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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袁世凯评传-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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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在中国内地所设有的病院、寺院、学校等,中国一概允许其拥有土地所有权;
(3)日中合办必要地方的警察,或在此等地方的警察官署中,聘用多数日本人,以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4)中国所需军械的半数以上须由日本采办,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的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采买日本材料;
(5)将连接武昌与九江、南昌的铁路,及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的各线铁路建造权,让与日本;
(6)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如需外国资本,先向日本协议;
(7)日本人在中国有传教之权。39

送“高帽”的学问四(1)

在听完日置益对“二十一条”的陈述后,袁世凯并未动怒,而是以外交辞令告诉日本人,“中日两国亲善为我之夙望,但关于交涉事宜应由外交部主管办理。当交曹次长带回外交部,由外交总长与贵公使交涉。”在日使辞出后,袁将条约文本留下细读。当晚,袁召集紧急会议,国务卿徐世昌、陆军总长段祺瑞、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外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连续会议三天,详议对策。袁在告知他们日本“觉书”(即二十一条)的大致内容后,指出日本“意在控制我国,不可轻视。至于觉书第五项竟以朝鲜看待我国,万万不可与他商议。”此后,他便与梁士诒等密商避重就轻的办法40。对于“二十一条”,袁曾逐条批注,整个谈判实即根据他的指示进行。
例如,对于第一条批称:此本于前清中俄协定,东三省会议时已允继续俄国未满之年限,由日本展续满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将来若能收回,对于年限没有多大关系,此条不必争论。对于承认(日本接收)德国利益问题,批称:应双方合议,何能由日本议定,由我承认?这是将来之事,不必先行商议,可从缓议。对于合办矿业,批称:可答应一二处,须照矿业条例办理,愈少愈好,可留与国人自办。对于建造铁路,批称:须与他国借款造路相同,铁路行政权须由中国人自行管理,日本只可允以管理借款之会计审核权,惟须斟酌慎重。对于开商埠,批称:须用自开办法,并应限制,免(得)日本人充斥而来,反客为主。对于汉冶萍矿厂,批称:这是商办公司,政府不能代谋。对沿海地区之让与,批称:荒唐、荒唐,领土怎能让与第三国。对内地杂居,批称:治外法权没有收回之前,不能允与杂居。至于第五号,批称:此项限制我国主权,简直似以朝鲜视我,这种条件岂平等国所应提出,实堪痛恨,万万不可开议,切记切记。41
如果说袁世凯是枭雄,那么他处理“二十一条”的手法,最能表现其枭雄本色。这是袁从政以来所遇到过的最大外交挑战,他决计顶住,即使明里顶不住,暗里也要顶住。为此,他从四个方面着手布置。
第一个方面,是摸清日本的底牌,以确定外交谈判的方针和对策。“二十一条”提出的次日下午,袁即交给总统府秘书曾彝进42一项任务,要他即刻拜访总统府日籍法律顾问有贺长雄43,摸清日方此番的真正意图何在,在得知有贺也不知道其中内幕后,即提供旅费一万元,遣有贺赴日一行,利用他与日本政界元老松方侯爵44和山县公爵45的关系,摸清日方的底牌。不久,有贺返回北京,向来接他的曾叔度透露了此事的原委和日本元老的态度。
下车见面,我问他(有贺)消息怎样?他一言不发,约我同到他的寓所详谈。到有贺秦老胡同的寓所后,他说:“这件事真相已明。我见了松方侯爵,哪里知道,侯爵实不知其内容。如此大事,并未经过御前会议,松方只知道大隈要与中国解决悬案,不知其他。我乃将二十一条内容告之松方,并言日本公使直接向驻在国元首提出要求,有失国际间通行礼貌。松方说:‘大隈重信言大而夸,你快回华告诉袁世凯,满洲系我帝国臣民以血肉性命向俄国人手里夺过来的,应当予帝国以发展的机会。至于满洲以外中国领土上的主权及一切,帝国毫无侵犯的意思。大隈的要求,是他大隈重信的要求,帝国臣民不见得都支持他的要求’”云云。有贺附言:“山县公爵,我因保守秘密,怕招人耳目,故未往见”云云。
我将其言回报项城(即袁世凯),项城喜云:“得要领了,得要领了。满洲以外的要求,当然半个字也不能答应他。就是满洲,俄国所抢去的,他日本都拿去了,他还想要发展,你发展了,我却瘪了。”……
项城又派我一项很难的任务,在二十一条未发生以前,项城叫我联络日本浪人,即日本人有相当智识而怀才抑郁者,挥金与交。数年之间,经我手推荐了若干人。项城就选定了六七人,最高有每月给五百元者,至少者亦月给二百元。直言之,即我方收买的日本间谍。其事极密,除项城与我外,无第三人知之。项城说:“现在正当紧要关头,你务必常跟他们联络,无论何种情报,是真是假,是虚是实,是大是小,都来报告我。并且你见了他们,应该说什么话,也要斟酌。你预先来问我,我告诉你”云云。我担负此项任务,即与彼等往来,竭力搜求日本公使馆的内部情形,但毫无所得。我将我无能情形,回报项城,请求解除此项任务。项城说:“我所想要知道的,不专指日本使馆内部情形,我要知道日本商民之动静。例如最近来的日本人多,还是回国的日本人多,以及他们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走。走时是否把家财一起卖尽,有一去不复返之势。是否接到日本公使馆或领事馆的命令,劝他们回国”云云。46

