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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纪连海说甄嬛-第7部分

小说: 纪连海说甄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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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珽与年羹尧的第一次结怨: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的《雍正朝起居注册》记载,蔡珽与年羹尧的第一冲突发生在康熙末期。当时储位之争日趋激烈,雍正也参与其中,并且为了扩展自己的势力,想在大臣翰林中培植亲信,年羹尧作为雍正府邸之人,留意此事,向雍正推荐了声望颇高的蔡珽。并夸口说:“臣传王谕,伊必来效力行走。”未料到年羹尧在1721年去请蔡珽,却遭到蔡珽拒绝,于是年羹尧对蔡珽开始抱有成见,而蔡珽的出任四川巡抚又使这一矛盾冲突进一步激化。

蔡珽与年羹尧的第二次结怨:1722年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康熙皇帝却突然“急特简”蔡珽前往四川出任四川巡抚,年羹尧仍为四川总督。这一决定,改变了年羹尧一手遮川的局面。根据清代李绂的《穆堂初稿》、清代钱仪吉的《清代碑传全集》和《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所记载的材料综合分析,我们得知蔡珽既不与年羹尧一党;又无意与年羹尧交结。起初其“忽闻西行,(心内)怅然失所”,根本不愿来川;且其声望又极高,时任“翰林院掌院学士”,“文学诸臣归重”,不可能趋附年羹尧;而其个性也是“素负才而专己”,更不可能对年羹尧俯首帖耳。因此从各方面判断,蔡珽都不能见容于年羹尧,且会与之分庭抗礼;而年羹尧也不愿接纳蔡珽,更不甘心失去他在四川独专的地位。因此蔡珽在任期间,年羹尧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找一切机会“罗织必欲扳扯”,试图把蔡珽从四川巡抚任上排挤下去,恢复独专局面。

就在这个时候,1722年冬,康熙皇帝病死了。年羹尧迎来了他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此后的形势逐渐变得越来越对年羹尧有利了。此后,年羹尧弹劾四川巡抚蔡珽威逼所属知府蒋兴仁致死,蔡珽因此被罢官,经审讯后定为斩监候;而年羹尧的私人王景灏得以出任四川巡抚。蔡珽被押到北京后,雍正皇帝不同意刑部把他监禁起来,反而特地召见他。蔡珽陈述了自己在任时因对抗年羹尧而遭诬陷的情况,又上奏了年羹尧“贪暴”的种种情形。雍正皇帝于是传谕说:“蔡珽是年羹尧参奏的,若把他绳之以法,人们一定会认为是朕听了年羹尧的话才杀他的。这样就让年羹尧操持了朝廷威福之柄。”因此,雍正皇帝不仅没有给蔡珽治罪,而且升任他作了左都御史,成为对付年羹尧的得力工具。蔡珽担任左都御史,那形势肯定就越来越不利于年羹尧了!

第十六章 金缕衣的秘密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三十一、三十二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陵容一朝得宠,炙手可热,更得御赐金缕衣。

这里,就有个问题:金缕衣,是人穿的衣服么?

《金缕衣》本是中唐时的一首流行歌词。据说元和(806~820)时镇海节度使李锜酷爱此词,常命侍妾杜秋娘在酒宴上演唱(见杜牧《杜秋娘诗》及自注)。歌词的作者已不可考。有的唐诗选本径题为杜秋娘作或李锜作,是不确的。《金缕衣》:“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金缕衣:缀有金线的衣服,比喻荣华富贵。惜取:珍惜。堪:可以,能够。直须:尽管。直:直接,爽快。莫待:不要等到。韵译:我劝你不要顾惜华贵的金缕衣,我劝你一定要珍惜青春少年时。花开宜折的时候就要抓紧去折,不要等到花谢时只折了个空枝。

“中国有服装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中华民族是个注重服饰的民族,古代服饰不仅美轮美奂、赏心悦目,而且能彰显身份、区分尊卑、契合礼仪。服饰背后体现着丰富、独特的传统文化底蕴,大有文章。

