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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滚开啦!大色狼-第11部分

小说: 滚开啦!大色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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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只有警察才想抓他们。”他单手将啤酒空罐捏成一团,举手一投,轻易命中墙角的垃圾桶。

心柔捏了把冷汗,光是这简单的动作,就看出对方的身手不弱,因为要单手把啤酒罐捏成一团皱巴巴的球,可需要极大的握力,立即联想到适才的玻璃杯,恍然大悟的同时,再度受到震惊,她好像快想起什么重要的事了,但又无法衔接成完整的思绪。

“你要抓玫瑰之狼就去抓,为什么找上我?”

丁宇冷笑一声,害她毛骨悚然、猛起鸡皮疙瘩,好奇怪,她竟然有种心虚的感觉?

“为什么?”丁宇一步一步走向她。“容我提醒你,要不是你的阻碍,我早抓到玫瑰之狼了。”

“谁晓得呀?你脸上又没写‘抓色狼中,请勿干扰’字样,而且……而且谁会想得到你男扮女装……喂!你别过来!”她警告,并且不断退后保持距离。

“除了那一次,还有前天,在你拿木棒打我,并把我踩在地上之前,我正与两名玫瑰之狼搏斗中呢!你又第二次坏了我的好事。”

她愣住。“咦……那个人是你?”

“可不是。要不要看看我头上肿起来的包,及背上的脚印?”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看得令人直发毛。

唐心柔一边退后,一边支支吾吾。

“这不能怪我,有人闯进你的地盘,你会坐视不管吗?何况我以为是小偷,谁知道啊?还有我警告你,别再过来了!”

逼不得已,她将椅子往他身上砸,却没尽全力,以至于被他空手抢去丢在一边,稍不留神,他已火速来到她面前,将她逼入死角。

在他恢复男人样貌后,这是两人第一次如此靠近。

他将她围困在狭窄的墙角,赤裸的胸膛几乎贴上她的身体,剽悍的气息包围著她,温热的气息吹在她脸上,热热麻麻的,令她心跳加快、呼吸急促。

丁宇仔细观察她明明不知所措却极力想冷静的表情,慌乱的眼神已经告诉他,对两人这般暧昧的距离,她既羞怯却又难以抗拒。

他伸出手拂过她的脸颊,动作像羽毛划过一般极尽轻柔,吐出的话语低哑温柔。

“小东西,你被玫瑰之狼找上了知不知道?要不是我,你早被他们欺负了。”

“这有什么差别,你不也欺负我?”她想说得更有威严一点,语气更冷一点,但说出口之后,却变得轻软无力,反而听起来像在跟他撒娇一样。

丁宇扬起一抹无比温柔的笑意,低哑道:“不一样,我欺负你,是因为我喜欢你。”对话结束在他的唇覆盖住她的同时,不是掠夺,而是宠爱的。

他想拥有她,当其他觊觎她的男人出现时,唤醒了他内心潜藏的占有欲,他看上的猎物,绝不准他人越雷池一步。

这个吻太柔情,与他霸道的形象不符,令她惊慌失措,却又深受吸引。

他的吻法很高竿,坚定地开启她的唇办,舌尖乘隙滑入后,引诱她跟自己火热交缠。

他求爱的方式太酷,令她无法抗拒,谁想得到一个男人会为了接近自己而扮成女人,虽然骗了她好久实在可恶,但保护她的手段却又教人心动。她拒绝不了他的得寸进尺,欲罢不能地受他诱惑。

她知道这太疯狂,但……抑止不住内心的激动啊,说不定早在眼神交会的那一刻,她就喜欢上这个人了。

两唇之间的缠绵渐歇,她的声音残留著激情过后的喘息低哑。

“你到底是谁?”她想知道,也一定要知道。

深邃火热的眸子深深看入她眼底,给了答案——

“猎人。”

第十章

她震惊久久,始终感到不可思议,“猎人”这个行业,她还是从好友纪程程口中听来的,也一直没当成一回事,要不是亲眼所见,她到现在还不相信有猎人的存在。

因为难得,所以她禁不住内心的好奇,还有一点点的兴奋。

“你真的是猎人?就是做那种人家拿钱叫你们帮他抓人的生意,是不是?”心柔跟在他身后追问。

“差不多。”丁宇一边走向衣橱,从抽屉翻出男人的裤子和上衣,一边回答她的问题。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还是不是?”

丁宇瞧了她一眼,沉吟了一会儿,才又移开目光,对她做进一步的解释。

“正确的说法,是根据客人的要求来决定捕猎的方式,他们要人,我们就给人,他们希望对方受到教训,我们就找到人,给予教训。”

“喔。”她点头,表示理解。“客人点菜,你们负责上桌就是了。”

“正是。”

唐心柔禁不住啧啧称奇,并自言自语。“原来真的有猎人啊……这也可以当生意来做,世间之事真是无奇不有呢!”

