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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厦门远华大案-第6部分

小说: 厦门远华大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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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的资料。林斌、吴成杭于1999年6月上旬,根据罗杰的指示全部销毁了1998年6月以前进出油库所有客户的资料!

雁过留声。调查人员除对涉嫌走私人员加大审问力度,从知情人口中获取材料外,取证工作抓住博坦公司的租金收入一环作为突破口进行重击。从银行往来账、销售收入明细账中查出共有22家客户租过油罐,其中7家租罐存储的是植物油。然而,仔细理一下经纬,实际付款的只有石油集团和新大地(远华操纵的空壳企业)两家,其他并未付款的公司实际上是向开元、新大地等进油单位购油的客户。

调查人员又向公司运作部上船办手续的所有当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他们回忆,开元的油有很多条船运来卸进油罐,其中就有“红宝石”、“蓝宝石”轮的油卸进103、104号罐,他们认为运作部应该存有这些记录资料。结果,在运作部负责人办公室里找到了1997年以来,泊靠博坦卸油的100多条油船的卸货记录,其中厦门石油集团的进口油数量很大。

调查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将油船资料按指定项目整理列成表格备查,缺口一处处被打开。经查库存尚有6万余吨成品油系进口油,专案组决定予以封存,责令公司交出库存油的货主名单。经核查,这些货主均在租罐客户的名单之中。

现任总经理瑞德,在调查人员通过翻译向他说明情况后,要求他配合专案组并提供所有资料,他表示要请示荷兰公司总部后答复。第二天,瑞德向专案组交出了储油的所有业务资料、向荷兰总部传送的电子资料的软盘拷贝。

至此,从博坦查获的植物油、原油走私的原始材料已经相当丰富了,博坦作为走私油的集散据点的真面目已暴露无遗,博坦公司参与植物油、原油走私犯罪事实清楚地呈现出来。

保税油存入博坦油罐,客户要递交海关的保税手续,非保税油进库,客户要提供海关的缴税证明。但博坦公司几年来在客户未提交海关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按客户指令装卸、储存走私进口的植物油26艘次34万多吨,走私进口的成品油166艘次近200万吨,并为走私分子销毁了客户装卸指令等证据。为此,“4·20”专案组于1999年8月23日,对涉嫌走私的64310吨成品油依法查扣,并准备进入变卖阶段;对博坦公司为走私油提供仓储、中转所收取的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责令上交专案组,待案件终结再作处理。

对此决定,博坦公司荷兰方通过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出面向福建省政府递交了一份《反映博坦公司情况的报告》,省政府转给专案组予以答复。专案组依据查证事实驳斥了《情况》所称“公司设备被误用”的辩言,并依据法律规定,义正词严地指出博坦公司并不是什么“受害者”,而是参与走私违法勾当的涉嫌者!
 
22 抓捕“陈总”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

调查人员在博坦油库获取的大量资料中,发现厦门石油公司原油走私进口的数量很大,而且石油公司一家向博坦油库租罐库容达80000立方米,其中又转租给如新大地等公司。

另外,从博坦油库荷方总经理来往函件中发现,1997年3月,当“赫斯特拉”油轮运载了38406.936吨原油抵泊博坦油库后,前任荷方总经理马丁致函博坦董事长陈燕新,询问凭海关手续装卸油品一事当如何处理。陈便打电话给赖昌星,要赖出面。赖回话说已与海关吴宇波(海关东渡办船管科科长)谈妥,让陈燕新请马丁去见海关吴科长。吴向马丁表示,海关手续可由厦门石油公司补办。陈要马丁以后不要管海关手续之事,只要按客户装卸油的指令执行就行了。而陈燕新还以厦门石油公司的名义向马丁发函,表示海关手续由该公司负责办理。此后,博坦油库走私油进出通道彻底被打开了。

调查人员还发现现场库存油中,进口油与国内油混罐存放。博坦公司的油库经理供称,这是厦门石油分公司的租罐,混装由来已久。根据上述重大疑点,专案组决定立即抓捕陈燕新归案。

陈燕新身兼数职,他既是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也是厦门石油公司的总经理,又是博坦公司的董事长,可算是大老板了。陈出生于1959年,也是晋江人,与赖昌星同乡,行政级别厅局级,是个实权在握的大人物。

1999年8月26日,福州市石油总公司的会议大厅里,陈总谈笑风生,正在向石油公司的干部职工作报告。报告结束,他风度翩翩先行离开会议大厅。在大门口,当他正要跨进汽车之际,抓捕人员一拥而上,向他出示法律手续,将他带向另一辆汽车,两个公安人员分列左右。他随身带的一只大黑皮包被打开,其中有数页电传统计数据。调查人员审阅后大喜,原来正是博坦所租油罐中1998年以来的进口油、内购油的入库数量统计表。进口油还注明了卸下的油轮名称。办案人员正愁无法分清混装罐中进口油的数量,这数页纸正好解决了这一疑难问题,得来全不费工夫!