清代宫廷服饰的来源,除一部分荷包等小物件由后妃、宫女闲暇时手工制作,其余大半则由江南三织造承担。三织造局,即江宁、苏州、杭州织造局,是宫廷服饰的主要原料产地和服饰制作处,于顺治年间设立。三处织造各有所长:江宁以妆花织造取胜,苏州擅缂丝,杭州以刺绣见长。江宁织造主要承造大红蟒缎、大红缎匹、金拆缨,专门制织各种制帛,各色驾衣、丝绸和线罗等。宫中御用之锦缎,大多由南京制造,由于其锦缎美似云霞,而被称为“云锦”。云锦诸品种中的妆花是一种以挖梭为主要显花手段的重纬织物,其色彩可高达三四十色,且不论经纬向均可随意配色,还加饰了大量金银线,锦面达到逐花异色、金彩辉映的效果,是我国织锦技术最高成就的代表。宫中所用的缂丝、刺绣品多产于苏州,苏州织造常承担各种绣活和各类布匹的采买。其丝织品分为“上用”(帝后专用)及官用(赏赐王公官员)两类,丝织品有绫、罗、绸、缎、纱等,尤以织宋式锦著称。杭州织造局主要织办纺丝、绫、杭细、各色丝线和长短不一的画绢等,主要丝织品有绸、杭纺、杭绫、帛等,杭州织造“用丝皆重”,由于丝质好,故而持有轻薄柔软的特色。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史书记载,镶滚之费更甚,有所谓白旗边、金白鬼子栏干、牡丹带、盘金满绣等各色,一衫一裙镶滚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镶条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绫绸,新时离奇,变色以后很难拆改。又有将羊皮做袄反穿,皮上亦加镶滚,更有排须云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旗装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

康熙年间: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垂肩。

乾隆年间: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黄色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栏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栏干,足着红色绣花鞋。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黄色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玉衣也叫“玉匣”、“玉柙”。玉衣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东周时的“缀玉面幕”、“缀玉衣服”。汉代皇帝和贵族死后用为殓服。由于等级不同,玉衣有金缕(帝王级)、银缕(诸侯王级)、铜缕(公侯级)之分。到三国时曹丕下诏禁用玉衣,共流行了四百年。到目前为止,全国共发现玉衣二十余件,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墓中出土的两件金缕玉衣是其中年代最早、做工最精美的。

1968年满城汉墓出土的两套金缕玉衣,保存完整,形状如人体,各由两千多玉片用金丝编缀而成,每块玉片的大小和形状都经过严密设计和精细加工,可见当时高超的手工艺水平。金缕玉衣是汉代规格最高的丧葬殓服,大致出现在西汉文景时期。据《西京杂志》记载,汉代帝王下葬都用“珠襦玉匣”,形如铠甲,用金丝连接。这种玉匣就是人们日常说的金缕玉衣。当时人们十分迷信玉能够保持尸骨不朽,更把玉作为一种高贵的礼器和身份的象征。

原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人谢根荣将自己保存的玉片交给北京中博雅文物鉴定中心主任牛福忠,由其串成玉衣,牛福忠自称“并不值多少钱”,圈内人给这种仿制玉衣作价不过1万元/件。之后牛福忠找到包括王文祥(中国收藏家协会原秘书长)、杨伯达(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杨富绪(北京大学宝石鉴定中心原主任教授)在内的5位专家,专家对“金缕玉衣”写出文字说明,称其估值为24亿元。这份文字说明成为谢根荣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的凭证。持有者借此从北京建行5家支行骗取贷款6。6亿余元。事件一出,各界一片哗然。

第十七章 和亲的历史和种类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三十三、三十四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准噶尔使者入宫求亲,皇帝将先帝幼女朝瑰公主嫁给准噶尔可汗……不料,准噶尔老可汗娶得朝瑰三日后便暴毙,公主按当地习俗下嫁给老可汗之子。

这里,就有个问题:大清王朝的历史上,是否有过和亲一事呢?

