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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我的小学姊-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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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千千的脸马上红了起来。
「第二点,你自己要小心,防护措施要做好。街上很多商店都有卖保险套,虽然外国人的尺寸都很大,可能比较难找到适合你男朋友的尺寸,但是你千万不能随便买不合尺寸的来用喔,这样一样没保障的。女孩子就是这点吃亏,一个不小心大了肚子,到时候别说念博士了,你往后的生活都会因为这个小生命而大乱,所以一定要注意。」
蓝千千这会儿已经连耳根子都红透了。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你自己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学姊我这就识趣的滚开,让你们小俩口暂时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吧!」
「嗯,学姊……对不起喔。」
「不用说对不起啦。喔,对了,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
蓝千千马上正襟危坐注意听。
「你男朋友走后,麻烦你把我的床单、被套和枕头套拿去洗干净好吗?」
第九章
    唐任群都快忘了,原来爱情是这么美好的事。
爱人与被爱,在最初的那段时间最甜蜜,也最令人难以忘怀,许多人一辈子追求的,也不过就是那段甜蜜的日子。
但是,很多人却也忘记,其实人生中大部分的美好,都只像昙花一现,更多的时候,人们所经历的是人生中比较下那么美好的部分。
爱情也是如此。
有甜美,当然也有苦涩。
而且,如果不小心经营,苦涩的部分会逐渐占据那美好的部分,直到让人无法再忍受,于是只有抛弃,然后重新寻找一份恋情,再次体验那份甜美的感觉。
可是,难道这不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吗?
只想追求美好的事物,却不想承担那不美好的一面,于是把所有的不美好统统留给别人承受,这不过是一种不负责任又幼稚的行为。
唐任群回想起自己以前的心态,不禁嘲笑起自己来。
只因为失恋,就全盘否定爱情,把自己武装起来,不去碰,也不去想,自以为这样就能过得很好,每天在寝室和实验室之间来回,眼里看的不是报告就是电脑,过的生活和宅男似乎没什么两样,也快要不懂得该如何和女性相处,甚至打从心底排斥这种事。
如果不是蓝千千从天而降,他到现在恐怕仍是个只想把自己关在笼子里的宅男吧?
他吻了吻正睡在他怀里的小女人,心想,即使他知道以后所发生的不再全都是美好的事,但是他还是感谢她,是她把他从自我的框框里拉了出来,重新体验到爱情的美好。
爱人与被爱同时发生着,即使很短暂,但这就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
他的大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连她的头发都带着淡淡的柑橘味道,让他忍不住一嗅再嗅。
「起床了,太阳都出来了。」他一面说,一面眯起眼看着窗外的阳光。
天已经这么亮,现在大概是上午八、九点了吧?
蓝千千嘟着嘴,不知道呢喃了些什么,眼睛依旧闭着,不想张开。
「笨女人,快起床。」
「不要……我好累……这么早起床做什么?」她真的好困啊。
「不起床,我就欺负你喔。」他的手在被窝里开始不安分起来。
「嗯……不要……我要睡觉……」
唐任群有些气馁。他以前怎么都不知道,蓝千千是个爱赖床的小懒猪?
「千千……」
「不要吵啦!」蓝千千终于被他烦醒了,她睁着惺忪的睡眼,看了看窗外的天光。「现在才几点啊?」
「早上九点吧。」
「九点?」她满脸不信的表情,伸出手在床头摸了半天,摸到手表,然后递给唐任群。
不会吧!现在才早上五点?
唐任群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英国纬度很高,夏天的白天特别长,早上四点就天亮了,晚上十点太阳才下山……」蓝千千打了个呵欠。「你会这么早醒来,是因为时差的关系啦,我刚来的那几天也是这样……」说着说着,她的声音逐渐消失。
最后,她又窝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看着她像只小猫一样,又迅速在他怀里睡去,唐任群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也不想想他可是个正常的男人耶,男人一大早醒来都会有生理反应,她就这样不设防地睡在他怀里,不是分明要让他变身成大野狼吗?
可是,见到她那么安详可爱的睡颜,他又不忍心打扰她了。
谁知道下次能看见她这副模样,会是什么时候?
蓝千千告诉过他,她已经决定要留在英国念书了,只是还没有决定念哪间学校而已。
那他们从此是不是就要开始远距离恋爱?