大黑皮包中还有一本装帧精美的彩照集,50余幅彩照全是美女像,与每张彩照插在一起的各有一张名片。审讯人员就美女彩照集向陈燕新提问时,他表情异常狼狈。审讯人员正告陈燕新:“你不开口,但按图(名片)索骥,那些女人定会讲话。”陈燕新低下头,极不情愿地供述了彩照的“故事”:那五十几个女人全是陈燕新玩过的厦门各娱乐场所的三陪女。

“那你为何在彩照上编了号?而且将她们的名片收存?”

“是为了招待客户!”

审问的人听了这个国营大企业的头面人物的回答,全呆住了!专案组的领导听了汇报后,愤愤评论道:“什么叫腐败?听听陈燕新这个自白吧!”

陈燕新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以后,供认了他与赖昌星狼狈为奸的历程。
 
23 捉拿“傀儡” 
 
1996年5至6月间,赖有目的地请陈吃饭,向他了解博坦油库的仓储情况。下半年,赖昌星拉了杨前线与陈燕新一起喝酒,赖提出租罐做原油的转口贸易。年底,赖要求转租博坦已租给其他客户的油罐,“一关三检”(海关、商检、动植检、卫检)和其他方面问题,由赖自己搞定,并承诺送给陈远华大酒店5%的股权。从第一次接触开始,陈先后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

走私油与国内油混装,目的是通过厦门石油分公司的合法销售渠道销售走私油。1997年2月,陈燕新与赖昌星派去的厦门保税区新大地公司经理王燕棣,在其办公室里签订了油罐的转租协议。赖昌星开通了这一条走私油路以后,一船又一船的走私油轻而易举流进了国内市场,大笔大笔的暴利流进了赖昌星的钱库。

1999年6月,听到中纪委要查处厦门走私案后,赖昌星、侯小虎均分别要陈燕新把“新大地”做油的资料销毁。8月14日,杨前线被“两规”后,陈燕新销毁了远华大酒店5%股权转让承诺书。

1999年9月27日,厦门市检察院批捕陈燕新。赖昌星与陈燕新的“狼狈新传”从此画上句号。

赖昌星走私,招数之一是把众多的国有企业推到进出口的第一线,用金钱收买这些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专案组在“围攻”博坦油库时还发现了赖昌星另一招数,即是利用军队企业的招牌,掩护其走私犯罪活动,这次被他收买的人物叫做王燕棣。线索最初是在博坦油库租金收入账中发现的,有个称作“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的单位,不但自家付了几十万美金的租金,而且还代其他租罐客户支付租罐费。

另一个线索,是赖昌星与陈燕新谈妥转租油罐以后,是让一个叫王燕棣的人到陈燕新办公室里签了一份“转租协议”。而自1997年2月,油罐转租协议签订以后,赖昌星实际操纵的走私油品的前台角色(所有单证上的经营单位)均是新大地公司。据博坦涉案人员交待,以“新大地”名义进口的油,装卸指令却是一个叫邱允强的发出的,从未见过叫王燕棣的人。专案组领导果断决定:对王燕棣立案调查!调查人员先对“新大地公司”进行摸底。

王燕棣,户籍地南京,1998年前身份是军人,有特殊的社会和家庭背景。工商资料显示,他曾是华东实业总公司(军队企业)贸易二部的副经理,象屿新中原有限公司、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此人1995年就有在厦门从事走私活动的记录。1998年后已转业地方。

专案组派员赴南京执行抓捕王燕棣的任务。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奉命予以配合。最后摸清王当时不在南京,其行踪出现在厦门市内。抓捕组的警察立即在厦门王燕棣可能落脚的几个点搜捕。王燕棣终在厦门落网。

专案组领导考虑其身份的特殊背景,将其转移至深圳某地,并派出预审人员前往深圳进行审讯,弄清楚王燕棣成为赖昌星合作走私伙伴的历程。王的三家公司皆为空壳公司,实际走私活动的运作全由赖昌星走私集团控制和操纵,1997年以前主要走私香烟。经查,“新大地公司”的办公用房产权是远华公司的,搜查王燕棣办公室,找到了“新大地”与厦门石油公司签订的油罐转租协议。

王燕棣归案后供认,他1997年还掌握公司印章,后来就把印章交给侯小虎,看来,赖昌星花钱买断了利用王燕棣任职的三个公司的经营权,先后进行香烟和油品走私。王仅充当傀儡而已,赖昌星看中的是他的公司的军队背景!
 
