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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帝国的终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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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帝国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帝国制度是从邦国制度过渡而来的。所谓〃邦国〃,是指西周封建到春秋战国时期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国家制度,是我们民族国家形态的初级阶段。当时,中华大地上遍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封国)。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交往(通婚、通商、结盟、战争),又共同拥戴其中一个(具体地说就是周),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组成号称〃天下〃的松散的联邦或邦联。这就是〃邦国制度〃。它的建立,如前所述,就是〃封建〃(封土建国);它的特点,则是〃一个天下,许多国家〃。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共主),各国却有各自的国君(君主),因此又是〃一个天子,许多国君〃。由于这些国家和国君其实是有独立主权的,因此〃邦国〃类似于联邦或邦联。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一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各国也由这个所谓的天子〃封建〃而成,因此史书上一般都把诸侯国称为〃封国〃。但我们要说清楚,封建也好,共主也好,都只是名义上和礼仪上的。各国的领地,其实不少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而且,要扩大地盘,还得再打,只不过打下来以后,要到周天子那里去办个手续罢了。但这个手续仍很重要。没有这道手续,就不是邦国制度了。

这些国家在封建之初大多还很幼稚,是否成形也尚待商榷。所谓〃夏禹万国,商汤三千〃,岂能都是国家?恐怕不少是部落。周武时八百诸侯,也多半有些是国家,有些是部落国家。这样的状态,是与其叫做〃国〃,不如叫做〃邦〃的。邦,可以理解为介乎国家与非国家之间的政治组织,即〃准国家〃。比如联合起来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State(旧译为州),就是邦。正因为是邦,这才先是组成邦联,后又组成联邦。封建之初的那些诸侯国,就多少有这么点意思。只不过在美国人那里,是十三个邦组成〃合众国〃。立宪以后,〃邦〃就变成了〃州〃。而在周,则是天子〃分封天下〃。封建以后,〃邦〃就变成了〃国〃。

因此我认为,单指这些诸侯国时,可以叫〃封国〃;由于它们是诸侯之国,也可以叫〃侯国〃。但如果指制度,则不如叫〃邦国〃。事实上,这些诸侯国原本就叫〃邦〃,〃邦〃的本义也原本就指诸侯封国。比如〃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比如〃邦有道,则知(智),邦无道,则愚〃;而诸侯国之间的交往,当时就叫〃邦交〃。邦,既有国家的意思(《说文》:〃邦,国也〃),又有分封的意思(《释名》:〃邦,封也〃),贾公彦就说〃凡言邦国者,皆是诸侯之国〃(《〈周礼。天官。大宰〉疏》)。所以,西周之所封建,就既可以叫〃国〃,也可以叫〃邦〃。或者再具体一点,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六书故》),合起来就是〃邦国〃。

邦国与郡县是完全不同的。邦国有独立国家的性质,郡县则不过是帝国的构成部分和中央的派出单位(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总之,封建与郡县相对应,邦国与帝国相对应;封建指成因(形成原因),邦国指成形(存在形式);封国指单体(比如齐为吕尚的封国),邦国指制度。秦始皇以郡县代封建,其实也就是以帝国代邦国。因此,要讨论郡县制和帝国制,就必须讨论邦国制度。

第一章 天下一统 三 邦国与城邦

邦国制是中国人的发明,正如城邦制是希腊人的创造。

所谓城邦,就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希腊语叫〃波里斯〃(Polis)。一个城市或城堡加上周边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算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当然小得可以。除斯巴达以外(斯巴达严格说来不算城邦国家),最大的一个城邦雅典不过一千平方英里,相当于中国纵横百里的一个大县,其他都不过只有雅典城邦的三分之一甚或十分之一那么大,有的则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乡。历史上通常所谓古希腊,就是由这些蕞尔小邦构成的。

这就颇有些像我们前面所说邦国时代的状况。那时的中国,并不是中央集权的统一主权国家。它也不叫〃中国〃,而叫〃天下〃。〃中国〃这个词,在周代指京师,以后又指都邑或中原地区。用来指中华民族的主权国家,则是很迟的事。

邦国时代的〃中国〃不是〃天下〃,邦国时代的〃国家〃也不是〃国家〃,而是〃国〃和〃家〃。家、国、天下,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家是家,国是国,天下是天下。天下属于天子,国属于国君(诸侯),家属于大夫。天下由若干个国组成,国又分解为无数个家(采邑)。家不是家庭,因为它有领土,有疆域,有子民,还有自己的财政收入。大夫对于自己的家(采邑),是有独立治权的。国也不是国家。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因为它虽然拥有一个国家该有的一切(比如领土、疆域、子民、赋税、军队、监狱),拥有实际上的独立主权,却没有产权。或者说,有治权,有主权,无产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产权在理论上是属于天子,甚至是属于〃上天〃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从来就没弄清楚过,详见本书第五章)。由产权派生出来的主权和治权,在理论上也属于天子。天子的产权、主权和治权,则在理论上属于〃上天〃。天子如果没有〃上天〃的授权(天命),他的权力、权利和权益在理论上就不合法,别人就可以推翻他(革命)。同样,诸侯如果没有天子的授权,则他的治权也好,主权也好,在理论上也不合法,其他的诸侯就可以拿这个作借口来讨伐他。这是国和家的情况。