他是一定要留在台湾继续把研究所念完的,蓝千千则在这里读博士,这么一耽搁,起码两、三年跑不掉。
他曾听说过许多女孩子到异国留学后,有了新欢,而把旧爱抛弃的故事。他知道这是人心的常态,一个人身在异乡,孤单又寂寞,心里最在乎的那个人却不在身边,这时候如果有人趁虚而入,很容易就能成功。
如果蓝千千也是这样……
但是,他并不会怨她,他只会怨自己没有办法及时陪在她的身边,没有办法在她需要的时候提供温暖的怀抱……
唉,爱情果然让人伤神。
他现在还在蜜月期呢,却已经开始担心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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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的这两个星期里,两个人如胶似漆,像一对新婚小夫妻一样,到哪里都手牵着手,也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亲热的模样羡煞不少人。
好些个从大陆来念书的男生,看到他们两人这副幸福的模样,嫉妒得五宫都要皱在了一起。
有个名叫大鹏的大陆男生,也住在同一栋宿舍里,蓝千千刚来的时候,他替她提过行李。他对蓝千千印象很好,常约她出去玩,她也和他出去过几次,但唐任群一来,她就再也没有正眼瞧过他了。
看着庭院里蓝千千和那个台湾男人幸福的模样,大鹏在厨房的窗边眯起了眼。
人家都说台湾的女孩子就像腊肉一样,高高挂着,想钩都钩不到,只能在底下流口水。他本来不信,因为蓝千千是个随和、善良又体贴的女孩子,不像大陆的女孩子们,在一胎化的政策之下,个个都被宠上了天,对男人就像对待佣人,颐指气使,还凶巴巴的嫌他们不够勤快,让人看了就有气。
但相处过后,他发现蓝千千的确是很难追得上的女孩子。
不过,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他知道她会留在英国念博士,只要她留下来,那么,即使她有男朋友,对方也远在台湾,无法天天来看她,这样的话,他是不是还有机会?
想到这一点,大鹏的精神又好了许多。
他也看过为数不少的例子,许多原本有对象的同学们来到异国之后,纷纷和国内的对象断了联络,不然就是瞒着对方,发展另一段感情,因为一个人在异乡真的很寂寞,每个留学生几乎都是如此。
只要蓝千千留在英国,他就不相信追不到她!
至于她的台湾男朋友,虽然比他高一个半的头,但到了那个时候,他也鞭长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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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任群留在英国的最后一天,蓝千千亲自下厨,为他做晚饭。
两人吃过饭后,他来洗碗,她在一旁忙着收拾,两个人看起来像小夫妻一般,让单身的室友们看了心里羡慕得要命。
「明天你就要走了耶。」蓝千千看着他,面露不舍。
为什么她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好像才睡了一觉,两个星期就飞也似的过去了。
她真的好舍不得唐任群就这样回去,虽然她大概再过半个月也会回台湾收拾东西,可是她知道,回到台湾之后,两个人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过着幸福的小夫妻生活。
她要住家里,他住在学校的宿舍,两个人不可能马上搬到外头同住,而且,她很快又要到英国来念书了。
总之,只要回到台湾,就像回到了现实的世界,两个人都必须面对现实生活的种种限制。可是在英国,脱离了台湾那熟悉的环境之后,他们所想的只是今天要吃什么、去哪里玩这两样简单的事,过的日子如同梦幻一样美好。
他不用担心报告或实验是否做得出来,她也不会因为看到熟悉的景物又想起不愉快的往事,或是走在街上时,担心是不是会不小心遇见建民和他的女朋友。
在这里,他和她就是单纯的相爱着,不用在乎任何事情。
蓝千千曾经对唐任群说过,「我一定一辈子都会记得和你在英国共度的这段日子。虽然很短暂,可是幸福得不像真的。」
那时候,唐任群听了,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搂住她。
他也是这么觉得,只是他还是不习惯就这样坦白地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
他不像蓝千千,无法那么坦率,不过,他会喜欢上这个小女人,也正是因为她对他毫无保留,总是和他分享所有的喜怒哀乐,完全把他放在心里第一位。
「任群,我们出去走走吧?今天天气很好,可以看见满天的星星,说不定还可以见到流星喔!这里空气不错,晚上又没有光害,要是有流星,可以看得很清楚呢!」
她没告诉唐任群,第一次是大鹏带着她到山上去看星星的。
大鹏是个好人,她并不讨厌他,只是和唐任群比起来,大鹏的地位马上就不知道排到第几名去了。
她并不打算提及另外一个男人曾对她示好的事,因为这种事情现在并不重要,此刻她眼里只有唐任群一个人,谁也摆不进。
「好啊。」唐任群点点头。
两个人收拾完厨房之后,便手牵着手离开宿舍,到附近的山上去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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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天光还是很亮,太阳已经落入地平线,只余下暗蓝色的暮霭,慢慢变深、变沉,染上浓重的夜色。
穿过马路,来到路旁的小径上,小径上的碎石已经有些湿意。小径旁边是一大片用铁栏杆围起的坡地,站在坡顶远远望去,可以看见整个市中心,还有那座大教堂。
每隔半个小时,大教堂的钟楼就会响一次,在蓝千千住的宿舍里可以清楚地听到钟声。
他们找了张小径旁的长凳子,唐任群先坐下,再把她拉到他的大腿上,双手环着她的腰,下巴顶在她的肩窝处。
他们常常这样靠坐着,有时候两个人打打闹闹,闹到最后,蓝千千总是会被唐任群抓进怀里,抱着、亲着、摸着,然后不小心就抱到了床上去。
在屋外的时候,只要有机会,唐任群也喜欢这样抱着她,把她当成洋娃娃一样捧在手心里疼爱,偶尔还会轻轻咬她的脖子,说她的味道真好闻。
现在,他又闻着她的颈子,她有些紧张,等着他张嘴咬下。
但是她等了一会儿,颈子处都没有感觉到轻微的疼痛,于是她好奇地回过头,只见他正望着她,眼镜后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她的身影。
他没有开口,她已经知道他心里想说什么。
蓝千千吻了吻他的唇,低声叹道:「我知道。你也很舍不得,对不对?」
唐任群对她微微一笑。
他什么都不用说,她都懂。
明天之后,会怎么样呢?
