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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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婚后立刻宣布接过婆婆承担的一切重活,她说,婆婆太老了,不能再做体力劳动。婆婆生病时,她照顾她,晚上点上香,祈求减少自己的寿命以延续婆婆的寿命。④
117新娘还会因慷慨大方地拿出陪嫁的东西受到丈夫家人的赞许。我们得知,方道坚(1115—1191)结婚时带过来的箱子多得出奇,但她把每一件东西都交给了婆婆和丈夫的奶奶,后者没有几个人能讨她喜欢。王氏(1132—1192)嫁入一个由长嫂当家的大家庭。她不久就捐出一些首饰维持家庭开支。戴氏(1161—1205)嫁到一个生活朴素、家境一般的家庭,遂卖掉一些衣服、耳环补贴家用,表明自己不吝啬。我们得知,她的公公对她赞赏有加,说她“真吾家妇也”。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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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家庭很难保持和谐,因为家庭成员各自的利益不同。因此人们赞赏那些看起来不为妯娌和侄子得到好处而生气的妻子们。曾季仪(1079—1113)的丈夫江褒(1069—1117)平日不与兄弟们一起过日子,但是并没有分割家产。江褒靠官俸度日,把家里地产的收入留给了兄弟们。我们得知,他的妻子“未常商有无计彼我也”。后来,江家长子打算移居到京城,但缺少费用。当江褒试图想办法帮助哥哥时,曾氏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嫁妆里剩下的东西,告诉他把它们交给哥哥。⑥
胜 任 的 管 家
传记资料非常愿意把上层阶级妇女描写得聪明能干。正如孙觌所写:“予尝谓妇人女子虽以幽闲静专为德,而尸居傀然,懵不知事,如土木偶人,则为愚妇。”曾巩(1019—1083)赞美妻子的聪明才智道:“于事迎见立解,无不尽其理。”⑦
女人为完成“妇功”——穿衣、吃饭和一切与家务有关的事——而付出的艰辛困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财产的多少。有些士人阶层家庭过着非常俭朴的生活,家里的女人无法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显得可爱。范普元(1143—1222)尽管出生于富裕人家,在夫家遭受财务上的损失后,“躬蚕桑,若补纫等事”。袁燮(1144—1224)说他的嫂子赵氏(1164—1213)尽管曾过过宗室家族的奢侈生活,仍像一个穷人的女儿那样辛苦地纺、织、缝缝补补。118张幼昭的丈夫是知名学者陈傅良(1137—1203),家里不断有人慕名而来。张氏亲自为来访者做饭,只有一个婢女帮忙。叶适(1150—1223)记载,他母亲结婚的第一年,一股洪水肆虐于周围几里以内,洪峰过去后,没留下一间房子、一件家具。一家人只好停留在任何一个可停留之处,迁移了11次。“夫人无生事可治,然犹管理其微细者,至乃拾滞麻遗紵缉之,仅成端匹”。⑧
富裕兴隆之家的妻子们也被指望着辛勤劳动。何逮(1153—1203)说他的妈妈杜氏(1133—1186)在家里富起来很久以后,始终如一地辛勤纺织,直到变老。夏氏(1129—1192)帮助丈夫经商得到信赖,她家财产增殖到几千亩土地,因此成为州内屈指可数的人家。涉及到官宦之家的一则逸闻说,一位妻子去世后,她的仆人疯了,开始像女主人曾经做过的那样,挨门逐户紧盯着向佃户收租,并且下令把拖延的人打一顿。这个故事之所以形成和流传为这种样子,多半因为宋代学者希望妻子照应好日常生计,确保丈夫专注于学业。韩元吉(1118—1187)在对李氏(1104—1177)的描写里清楚地表达了这层意思。李氏的丈夫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事里,“未尝问家有无”。李氏把管理家产当作自己不可推卸的义务,她买进肥田沃土,在溪边盖起房屋。有一天,一个农夫扛着一袋稻谷走进她家院子,她丈夫对此惊奇不已,全然不知农夫为何人,扛着什么东西。李氏只得笑着说:“此吾家租也。”⑨显而易见,像李氏这样的妻子是有田产的人家的财富,家里的男人因此可以集中精力致力于文学和政治。