那么,天下是国家吗?不是。因为天子虽然有产权,却又没有主权,也没有治权。或者说,没有诸侯各国的主权和治权。这些权益,在封建之前,天子在理论上是拥有的。封建之后,就没有了。这时,天子能够统治的,其实只有他自己的那个国(比如周)。其他的诸侯如何治国,所有的大夫如何齐家,天子在理论上是不能干涉的。当然,一个诸侯如果闹得〃太不像话〃,天子也可以发表谈话表示谴责,或召集会议进行批判,甚至下达命令要其他诸侯去教训,但也仅此而已。他并不能像上级对待下级、皇帝对待臣民那样对待诸侯。为什么呢?就因为周天下并非〃统一国家〃,而是〃国家联盟〃,周天子则不过〃联盟领袖国〃的国家元首。他的角色,颇有点像联合国秘书长。打着天子旗号去讨伐别国的诸侯或诸侯联军,也有点像得到联合国授权的维和部队。问题在于联合国并不拥有建立国家的权力,也无权任命各国政府,周天子却有。他可以为各国划定疆域,指定国君,授权治理,这就是〃封建〃。所以周天子并不是联合国秘书长,周天下也不是联合国或国际社会。

不过邦国时代的〃天下〃,又多少有些联合国或国际社会的意思。诸侯各国之间,也和希腊的城邦一样,有着它们的〃国际关系〃。它们之间也有谈判与结盟、条约与使节、宣战与媾和,甚至还有国际间的调停(比如召开〃弭兵大会〃)和通行的〃国际关系惯例〃(比如〃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在邦国制度的早期,这些林立的封国规模也都不大,有的也就是一个城市或城堡加上周边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即所谓〃小国寡民〃。国与国之间,是广阔的无人区,因此不是〃鸡犬之声相闻〃,反倒可能是〃风马牛不相及〃。

但如果说邦国制度即相当于城邦制度,却是大错特错。

关于城邦与邦国的区别,顾准先生的《希腊城邦制度》有很清楚的描述。首先,就国际关系而言,希腊的城邦是完全独立的、相互平等的。即便是从一个城邦中分裂出去的〃殖民地〃,其与母邦之间的关系,也完全平等。母邦不但无权干涉子邦的内政,而且子邦还可能向它的母邦发动战争。邦国则是不平等的。公侯伯子男的爵位等级就是不平等的法定依据,大国干涉小国甚至为其代立国君,则是不平等的实际表现。更何况,诸国之上,还有一个实际上或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天子的权力直接来自于〃天〃,诸侯的权力则至少在名义上是天子授予的。天子是诸侯的〃宗主〃,诸侯是天子的〃守臣〃。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尊卑、贵贱、嫡庶等诸多差别,并不平等。在邦国时代中后期(春秋时期),尽管天子已不再是最强大的(最强大的是〃霸主〃),却仍然是最尊贵的。诸侯们要争霸,仍然要打出〃尊王室〃的旗号。也正因为此,诸侯国之间的兼并一直被视为伟大的王业。这与希腊城邦的容忍邻邦独立,不愿兼并和扩张,也大相径庭。

其次,就国内体制而言,城邦实行的是民主制,邦国实行的是君主制。民主制的城邦依法选举行政长官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些行政长官由公民〃轮流坐庄〃,而且只尽义务,不领薪水。一旦下台,与普通公民无异。比如彼奥提亚的将军帕梅农达斯落选后,就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战。君主制的邦国则依礼册立国君、大夫,国君和大夫都是世袭的,而且依礼应由嫡长子承袭爵位。一旦袭爵,则诸侯有国(邦),大夫有家(邑),终身受用。城邦的官员既由〃民选〃,公民当然也有权罢免。邦国的国君既由〃天授〃,则臣民们自然也无权废立。即便废立,也不容一般民众置喙。

