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青梅竹马 >

第13部分

青梅竹马-第13部分

小说: 青梅竹马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要收拾啊——他的床单,被子上到处都是我们激情的证据,被别人看见可就完了。

    忙着换床单、被套还有洗的人是他,我只要躺在沙发上使唤他就好了。

    “我要喝水。”

    “我要吃水果。”

    “我饿了。”

    他忙地团团转,可是谁叫在上面的人是他呢——怎么说来,假如换我在上面,是不是也要这么照顾他?我才不要啊——恩,看来要好好合计合计才是。

    ***

    下午爸爸妈妈,还有张姨和赵叔看到我都很惊讶。

    “怎么昨天打电话都不说你今天要回来?”

    “临时决定的……因为想你们啊!”我心虚地撒谎。

    “恩,想回来就随时回来……我和你爸爸也好想你的。乖。”

    看到妈妈眼中的泪光,我觉得自己好不孝,难得回一次家居然也是为了那个白痴。不过没关系,以后我一定会常常回家的。当然是为了我的爸妈啦!

    我是周三回家的,本来打算当天就回学校,而且是临时起意,也没想过告诉父母。可是爸爸妈妈见到难得回家的我坚持要我周日才回学校。晚上两家人在一起吃饭,张姨为了我特意多做了几个好菜,可是吃到一半,就来电话了。

    “小新,找你的。”

    “哦……”

    我看着他接到电话后脸色明显不善,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有点担心。

    “对不起啊,我要出去一下。你们慢慢吃。”

    “等等!”在他准备出门的时候我追上去,“是谁啊?有什么事吗?”

    “……是我女朋友啦……小风你别不高兴,我马上去和她说分手的。”

    “恩……”

    他偷亲了我一下才离开。捂着被他亲到的地方,我不知道事情会不会顺利。虽然有一大桌的好菜——都是学校吃不到的美味,可是心不在焉地想着他,我根本食不知味。

    他带着一个大大的巴掌印回来我就知道事情一定不顺利。

    “没事吧?”我摸着他红肿的脸说。

    “没什么……没想到她发疯这么厉害……谁叫我不打女人呢……”他反握着我的手,“不过我不在意,只要有小风在我身边就足够了。”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膛。我也只要他就够了。

    第二天他应该是有课的,可是为了陪我他很干脆的逃课了,而且除了我居然没人说他不应该逃课。

    和他走在大街上,虽然不敢明目张胆地牵手,但是好歹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我不禁期待未来的某天我可以大方地和他在街上牵手、拥抱甚至是接吻——我怎么变得这么大胆了?

    “小新!你又逃课啊!”

    突然有人叫住他,我转头一看,是一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女人。我看她有点面熟,可是怎么也想不起她到底是谁。

    “咦?这不是小风吗?怎么连你也不上课啊?”

    “嘿嘿,江秋丽,好久没看见你了。来,孩子给我抱抱。”

    天啊,居然是江秋丽?!她比以前更成熟漂亮,我一时都没认出来。我记得她只比我们大两岁,居然就有孩子了?

    “好久不见……这个是……你的孩子?”

    “对啊!”她把孩子交给赵新,一再叮嘱他要小心,“我去年结婚的……是先上车后补票。我老公很爱我的。”

    “那真是太好了。”她脸上幸福的笑容让我也感到幸福,“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我和她站在一起,看着赵新宝贝似的抱着小孩逗弄着,他一向很喜欢小孩的。

    突然我觉得我做错了……我不应该还缠着他的……我和他都是男人,我们在一起没办法生小孩。他那么爱孩子,一定很想当父亲吧?是我,是我剥夺了他做父亲的权利。

    我根本就不应该拆散他和那个女人……他本来应该和正常人一样过着平凡幸福的生活……我……都是我……

    “怎么了?”他把孩子交给江秋丽,然后很快发现我的不对劲,“秋丽,是你欺负我家小风吗?”

    “谁敢欺负你的宝贝小风啊……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了……对了,我还要带孩子去医院接种疫苗呢,先走了。有空再联系哦。”

    “恩,再见。”

    江秋丽走了以后,他把我拉到一边,担心地问:“怎么了?没事吧?”

    “……你很喜欢小孩吧?”

    “对啊……怎么了?”

    “……我想,我们还是不应该在一起……”我应该放手……我不能自私地霸占他。

    “你在说什么呢?”

    我可以理解他的怒气,因为我也不愿意啊!