在大家庭里,通常由一个女人掌管家庭内部全部财政并管理和指挥所有的仆人。有时甚至由刚来的新娘负担起重任。崔氏(999—1067)嫁进一个二百多口人的大家庭,她的公公,“常患内事无主,一日召夫人于庭告之故条家事付主之”。她开始有点推辞但最后承担起工作。事实证明她处理问题十分严肃认真,但对仆人并不严苛,“未常过行笞呵”。这种可能带一点过失,但尽量减少摩擦的管理仆人和妾的能力得到很高评价。范氏(1015—1067)对妾常和颜悦色,但“至有所整肃亦莫敢犯者”。傅氏是严格的管家;对待妾她从不发怒生气,但是“细大毕入于规矩”。李淑英(1196—1255)因使家里的一切井井有条而受到称赞,119她教导女儿对妾要好一点,提醒女儿“彼亦人女也”。她总是教婢女和妾学怎样纺织,怎样缝纫,而且自己总先示范一遍。
节俭是成功的管家必须做到的重要原则,因为很多士人家庭还远非富裕。韩琦(1008—1075)抱怨最近流行的女服和首饰接连不断地花样翻新,因此人们总要丢掉旧的,热衷于做新的。为此他表扬侄媳张氏(1012—1063),她不赶时髦,对此无动于衷,也不愿奢侈浪费乱花钱。同样,我们还得知,杜衍(978—1057)的妻子相里氏(988—1065)穿着朴素的衣服“无采翠珠玑之饰”进宫朝拜,遭到人们嘲笑时,她一点也没有忐忑不安。胡氏(1077—1149)从来没有穿过奢华、艳丽的衣服;她还有一件洗过、补过很多次但仍没扔掉的长袍。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边氏(1155—1203),我们被告知,三十多年来,她一直穿着结婚时带过来的嫁衣。
把妇女作为非常胜任的管家进行表扬时,墓志铭的作者经常使用类似今天我们用来称赞高效的秘书时的用语。这类女人令人惊奇,因为她们使生活对于丈夫而言非常舒适,使他们可集中精力做生命里真正重要的事,如学习,学术研究,或为官作宦。当李友直(1134—1199)的妻子史氏(1139—1197)59岁去世时,他向请来为她写墓志铭的人例数她的美德和妇功。其中特别突出的是她管理方面的才能:“吾游太学久乃得仕。未尝屑意家事。凡出入有无,丰约之调度,皆吾嫔处之,不以累我。”这些女人自己也用同样方式看待自己吗——负责地履行对男人有利的策略?或者说她们在学着怎样给男人留下这种印象,让他们高兴,从而自己的生活也更快乐?没有女人自己写的史料。此时思量着多半是两种女人兼而有之,除此以外,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可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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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明的劝导者
沿着汉代刘向撰写《列女传》时确立的传统,很多女性传记的作者强调她们怎样给丈夫大公无私的劝诫,鼓励他学习,效忠皇帝,或多行善事。120毋须列举许多例子,让我讲讲李纲(1083—1140)笔下其岳母黄氏(1063—1121)的故事。黄氏的丈夫被贬到遂昌县以后,他打算放弃这个职位,这样他祖父就可以代替他得到一个位置。每一个人都试图劝阻他,说他年轻,有才能,应该耐心;有朝一日会得到很有威望的职位,光宗耀祖。只有妻子黄氏支持他的决定。后来他得到了更重要的地方的职位,并且可以让一个儿子凭恩荫入仕。但是他更愿意举荐小叔叔代替儿子。当他告诉妻子时,妻子欣喜地说:“公方壮年为祖谢仕。今始得子孙之恩复以推叔父。皆人所不能。而公优为之其助风化多矣。愿亟抗章无疑。”李纲感叹道,“嗟夫仕宦进取鲜不为妻孥计。而龙图公所为绝人远甚,益有夫人为之内助而。为人妻者能勉其夫以义如此尤所难也。”
在这篇传记后面,李纲列举了黄氏另外一些贤明的建议。当丈夫长期滞留于郡治位置时,她劝告他耐心等待,说现在的位置使他有机会把从前学过的东西用于实践。自从察觉到丈夫有点耿直鲁钝以后,她给他讲解佛教权宜之计的概念,劝他要灵活变通;他陷入烦恼时,她通过说他还没有达到佛教“智”的境界所需要的忍耐的限度,鼓励他振作起来。黄氏还有意识地在丈夫的弱项上给他做些找补。“龙图公作家以严,而夫人济之以宽。蒞事以宜,而夫人济之以和。伉俪垂四十年,日以忠孝相警戒。故龙图公立身行道无愧古人夫人助之为多。”一个始终不渝鼓励丈夫坚持按士人阶层男子看重的价值观为人行事的妻子,显然比轻视或贬低丈夫工作的妻子要好。
才女
一副图解《女孝经》的宋代绘画画着一位坐在放着书的桌子旁边的女子(见图14)。画家认为一个模范的女人,在孝顺父母公婆、服从丈夫的同时,还可以是知识女性。传记作者经常称赞女性谙熟诗书。孩童时代她们可能已熟读了班昭的《女诫》,121还有《蒙求》和《孝经》等启蒙书,或标准的儒家经典,如《诗》、《书》、《论语》、《孟子》和《春秋》。有些女子还读佛经。在士人阶层里,有文化似乎使女子更有吸引异性的能力和条件。张孝祥(约1129—1170)劝说一个朋友撮合自己妹妹和对方兄弟成亲时,特意说明自己的妹妹有文化,能背诵佛经。
