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谎言城堡 >

第41部分

谎言城堡-第41部分

小说: 谎言城堡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睡不着,你怎么也起来了?”
“一醒来。摸摸你不在,还能睡得着吗?好冷啊!”
“还回去睡吗?”
“不用了,睡饱了,昨晚一倒下就睡熟了。”
“脚呢?还酸吗?”
“有一点点,不太严重,今天能坚持。”萧稣说,跳跳身子驱驱寒冷。
“我们现在回去,填饱肚子,收拾好东西,再过半小时,我们出发。”我望望头顶的天空说。
“啊?天还没亮,这么早,有必要吗?”
“我想了一下,我们不可能在凌云峰上呆两夜,最多一夜,上面的环境我们可能受不了,还有,如果不那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一天这内在回到镇上,从凌云峰一直往下,强度太大了。”我边走边说,“也就是说我们尽早赶到凌云峰,我计算了一下,今天中午我们可以到凌雾峰,下午二点左右应该能到凌云峰,明天下午二点开始下山回到这里,在上面刚好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景观变化我们也算欣赏遍了。后天早上我们就可以从这里马不停蹄一直返回镇上了。”
我说服了萧稣,很听我话的他没有再拖遢,半个小时后,两个身影在迷雾间蜿蜒的小山路上前行,冲击更高的山巅。
当火红的太阳蹒跚着到了东面方向时。萧稣与我走出了迷雾的包围,它在我俩的脚下逐渐隐退萎缩,退守进了山林,飘出条条雾带,缠绵着绿叶鸟鸣流连不去,可是,最后他还是屈服在太阳的威严之下,讪讪地把仅有的白色也付与了清风。
凌雾峰,海拔3113,多草,少石,凌雾峰下岭二三时再往上才是凌云峰。然,在凌雾峰上就足以俯视群山了,萧稣与我被这壮阔所激昂,一扫疲惫,稍事休整,就向凌云峰进发。
耐力和体力都损耗到了极限,越近山顶,我俩就越觉得气息都难以相继,抬头望望咫尺之远的高峰,爬也要爬上去,于是我们手脚并用,背着大行囊就像海龟驮着沉沉的壳,一点点去接近。
凌云峰,我们来了!
瘫倒在一块表面风化严重的大石下,萧稣和我脸下迎风展开了胜利的笑容,同头顶的骄阳一样灿烂,绚丽。
“我们赢了!”我无声地笑着说。仰头天空浮动的白云,像吮着甘露似的呼吸着最纯最净的空气。
“第一时间应该是庆祝吧!奖赏下自己。”萧稣亦望着天空笑着说。
“差点忘了,呵!”
我解开背囊,翻出两听生啤,那是仅带的准备在登顶时开启。“温热的,美中不足。”
“下面有泉水,我拿它们下去冰冰吧!可没有下次这样的机会。”萧稣自告奋勇,站了起来,脚一软。欠一点就扑倒了。
“算了吧,还是我去。”
我沿着来时的路小心地下了一里多,找到了那一潭清泉,丢生啤进去,趁机洗了脸湿了发,清醒下神智。复又返回,再回峰顶,身了乏得实在不能动了。早晨五点就上路,中途只补了些水干吃了一袋速食。肚子早就有意见了。回到山顶。萧稣把背囊中最好的食物摆了出来,铺开在地。
这是我俩在全市的最高的地方野餐,格外的开心,辽阔起伏的山峦都低低地矮了一线,使我觉得世界都踩在了脚下,视野如同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在开阔的天宇下奔驰,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容纳百川的气度和极目远眺时无涯无际的壮观。
“在离天最近的此地,为我们自由探险家的梦想,为我们凌云壮志干杯!”萧稣站起来,举杯朝天,似在敬奉宇宙的浩大,衣角在劲风中猎猎作响。
我亦举起生啤,碰碰他手中的。
“也为天下所有无缘一亲凌云峰芳泽的人。”我说,“他们不再有遗憾,因为这里的风光我俩替他们领略了。”
我第一次强烈感受到自己的灵与欲,也同自己来到了这里,到了海拔最高处,俯仰着万物,超逸了许多尘俗的肉身的灵魂。苍劲的凌云峰给了我睥睨天下的胆气。
渺小的人到了绝顶,也都如此狂妄的,我是否也算其中的无知的一个?或者说是因征服一个倔立的山巅而狂妄?
