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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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难时间: 蔡明谁——1943年6月间。
蔡明谨——1944年。
投诉人资料: 蔡明谁之子蔡贵美(Chai Kooi Mui/Chai Shok Chai),50岁,小贩兼保险代理员,祖籍广东揭阳河婆,身份证号7596250,现住于565,Jalan Besar Sungai Ruan Raub Pahang Malaysia,邮编: 27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吡叻州金保古背。
投诉内容: 1943年6月的一天,一队日本兽兵闯进了我们住的金保古背村,抓走了我的父亲蔡明谁和另外一些青壮年,在经受了各种酷刑以后,他们被日本人集体屠杀了,并被葬在一处乱葬坟里。我的父亲被害时30岁,我的母亲当时只有29岁,父亲遇害后,我母亲年纪轻轻就成了一个寡妇。第二年我的二叔蔡明谨也被日本人抓走了,在历经各种折磨之后,他被放了回来,但已被打得半死不活,放回不久就死去了,身后留下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为了寻求生计,我的二婶带着她的儿子离开了我们村,并从此失去音信。我的祖父无法承受接连失去两个儿子的打击,含恨去世。在日本占领时期这样一个动乱的时期,我的母亲,一个年轻的寡妇,无力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她不得不把她的一个女儿——也就是我的二姐送给人家收养。我的母亲历尽艰辛才把我和我的大姐带大。因为没了父亲,我们无法读书受教育,我的大姐甚至一天学都没上过。
我的母亲今年79岁了,尽管已经过去50年,但我们从未忘记这些深仇大恨,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偿还血债并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8日。
卢永根
155。 蒙难者:
卢塔,男,43岁,果农
蒙难地点: 彭亨州淡马鲁。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九日。
投诉人资料: 卢塔之子卢永根(Lou Eng San),53岁,小树胶园主,祖籍福建大田,身份证号3493260,现住于No。48,Kampung Baru Kerayong,Triang,邮编28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直凉郊外,离市区约二英哩。
投诉内容: 我父亲叫卢塔,在日军占领马来亚期间,一家六口居住在彭亨直凉郊外,离市区大约二英哩处。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八日上午约10时左右,我父亲在家中遭一队十余人的日本兵逮捕。第二天送至淡马鲁后遭日军枪杀。我父亲是个果农,遇害时仅43岁。在我父亲死后,我母亲苏焕不得不一个人承担起照料五个孩子的重任。在那个时期,生活真是太困难了,为了带大几个孩子,我的母亲经历了太多的艰辛。我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8月7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31)
何金华
156。 蒙难者:
何来胜,男,32岁,商人
蒙难地点: 双溪地毛。
蒙难时间: 1943年7月19日。
投诉人资料: 何来胜之子何金华(Ho Kim Wah),58岁,劳工,祖籍广东东莞,身份证号0910938,现住于No。155,Jalan Mat Kilau,Kuala Lipis,Pahang,邮编2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彭亨啤门牌97大街。
投诉内容: 我爸爸何来胜,是受过中英文教育的商人,他有个温暖的家。为了养妻育儿,他还与朋友一起做金矿。不幸的是,他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时,1943年7月19日被捉,并关在牢里。可怜的爸爸从此便没回家了。还听说,他是1943年9月27日被载去“双溪地毛”受害的。天呀,爸爸生前的生意被人吞了,住所也没了,何处是我们的家呀,正好有位远房亲戚可怜我们,把我们收留。可怜的妈妈从此担起做人父与母的责任。爸爸死时,我们最大的7岁,最小的2岁,生活费都不够,我们哪有机会上学。在贫穷、困苦、忍辱、凄凉的环境下,妈妈病倒了。为了找活,终于病死在胶园里。可怜爸妈死得好惨呀。我们姐弟妹五人都成了世上可怜的孤儿。无语问苍天,是谁把我们害成这样?就是日本政府当年无辜残害我的亲人才导致这样的。日本政府应该凭人类道德,遵守人道立场,给予受害者后裔合情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8月28日。
李福南
157。 蒙难者:
李焕明,男,32岁,教师
蒙难地点: 夕加迫拉,瓜拉啤彭亨。
蒙难时间: 1943年7月19日被捉,1944年遇害。
投诉人资料: 李焕明之子李福南(Lee Foh Nam),50岁,商人,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3077986,现住于No。14,Kg Bukit Betong,Kuala Lipis,Pahang D。M。,邮编27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Kampung Chega Perah,Kuala Lipis,Pahang D。M。。