图14一位知识妇女和她桌子上的书,宋代绘画,图解《女孝经》之一。故宫博物院,北京。
传记作者也乐于强调他们的女性传主多么聪明。曾巩(1019—1083)赞扬王安石的母亲吴氏(998—1063)“好学强记”。反过来,多半受母亲的影响,王安石视女性的文学才能为魅力,他把王氏(1007—1059)描写为一位不错的诗人,把曾氏(989—1058)描写为热衷于史学的学生,能像当时任何一位知名学者一样讨论历史问题。黄氏(1063—1121)身为书香门第之家的长女,据说年轻时特别聪明,122善于学习,“诵书日十数百言”。有一个例子是外祖父发现外孙女戴氏(1121—1192)特别易于教授,遂让她与两个兄长一块儿读古文经典。顾静华(1186—1238)有一位身为著名作家的父亲。多半作为结果,頋氏年轻时“于百家传记,至老佛之书。多贯通古今文章悉成诵。儒生精博者不能及。”我们还知道,她的书法像男人那么好。女性的才智包括观相术、医药、音乐、占卜学等领域的知识和各种技艺。父亲和丈夫都当官的丁氏,“自幼颖惠,无所不能,其善相人,盖出天性。”她瞥一眼与丈夫谈话的官员以后,就可准确地预测他的命运。她甚至可以凭手书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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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有女人可以得到诗人、画家或书法家的声誉,然而只有极少数情况下女性的作品能幸存到今天。魏泰(约1050—1110)列举了他同代人当中擅长写诗的女性,并以王安石家为例: 王安石的姐姐、妻子和女儿都写出了让人传诵的诗句。宋代最广为人知的女作家是李清照(1084—约1160)。与她同龄的男人承认她是真正有天赋的诗人,围绕她的诗作进行的讨论与男诗人一样多。在李清照的例子中,非凡的天赋伴随着不寻常的优越环境。她的父母亲都是作家,使她得到扎实的历史学、经典和诗辞方面的教育。结婚以后,丈夫乐于与她一起讨论诗辞、艺术和历史。而且,他们没有孩子,因此她比很多妻子有更多的时间献身于写作。由于丈夫总出游并且早逝,李清照为与丈夫分离而感到沮丧,因而多描写失落而可爱、敏感、倦怠、优雅的女士。这样一来,她的诗辞很容易与长久以来男诗人一直描写的感伤的美女形成比较。这个领域里李清照写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吸引、激励了男诗人;它证实、强化了这一点,即男人几个世纪以来忽视的女人的情感确实是敏感多情、充满灵气的女人所拥有的。
这个女人的成功促使我们更有必要考虑为什么很少有别的妻子可以与她相比。当然男人不鼓励女性的一个原因是他们对女作家爱恨交加的矛盾心理。描写了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以后,传记作者一般都试图让读者相信女作家仍是谦虚、庄重的,并没有自作主张滥用文学天才。曾巩描绘了短短一生写了七百多首诗辞的周氏(1040—1065),“静而正,柔而不屈,约于言而谨于礼者也”123——他很少用这些话赞扬一位男诗人。王安石声称齐氏(1011—1065)写了出色的诗篇但是从不让别人看。其他的女人甚至放弃学习作诗。陆游(1125—1210)觉得有一件事值得写进表亲的女儿孙氏(1141—1193)的传记,她十几岁时,女诗人李清照自愿教她作诗,但她拒绝了,说:“才藻非女子事也。”1182年朱淑真诗作“序言”的作者开篇写道: 我曾听说写作美文不是女人的事。但是偶尔看到有的女子具有非凡的写作天才和不必有的性格,她们写的诗文赛过男人。她们不希望别人知道她们的姓名,但那是不可能的。女诗人去世不久,他出版了她的诗辞,非常欣赏她把感伤的情怀表达得那么好,他显然被打动了。
为什么妻子们不愿把自己的诗作示以他人?是不是因为会与丈夫一比高下,而丈夫正试图在男人必须表明自己才是作家的世界里取胜?是不是这样就在某种意义上暴露了自己,因为妻子不该被家庭以外任何人看见的原则是压倒一切的?很多男女都明确感觉到文学追求中自我表达的取向不符合妻子的形象。进一步而言,很多已婚妇女发现,拘泥于已经确立的女性行为模式,很难写出令人满意的好诗辞。因为结婚以后,忙于抚养孩子、管理仆人、讨好姻亲时,她们不再可能被那些因没有男人而迷惘、漫无目标的女性形象打动,不像平安时代的日本和明朝末年的中国,士人阶层的宋代女性未能给自己制造出一批听众,也没有找到更吸引她们的创造性作品所需要的文学语言。
理学的兴起是否限制了妇女的文学创造力?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