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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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希言相比,老段是一个对于感情很专注的人,这从他动辄“缘分”的谈话中便能够看出来。
老段时常教导我们说:“爱情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要靠缘分,急不得,更游戏不得!爱情是人世间最美的一种物体,当你还没有看到它的时候,要以一种圣洁的心态来期待它;当它来到你身边的时候,要以一种膜拜的心态来迎接它;当你拥有它的时候,要以一种感激的心态来呵护和珍惜它……”
为了他的缘分,老段同志已经多年不识肉味了,而他老人家平日里居然依旧能够谈笑风生、镇定自若,这一点让我和希言很是钦佩不已。
不过还是出了一点小意外,老段由此落下了一个晕美女的毛病——不管是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有任何一个美女(而且绝不在乎该女美的指数如何,一视同仁的晕)多看几眼他,他老人家立马晕菜。
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个他参与创作的剧本拍摄片场,因为一个漂亮的女演员给他递了一杯水,他便义无反顾地当场倒地人事不省,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在
医院的病床上苏醒过来。
当然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多少有一点朋友戏谑的成分在里面,但我们还是能够从中看出来一点端倪。
关于我们三人对待女人的态度,读者还可以通过当事人在某年某月某日的一次谈话来窥得一斑——
“希言,问你一个问题。”我说,“如果你的女人是一条美人鱼,你希望她的上半身是女人下半截是鱼呢还是希望她下半身是女人上半截是鱼?”
“我靠不会吧,这么龌龊的问题。必须选吗?”
“必须选!”
“我要她下半身是女人。”
“佩服!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很实惠!”
“那是。女人嘛,光好看有什么用!”
“你呢?”我问老段。
老段至少犹豫了一分钟,最后痛下狠心说:“我反过来!我宁可她上半截是女人,爱情是需要脑袋参与的,和身体主义相比,我更愿意选择柏拉图式的爱情。”
我大表赞赏:“听到了吗希言?这就是高度!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这是多么的难得啊!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已经完全被物化了小男人,必须仰视才行。”
希言嚷嚷道:“不是吧,我不过是个正常的男人嘛,难道你愿意一辈子打飞枪啊!对了,别光说别人,你怎么选?”
“我宁可打一辈子光棍儿!”
“靠,不是说必须选的吗?”
“所以我选择放弃啊。”
“无聊!”老段最后给我作了总结。
这就是我对待女人的境界:要求完美!如果不够完美呢,那就宁缺勿滥!如果长时间都缺着呢?那,那就再说啦。总之我要的女人呢,一定要是一个自上而下都是女人的完整女人,绝不可能只有一半。只有上半截不行,只有下半截也不行……即使假设一下都不行!
我正想得出神,突然听到耳边一个悠远飘忽的声音说:
“你有没有感觉到我像一条鱼……”
我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惊出一身冷汗。
我抬头看,发现小艾就坐在我的面前,笑意吟吟地看着我。
“我靠,你怎么神出鬼没的!什么时候来的?”
“你今天怎么啦,我都来了半个钟头了你竟然还说这种话。你想什么啊,有心思?”
“没没没,没心思。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我是一条鱼,你会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先煎后吃呗!”
“你倒不客气。”
“当然啦,你看我像会客气那种人吗?”
接着刚才的话题说。
我喜欢完美的女人,但拒绝她们随身携带伺机赠送的爱情。我的原则是要做爱不要恋爱,要激情不要感情。虽然有时候也做出一幅爱意无限的情种模样,但我心里最清楚,那只是一种过程,或者是手段,或者是一件礼物,送出去我就不再拥有它了。
由于本人一贯的不近“情理”,导致了爱情这东西也开始对我嗤之以鼻,再也不肯光顾我。正像我开头说过的,现在非常不幸被言中了——即使是一条狗,在我面前也会吝啬爱情!
但是现在,上苍居然毫无保留和毫不掩饰地厚待了我。他给予我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在上半截和下半截都同时让我异常满意的“美人鱼”小艾!
其倾其所有的给予,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敢相信它的真实性。但是现在我又一次亲眼证实了这种“厚待”的真实存在。
——因为此刻,小艾就坐在我的对面。
小艾的美有很多地方甚至超过了我的想象,她让我经常想起古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类的词句。
她的美还体现在许多地方默契地配合着我的审美观:身材细长柔弱、性格文静内敛、语调平缓音色柔美,并且长发飘飘……
现在,小艾穿着洁白的纱质连衣长裙,颀长、挺拔,优雅得像一尊圣洁的女神。她静静地坐着,在灰黑的木板床上、在属于我的灰黑的床单上、在满目疮痍的属于我和另外两位同事共有的小房子里,很矜持地躲避着周围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小虫子的袭击,矜持地低着眉,躲避着我的带着中草药味的龌龊的眼神。
我舔舔干燥的下唇,斜靠在门框上,涎着脸看她。
“你今天,真是,太美了!”