不错,希腊历史上也曾有过专制君主(Despot)。但这种专制是不合法的,他们也因此被叫做〃僭主〃,意谓其专权系由僭窃而来。而在中国,无论是邦国时代还是帝国时代,只要是依礼册立的国君,就有专制的权力,不专制大家还有意见,还会恳请君王〃乾纲独断〃。只有臣行君权(也包括使用君主的礼仪)才叫〃僭越〃。这种事情也是有的。比如,用六十四个乐伎排成八行表演乐舞(八佾),是天子之礼。诸侯只能六行,大夫只能四行。鲁国大夫季氏(可能是季孙意如)居然〃八佾舞于庭〃,就是〃僭越〃了。但这事只可能发生在邦国制度即将解体的时候,而且是让遵循古礼的〃正派人〃痛心疾首的事情。比如孔子得知后,就说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话。

第三,就国民身份而言,城邦里的人是〃公民〃,邦国里的人是〃臣民〃。公民是城邦的主人。作为主人,他们有拿起武器保卫城邦的义务(顺便说一句,他们的武器、甲胄和马匹全都是自费的),也有参加邦内议事和审判的权利(也顺便说一句,参加这些工作起先都是不领薪水的,也没有什么加班费、劳务费、出场费)。在伯里克理斯时代,雅典的全体公民都要出席〃公民大会〃,对诸如宣战与媾和之类的城邦大事,握有最高决策权、监督权和终审裁判权,这就叫〃主权在民〃。每个公民在公民大会上都有选举权,也都有被选举权,都有可能被选为〃议事会〃成员,也都要轮流参与陪审法庭,这就叫〃轮番为治〃。〃主权在民〃和〃轮番为治〃加起来,就叫〃民主〃。或者准确一点,就叫〃城邦民主〃。

城邦里面不但有公民,还有奴隶。奴隶是没有权利的。邦国里面的臣民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公民。他不是奴隶,因为有功可以授爵。他也不是公民,因为无权参政议政。即便参政议政,也是奉命奉旨,不是他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臣民不是国家的主人,而是君主的仆人。这里说的〃君主〃,还不一定就是国君。国君固然是国内的君主,却又是天子的臣仆。同样的,大夫之于家臣、父亲之于子女,也是君主,是〃家君〃。所以,在邦国时代,〃君〃至少有三种:天下之君、国君和家君。这些〃君〃对于自己的〃臣〃,在理论上握有绝对的统治权,包括生杀予夺之权(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这种君臣关系是不能变动的,不存在〃轮番为治〃;这种君臣关系也是不容颠倒的,不存在〃主权在民〃。

邦国与城邦,岂能混为一谈?

事实上邦国也是更接近于帝国,而不是接近于城邦。城邦是不可能发展为帝国的。所谓〃雅典帝国〃、〃斯巴达帝国〃,其实不过是以雅典和斯巴达为盟主的联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帝国。希腊的城邦也没有一个发展为帝国。其原因,除城邦的自治、自给、主权在民等等与帝国制度不能相容外,还因为城邦不是战争的结果。城邦制度的建立,起因于海外贸易和海外移民。尽管希腊人原本也是蛮族,他们的贸易和移民一开始也难免伴随着强盗行径和海盗生涯,但城邦制度的建立并不能归结为战争。

帝国制度和邦国制度却是战争的产物,是两个蛮族的后裔(秦和周)武力征服世界的产物。帝国是秦王嬴政率领秦军打出来的,邦国则是武王姬发率领联军打出来的。因此,帝国诞生之前,诸侯之间的战争史不绝书;帝国诞生之后,改朝换代也主要靠战争来实现。

当然,希腊的城邦之间也有战争。惨不忍睹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就发生在城邦时代的希腊。希腊最终也要走向统一,变成帝国,但这不是城邦的愿望,因此必须假手于蛮族马其顿人和〃洋化的土著〃罗马人(这是顾准先生的说法)。结果造就的也不是希腊帝国,而是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这就又与邦国不同。邦国制度因战争而起,因战争而亡。它的军事性质、松散结构和那个不可或缺的〃天下共主〃,就是战争的策源地;走向一统和变成帝国,则是它的历史使命。因此,邦国能够而且一定要发展为帝国,因为它其实只是帝国的预备阶段。只不过这个预备阶段长了一点,竟长达八百多年。

其实,从文明初起,经过分散发展,达到统一帝国,〃几乎可以说是规律〃,不能变成帝国的城邦反倒是个例外(请参看顾准先生的有关论述)。但这个〃例外〃却给世界留下了宝贵的遗产,这就是民主与共和。这份遗产至今仍在造福人类,因此就连我们这些东方人,在提起古代希腊时,也不免怀有崇敬的心情,尽管那些城邦不过〃蕞尔小国〃。

历史是公平的。当世界跨入文明时代门槛的时候,它给了东西方两个伟大民族以同等的机会,让它们各自创造了一种国家制度,并分别成为后世的楷模。邦国和城邦,它们一个是帝制的渊薮,一个是共和的源头,但都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邦国制度发展而来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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