24 “东方”卖权 


以东方公司名义走私的成品油数量达百万吨以上,举报信列举赖昌星走私网络中的重要人物中,就有东方公司总经理曹星海,且明确指出赖昌星利用东方公司的保税库走私成品油。但是,8月20日专案组来到东方公司,一天下来工作收获是5个小组中最小的。

该公司已基本停止营运,办案人员找到副总赵晓辉和一个财务。1997至1998年的财务账册不知下落。东方有两个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各有自己的账册。初步翻阅发现,同安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但负责人不知去向。

对负责保税业务的副总赵晓辉实行海关24小时留置。赵交待的最重要内容是公司将同安保税库、刘王店的保税油库及两库的大保税手册以1000万元的代价出租给赖昌星使用。从1995年起,公司也做过油品生意,但总数加起来不超过3万吨。那100万吨的成品油是谁做的呢?赵推说只有总经理曹星海清楚,而且保税公司经理是马金森,具体的事只有马明白。

东方公司的业务员提供了不少有用情况,其中有在同安海关以假转口报关进行核销、东方公司进口彩色显像管、原油、钢材等物品核销不了,由远华摆平等问题。

报关员连惠山是个重要人物,被海关留置。

曹星海在莆田被侦查人员拿获归案。

几个重要嫌疑人先后归案后,赖昌星利用东方名义走私的问题很快被查清。

1988年,东方科技发展公司更名为厦门东方发展公司,全民所有制,曹星海一直是法人代表。1995年东方公司以保税手续进口9000余只彩色显像管和1万多吨成品油。1995年底海关催核,还有半数以上数量核销不了。保税油库经理李宝民找赖昌星帮忙核销,赖昌星开价300万。曹星海与公司人员核算一下,彩管与成品油未核部分要补交税款600万元左右,支付赖昌星300万元的核销费用可节省下来300万元。于是曹拍板成交。曹与赖第一次交易做成,双方收获。

1996年初,李宝民牵线搭桥,曹与赖互请饭局,熟悉起来。其实,赖早有自己的打算。到1996年3月,同安海关办事处主任谢东风打电话约曹星海到远华会面。赖昌星、侯小虎赴会,东方公司曹带了马金森,谢是中介,一共5人。

谢东风像是会议主持人,又像是说客,他首先开场,远华希望能与东方合作。远华实力很强,并且在各方面都有很过硬的关系。东方与远华合作将获益不浅。

曹:“如何合作?”

赖:“你公司同安的保税库和刘王店的保税油库一年赢利能有多少?”

曹:“年收入光靠仓储收费约500万元;如果自己再做一点,收入会更大一些!”

赖:“远华付你1000万元一年,租用你两个库,如何?”

曹怦然心动。东方公司领导与财务测算后,觉得划算。曹星海定下同意与远华合作,打电话告诉谢东风,建议签个合同,并告知东方公司负责此事的是保税公司经理马金森和同安分公司经理郭振钦。谢东风说:赖昌星从来一言九鼎,人很义气,无需合同约束。谈妥后,两个保税库的两本大保税手册也就归远华使用起来。

1996年4月、12月,曹因公司资金紧张,主动向赖要了350万元,划在保税公司账上200万元,直接划到东方欠款客户账上150万元。春节前,赖昌星又主动给了100万元现金,由赵晓辉开车亲自取回。
 
25 蚁穴毁堤 


1997年,东方公司被香港一家公司、南京一家公司诉上法庭,都说发了3万吨原油,东方公司收到货竟不付款。曹星海被弄得莫名其妙,应诉时发现东方公司的印章是伪刻的。东方公司要求移送公安侦查,但过后不久两案再无声息,也无原告找东方公司了。原来,赖昌星私下出面把两个案子都给摆平了。

曹星海据此判断,赖昌星私刻了东方的印章。赖的不择手段由此可见一斑。赖昌星利用东方公司走私的内幕,后经涉案人员的供述和各环节获取的资料相互印证后被彻底查清。

赖昌星走私,在口岸各环节均是一路绿灯过关,因为他在所有环节都留下了买路钱,各关节点自有其网中人员站岗放哨,保驾护航。

商检局是一处重要环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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