送“高帽”的学问四(2)

袁世凯之所以要随时了解日本侨民在华的动向,显然也是为了摸清日方的底线,是虚声恫吓还是真的要诉诸武力,以此把握谈判的分寸。对于有贺带回的信息,袁也并不完全相信,随后又派金邦平等二次前往日本拜访松方,证实有贺所说确实后,才松了一口气。此后袁即让曾叔度前往有贺长雄处研究日本宪法,曾不愿意去,认为这种时候研究什么宪法,未免迂腐。袁告诉他:“我现在所想知道的,乃是外交真正决裂后,大隈应取何种态度,他能否奏请天皇即日派兵来中国。依日本宪法,天皇必须依他所请出兵呢?还是可以驳回不出兵呢?关键在此。你万不可将此问题涉及“二十一条”,宜用旁敲侧击法,叫他就宪法论上解答问题47。”在得到有贺对“二十一条”交涉失败后,就宪法而言日本八成不会因此出兵的分析后,袁指示在交涉中持强硬但不激怒对方的方针。由于探得了大隈内阁此次交涉的底细,袁的应对方略使得日方颇为被动,据中国驻日公使陆宗舆电告,“大隈内阁得袁氏复文,惊袁氏之胆大。而未经御前会议,自己即提出此项要求,遭袁氏回敬一棒,狼狈万状。不得已上奏天皇,已开御前会议”云云48。袁的摸底活动,显然深合“知己知彼”的战法,故中国虽处于劣势,但在谈判对手面前起初并未落下风。
第二即为配合第一步的摸底活动,在谈判中采用拖延战术。袁世凯既已决定坐下来同日本人谈,即再次起用了擅长在困难局面下谈判的陆征祥(如前不久进行的与俄国人进行的有关蒙古主权的交涉)担任外交总长,以代替在对外交涉上不那么在行的孙宝琦49,并指示陆征祥、曹汝霖应逐项逐条商议,不可笼统并商,尽量拖延谈判。
日本要求谈判尽快得出结果,每天会谈一次以加速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签订条约。而袁世凯却极力拖延,希望得到外国的外交支援,特别是美国的支援。中国代表团的组成是外交部与日方代表团需要立即解决的另一问题。中国提出双方应各组成五人代表团。……日本提出只由公使和外交总长出席,顶多带一名秘书,构成三人代表团。显然日本公使是奉东京之命要进行秘密谈判,把和北京讲英语国家公使有来往,特别是与国外讲英语国家新闻界有联系的中方人员排除在外。日本坚持己见,迫使中国撤回自己的建议,接受日本的反建议。因此我(即顾维钧,时任国务院和总统府英语秘书)和另一位秘书被排斥于中国代表团之外。我虽未参加谈判,这并不意味着我对每次谈判内容和进展毫无所知。事实上,外交总长每次和日本公使及其同事会晤之后,总是召开小型会议,讨论会晤中提出的问题。
头几次会谈的时间很长,除了程序问题外,没有什么进展。实际上,袁世凯总统曾指示陆征祥先生,要他尽量拖延,这和日本公使要尽快结束谈判的急切心情完全矛盾。为了执行总统的指示,陆先生想出许多巧妙的计策来拖延谈判。日本要天天谈,每周五次,陆则提出每周开会一次,并且和颜悦色地和日方争辩。他说他很忙,有许多别的外交问题等他处理,他还要参加内阁的会议。日本公使多方坚持,最后达成妥协,每周会谈三次。
陆的另一任务是缩短每次会谈的时间。已有决定每周会谈三次,时间是下午四点至六点。陆的妙计是每次说完开场白后即命献茶,尽管日本公使不悦,他还是决意尽量使喝茶的时间拖长,而日置益50先生也知道这是东方待客的礼节,无法加以拒绝。
第三就是向西方国家特别是美、英及报界秘密透露日本独霸中国权益的计划,即“二十一条”的细节,引起列强的关注,以牵制和对日本施加国际压力。这一任务是由袁世凯的英文秘书顾维钧具体执行的。
此时,北京急需从国际上获得外交方面的支持。尽管中国许诺将此事保守秘密,不让其他国家知道,但我向总统和外交总长说明,这种许诺是在威胁之下作出的,中国没有义务遵守。根据世界的形势,惟一能给中国以外交和道义上的支持的是美国。……
这时关于二十一条的消息少量而不断地出现在外国的报纸上,引起了各国,特别是华盛顿和伦敦的关注。我征得总统和外交总长的完全同意,和英美公使馆保持接触。我每次在外交部开完会后,如不是当天下午,至晚在第二天便去见美国公使芮恩施51和英国公使朱尔典。当日本驻华盛顿大使电询政府二十一条的详情,尤其是第五号时,东京开始焦急不安,显然东京并未将二十一条的性质及谈判进展等详情通报其驻外使馆,据报日本驻华盛顿大使完全不知道所谓的第五号。但(美国)国务院出示了二十一条的全文副本,使日本大使非常难堪。此后日本政府也开始感到难堪,当然不是为了在北京的谈判中,而是在和华盛顿和伦敦的关系上确实是这样。秘密泄露后,至少是日本外相感到,如果继续否认二十一条及其第五号的存在,殊非明智之举。秘密越来越公开,日本谈判代表对中国政府的压力越来越大,企图迅速签订条约,结束谈判。陆征祥仍采取拖延办法,但已越来越不灵了。在日本的强大压力下,他只好一点一点地把前四号的谈判结束下来。52