我们要知道,这段故事,取自历史上的三段故事:一是西汉初年的和亲;二是西汉后期的和亲——昭君出塞;三是清朝的和亲。

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或同一种族的两个不同政权的首领之间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尽管双方和亲的最初动机不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都是为了避战言和,保持长久的和好。严格意义上的和亲始于西汉,终于清代,但“和亲”之名及华夏与夷狄之间的政治婚姻却出现于先秦。

从和亲的类型上看,一种是针对敌对的民族,如西汉初年与匈奴的和亲,一种用于友好的民族,如西汉中期与乌孙的和亲,唐代衡阳公主与阿史那社尔的和亲;再一种用于已经内属的少数民族,如西汉末年与南匈奴的和亲。

从和亲的动机来看,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以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强弱为出发点来决定是否和亲。这一点又包含了两种情况:一是当中原王朝实力薄弱时期,为了求得边境安宁,不得不与少数民族和亲,如汉初刘邦与冒顿单于的和亲;二是当中原王朝势强力大时,少数民族为了寻求中原王朝的认可和支持,或由于向往中原先进生产及生活方式,主动向中原王朝请婚,如唐代西突厥的多次请婚。

二、通过和亲政策,达到“以夷制夷”的目的,如唐代就通过与突厥的和亲,使突厥贵族进入皇族,优待他们,利用他们比较熟悉本民族的优势,给他们封官加爵,从而达到对突厥的统治。

西汉第一位远嫁乌孙的公主——刘细君。与汉相比,乌孙是个相当落后的民族。细君生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中原,又是汉宗室之女,自幼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文化熏陶。她远别家人,来到乌孙,除了其他各种困难和痛苦,还必须要以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去接受乌孙民族的习俗。这对于一个来自“礼仪之邦”的女子来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昆莫猎骄靡后曾使其孙岑陬娶细君为妻,细君不肯从命,上书汉朝天子,希冀能得到亲人的支持。汉天子的回答是:“从其国俗,吾欲与乌孙共灭胡。”细君无奈,为了汉帝征服匈奴的大业,她只得再次成为岑陬的妻子。细君最后老死乌孙,终生不曾归汉。后世流传的她的《悲愁歌》便反映了她当时的心情:“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中国和亲史到了清代才达到顶峰,虽然目前很难做出精确统计,但据秦永洲和华立的统计,自天命初到乾隆末下嫁到外藩蒙古的,“从公主到乡君就有七十余人之多。见诸《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的额驸有六十九人,八旗中的尚不在内”。

雍正时期的两次和亲,一次是怡亲王胤祥的女儿,一次是庄亲王胤禄的女儿,而且这两个孩子分别嫁给了喀尔喀亲王之子和科尔沁郡王,并没有将先皇之女嫁给准噶尔的事情发生。

第十八章 贡茶的背后

看过《后宫甄嬛传》第三十五、三十六两集的朋友们,一定会注意到下面的情节:甄嬛以茶叶之事告知皇帝宫中贡品都是先入年羹尧与敦亲王府邸,剩余的才送入宫中,建议皇帝不必动怒,而将此事刻意宣扬出去,使年羹尧和敦亲王等人失尽人心。

这里,就有个问题:不管《甄嬛传》的故事是真是假,这历史上有没有“宫中贡品都是先入他人府邸,最后才送入宫中”这样的事情呢?

告诉您吧,这样的事,不但有,而且还不少呢。

明清两代,皇家所用的东西,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一为地方贡品;二为上林苑(专为皇宫生产食品的“皇家农场”)自产,三为负责皇家饮食的光禄寺向民间采办。采办是一种商业活动,按道理说比皇家自己办农场更节省成本,比向各地官府索贡更仁慈,但由于在权力通吃一切的体制下,皇家采办和卖东西的商户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一方面,采办的光禄寺官员勾结中介,虚报价格,所吃的回扣惊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言:“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槅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宫廷修房子如此,采办食品亦是如此,这是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下一切政府采购的通病。而另一方面,又如白居易《卖炭翁》所描写的那样,把持这一买卖的官商欺压那些小供货商,先拿货后给钱,而且给钱时七扣八减。明朝皇帝中最为体恤民情的孝宗曾下令:“买办供应,即宜给价,不许行头用强赊买。今后但有指称报头等名目,强赊害人,所司严以法治之。”

和明朝不一样,清朝有个特殊的机构内务府,专司皇宫日常生活的用品采购和管理,是一大肥缺。而光禄寺便边缘化了,沦落为仅仅负责朝廷节庆、典礼等大型政治活动的饮食。这类“国宴”并不常有,所以光禄寺的油水比起内务府差多了。因此清代民谣中,“光禄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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