凌云峰不那么突兀,山势较为舒缓,云雾山一体之上,能跟它同时有“峰”的概念的就是凌雾峰了。凌云峰山顶上零星一些或大或小的岩石祼露在荒草中,龟裂坍塌,也有一些矮小的、大概可以作盆景的小树杂立其间。
体力稍稍恢复一点,已是半个傍晚了,在山顶是不可能宿营的,风疾而且风向很不一致,亦没有背风平坦处,萧稣嚷着要看夕阳落山。我俩只好下山到那潭小清泉处,尽可能快地扎下营,虽然太阳离下山还有一段距离,金色浓洌的光辉照在身上仍有一股寒意,山高了气温也就低。
万事妥当后,加上衣物,带上相机,复又爬上了凌云峰,落日残照、暮云彤艳,萧稣与我紧挨着倚靠着一块大岩石坐着,嘴中叨着一根草茎,轻咬转动,平视着西方的天空,层叠的山峦一直延伸至红日的脚下。
“夕阳衔山,彤云缤纷,还有呢?”萧稣说。他的肤色上蒙上了一层神圣淡金色的光晕。
“物我不分,至臻至美,神游八万里。”我说。我手心托着从萧叶茗身上无意得来的小丘比特,它温存了我的体温,蓝芒的身上闪着夕阳的残影。萧叶茗把丢了它的事告诉了萧稣。萧稣也没说是落在了我手上。我想,明天日出时也是它命运被时间凝固的时刻,因为它将永远停留在这与朝露晚星为伴。
“你在想我姐?”
我点点头,瞳仁中的夕阳温柔似水。
“我挺不明白的,你和我姐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在网上你们明明很投缘的,干嘛一下来你就不像是你了,我知道你打心里是喜欢的姐姐的,最真的那种,但你又当逃兵,也许你与我姐姐真的不合适,毕竟你比我姐小了那么多。”萧稣咬着草茎说。他意识到我与他姐姐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差距。
我起身,迈前几步,余辉倾泄在大地上,也倾泄在我的身上,我默然贮立,挡住了风的前行。
“萧稣。”我说,面对着凄凉悲壮的夕阳泣血,“说真的,我对你姐姐并不是仅仅肉欲的渴望或者说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也不是单纯意义上我喜欢成熟气质的女性。我三岁到十三岁是在此姥姥家长大的,初中是寄宿学校,我承认,我可能有一点点恋母情结,可我陷入对你姐姐的爱恋不是因为我有这种倾向,我不能完全否认,也许是带上了一些,但不多。”
我沉默了片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比较钟爱完美的事物和恬淡的生活,形容你姐姐,也许也只能用这两个词,完美、恬淡。是你姐让我相信世上还有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也就是说,假如我拥有了我姐我也拥有了它们。可是,很悲哀,你姐姐不是为我存在的,至少,我,韩若,在你姐姐眼里只是跟你一样的高中生。”
“可是,还有一个晨雨呢?”萧稣也寥落地说。
“别傻了,十个晨雨也不能盖过你姐姐的天空,晨雨是个没血没肉的人,只能寄存在冰冷僵硬的光电世界,他所能拥有的只是你姐姐心中的一点点。这就像我们头顶的天空,太阳再美丽再绚烂,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圆,再即使它能照彻整个天空,带给大地光明。但地球的另一边仍然是漆漆的黑夜,永远有一半是它的光芒不能所及的。”
