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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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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又送了一竹筒饭食和一块鹿肉给他,让他拿去孝敬母亲。

灵辄后来应征入伍,成为了晋灵公的甲士。等到晋灵公阴谋袭击赵盾,他就挺身而出,救了赵盾一命。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赵盾想把灵辄留下来,又问他现在的住处,想登门拜谢,灵辄笑笑,朝赵盾作了个揖,转身消失在夜色之中。

赵盾虽然逃出险境,但是他与晋灵公的矛盾已经白热化,绛都他是呆不下去了,只好带着几个随从连夜出逃,逃到了山里边。

当然,从后面发生的事看,赵盾的出逃也只是他的策略之一。以赵家的势力,就算与晋灵公对着干,也绝对占上风。赵盾在山里呆了没几天,赵穿就在绛都发动军事政变,将晋灵公杀死在桃园。得到这个消息,赵盾又连夜赶回绛都,主持大局,派赵穿将晋文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黑臀从国外接回来继承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晋成公。

晋国的史官记载这件事,写道:“赵盾弑其君。”而且在朝庭上公示。赵盾看了,连忙找到史官说:“您写错了吧,弑君的不是我,是赵穿啊!”

史官直视着对方,恭恭敬敬地回答:“没错,写的就是您。您身为晋国的执政官,虽然已经逃亡,但是没有越过边境,所以赵穿弑君的时候,您仍然是执政官;而且,就算是赵穿干的事,您回来之后,也没有提过要治赵穿之罪,不写您弑君,又该写谁呢?”

史官的话说得很明白,赵穿弑君,幕后主使就是赵盾,罪无可遁。赵盾听了,也没办法反驳,只得自我解嘲说:“哎呀,‘我之怀矣,自诒(yí)伊戚’,这句诗写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啊!”

“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出处不明,大概意思是,正是因为我有所怀恋,所以带来忧愁啊!但是,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赵盾一回绛都就派赵穿前去迎接公子黑臀,无疑是想将赵穿调离这个是非之地,而且让他迎主有功,好免于弑君之罪的处罚。赵盾既然这样护着赵穿,又怎么能抱怨人家怀疑他是弑君的幕后主使呢?

后来孔夫子评价这件事,也发了一番感慨:“董狐,是古代优秀的史官,记载历史无所隐瞒。赵盾,是古代优秀的大夫,为了礼法而宁受委屈。可惜啊,如果他逃亡出境了,就可以免除弑君的恶名了。”

按孔夫子的说法,如果当时赵盾逃到国外,就没有弑君的嫌疑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赵盾越了境,就不能遥控授意赵穿杀人了吗?

“礼”这玩意儿,还真是古板得可以!

回顾一下,晋国自晋献公年代,就开始驱逐“群公子”,公族势力大受打击,出现了“晋无公族”的局面。晋成公即位后,深感公族势力薄弱带来的不安定,于是想办法重新扶持公族。但是这数十年间,公族子弟已经散落飘零,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于是晋成公下了一道命令,将公室的土地授予众卿的嫡长子,而视他们为公族。又将众卿的其他嫡子叫做“馀子”,将众卿的小老婆生的儿子叫做“公行”。这样的话,晋国又出现了所谓的公族、馀子和公行。赵盾再一次显示了他的强权,请求将他的同父异母弟弟赵括也列为公族:“赵括是君姬氏的爱子,如果不是因为君姬氏,我还在狄人部落中呢!”

君姬氏就是赵姬,也就是赵衰的小老婆。我们前面已经讲过赵姬让位于叔隗的故事,在此不赘述。晋成公当然不敢对赵盾说不。但既然赵括成为了公族,赵盾便不好再占一个公族指标了。于是,这一年冬天,晋成公任命赵盾为公行之官,而任命赵括为公族之官。

至此,晋国的内乱暂告一段落。

第三章 楚国称霸

【问鼎天下:楚庄王的醉翁之意】

晋成公上台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6年,晋国再一次发动对郑国的战争,打到了郑国的郔(yán)城。这一次,郑国选择了和谈,晋国见好就收,派士会到郑国会谈,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

晋国在这个时候进攻郑国,是钻了楚国人一个空子。这年春天,楚庄王出人意料地率领大军北上,讨伐居住在伊水流域的陆浑戎族。

伊水流域自古是周王室的领地。周平王东迁的年代,周朝大夫辛有办事经过伊水流域,看见当地的人民披头散发,在野外举行祭祀先祖的活动,就预言道:“不出一百年,这个地方就要变成戎族人的地盘了,因为这里的人们已经放弃了周礼。”到了周襄王年间,由于王室内乱,戎族多次入侵雒邑。秦、晋两国为了替王室解决这一麻烦,想出了一个“以戎制戎”的主意,于公元前638年将原本居住在今天甘肃敦煌一带的陆浑戎族迁到伊水流域,使之成为王室抵御戎族入侵的一道屏障。