投诉内容: 我父亲教书兼开杂货店,我母亲协助管理生意,家庭成员还包括二男二女四个小孩,有白锌板屋一间。日军占领后,我父亲继续教书,他被人诬告,于1943年7月19日在夕加迫拉被捉去,集体载走,地点不明。1944年被集体杀死于立啤——巴登冬姑火车路1/4英哩小山上。
投诉日期: 1994年5月9日。
廖炽安
158。 蒙难者:
廖恩英,男,24岁,杂货店主
蒙难地点: Kuala Lipis Pahang Malaysia。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廖恩英之侄廖炽安(Liew Chit On)39岁,矿工,身份证号7554620,现住于No。 63 Kampong Baru Padang Tungku Kuala Lipis; Pahang Malaysia,邮编27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Cegar Perah; Kuala Lipis; Pahang Malaysia。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4)
投诉内容: 日军先锋队来到Cegar Perah;在夜晚把我三叔廖恩英和三位同乡捉到Kuala Lipis,同时在Kuala Lipis和四十多位同胞给杀了。我三叔的死是无辜的,现在我要日本政府还给我一个公道及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
159。 蒙难者:
刘德,男
林风,女
刘广,男
刘德之子,男,5岁
刘德之子,男,3岁
蒙难地点: 柔佛士乃。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间。
投诉人资料: 刘德之弟刘端(Low Toon),男,79岁,身份证号1332423,现住于彭亨而连突新村111门牌(111,Sungai Jan; 27000; Jerantut; Pahang)。
投诉内容: 1941年12月8日,日军侵略马来亚。1942年3月间日军已经进入柔佛士乃,那个时候,吾兄、其妻、二个孩子及吾叔住在士乃一胶园内。日军一直进入到新加坡,约十天后,又从新加坡退回马来亚,此次日军开始杀人。在当日,吾兄、其妻、两个孩子及吾叔出街到士乃被日军杀害,在当日被杀的人约有两百人左右。此事发生后,我逃离士乃,搬到彭亨南唛,耕种烟叶、种禾及养猪,有一天,日军来到我所在南唛村庄,烧我的家,烧毁五十包谷类及一千公斤烟叶和12头猪。日本政府应该就我亲人的被害及我们蒙受的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日。
卓连水
160。 蒙难者:
卓明,男,工人
Toh Tin Swee,男
Toh Kok Swee,男
蒙难地点: Parit Laya; Batu Pahat Johore Malaysia。
蒙难时间: 1942年4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卓明之子卓连水(Toh Lian Swee),男,59岁,园主,祖籍福建,身份证号2965573,现住于Jorak Estate; Bukit Pasir; Muar; Johore,邮编84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Parit Laya; Batu Pahat Johore Malaysia。
投诉内容: 1942年4月16日,日军在Parit Laya同时枪杀了我的父亲卓明和我的两位哥哥Toh Tin Swee和Toh Kok Swee。日军当时真是太残酷了。我要提出投诉,希望日本政府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6月21日。
周顺发
161。 蒙难者:
周志渊,男,42岁,商人
蒙难地点: Batu Empat; Jalan Lombong; Kampung Lukut; Kota Tinggi。
蒙难时间: 1942年2月25日。
投诉人资料: 周志渊之子周顺发(Chiew Soon Huat)56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232167,现住于No。177; Jalan Besar; Mersing Kecil;Mersing; Johor Darul Takzim,邮编86800。日本侵占时住址: Jalan Lombong; Kampung Lukut; Kota Tinggi; Johor。
投诉内容: 1942年2月25日,日本兵在Batu Empat; Jalan Lombong; Kampung Lukut; Kota Tinggi杀害了我的父亲周志渊。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9日。
潘松如
162。 蒙难者:
潘松如,男,16岁,学生
潘松如之堂兄
蒙难地点: 振林山。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5日。
投诉人资料: 潘松如(Phuan Soon Joo)本身,男,69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683318,现住于No。62; Blk。 0211; Taman Ungku Tun Aminah Johor,邮编81030。日本侵占时住址: 振林山(Gelang Patah Johor)。
投诉内容: 我潘松如从小住振林山旧明德学校旧址,就读于明德学校直至六年级完毕。1942年3月5日,日军“脚车部队”就在市区出现,我和堂兄见到日军手提机关枪、步枪,见人就抓。被抓的人手被绑起押到街边小山丘的防空壕或港边,日本兵用刺刀、机关枪进行集体屠杀。我堂兄被枪杀死,我的头被枪头打破六七寸长,奄奄一息,过了几小时后,才苏醒。我头受重伤,经受了极大的痛苦。经三年八个月日本惨痛统治,又经过漫长岁月,现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15日。
梁金水
163。 蒙难者:
梁金蝶,男,19岁,胶工