我置身于怆凉的夕辉下,神情与之同样悲怆。
“我姐姐曾说,好像是引用你的话,她说,除了情人之间的爱,什么爱都可以分享。我姐是个很专一的人,她不会去追求曾经拥有。可是,我觉得你们不应该,你可以让我姐姐每天晚上等你到10点,而且,每天要到下半夜才去睡觉。很少有跟我姐姐心心相印的人,自小的时候就这样,姐在家里,除了弹钢琴,就是看书发呆,顾影自怜吧!退一万步说,你也可以成为我姐排遣苦闷的人,我也不愿看到姐姐总是那么落落寂寂的模样。”
“也许吧!”我说,“也许有一天当我变成了圣人时,我会的。”
远方镀了一层金边的山峰间,太阳只余下半阙红脑袋,我突然有了狂喊的冲动。
我对着西方的天空用尽气力大声喊道:“万物的火种——去沉沦吧——跌入那罪恶的深渊,洗净你的身子——明天——再去重复你的使命,我等着——东方的天空挂上你来临的启示,喂——笨太阳,你听到了吗——”
萧稣也来到我的身边,披着一身霞光,他也喊了起来,直到嗓子哑了生疼,直到最后一缕霞光从我们的身上被笨笨的太阳收回,直到山风彻骨的冷。我俩才不无留恋地摸索下山,晚上在凌云峰看星星是不可能了,只能退而求次在帐篷内伸了出脑袋瓜子观望那片倏忽不定了。不过,明天早晨还要看日出,疲乏至极的身子需要充足的休息,恐怕直瞪瞪盯着星星的时间也不会太久。
半夜我俩给冻醒了,说了几句悄悄话就爬起,坐在帐篷外,没有雾隐谷的那种湿气蔽天。星空很低,很寥阔。我俩仰望着那一暮碎玉,辨认着星座。萧稣说城市里的星星远没有这的这么多这么亮,好像只要爬到山顶上就可以把它们摘下来,如果真是那样,他就把星星串起来,做成星星项链。
然后戴在我姐姐颈上,肯定配得上。萧稣笑着说。
萧稣问我是我会怎么样。我说我只要一颗星星,仙女座最亮的那一颗,把它镶在一个用银河的水做成的戒指上,偎在月光雕成的百合花蕊间,用彗星刻成一个漂亮的盒子,铺上朝霞织成的锦缎,放戒指于其间,让风的双翼驮着它带给你姐姐。
萧稣问我那个戒指的名字。
星月水之翼吧!我想想后说。
萧稣说韩若你好浪漫。
我呆呆地望着仙女座那颗最亮的星星说得不到浪漫的人才会去幻想浪漫。
然后我钻进了帐篷,呼呼地睡去。
在凌云峰的二十四个小时,有三分之一在睡梦中悄然消逝,一如风的尾巴消溶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一缕阳光将最先被我们亲吻到!”萧稣看着东方的曙白兴奋地说。他搂紧身子抵御山顶的奇冷。
小丘比特玉雕的断绳已被我换下了,现在用一根极细极柔软的银链穿着。晨雨说给云淡风轻的那个占星师的故事中也有一块玉,也是在最高的山峰上寂寞摇曳。而我,将要扮演的是另一个失意的占星师,在黎明第一道阳光敲醒沉睡的山巅时,敬畏地把手中的冷玉系在某条树枝上,风化雨蚀,只要树还没有死亡,它就不会跌落地面,在荒草泥土中掩埋。
我借着东方反射的微弱光亮寻找着,在岩石隙间,有一棵朝南生长的小树。
我淡淡一笑,双唇最后一次沾沾冰凉的小丘比特,小家伙,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好好呆着,想我时,就让风带消息给我好了,以后就拜托你天天夜里把我对你以前主人的思念告诉天宇中的星星,好吗?只有它们能懂我的孤单。
