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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厦门远华大案-第18部分

小说: 厦门远华大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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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警察,执行公务!原地站住。”

奔驰车上的司机一看不妙,脚踩油门正准备开溜。民警跨步上前拉开车门,一把将司机拉了下来。一个民警坐进了驾驶室。

6个缉私警、2个武警开着3部车离开现场。刘处看了一下手表,凌晨3点30分,他拨响了驻地万寿宾馆的电话。他知道,专案组总指挥一直在宾馆等他的电话,等候侦捕组此次行动的结果。

蔡双敏是早晨6点半被带回专案组驻地的,由缉私女警小朱负责看管。蔡瞄一眼小朱,20岁出头的黄毛丫头,嫩得很,以为有理由对小朱不屑一顾。蔡双敏在房间里四处溜达,看看这,摸摸那,后来干脆脱掉鞋,盘坐在沙发上,拿起桌上的小刀,削起苹果来,然后旁若无人地大口咀嚼,脸上不时露出知足的微笑。小朱气不打一处来,让她老实点,好好反思,待会儿要接受讯问。没想到蔡根本不当回事,她对小朱说:“女警官,天塌不下来的,我自己的事我心里有数。你们随便抓人我也没办法,但我昨晚一宿没睡,现在困死了。女人缺少睡眠老得快,不好意思,我得先补上这一觉。”没等小朱发话,蔡垫好枕头,睡她的觉了。

陈秘正好敲门进来,见此情景,心想,一定要打掉这个女嫌疑犯的嚣张气焰。他让蔡起来,老实坐好,等待审讯。讯问之前,刘处、陈秘等人已对现有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根据蔡双敏的思想状态,研究制订一套询问计划。

谈话先是在和风细雨中进行,聊的内容表面看上去毫无主题,但感觉出蔡双敏的紧张情绪,下午3个小时的漫谈,蔡后来明显感到烦躁、不安,她摸不清自己的问题到底被掌握了多少,摸不透专案人员的询问方向,她一着急,说明可以出击了。

晚上开始进入第二回合的讯问,刘处、陈秘、小连等人,步步紧逼,只追查她丈夫谢百超的问题,根本不提及她本人的事。

吃透案情,首先对审问对象的犯罪动机揣摸透彻,掌握她(或他)目前的心理状态,最担忧的是什么?最难以割舍的又是什么?这就需要抓住对方的心理弱点,使劲捏。再加上预审环境、灯光的辅助性作用,一般嫌犯难以抗衡到底,终是要招供的。这是刘处依照心理学、行为学和自己多年刑警生涯的体会而总结出的审讯技巧。这一审讯技巧在蔡双敏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侦办人员通过下午乍看起来漫无边际的谈话已了解到她的思想状况。蔡最担忧的就是丈夫被抓,被判刑。丈夫是她生活的重心,是她最难以割舍的爱。她宁肯自己大包大揽,承担罪责,判刑坐牢,也要尽可能将丈夫解脱出来。这就是蔡双敏心里的敏感线,是她难以释怀的重负,是她的软档。
 
70 审讯出奇招 
 
蔡双敏知道,丈夫谢百超有一票“业务”在汕头做砸了,合伙人进了班房,肯定要把她丈夫供出来。香港超记贸易行和大陆客商签订的合同,签字都是她丈夫,具体操作却是她。专案工作组要逮她丈夫,她当然焦急、恐惧起来。

丈夫有风度,有头脑,有手段,是香港商界的精英,至少她是这样认为。她丈夫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跟外商订货,做生意都离不开他。有她丈夫在,超记贸易行会照常运行。如果她丈夫进去了,那超记贸易行就得倒闭!

主攻蔡双敏“软档”已有效果,她已从刚开始的平静、冷漠、傲慢转变成此时的心事重重、忧心如焚的样子。再适当加码,估计也差不多了。

9月20日晚上10时许,刘处再次来到谈话室。蔡双敏见刘处进来,站了起来,显得焦躁不安,她虽憋不住,但同时意识到不能轻易开口。刘处似乎看透她现在的矛盾心态。

“听说你儿子正在上中学?”刘处声调平和。蔡双敏越急说明她心里越虚,这下得细火慢烹。

“你婆婆身体不好?”

蔡还是沉默,只看到她嘴唇紧咬,胸脯起伏。

“你愿意自己失去丈夫,儿子失去母亲吗?你愿意你老婆婆到牢房给她儿子或媳妇送东西吗?”