梁金春,男,24岁,店员
林×,男,26岁,胶工
蒙难地点: 巴力峇九丰兴山。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7日。
投诉人资料: 梁金蝶之弟梁金水(Neo Kim Chwee),57岁,卡车司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042463,现住于2556,Jalan Bakri; 114 Batu Muar Johor; Malaysia,邮编8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Muar Bakri Jil 214 Batu Kubber Estate。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7日下午,在巴力峇九丰兴山,日军毫无人性、残无人道地杀害我家族三位亲人,他们是我兄梁金蝶、堂兄梁金春和表兄林×,另有150名手无寸铁者,包括妇孺老少在内,同时遇难。日本政府当年占领时期乱杀无辜老百姓,当今日本政府应当负起一切责任,给予合理赔偿,因为我们有人证物证,铁证如山,日本政府不能抵赖。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韦兆伦
164。 蒙难者:
韦就,男,33岁,工人
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韦就之子韦兆伦(Whay Tang/Whay Chiew Luen),54岁,小园主,祖籍广西,身份证号2023420,现住于Jorak; Est; Bt Pasir Muar Johore Malaysia,邮编84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Tanah Merah Est; Port Dickson; N。S。 Malaya。
投诉内容: 我是日占时期被日军夺去父亲的受害者后裔之一。在日占时期,我的父亲韦就呆在Tanah Merah Estate Port Dickson; N。S。。他是一个工作努力且诚实的人,他经常给家里寄钱,因为全家生活全靠着他。他从未参加过反日活动,而是一直忙着他自己的事务。但有一天,他被日军抓走了,受到了折磨,随后被无缘无故地枪杀了。打那以后,我们不得不四处迁移以谋求生计,因为日军的残暴,我们不得不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下,并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因此,我希望日本政府就我们蒙受的巨大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1日。
黎森全
165。 蒙难者:
黎允,男,67岁,小园主
罗氏,女,65岁,家庭主妇
黎氏,女,10岁
蒙难地点: 柔佛州文律市区。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日。
投诉人资料: 黎允之孙黎森全(Lai Sum Choon),86岁,退休,祖籍广东番禺,身份证号1164878,现住于55 Jalan; Newana 41 Taman Newana Ampang Selangor,邮编68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柔佛州文律(Benut Johore)。
投诉内容: 日本兵杀害了我的祖父黎允、祖母罗氏和姑母黎氏,我是日军刀下余生者。日本政府应站在人道立场,尽快给我们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日。
姚贤
166。 蒙难者:
姚础勋,男,39岁,中医师
姚础勋之妻
姚础勋之女
蒙难地点: 柔佛州彼咯埠昆日山。
蒙难时间: 1943年。
投诉人资料: 姚础勋之弟姚贤(Yew Yin),82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0217312,现住于C2,Division Ladang Geddes; Bahau; N。Sembilan;邮编72110。日本侵占时住址: 柔佛州彼咯埠。
投诉内容: 1943年5月,日本兵杀害了我的兄长姚础勋和我的嫂子及侄女,他们当时住在柔佛州,我的哥哥是一个胶工,我的嫂子是个家庭主妇,我的侄女在被害时年纪还十分小。我的上述亲人没有任何罪过,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我要求日本当今政府就我这几位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25)
投诉日期: 1993年7月20日。
贺细妹167。 蒙难者:贺祥,男,38岁,司机蒙难地点: 沙河Jalan Sawan Pekan Nanas。
蒙难时间: 1942年10月间。
投诉人资料: 贺祥之女贺细妹(Ho Say Moi),51岁,杂工,祖籍广东丈坡,身份证号7754724,现住于Lot 1580;Pekan Nanas; Johor,邮编81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沙河,Jalan Sawan Pekan Nanas; Johor。
投诉内容: 日本占领马来亚和新加坡后,日军对当地居民尤其是华人大肆屠杀。听我母亲说,1942年10月,日本兵硬捉去我父贺祥,时年38岁,一去无返,相信他已被残酷的日军杀害了。日军残酷、无情地杀害我无辜的父亲,使我母亲毕生难忘(家母已逝世)。1942年2月15日,(当地)英政府已投降日本政府,以国际哪一条法律规定,日军可以到处乱杀无辜老百姓?日本政府当年统治时期,犯下滔天大罪,日军无缘无故残杀家父,日本政府必须负起一切后果,给以合情合理的赔偿。假使日本政府拖欠我们的血债,始终不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