师,只至日暮,乘我惰气冲出;或于收兵错杂,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锐气,盛以初锋。又其盔上饰以金银牛角之状,五色长丝,类如神鬼,以骇士气。多执明镜,善磨刀枪,日中闪闪,以夺士目。故我兵持久,便为所怯。”
所以,总结以上的情况,不论官方文件如何强调这一战争是政府的官军围剿海贼,实际上却是中国的外行对付职业化的日本军人。
面对这样令人焦虑的局面,戚继光的任务决不仅止于单纯地击败倭寇。他首先要组织一支新型的军队。从他的军事著作《纪效新书》中可以看到如何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建军方案:宣布招兵的办法,规定月饷的数字,拟订分配列兵职务的原则,明确官兵的职责,设计队、哨、局的组织,统一武器的规格,颁发旗帜金鼓这一类通讯器材,等等。建军方案的核心部分是确立铁一般的军法。军法的精神在于“集体负责”,即所谓“连坐法”,一队和一哨的官兵要互相保证在作战中勇往直前,不得退却。一人退却则一人被斩首,全队退却则队长被斩首,队长殉职而全队退却则全队被斩首。
《纪效新书》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甚至还记载了一种制作干粮的方法。然则这部著作的出现,也正好在另一个角度上反映出了当时的军训军令都没有固定的准则,专门研究军事技术的学校从未成立。如果部队手册、战斗纲要、编制表、后勤补给图解和军法条文等为军中必需的文字材料曾经存在,那么,它们不是没有付诸实施,就是早已不合现状,所以戚继光才会在他的书里不厌其详地作出规定和阐述。
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戚继光个人的意向如何,他所组织的新军就不可能不带上个人的色彩,所以人们就恰如其分地称之为“戚家军”。值得注意的是,这支新军在建立30年之后,仍然还是戚继光的个人部队。这自然又和文官集团的平衡原则大相凿枘。在文官们的心目中,戚继光的军队不是社稷的干城而是国家的威胁,加之他又和张居正关系极为密切,所以必须对他作严厉的弹劾。
在16世纪中叶,日本这一个岛国能够严重威胁本朝东海沿岸各省的安全,这种现象是很难理解的。合乎逻辑的倒是本朝的士兵应该越海进攻日本。因为当时的日本不仅地狭人稀,而且几十年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权,内战频仍,法律和纪纲可谓荡然无存。本朝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被一个极有组织的文官集团所统治,中央指挥地方如身之使臂,极少发生抗命的事情。同时我们这个帝国在名义上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常备军,人数多达200万。 但是这种假想的逻辑并不适用于现实。本朝的军制规定,常备军由200万“军户”提供,每户出丁男一人,代代相因不变。设立军户的目的,既在于保证官兵的来源,又在于保障“民户”不致因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骚扰。这制度开创伊始,流弊即随之而来。民户被编入军户,大部出于强迫;即或出于自愿,也常常是基于权宜之计,时过境迁,当初的应诺就不能矢守不渝。所以各个驻兵的卫所刚刚成立,士兵逃亡和换籍的事件即已层出不穷。时经一百多年,各卫所的土地,不少都为各军户抵押和出卖。加之长年以来,除了西北边境,绝大部分地区都承平无事,所以,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往往远较规定的编制为少,在退化最严重的卫所中,竟仅为规定编制的百分之二或三。而且这些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再不然就是留在家里充当仆役。
和这种每况愈下的情形相始终的是补给制度。本朝的军事供应和政事参合为一元。军队的粮饷补给,来源于地方政府的侧面供应。按理说,户部是国家财政的中枢,应该统筹全局,但实际上却类同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机关和各个地方政府的出纳。各个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数额把给养直接运交附近的军事单位,军区和中级以上的后勤机构。一个府县,可能输送食粮及银两于十几个不同的小单位;一个卫所,也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和银两。这种方法一经成为定制,就如盘根错节,任何高级单位也无法把补给点和补给线作合理的通盘改组,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于是供应不能足额的情况就时有发生。试想,由十几个单位分别按固定的数量供应,总难免有个别单位由于意外的情况而不能如额缴纳;而其他单位则并不负有补足缺额的义务,即或有这样的义务,也不见得就有这样的能力。所以在开国一百余年以后,书面的规定早已和实际的详情格格不入。纵使有局部的调整,充其量也不过见效于暂时而终于不免捉襟见肘。