“麻烦你。”丁宇做了个要她转过身的手势,因为他要换衣服。

心柔依言转过去背对他,继续说出自己的判断。

“所以你抓玫瑰之狼,不是为了送警局,是有人出钱要你抓他们?”

“对。”

“难怪你要扮成女人了,因为这样才可以引出专门夜袭妇女的玫瑰之狼,的确是一个好方法。”

丁宇不禁感到好笑,小不点一张嘴念个不停,不但对他的身分充满好奇,还开始研究起他的工作了。

还有一个问题,唐心柔一定要问。

“做这一行,可以赚多少钱?”

“商业机密。”

她抗议:“说一下会死喔,这么不相信人家。”

背后传来丁宇无奈的轻笑,最后决定换个方式告诉她。

“这么说吧,完成一项交易,可以游山玩水一整年,不用做事。”

唐心柔听了十分诧异,心脏扑通扑通的跳,感觉有点心动~~

她偷偷瞄了一眼,发现他已经换上轻便的牛仔裤和衬衫,才转过身来。这样的他看起来很帅,另有一股休闲的味道,心下偷偷欣赏著。

丁宇将一些随身物品放进袋子里,整个过程,身后始终跟著她。

唐心柔好奇地检视他的设备,既然他当著她的面整理,自然也不介意她翻动喽,所以很自动地拿起一个罐子打开来看。

“这是什么?”她问。

“遮瑕膏。”

她闻了闻,没有味道,又问:“做什么用的?”

好奇宝宝在发问,他也不介意有问必答。

“涂在脸上,一接触皮肤就会产生凝固作用,形成假皮,可以修饰脸形。”

唐心柔恍然大悟地点头。“原来你是用这个遮住胡子的,难怪皮肤看起来水当当。”把我骗得好惨!这句话她没说出口,只是睨了他一眼。

将遮瑕膏放回去后,她拿起那熟悉的两粒半圆球,柔软有弹性,比硅胶更像女人的胸部。

“你打哪儿弄来的?”

“商业机密。”

心柔瞪著他,瞠了一句:“小气。”她继续翻著,神情充满新鲜,把他袋子里的东西当成了玩具,还摸来摸去地研究。

她真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丁宇不禁失笑,又爱恋地欣赏起她神采奕奕的表情,可以想像她小时候,当别的小女孩在玩娃娃或扮家家酒时,她却像个男孩子般拿玩具机关枪去骑马打仗。

把该带的装备带齐后,参观结束,他拉上拉链。

“你要去猎玫瑰之狼?”她一下就猜对,却没得到他的回覆,下一秒,被他霸气地搂入怀里,仰起的头,正好承接他罩下的吻。

她挣扎了下,并非对他不心动,只不过一下子面对室友由女人变成了男人,她需要一点时间适应。

原先以为丁羽是女人时,便很喜欢他,不料连成为男人的丁羽,一样对她具有魔魅般的吸引力。

起初的小小挣扎,最后成了柔顺的包容,任由他蛮横的唇舌及游移的双手对自己放肆,无需说明,肢体语言已表达了她的心已接受他。

直到他唇办离开,她的呼吸好不容易得到了解放,大口喘著气,红唇被他吻得红肿,忍不住含嗔的瞪他一眼,神情添了万般娇羞。

“嘴被你亲了,人被你抱了,还每天陪你睡觉,什么都被你看光了,总该告诉我你的真实姓名了吧?”

他笑道:“丁宇。”

“真的叫丁羽?”

“宇宙的宇。”

唐心柔做出一个了然的表情,重复他的名字。“丁宇……”

他逗著她,邪气地建议:“你还是可以亲昵地叫我‘宇’。”

心柔不依地捶打他,粉颊羞红,惹来他的大笑,将她的手收在掌心里,叮嘱道:“我很快就回来,等我。”

她可不依。“我也要去。”

“什么?”

“你要去逮玫瑰之狼,我也要加入,酬劳嘛……分三成就好。”她咧开奸笑,既然知道了他的身分,又有这么棒的赚钱机会,当然要把握喽!

“你——”

“价钱可以商量,但是你不能拒绝,不管怎么说,我已经介入了这件事。你说过,玫瑰之狼盯上我了不是?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主动出击,我不要当猎物,要嘛就当猎人。”

丁宇目光一亮,望著她生动耀眼的容颜,心生爱慕。

“你想当猎人?”

“对!”她的回答很干脆。

丁宇明白,心柔绝对有这个资格和实力,她有功夫底子、胆子也够大,训练之后,假以时日必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猎人。

“你不是和姓施的有约?”

啊?对厚!他不提的话,她都忘了这件事。

“打个电话推掉就行了。”

“你不想成为服装设计师了?”