我轻轻地把它系在了树桠间,风无声地静了,粉色的霞光忽然染上了凌云峰,树桠间轻轻晃动着的小丘比特眨着晶莹柔和的光芒。
第二十三章 吟
    从海拔二千三的雾隐谷陡然下到山脚,萧稣与我有点不适应,首先是感到热,在雾泉休息淋浴之后,一路走个不停,背上的行囊虽然轻多了,但到达山脚时,我俩的衣服还是湿透了,凌乱不堪,上雾隐谷我俩用了十二个小时,下来时快步如飞,可也花去了近七个小时,走到云雾山的山麓,太阳已爬到了西半天,而且面孔挺狰狞,不像凌云峰上那么温和可亲。
萧稣东张西望,不住地瞅前面,很丧气的样子。
  “干嘛?活着回来还一副奄奄欲毙的模样。”我踩着胜利的步姿问他。
“祺儿说好在这儿等我们的。”萧稣支吾地说。
  “啊?蓝诗祺!你叫她到这儿来等我们,什么时候等?”我惊讶得张大嘴巴,停了下来。
  “我只是说可能三到四天我俩就会下山到这。”
  “砰。”萧稣身上被我重了一拳,很不轻。 
“你是不是冲昏头吃错药了?一个女孩子你让她跑这么远到这镇上来,昨天她要是来了,不是等了一整天,你早说,我俩就是走夜路也要回来,她一个女孩子,万一……”我闭上嘴,意识到这个时候不该说危言耸听的话,“也许她等你不到就先回去了。笨啊,你打个电话给她不就知道了吗?”
可萧稣的手机放在镇上的旅店里。
我紧张地四顾,希望蓝诗祺意外地出现在前方,因为萧稣听了我的危言耸听也紧张起来,失魂落魄的样子。我说快回镇上打电话问问就安心了。萧稣这才加快了脚步,我俩急急赶到了去避暑山庄的车行道,可是没见一辆车往镇上去,没办法,萧稣与我只能靠早已酸痛地无力的双脚坚持了。
“见鬼!”萧稣不住地诅咒,走了半里路听了他半里的抱怨,我都不忍心看他焦躁不安的狂乱。
一辆面的迎面快速驶来。
“拦它下来,让它折回去。”我说。刚才也有几辆过去的车,任我俩怎样不停地挥手呼喊,它们连减速的意思也没有。急得萧稣就差用身体当盾牌去拦了。我后悔刚才自己的口不择言,害得萧稣不见预计中等我们的蓝诗祺就如此的不安,可能这就是别人常说的爱情综合症吧!这回萧稣垂头看都不看面的一眼,只顾走自己的路,想是对冷漠人情有了新的认识,谁会为路上两个衣冠不整的小子停车昵?我也失去了信心,一脚把一个石子踢飞。 
面的中邪似的突然减速,嘎然停在了我俩身边,在我与萧稣抬头惊愕之余,车门打开,首先像一只蝴蝶飞出的是一脸烂漫的蓝诗祺,接着在我更加意外的目光中,卞一一与卞乙乙手牵手地步下了车。
我心中大呼上天可怜我们苦人儿,终于可以卸下肩上的行囊,亦不用走回去了,看着像是死离别后重聚的萧稣跟蓝诗祺说笑着,我抹抹汗水,心中大畅。
“意外吗?”卞一一微微仰着脸问我。
  “这里又不是我家的后花园,你出现在哪都合情合理。”我笑笑说,解下行囊,丢到了车上。
  “好玩的地方你和萧稣偷偷地去,怎么不邀请我和乙乙姊啊?野外生存肯定很新鲜刺激,干嘛就不带我去!”
  我想说你的心脏受不了登山运动。突觉这样会伤寒她,溜到唇边的话改成问她怎么是不是刚赶到这儿?
“我们三人昨天就来了,等了你们一天也不见你们下来。今天又等你你们一个上午,饿得坚持不住了就回镇上吃午饭了,可一点胃口也没有,还不是因为不知死活的你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