送“高帽”的学问四(3)

其实,在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半个多月后,袁即通过专办秘密外交的蔡廷干,将此事透露给了西方。2月11日和15日,英国记者端纳(后曾任张学良和蒋介石的顾问)和袁的政治顾问莫里循就先后将条约全文传达给了《泰晤士报》和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53。消息的透露很快就产生了应有的效果。美国国务卿布赖恩3月照会日本驻美大使,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与其过去所做出的关于中国主权的声明不相符合,美国在原则上“反对日本有关山东、南满、蒙古东部的要求”;同时,美国“对一个外国在政治上、军事上或经济上对中国行使支配权力,不能漠不关心”,日本的这些提议如果被接受,“就会排斥美国人,使他们不能平等参加中国的经济和工业发展,并限制了中国的政治独立”。美国的政策“是要维持中国的独立、完整和商业自由,并保持美国人在中国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日本以最后通牒的方式强迫中国签订协约后,布赖恩国务卿于5月11日再次照会中、日两国政府,声明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政府间已经缔结或行将缔结的任何协定或约定,凡有损害美国及其在华公民的条约权利或中华民国政治或领土完整,或通称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对华政策者,一概不能承认54。”
美国的介入无疑是对日本的重大压力。日本只得否认第五号要求的存在,并匆匆结束了条约的谈判,它原来的企图只实现了少一半,而把中国变为像朝鲜那样的保护国,以便将来加以吞并的阴谋完全失败,大隈内阁后来即因此而倒台。从此,美国被日本视为实现自己在中国和东太平洋霸业的最大障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二十一条”可以被视作未来太平洋战争的远因,在那次战争中,中美最终结盟,彻底击垮了日本的帝国迷梦。
第四,扶植张作霖作为关外的政治强人,以此阻遏日本对东北的渗透和控制。读民国初年那段历史,常令人感叹扼腕,国家内乱不止,国势危殆,西边的新疆和东边的满蒙分别被沙俄和日本这两个强邻所窥伺,它们之所以今天还属于中国,不能不承认当时一西一东两个强人的柱石作用,西边的强人是新疆的都督杨增新,东边的强人是东北的张作霖。
杨增新(1863—1928)字鼎臣,云南蒙自人,光绪十四年(1889)进士。历任甘肃中卫、天水县知县,河州知州,甘肃武备学堂总办、候补道,新疆陆军学堂总办,阿克苏道、镇迪道道尹,新疆提法使(即官制改革前的按察使);1912年由袁世凯任命为新疆都督。杨在政治上亲北洋,“终袁世凯之世,他是拥护袁世凯的”,“他每次提起袁,总是以‘项城’相呼,认为‘项城’在世时对新疆的一切措施是谅解并且支持的,比起后来的黎(元洪)、段(祺瑞)好得多55。”杨增新虽是进士出身,却并不迂腐,而是奉行黄老,善于以术驭人。在新疆当时极为复杂危险的局势面前,他能敉平内乱,潜消反侧,挫败沙俄分裂新疆,攫夺领土的种种阴谋,表现了出色的领导才能。1916年,他妥善处理了自俄国逃入新疆的三十万哈萨克和吉尔吉斯难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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