秦、晋两国如何诱使陆浑戎族从敦煌迁到伊水流域,史书上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陆浑戎族迁居之后,与晋国保持了相对良好的关系,也确实为周王室抵御其他戎族的入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以戎制戎的毛病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赶走了狼而引来了虎。随着晋国势力的衰弱,失去羁绊的陆浑戎族对周王室的威胁也日益明显,成为了王室的一块心病。

自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以来,欲成霸业的诸侯,都将讨伐“四夷”作为建功立业的重要手段。齐国曾经北御狄夷,讨伐山戎;晋国大败赤狄、白狄,俘获其部落首领;秦国则讨伐西戎,向西开辟千里疆土。而楚国,多年以来被视为蛮夷之国,在“尊王攘夷”的主题中,是被“攘”的对象——这也是楚成王文治武功,纵横中原,却没有被视为霸主的重要原因。到了楚庄王的年代,楚庄王认识到,如果要在中国的历史上写下光辉的一笔,就不能满足于征服陈、郑、蔡、宋几个弱国,也不能以打败晋国这样的大国为傲,而是要向周王室抛出橄榄枝,在“勤王”这件事上博个头彩。因此,楚庄王选择了陆浑戎族作为对象,不远千里率兵北上伊水流域,给了陆浑戎族一次出其不意的打击,算是给了周天子一份见面礼。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楚军能够跑到伊水流域打击戎族,也就能够直接威胁到晋国的南部边境,对晋国也是一次军事威慑。

打败陆浑戎族之后,楚庄王意气风发,将大军带到雒邑城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

当时的周天子是新上任的周定王。对于楚国人的举动,他既是欣慰,又是担忧。欣慰的是楚国人千里迢迢来勤王,虽然没有彻底将陆浑戎族清除出伊水流域,但已经让王室上下感到非常满意;担忧的是楚国人历来强悍,又有南方蛮夷的野蛮习气,数万虎狼之师停驻在雒邑城外,很难说会发生什么问题。

考虑再三,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往楚营慰劳楚庄王,并且犒赏楚国三军。

王孙满既然被称为“王孙”,自然也是王室的后裔。公元前627年,秦穆公派孟明视千里奔袭郑国。秦军经过王都雒邑,当时年幼的王孙满站在雒邑北门,看到秦军行为举止轻浮,便预测说,秦军必然失败。后来秦军在回师途中,经过殽山的时候,果然被晋国军队伏击,全军覆没,王孙满因此被认为有先见之明。

楚庄王用隆重的礼节接待了王孙满,酒足饭饱之后,楚庄王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我听说当年大禹铸有九鼎,夏、商、周三代相传,以为国宝,现在收藏在雒邑的王宫之中。不知道这九鼎的形状、大小、轻重如何?请您介绍一下。”

所谓鼎,通俗地讲,就是青铜做的大煮锅,一般有三足两耳,主要用来煮肉。但是,在华夏文明中,鼎被赋予了远远超过炊具的意义,鼎被作为象征王权、君权的“礼器”而代代相传。大禹所铸的九鼎,更是象征天下九州统治权的至高礼器,在秦始皇的“玉玺”出现之前,九鼎就是当之无愧的最高权力的象征。

楚庄王问这个问题,看似勤学好问,实际上有其深意。王孙满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听出了楚庄王话中有话,于是回答说:“夏、商、周三代相传的,是德,不是鼎。”这叫先声夺人,先给楚庄王这个南蛮一闷棍:你连提问的前提都搞错了,接下来就好好听我的教训吧。

王孙满接着说:“当年大禹统治天下,他的后人建立夏朝,夏之‘德’方兴未艾,命九州的地方长官贡献金属,铸造了这九个大鼎,将远方山川奇异之物绘铸在鼎上。九鼎具备天下的物象,好让民众知道什么是神,什么是妖。所以华夏子民开辟疆土,进入山林河流,不畏惧种种不祥之物,也不会遇到妖魔鬼怪,因此天下和谐,承载上天的庇佑。后来夏桀昏庸无道,夏之‘德’也就此衰落,不配再拥有九鼎,所以九鼎被转移到商,承载了商朝的国运六百余年。再后来,商纣王暴虐,导致亡国,九鼎从此被转移到我大周王朝。由此可知,只要一个国家的‘德’完美光明,九鼎再小也重如泰山;倘若一个国家的‘德’奸邪昏乱,九鼎就算再大,却轻如鸿毛。上天英明,赐福于下界,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当年我先君周成王将九鼎安置在王城,曾经举行隆重的卜筮,说周朝能够传三十世、七百年,这就是天命。现在周之‘德’虽然有所衰败,然而天命没有更改,九鼎的轻重,不是您所能打探的。”

楚庄王听了,嘿嘿干笑两声,说:“我只是好奇,只是好奇……”