如果查阅官方的史籍,书上都明确无误地记载了全国的补给已由中央统筹分配,而实际的执行却全赖互不相属的下级机构。地方政府和地方军队之间的补给关系已如上述,即使是运往北京的漕粮,其运输的情况也十分奇特。所谓漕粮,就是从南方大多数府县中征收田赋所得的,通过大运河而运往北京的粮食。按明文规定,漕运由专业化的军士负责运送,运送的军士即称之为运军。全部运军有官兵12万人,分驾运粮船12000艘。但是这个庞大的队伍却没有一个统筹后勤的机构来做周密的安排,以使其秩序井然地运转。粮船直接在江南的水滨接受纳税者所缴纳的谷米,然后解缆北运。一艘粮船由一个下级军官管理,并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在所运的粮食送达北京附近的张家湾仓库以前,粮船上全体官兵的人身自由、生命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等同于保证这次运输安全的抵押品。因为除此而外,别无更好的方法可以作有效的管理。至于粮船的制造,也同样表现了散漫和缺乏组织的特性。这些粮船的法定使用期限为10年,过期就需要重新建造。在淮河沿岸设有“船厂”一处,是全国最大的造船场所,其产量的高峰为年产700艘以上。然而这个所谓船厂实际上由82个小型船厂拼合凑拢,各厂之间各自经理。虽有一个类似于总管理处的机构,它却无统一调度人力和物资的权能,自然也更谈不上有效的技术分工。
不消多说,组织上的低能必然造成装备上的落后。本朝并不完全缺乏这方面的能工巧匠,但是他们都被集中到皇城里,专门为皇帝的禁卫军制造精美的甲胄。一般的野战军只能服用村以小铁片的棉布袄,或者由纸筋搪塞而成的“纸甲”。至于士兵们使用的武器,也大多是由各地府县作为赋的一个部分制造缴送,质量既有欠精良,规格也谈不上标准化。
以上种种落后的情况,使本朝野战军的战斗力几乎与农村的民兵相去无几。与这种情况相一致的,是对于将领的选拔。在当权者看来,一个将领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是勇敢粗豪而不在于头脑清晰。上文所提到的刘廷,外号人称“刘大刀”,根据夸大了的描写,他所用的镔铁大刀重120斤,可以在马上“轮转如飞”。和刘廷同在辽东战役中牺牲的杜松更为粗蛮卤莽。他在作战时身先士卒,可是一旦战败,就会毁坏自己的兵器甲胄以发泄怒气,而且不断声称必须自杀或者落发为僧,毫无镇定从容的大将风度。因之,此人被努尔哈赤称为“杜疯子”。
军官的任命多数以“世荫”的形式而继承父业。任命的程序相当复杂,大致是高级将领的子孙需要降几级继承,下级军官则无须降级。从本朝中期开始,情况稍有改变,自兵部尚书刘大夏奏准推行武试,任何有志于成为军官的人只要考试及格就可以取得进身之阶。但事实上由考试及格充当军官并上升为高级将领的,可谓绝无仅有。而且这种武生的考试又重在刀枪弓马的是否娴熟,由文官主持的笔试,其要求不过是粗通文字而从未涉及军事科学。各处所开办的“武学”,也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讲授内容,其教学进度,以“每日总授不过二百字”为原则。
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高级将领,几乎很少有人具备运筹帷幄的谋略。其实这也正是文官集团所预期的目的。将领既然大多属于一勇之夫,当然就有必要任用文官作为总督巡抚,让他们来指挥各级武官。在总督巡抚之下还有“兵备使”或“海防道”,他们名为监察,实则握有调度攻防的权力。在军政方面,人事的任免以及补给、交通各项也统统由文官主持。
这种军事体制的设计,显而易见,其重点不在于对付敌国的全面入侵,同时也不打算全面进攻敌国。发生在1449年号称“土木之变”的战役,正统皇帝为瓦刺所俘虏,已经暴露了军事体制中致命的弱点。然而这样震惊全国的事件仍然没有能够引起应有的重视与改革。武备继续废弛,军事组织不断衰退。文官们只要在他们的任期中保持平静无事,则一切有关军队改造的计划大可束之高阁。一直到16世纪中叶,倭寇的势力大张,不仅屡次攻破了被视为固若金汤的东南海防,而且长驱直入,视守军为无物,这才使中枢的文官惊醒,发现这低能的军事制度将要危及整个帝国以及他们个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