“你什么意思啊?就是说本姑娘以前不美了?”小艾发嗔的样子原来也很好看。
“平常是漂亮,今天是美,不一样!”
“是吗?真是高论,不过这话我还是挺爱听的。”小艾顾左右而言他:“你们这儿可真够乱的,来的时候我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本来嘛!老段是个作家,希言是画家,作家和画家能是人吗?我呢,他们都说是一只狼……”
“我看也是。对了,他们俩人呢?”
“听说你要来都外出避难了。”
“我有那么可怕吗?”
“希言外面有妞,欢度周末去了。老段晕美女,年届不惑依然未婚落下的病根,所以是名副其实的属于外出避难了。”
“我真不明白你们仨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用老段的话说,这叫缘份!”
“我们之间有缘分吗?”
“我这个人不太相信缘分,但我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就你这样的。”
“我是什么样儿的啊?”
我想了一会儿,说:“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你这样的。”
小艾咬牙道:“难道我身上就没有一个值得一提的优点吗?”
“当然有。不过只是现在想不起来。”
“好吧,我会给你时间的,你可以拿出行动来证明。”
“证明什么?”
“证明你爱我啊!”
“谁说爱你了?我只是说喜欢,别自作多情好不好!”
“你——”小艾扑过来,一通王八拳耍得我眼花缭乱。我就势抱住她,在我怀里她的身体安静下来,嘴里还不依不饶:“说,你刚才的话是不是真的?”
缱绻了一会,小艾提议:“出去走走吧,外面空气很好。”
外面的确很舒爽,晚风习习、空气新鲜,并且居然有月亮。
我和小艾并排走在京顺路上这个北京边缘一个最普通的村庄的小胡同里,道路不是太好,偶有积水和突起的小石块,我们跳跳闪闪,始终保持着同步。
偶尔路过小商店的时候,在明亮的灯光里,也许是我邋遢的装束和小艾的美丽淑女形象太过悬殊,我能够清楚地感到周围异样的眼神。
我把这种想法告诉了小艾,她开心地说:“只有这样才算般配嘛。”
风有点凉,但感觉更清爽,我们随便地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没有目的地走——也许走路本身就是目的,起码对于我,与小艾在一起和谐地走路本身就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
我喜欢小艾。这是一种最切身的、但却仿佛幻觉中的感觉。
然而我不了解她,正像她不了解我一样。
截至目前为止,我们之间的了解仅限于对方的容貌、衣着、大致的爱好、极简单的工作性质,再就是对方此刻写在脸上的笑容与温情脉脉了。
2
我和小艾的相识始于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
公元2003年7月22日,我生命中的第二十八个生日。
那时我刚和我来北京后的第六任女友分手。
——她叫Dudu,一个非常sexy和open的时尚女孩儿,美国一家电动玩具公司驻中国公司职员。
Dudu是那种并不十分漂亮,但却第一眼就能让你“性”趣盎然的女人。她有着动人的飘逸的长发、细细的迷人的眼睛、挺拔的小巧的鼻子、微翘的湿润的嘴唇,以及动感的胸部、圆润的屁股、白皙的皮肤和丰满的身材……第一次见面,我惊为大号的厚嘴唇的林忆莲!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能否称之为恋爱。其实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两个月前分手,我们在一起的全部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三个月,其中包括我们之间为期四十七天的
同居生活。
我们认识在一个网友聚会上。
我有一段时间由于极度无聊常常游荡在网络的虚幻世界里打发时间,在新浪网的一个叫做“同病相恋”的聊天室里上认识很多志同道合的荡寇游侠和痴男怨女,其中就包括Dudu。
记得那天大约是2003年的5月,聊天室的常务室友们第一次聚会。由于人很多,而且来自全国各地,甚至还有一个洋妞儿专程从新西兰赶来,口音各异,远没有在网路上感觉那么好,所以最后分手的时候除了那个洋妞儿基本上没对什么人留下特殊印象。
其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那时我正在用蹩脚的英语跟那个洋妞儿对付,其间想用一个词“缘分”和她套套近乎,却一时死活不知如何表达,就问身边的一个穿得很少的北京女孩儿:
“请问你知道缘分在英语里怎么说吗?”