同年夏天,楚军再一次北上,讨伐郑国,以惩罚其与晋国和谈的举动。同年冬天,在大国的夹缝之中求生存的郑穆公去世了。

郑穆公是郑文公的儿子,他的母亲是郑文公的妾室,被称为燕姞。据《左传》记载,燕姞还未生育的时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位神仙将一束兰花送给她,说:“我是你的祖先伯倏,如果你生了个儿子,就以兰为他命名,因为兰是国中第一香,人们必定爱他如兰。”过了没多久,郑文公果然与燕姞同床共枕,生下了一个儿子,遂取名为兰,也就是郑穆公。

郑文公当时还有大子华、公子臧、公子士、公子瑕和公子俞弥等儿子,但这些公子的下场都很悲惨。其中大子华因企图依靠齐桓公的力量掌握郑国的政权,被郑文公觉察,由此失宠,后来还被郑文公诱杀于南里(地名);大子华被杀之后,他的同母弟弟公子臧逃到宋国,被郑文公派刺客诱杀于宋国边境;公子士在出访楚国的时候,被楚国人用毒药杀死;公子俞弥体弱多病,很早就去世;公子瑕逃到了楚国,后来跟随楚成王讨伐郑国,不小心在“周氏之汪”中翻车,溺水而亡。而燕姞所生的公子兰,很早就出逃到了晋国,后来受到晋文公的照顾,在晋国的武力扶持下,回国当上了大子,并且在郑文公死后顺利即位,成为了郑穆公。

据说,郑穆公去世之前,正好是兰花枯萎的季节,他哀叹道:“兰花死了,我也就应该死了,我是因兰而生的啊!”于是命人将枯死的兰花收割下来,然后才撒手而去。

郑穆公死后,大子夷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郑灵公。楚庄王得知这个消息,于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5年春天,派使者给郑灵公送去一份奇特的礼物——一只巨大的山龟。

楚庄王希望通过乌龟外交来拉拢郑国,没想到给郑灵公带来了杀身之祸。

郑国地处中原,山川湖泽远不如楚国多,加上开发过度,奇禽异兽早就不见踪迹。看到楚国人送来的这只大龟,郑灵公感觉非常稀奇。但是,稀奇归稀奇,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即使是看到恐龙,第一个问题也就是:“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到了后世,能不能吃这个问题就省略了,直接问味道如何了。所以,郑灵公收到大龟,就下令将它杀了,炖一锅龟肉,分给左右近臣吃。为了增加这次聚餐的戏剧性,他还故意保密,事先不让大家知道要吃什么,只是派人叫大家来宫中开会。

大臣们三三两两赶到公宫,其中公子归生和公子宋同行。公子宋突然感觉自己的食指在动,于是将手抬起来,给公子归生看。“以往只要我的食指一动,必定有美味品尝。”他开心地说。

现代人说“食指大动”,想必就出自公子宋的这句话。

到了宫中,正好看见厨房的大师傅在分解那只大龟,两个人不禁相视一笑。这一笑不打紧,正好被郑灵公看在眼里,他就纳闷了,这两个家伙见了这只大龟,也没惊叹两句,反而相视一笑,仿佛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郑灵公越想越不爽——包袱还没抖开来,就被人家事先知道,当然不爽。于是他拦住公子归生,问他们笑什么。公子归生如实相告。

郑灵公一听,立马就有了个捉弄人的主意。到了开餐的时候,一群人围着煮龟的大锅啧啧称奇,流了一地哈喇子,他突然宣布:大伙尽管放开肚皮吃,唯独公子宋不能吃。

公子宋一听就愣了:“为,为什么?”

郑灵公拉下脸来,抬高了音量说:“不许你吃,就是不许你吃,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公子宋看了郑灵公一眼,一言不发,走到大锅旁边,用食指蘸了蘸锅里的汤,放进嘴里美美地吮了一口,然后才大摇大摆地走出公堂。

公子宋想的是,说啥也不能亏待我那根神奇的食指啊。但是,这一举动使得年轻的郑灵公十分恼怒,一场闹剧骤然升级,郑灵公看着公子宋远去的背影,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我要杀了他!”

公子归生大吃一惊。吃罢大乌龟,他立刻跑到公子宋的府上,将郑灵公的话告诉了公子宋。他希望公子宋重视这件事,及时到宫里向郑灵公认个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公子宋听到公子归生的警告,一点也不吃惊,反而很镇定地对公子归生说:“既然如此,我不如先杀了他,以免后患。”

公子归生心里一沉,说:“别这样吧。畜生老了,人们犹且舍不得杀它,何况是国君?”

公子宋也不争辩什么。没过几天,朝野之间突然出现奇怪的传闻,说公子归生要弑君自立,谋朝纂位。这自然是公子宋做的好事,既然他的想法让公子归生知道,他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不就杀了公子归生,以保守秘密;要不就拉公子归生下水,逼他造反。公子宋选择了后者。

谣言越传越烈,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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