“你婆婆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好,她能经得起这种精神打击吗!蹲监狱是什么滋味?无自由、穿囚服,没人叫你的名字,喊的只是你的囚号……”

蔡双敏听不下去了,她脸色煞白,只感到头晕目眩,胸堵难受。缉私女警小朱扶她坐到椅子上。侦办人员重点讲远华“包税”走私的手法,算蔡和她丈夫联手开的香港超记贸易行偷漏税款的账给她听,让她对照刑法条例,给自己的丈夫量刑。

蔡双敏感觉自己的精神就要垮了,她胡思乱想,归结一点就是不能牵出丈夫。蔡终于招架不住,她“哎”地一声长叹,顽固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

“你们放过我丈夫!他只是代我签订协议而已,走私的事是我做的,和远华的联系也是我,与我丈夫不搭界。”蔡双敏嗫嚅着,哀求声和哭声一起由小渐大。

“那你得把你们做的事说清楚啊!今年6月份你们还做了60多个货柜!”

刘处丝毫不为她的眼泪所动,在她思想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提出了今年上半年她与远华合伙走私的事情。

蔡双敏呆住了,一切都已包不住了,她感到自己正处在人生的岔路口,但已由不得自己。

小朱给蔡双敏倒了一杯水,同时递给她一包纸巾让她擦泪水和鼻涕。

蔡双敏平静下来后,开始漫长的讲述……

9月21日,缉私警为她办理了拘留手续。

要将大量的走私罪犯送上法庭,不光是查清他的走私事实,还必须审清他犯罪时的“主观故意”性。这是认定其犯罪的“要件”之一。

到案的许多罪犯,因为是团伙犯罪,集团操作,常常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你要他讲如何参与走私活动,他会在供述中反复强调自己纯粹是个不成气候的小马仔,并且摆出一副不明事理的无辜样子。
 
71 事实无法改变 


香烟走私案中,有个叫李宝民的疑犯,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角色。他利用自身积累的反侦查、反审讯经验,同办事人员胡搅蛮缠,什么流氓招数都玩得出来。

李宝民40多岁,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妻子算是高干子女,接受军人家庭的正统教育,贤惠而端庄。他们生了个聪明而懂事的女儿,但李对这些毫不珍惜。

80年代,当时的李宝民年轻气盛,不务正业,因牵扯到一桩群宿群奸流氓案子而被收审过。李宝民认为自己当初被人陷害。但据调查,当时公安机关放是放了他,有无背景不知道,可从未为他平过反。现在又有一个年轻姑娘“登上了他的客船”,共同制单报关,干着走私的勾当。李宝民还把这个女人推荐到远华公司当职员。

李宝民原是东方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不知什么时候认识了赖昌星,据他自己讲,两人的关系还很近。

李宝民任厦门象屿为华进出口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做了60多个货柜的走私香烟生意。他是1999年10月26日被传唤到案说清问题。他栽赃为华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含沙射影说是有人要对他下毒手。他检举曹星海指使人行过凶,但一分析就让人知道,他在误导办案人员。他把自己在“为华”所做的一切,说成是“打工仔”的行为而已。

伪装终究要被撕破的。办案人员从大量的证据材料中还是查清了他的本来面目。以他的名义出资22万元,买下象屿的办公用房,注册“象屿为华进出口公司”,条件是他自己当法人代表并掌握公章使用权,他是把这些作为投靠赖昌星的资本。他与赖昌星已达到某种默契,这22万元也是赖昌星“买单”。到1999年5月,风声不对时,李宝民快速注销“为华”公司,退回16.8万元竟占为己有。他从赖昌星处还借用了两部车子,一部说是被偷掉了,另一部“风度”车一直用到和他一起被工作组没收为止。他做的60多个货柜的走私香烟,所有的进出口单证都是他和他的女友制作,报关也是由他负责。只是提货、销售不用他沾边。李宝民说是赖昌星从未给过他一分钱。香烟走私不走私,他一概不知。他说,香烟复出口手续都是完整的。“我哪知道是不是走私呢!”

1999年11月,李宝民被拘留,随案移交审理组审理。他被关押在海城宾馆期间,曾脱光衣裤,又哭又闹,装疯卖傻,连看守武警都招架不住。

审理组的办案人员提到他,总是摇头不止。

在香烟案查清以后,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审理组负责香烟案的老吴提审了李宝民。

“你明知侯小虎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是为了欺骗海关。那你还让他办理进出口手续,是不是明知故犯?”老吴问。

李宝民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知道是知道,手续也确是我办的。但我总认为是他们在走私,我又没有卖香烟。”

“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制作假单证瞒天过海,正是走私的一个重要环节。李宝民,你说,你知罪不知罪?”

李宝民哭了:“在你的启发下,我认识到自己已犯了罪。但我不是主犯,主犯是侯小虎他们。”

老吴冷冷地回答:“认定主犯从犯的问题,是法院的事。你得对你的罪行有清楚的认识!”