她好像没听明白:“什么?猿粪?”
“对,缘分,在英语里怎么说?”
“猿粪就是猴屎呗,翻译成英语就是shit of monkey。”她很利落地回答。
我差点晕了过去:“我说的是‘缘分’啊大姐,就是佛教里面讲的那种人与人之间的,情缘!”
等明白过来以后,那个女孩儿立马笑翻了天。笑完了以后,她又一连气地说了十几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说:“没关系,其实想开了,这两样东西倒是挺接近的。”
然后她就开始很认真地思考:“缘分,在英语里好像还真的就没有听过这个词。fate?”
我说:“不对,fate说的是一个人的命运,是个体的,而缘分是两个人的事情,fate就像是两条线,而缘分应该是这两条线注定要交叉在一起的那个力量。”
女孩儿连连点头:“对对对。想不起来了,我回去给你查查字典。”
这个女孩儿就是Dudu。
然后,在后来的二三四次聚会中,每次见面Dudu都会执著地给我提供一个她最新了解到的关于缘分在英文里的说法,第一次是“predestined relationship” 或者“predeterminated love”,第二次是“feeling of affinity”,在经过我一次次的摇头晃脑之后,第三次,Dudu干脆拿来一个巨无霸的句子来:
“The lot or luck by which people are brought together。”
我说:“不会吧,这么恐怖,一个这么简单而又美好的词汇被老外们说得这么费力,那也太煞风景了。”
Dudu摊开手说:“我就这些了。”
我说:“算了,别再费力气了,就用那个‘shit of monkey’吧,我觉得还是它最贴切,也最上口。”
Dudu又红了脸。
我说:“你相信缘分吗?”
Dudu说:“信,真的信!你呢?”
我想了一下:“信吧。”
接下来是第五次聚会。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Dudu好像更多些。不知怎么后来大家就玩起了扑克牌游戏。我的一个魔术扑克玩法技惊四座,并赢得了最热烈的赞赏。Dudu不服气,而她的赌法更是震惊四座,赢得了更为热烈的掌声和喝彩。
她说:“hi,光屁股(我的网名叫无衣人),敢不敢和我赌,你输了当场脱光衣服,做一回真正的无衣人,并且要站在桌子上show一分钟……”
房间里顿时欢呼雷动,呼哨声响成一片。
“要是我赢了呢?”我问。
“随你怎么样……”由于酒的缘故,Dudu豪气干云。
“和我
同居一个月!怎么样?”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我自己也突然觉得玩笑有点过。
果然,话一落地整个场子又一次更大规模和更大程度地沸腾了。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所有人的声音都是叫好和呐喊助威声,居然没有人表示反对。
Dudu看上去也被吓了一跳,但仅仅犹豫片刻,随即也被现场的气氛融化了。
“没问题,一言为定!”她拍着桌子大喊大叫。
结果我赢了。
Dudu没有食言,第二天我搬到了Dudu的单身公寓(由于我的居住条件太差,所以也只好选择倒插门)。
后来我们又口拟了补充协议,时间由原来的固定一个月,改为:从第三天开始,直到她弄明白我魔术的真相,期间可以随时终止。
在此之后Dudu看上去相当努力地思考和研究了二十几天,依然毫无结果。
第四十七天的晚上,在刚刚经过历时四十分钟的如此这般之后,我和Dudu躺在床上看着电视机里一个无聊的肥皂剧。
她好像已经忘记了打赌的事,已经有十几天都没有提过了。
她将一只光脚丫故意伸到我的脸前,晃来晃去,挡住我看电视的视线,后来几乎伸进我的嘴里去了。
我不耐烦地推开她。
她很不高兴:“那么凶干吗?”
她光着身子扑过来,骑在我的背上:“我明天下午可以不用上班,你陪我去买衣服吧。”
“我还要上班呢。”
“请个假嘛!”
“不行,最近比较忙。”
“你那破工作有什么可忙的啊,才那么点钱,辞了算了!”
“辞了我喝西北风去啊。”
“我有钱啊。”
“你养我?”
“好啊,我养你!”
“那我不成了吃软饭的了!”
“那怕什么,只要我们不说谁知道啊?”
“靠,我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李嘉诚都养不起我,你行吗?”
“跟我在一起你就不会了。”
“你那么有把握?”
“你可以的,我相信你!”
我不理她。
她没完没了:“行不行吗?说话嘛……”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提醒了她:“我们俩只是在打赌啊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