    “我们在一起……不可能有孩子的……我不能剥夺你做父亲的权利。”

    “你在说什么傻话呢!”他抬起我的头,“不要再胡思乱想了。我是喜欢孩子,但是我更爱小风你。想要孩子大不了以后收养一个,又不一定要我自己生……再说,和我在一起你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要和我分手。”

    我摇摇头,才不是为了我自己呢!“我又不喜欢小孩。”小孩子又吵又闹,麻烦死了。

    “那就行了。小风是我最重要的人,谁也比不上。”

    是吗?那你的父母呢?如果有一天他们发现我们的关系,又会怎么样呢……他们能理解我们吗?他们能允许我们在一起吗?如果要我在父母和你之间选择,我又该如何是好呢?

    我决定不去想,事到如今,走一步是一步,等被发现再说吧……至少我们还有现在。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十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我们的关系这就算是正式确定了,虽然有时候想到未来还是会担心——比如家庭。我也没自信能说服双方家长同意我们的关系,就算他们通常都是不按牌理出牌,思维和常人不同,但是只要是父母,不可能会高兴看到自己的儿子和一个男人谈恋爱吧?哪怕对方也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目前看来,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害怕被父母知道后会阻止我们见面,所以特别珍惜现在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尤其之前还发生了那么多事。

    大二开始赵新正式在林叔的电脑铺打工,没课的时候做做营业员,周末就来T市进货,因为进货的地点就在T大附近的电脑城,所以几乎每周我们都能见面。他对这份兼职很满意,专业对口、可以赚钱、可以清楚了解电脑市场的运作,还可以不用花钱就能见到我。

    能每周见他我当然也高兴啦,只是有点担心他每次来都住我寝室会让室友不高兴,还好他们三人并不怎么介意,赵新和他们的关系都挺好——比我和他们的关系还好。

    这小子好象从小就比我受欢迎呢。我心底有点小小的妒意,不过也有点乐滋滋的。就算再多人喜欢他,他也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他打工的薪水几乎都用在我身上了,除了约会的时候都是他给钱,剩下的也是买衣服、参考书什么的给我,还计划自己组装一台电脑送我。看他这么努力,我既不好意思每次都让他破费,也不可能再向父母要钱,所以拜托周天渝帮我找了两个家教兼职。两个学生都很可爱,也很聪明,每个月不用太辛苦也能赚不小的一笔钱。

    有个周末他学校有事没来,周天渝约我去看他哥们的演出。一个名为“雨过天睛”的地下乐队,听说在这个城市还小有名气,因为无聊,我就跟着去了。

    演出的地方是个叫“MusicBox”的小酒馆,里面昏暗的灯光让我不太适应,墙上贴着巨幅摇滚明星的海报,随处可见造型怪异的装饰品。我们去的时候外面已经有很多歌迷在等待,还不时尖叫着偶像的名字。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疯狂的歌迷,不由咋舌。

    周天渝算是内部人员,他直接把我带进后台。

    杂乱的后台有四个人,应该就是乐队成员吧?周天渝马上替我介绍:“他们就是‘雨过天晴’——你也觉得这名字挺恶心的是吧?这个是主唱,凌海;这是贝司手兼队长——许哲;吉他手——沈健,还有鼓手——泰明。”

    仔细看清楚他们的样子,我首先吃惊于主唱比女人还漂亮的脸,染成红色的长发随意扎在脑后,更添风情,如果不是看见他的时候他在换衣服,我完全不能确定他的性别。许哲是个有灿烂笑容的男子,号称他的微笑价值10亿美金;吉他手沈健个子和赵新差不多,酷酷地叼着一支烟,正在调弦,他对我点点头,算是打招呼。鼓手泰明坐在角落转鼓棒,一副无聊的样子。

    “呃,你们好。我是叶风,周天渝的朋友。”

    “你很漂亮啊,我喜欢!”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凌海抱住,“是我喜欢的型!”

    呃,不会吧?!

    “别看到男人就贴上去!”许哲有点不高兴地把他拉开,不顾他的挣扎把他牢牢抱在怀里。见我一脸惊讶周天渝忙说:“别理他们,他们俩是恋人。”

    “这,是真的吗?”我反问。

    “吓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泰明已经走到我身边,语气充满讥笑,这让我有点不爽。

    “不,我,只是讶异于他们完全不做作。”像他们那样在外人面前也能直爽地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永远也做不到。

    “不错,我喜欢!”话音刚落,泰明带着烟味的唇就吻上我的。我愣住了,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凌海抓走,“赖皮!小风是我看上的,不准和我抢!”