当在笔录材料上签字时,提出这儿要改几个字,那儿和原意有出入。但不管怎么样,基本事实他无以改变了,最终他签字认可。

他的“犯罪故意”便被锁定了!他在第二批审判名单中出现,一审被判处死刑。
 
72 突破心理防线 
 
审理组碰到的李宝民这样“赖皮货”又何止一个!王燕棣又是这样一个典型代表。

此人先后把3个公司的经营权出卖给赖昌星用作走私。他先是华东实业总公司贸易一部的经理,后是华东实业象屿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象屿新中原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后3个公司都被用来从事过走私原油、汽车、香烟的犯罪活动。赖昌星付给他的代价是350万元。

他的这3个公司都有军队背景。

王燕棣1999年9月6日就被刑事拘留。

到案后,他声称一不出钱,二不出人,也不管货物进出,只是把公司交给远华去做转口贸易,每年收取代理费,有无走私行为自己并不知道。而面对上述3家公司的走私的各种证据,王继续诡辩,自己只管盖章,具体操作都是远华,对经营中是否走私毫不知情。

随着审讯力度不断加强,王燕棣仍拒不承认自己知道远华利用三家公司从事走私活动的事,他谨慎地选择用语,只把程度放到“感觉不大对头”、“好像其中有鬼”、“为了公司利益,还要继续合作”等等。

办案人员反复研究材料,寻找“审讯地雷”,力求一下子炸毁他的心理防线。“新大地”公司在远华走私成品油的犯罪活动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王燕棣曾受赖昌星之托,出面与陈燕新签订过转租博坦油库103号、104号油罐的协议。这份协议在搜捕王燕棣的办公室时落到工作组手里,而且他的所谓公司所在地、办公用房也是赖昌星提供的,产权还是远华所有。审讯人员再审王燕棣时,出示了那份“租罐协议”。

问:“上面的签字是你的亲笔吗?”

答:“是。是在陈燕新的办公室里签字的。”

“是你和陈燕新谈妥租罐事宜的吗?”

“是赖昌星和陈燕新谈妥了,让我出面签字的。”

“你参加谈判了吗?”

“你们有证据说明我参加谈判了吗?”王燕棣反问了一句。

办案人员抑制住激怒,冷静地说:“那你只是个傀儡了?赖昌星叫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王燕棣并不示弱:“我承认自己是个傀儡。收取人家的代理费,做点小事也是应该的!”

“这还是小事?你知道不知道,赖昌星利用这两个油罐走私了多少原油?”

“我未参与,又怎么知道!”

“你签的这份协议,就是走私原油的重要环节!”

“协议中有关于走私原油的内容吗?”

……

审讯又一次无果而终。剩下的“办公用房是远华房产”的材料,看来对王燕棣来说,也不是什么“审讯地雷”了。他完全可以推脱“借用远华的用房,就能证明我参与走私了吗”?

工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一条重要线索,王燕棣的公司被厦门海关处罚过。而且有一条走私船在深圳被扣,后来通过赖昌星北京的关系疏通,将这条船转口岸到厦门来办手续。王燕棣曾以军人的身份接受过调查,当然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也是由赖昌星授意的。

王燕棣乖乖地在笔录材料上签字后,审讯大功告成。他在第二批受审的案犯名单中出现,被判处死刑。
 
73 发现地下钱庄 
 
1999年9月初,从全国抽调来的办案人员正急如星火赶赴厦门参战的同时,由刘处长率领的侦查人员也正没日没夜地将侦查触角伸展到犯罪分子还在活动的所有地域,而且屡有收获。他们此时得知,远华集团的执行董事、赖昌星的二哥赖昌标因斗殴受重伤正在福州某医院治疗。刘处果决下令对保护、服侍赖昌标的人员采取查控措施,并电告厦门专案组领导,要求火速派员赶赴福州对查控人员进行询问以获取关于赖昌星集团的走私信息。

陈坤(赖昌标的专职司机)、赖其仁、赖水利等重要知情人落网。办案人员从他们的供述中得知赖昌标是赖氏走私集团中专门负责香烟走私的负责人,并且首次得知:陈坤等3人不但是运送走私香烟的专职司机,而且还负责收取烟款,每天收取金额最少的有几十万元,最多时有上千万元之巨。收取的巨额烟款又是由他们运送到晋江“东石丽”家或石狮市的杨丽、洪敏、区义家中,1995年以后则送到石狮金城信用社。

这是专案组最早获取的关于赖昌星走私集团走私资金流向的重要案情,然而当时人力紧张,而且主攻方向是撕开走私黑幕,所以这一重要案情被暂时搁置。1999年12月底,为赖昌星专门记走私黑账的陈赞成、蔡淦相继到案。陈赞成交待:1994年10月至1998年12月,远华走私收入约120亿元人民币。这些走私款由财务主管庄建群与晋江、石狮市的“地下钱庄”联系后,由赖其仁、施建国等押运,由陈坤、赖水利、赖文添等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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