他回到台湾去,而她往后就要长留英国了。
然后,两人的距离就是地球的两端,这里是白日,那里是黑夜,连思念都无法同步。
唐任群更加抱紧了她。
好舍不得,真的好舍不得。
可是,即使舍不得,时间还是一样不留情地过去。
他并不后悔自己追到英国来,因为他的的确确和蓝千千有过一段如此美好的时光,只有幸福,没有痛苦,很多人一辈子恐怕都无法有拥有这样的经验。
「千千。」他低声唤着她。
「嗯?」
「谢谢你。」
「为什么要谢我?」她整个人转过来,双手搂着他的脖子问道。
「我本来很讨厌你的。」
蓝千千吐吐舌头,「我知道。」
唐任群耸耸肩,「我以前一直觉得,女人是难以应付的动物,照顾起来很麻烦,而且一点乐趣都没有。」
「你把女人当成宠物啊?」她有些气结。
「没遇到你以前,的确是这样。」唐任群不否认。「但是,遇到你以后,我发现也许我错了。大概是我之前比较倒楣,遇到的女人刚好特别难搞吧,可是你和她们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蓝千千歪着头问。
唐任群想了一下,突然邪邪的笑起来,「你的胸部最大。」说完,他的手还恶作剧地放在她胸前的饱满上。
蓝千千红着脸拍掉他的手,「色狼。」
「是啊,我是大色狼,偏偏爱上你这个笨笨的小红帽。」
心里涌上满满的爱恋,他实在舍不得就这样离开。
时间能不能就这样停止?能不能让夜晚永远继续,黎明永远不要来?
他再次深呼吸,嗅进那混着些许青草气味的柑橘香,觉得自己的眼眶都要红了。
离别前的幸福让他几乎无法承受。
于是他开口对她说:「我爱你。」
这句话,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说。
「我爱你。」
说出来之后,他发现这句以前让他别扭的话,也不是那么难说出口。
他终于领悟到,许多事,说了、做了之后就会发觉,以前所害怕的其实都很可笑。
「我爱你,笨女人。」
蓝千千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连说爱她的时候,他都好像多么不甘心似的,还要加上一句「笨女人」。
不过,她很喜欢这样。
她像只向主人撒娇的小猫,调皮地钻呀钻,最后钻进他的外套里,整个人窝在他的怀中。
「好暖和喔。」她满足地笑着。
唐任群抱住她,脸上也是笑。
「任群。」
「嗯?」
「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的。我也会一直、一直记得你喔,不管未来怎么样……我都会记得你……」
唐任群没有说话,他的心里有种难言的情绪,几乎就要满溢,涌出胸口,他无法控制那种感觉,整个人忍得差点发起抖来。
他很想问,即使有一天,她遇上了更好的男人,那么,她仍然会永远记得他、永远记得这天晚上吗?
但是,他没有问出口。
问了,就是一种负担,而他并不想对她造成任何负担。因为爱她,所以他希望,如果他将来有一天无法保护她、带给她幸福,能有另外一个比他更好、更爱她的男人来做这件事情。
此刻,他们的未来显得好脆弱,他不愿意给她承诺,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他知道这样的承诺是不够坚定的,那只是被恋爱冲昏了头之下的甜言蜜语,每个人都会说。
所以,他宁愿让蓝千千误会,也不愿意说出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千千。」
「嗯?」她从他的外套里钻出来,抬头看着他。
「我真的爱你喔。」
她笑了。「我知道,我也是。」
不等他再说些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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