    然后,他也吻了我……天啊,今天是什么日子,我居然连续被两个男人吻。

    之后我居然在心里庆幸他不在身边……要不他会和他们打架吧?那个叫泰明的人倒无所谓,可是如果打了凌海那张美丽的脸,我想我也会心痛吧?

    “别玩了,快换衣服,要上台了。”许哲背着贝司,拎着凌海一边对我们说,“去外边看吧!趁歌迷还没进场选个好位子。晚上一起宵夜。”

    酒吧正中是一个临时搭起的舞台,台上放着鼓还有音箱,地面上纵横交错的电线,真担心凌海他们会不小心被绊倒。

    刚站好酒吧就开门了,歌迷一涌而入。站在最前面的我们被挤在歌迷和舞台之间,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随着歌迷高声叫着乐队和成员的名字,他们帅气地走上舞台。

    第一个上台的是凌海,他穿着白色的裙子,红色的长发遮住半边脸,像天使一样美丽。他看着歌迷,然后很挑逗地甩了一个飞吻,马上换来歌迷叫声连连——如果我没有听错还有鼻血狂喷的声音。他站在麦克风前面,又向我们抛了个媚眼,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没想到会有男人这么适合这个动作。

    接着上台的是许哲和沈健。许哲穿着迷彩花纹的背心和短裤,里面是一件橘红色的T…shirt。色彩对比强烈,又意外地融洽。即使上了舞台沈健还是抽着烟,他酷酷地对歌迷挥挥手,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尖叫声。

    最后上台的是泰明。他脱了外套,里面是一见黑色的紧身背心,看得出身材很好,不知道是因为打鼓还是平时有锻炼。

    四个人都准备好了,随着泰明激烈的鼓点,疯狂的演出开始了。

    凌海就像舞台上的精灵,举手投足间都充满蛊惑的魅力。他一会儿低头吟唱,一会儿走到泰明身边帮他敲鼓,一会儿趴在舞台边缘向歌迷调情,一会儿又搂着许哲和他用同一支话筒唱歌。最疯狂的是他居然跪在我面前吻了我——虽然只是额头,还是引起歌迷尖叫——如果眼光可以杀人,我可能已经被歌迷怨恨的眼光杀死无数次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摇滚live,却是我第一次这么投入,周围的歌迷高叫着他们的名字,每个人脸上都是痴迷的表情,他们的演出震撼人心。不可否认,我也成了他们的fan。

    演出结束后,周天渝急忙拉着我跑出酒吧。在酒吧旁我小巷子等了不到十分钟,就看见他们的身影。许哲用刚领到的钱请我们吃宵夜。

    我小口小口喝着饮料听他们讲着演出的趣事,可能因为我不是摇滚乐狂热的歌迷,也可能因为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并不能完全溶入他们的圈子。

    “对了,小风也是T大的?”泰明突然问我。

    “嗯,和周天渝同班、同寝室。”

    “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我没有”

    “call机?”

    “也没有”

    “那,只有打电话去你寝室了”

    “嗯?”

    “哈,没什么,来,喝酒。”他靠近我,左手还绕过我的肩,感觉好象是被他抱在怀里。

    我推开他的手,也拒绝了他递给我的啤酒。这个人,我不喜欢。

    回去的路上,周天渝叮嘱我一定要小心。

    “许哲和凌海是情比金坚,阿健是异性恋,可泰明是男女通吃、超级没有节操的家伙,你千万要小心。”

    “都是男人有什么小心的。”

    “虽然你也是圈子里的人,但,你已经有爱人了,不是吗?难道说你是那种滥交的人?”

    听他这么说我心跳加速,承认也不是,反驳也不是,只好呆呆看着他。

    “你和赵新不是恋人吗?”

    “你……你看出来了?”

    “这是当然,你不知道你们表现得有多么明显吗?其实第一次见到你们我就大概猜到七八分,他又是帮你收拾又是要我照顾你,尤其是我对你亲热一点就生气的样子实在不可能只是你的朋友。但是我不能肯定。后来是小新告诉我的,但是怕你知道后会感到难堪,所以一直没告诉你。当初你和冯静在交往,我还以为你是脚踏两条船。虽然不齿你的行为,但是也不敢告诉他。”

    我点点头,终于明白为什么那段时间他为什么对我态度不好了。

    “不过你们现在和好了吧?我也放心了。其实小新这人真的很不错,对你这么好。你要是为了冯静放弃他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恩……”这我也知道,“那韩晓锋和陈红平他们也知道吗?”周天渝表现地这么平静,我现在担心的是另外两个室友。

    “放心吧,他们不知道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