她摇头,难掩兴奋地说:“比起来,当然是猎人这个行业有趣多了,不但可以活动筋骨、发挥长才,还不用一天到晚坐在书桌前画图,累得我腰酸背痛。而且呀,我的设计稿投了那么多次都被退回来,一直怀疑自己可能没有这方面的才华,不如多多培养一技之长,当猎人最适合啦!”呵呵,最重要的是钱比较多,光是这点,就足以让她立刻投笔从戎了。

丁宇思考著她当猎人的可行性,慎重地问:“你真的想成为猎人?”

“对。”她用力地点头,态度非常坚定,从没有一种工作让她这么向往,当然不放过这个好机会。

望向她一脸期待的神情,丁宇俊美的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

“好吧。”

“你答应了?”她难掩兴奋地说。

“别急,并不是想当猎人就能当的,还得通过组织的考核才行。”

“什么考核?”

“看你的表现、反应及能力,这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才行。”

心柔嘟起嘴儿苦叫:“怎么当猎人也有试用期啊?该不会要三个月吧?”

“你以为猎人这么好当?天下没有白吃的乍餐,想成为猎人就得努力,要不要?”

心柔忙点头。“当然要!”

“那还不赶快去换衣服,准备三天换洗的衣物,跟我去抓色狼。”他命令,手臂交横于胸前,摆出师父的架势。

“好,你等我喔,我很快就好,等我喔!”说著,娇俏的身影立刻溜回房间,急急打包行李去。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

心柔待在厨房,正在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此时门铃声响起,她看著手表,发现时间刚刚好,将炉火转成小火后,便匆匆往门口走去。

打开门,她笑脸迎人地给予门外的丁宇一个热情的拥抱。

“你回来了啊,好准时喔!”

搂著可爱的她,丁宇俊冷的表情也不免添了抹柔情。搂著身上这只无尾熊,用脚关上门,三日不见的思念,发泄于激缠的热吻中。

“这趟去日本有什么收获?”她问。

“吃烧烤、泡温泉、有美女相伴。”他故作正经地说。

心柔往他胸膛捶了一记,嗔道:“我是问你有没有查出猎物的行踪,好啊,给我偷懒玩耍。”

“当然查到了,这次委托的价码这么高,足够买一栋房子作为我们的新房,我怎么敢偷懒。”

心柔满脸兴奋。“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他轻点她鼻尖,笑道:“别急,先填饱肚子后,才有力气去打猎,这次的猎物很肥,跑不掉的,还有——”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淡紫色的锦盒。“恭喜你今天开始就是正式的猎人了,这是奖励。”

她又惊又喜地接过,等不及地拆开礼物,里头是一条精致典雅的项链,链坠是一个椭圆形的雕花,十分别致,让她盯得目不转睛。

丁宇为她戴上后,说道:“这不是普通的项链,里面设有紧急发报器,当你陷入危险需要帮助时,只要按下旁边的开关,组织会搜索追踪器找到你,每个猎人都有一个,好好保管,别丢了,知道吗?”

她点头,灵活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好奇地打量这最新的科技产品。

丁宇搂著她一块来到厨房,烤鸡的香味早在进门前就闻到了,他等不及大快朵颐一番。

“还有谁要来?”他皱起眉头,从她煮的菜量和饭量看来,令他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三哥和程程,因为好久没见面了,我邀他们一块来吃饭,没关系吧?”

丁宇冷道:“你三哥来没关系,但别吃我的鸡腿就是了。”

心柔忍不住失笑。“放心,我这次准备很多鸡腿,够你吃个过瘾。”才说著,门铃声再度响起。

“可能是他们来了,我去开门。”

三哥唐秋生和纪程程一块出现,纪程程和心柔是老朋友了,和唐家每个人都很熟,所以她是搭三哥的便车来的。

程程没变,穿著打扮依然保守,手边还带了份小礼物给心柔。

“喏,刚才在路上买的小蛋糕。”

“谢啦!”

心柔收下礼物,忙招呼他们坐。她打量三哥,他瘦了一些,自从骗他“丁羽”交了新男朋友,跟人家回美国去了,三哥便难过了好久,想不到他对“丁羽”的感情下得这么重,失魂落魄了一阵子。

而自己因为交了“丁宇”这个男朋友,家人知道后都很开心,常催她有空带男朋友回家鉴定。

至于施大哥,后来她才知道,原来施大哥找她谈服装设计只是追求她的一个借口。唉,她果然没有当设计师的天分,如果是以前,她会难过得想哭,现在不会了,因为她找到了更能发挥长才的目标。

对于施大哥,她只能说抱歉了,缘分是很奇妙的,一旦擦身而过便错过了,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除了祝福,只有淡淡一笑。

一行人在饭桌坐下,愉快地享用午餐,在吃饭时,三哥仍忍不住问小妹。

“丁羽有没有跟你连络?”

“他不就坐在我旁边?”

“我说的是那个‘丁羽’,不是这个‘丁宇’。”三哥没好气地问。

心柔吐吐舌。“开开玩笑而已,我有接到她的电话。”

“真的?”唐秋生神情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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